作者是在写自已长大的故事。他曾经是一个莽撞少年,仅仅因为上学路上要走“一千二百九十五步”便心生烦恼。直到意外地目睹了父母粗淡的饭食,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爱心,才懂得生活之于父母的艰难,才有了长大的感觉。
《长大的感觉》属于写“转变”的文章。作者感觉敏锐,感情细腻,文笔老到,全文一气呵成。但是读过这篇文章后,总觉得有些缺憾,如果在笔调上稍作调整,效果也许会更好。
文章可以写得华丽,也可以写得平实,关键在于与题材、视角以及感情色彩是否相宜。文章一开头,作者似乎就刻意营造一种“大”的氛围,“从学校到家是一千二百九十五步”。“从家到学校也是一千二百九十五步”。写法上模仿伏契克的《二六七号牢房》,是为了强调家和学校的距离“远”(还两次用“奔波”一词来形容这段路)。作者夸大这段距离,是为了向母亲提出要求:不愿来回跑,就在学校进餐。应该说,这一段描写是很有力度的,起了很好的映衬铺垫作用,为下文埋下了伏笔。
但在文章的另外几个地方,作者本来是写一些生活小事,也故意作了夸张的描写。比如写爸爸妈妈的饭食,作者又一次因文造势,“我看见爸妈正在吃粥和泡菜。噢,不,那不是粥,那只不过是一碗白开水而已。”从生活常识来看,粥大不了是米汤,充其量也只能说“与白开水相差无几”。
再如结尾,外公问作者“长大的感觉是什么”,作者回答“应该做一个孝顺父母的人”。外公肯定了他的回答,又将这种长大的感觉升华为“只有先孝顺父母,才能做一个爱国的人”。爱国固然没错,但是,前文中没有伏笔,这种升华缺乏相应的基础,似乎仅仅是为了塑造一个积极的结尾,显得很不真实。
总之,像这类文章其实不需要华丽的语言,不需要过分的渲染,只要忠实地再现场景,真实地表现自己的所思所想,自然会更加生动感人。
另外,作者在引述妈妈和老师的原话时,出现了人称的错误。写作是件精细事,粗率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