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晓哲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26 12:24:31
《你还记得向晓哲吗?》
写在前面:今天我收到了一个读者的来信,于是我又回到了创网,这个我生命里最美好的地方。我已经上了大学,在我最心爱的城市上海。三年未见,你们还记得向晓哲吗?
【阳光西路的日子】
昨天的昨天,我们还是真二八经的恶魔
折磨自己,折磨老师,折磨那个亲爱的他
后来的后来,我们竟变成的所谓的天使
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敷衍,学会了度日如年
记得从操场第一颗杨柳到五楼最后一个窗户
只有那少的可怜巴巴的365个日日夜夜
鸭梨的压力,白雪纷飞的试卷
压力的鸭梨,恍惚又是一年春夏
再多的胶片,也留不住青春的笑脸
再少的数字,也成就了你我的海角天涯
梦想和远方,总是各位动人心弦
课本和试卷才卖了8块6毛钱
十年后的今天,今天后的十年,你是否依然还在
你那梦中的远方,已经不再遥远
斯特拉夫德的漫步,水上伯顿的跳舞
忽然一夏后,各自流浪在不同的经纬点
总是看不同的日出,却思念同样的面孔
那时的你们是否还记得嬉笑当年
儿子,皇后还有我亲的范范
纵使时光匆匆
请记得
阳光西路的日子
【2012年】
现在是北京时间2013年1月17日,距离我20岁还有8天。
关于2012我好像都没有怎么认真的总结过。本打算20号认认真真总结一下。可想起20号我就在北京了,所以还是今天在家搞定吧~
进了2012年,一切平静而又稳步进行。考试,录取,很顺利的就去了上海。总觉得自己的高中没有出多大的力气,但是结局还是不错的。我以前的很多同学都跟我背道而驰了。记得上次和妈妈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在酒店遇见的就是我同学,她已经上班2年了。原本稚嫩的脸庞早就变得成熟,原来的黑直发也变成了黄色大波浪,身上穿着黑色的制服。若她不叫我,我定认不出这个人曾经和我睡在一个宿舍1年多。
在高中的时候,我周围很多人说要去上海,去北京。可是后来,去上海的只有我自己,去北京的只有兔子自己。记得有一次兔子打电话给我说,她好讨厌自己当初选了北京,不然就可以陪我在上海,我就不会那么孤单,我们可以经常见见面,吃吃饭。以前觉得上大学好遥远,一眨眼都已经半学期过去了。我很怀念那个时候的我们,我们的梦想还没死亡。可是现实很残酷,当初说要一起去上海的,大部分都留在了山东,或者去了很远的地方。说好的梦想呢?估计现在还在坚持的人很少了吧。你们学金融的学金融,学法律的学法律,学医的学医,我还苟延残喘的继续着当初的梦想。一点点的码字,一点点的做东西。
大学里,我喜欢待在大棚,那里安静,像是一个世外桃源。喝喝茶,看看书倒成了我生活的大部分主旋律。很多时候我自己一个人穿梭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看看老爷爷下下棋,跟老奶奶一起在公园跳华尔兹,偶尔去弄堂口吃一碗老上海的甜豆花。或者逗逗趴在门口睡着了的小狗小猫。不过有一次惹急了那只小京巴,追我追出了两个弄堂口,还依依不饶。想起来,都觉得自己狼狈不堪。
当然了我的吃货计划也从来没有耽搁。最喜欢五角场的锅盖面,25块一大碗,吃的好撑,好撑。也喜欢静安寺的素菜,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当然也忘不了徐家汇的奶油蘑菇汤,当年梦露也喜欢的不得了呢~生活因为吃而变得美好。每个周末准时去国权路报道,可以吃到伯伯做的饭,吃饱了再跟阿姨去同济逛逛小日子过得特别美好。差一点都忘了本溪路的日本料理好吃的不得了~
我的2012像极了向日葵。虽然有黑暗,但是总是向着阳光啊~
【关于20岁】
见过我的所有人从来没有把我当大人看待,走在街上好多次被认成小学生。记得和宝姐去书店,宝姐还被当成了我,亲切的被问:阿姨,你家小妮上三年级了吧?
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话说我当真是一点大人样子都没有。像小孩子一样分不清东西南北,而且我还不分左右。脑子老是慢半拍。不能及时理解别人的意思。时不时的还拉着别人犯个傻什么的。想起什么来,就是什么,老是觉得世界很美好。
我特别喜欢走路,因为我觉得走路的时候,时光很慢,可以跟身边的人聊聊。一旦坐车聊就少了很多呢。走的时候还可以边看风景,当然了还可以吃一个路边的糖葫芦。总之走路很幸福,要是有一个人陪着一起走就更幸福,哪怕只是走一小段路都觉得很快乐。
【20岁】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说,一个女孩子20岁的时候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几个很贴心的朋友,有一点小收入,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一个爱去的店面。是一种莫大的荣幸。在我快到20岁的时候,这些事情还差一点我都要实现了。仔细想想自己以前写过的文章,希望要的生活。现在倒是像得到了。一转眼好快哦,我差几个月就要20岁了。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你所看到的20不是12】
有一个问题从很12岁开始就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想不通,想不明白,无法解释。我很怀念我的小学时代,那个时候刚刚开始懂事,明白事理,开始思考一些看似很宏伟的问题,然后得出白痴的结论,如果有导演找我去演白痴思考者,我想奥斯卡的影后非我莫属吧。那个时候思考的问题无非就是今天放学是买糖葫芦还是买烤香肠,直到有天脑袋里冒出了一个恐怖的问题。我们死后会不会去另一个世界,自己就这样灰飞烟灭了?不敢去想,一想就觉得很恐怖,很悲伤。于是拼了命的开始对身边的人越来越好,因为害怕不知道某一天谁就不在了。有一种东西叫做原则:即使那个人变成了你的敌人,你也要去实现曾经对他许下的诺言。
我好像一直很慢,小时候长的比别人慢,想东西比别人慢,长大后脑子转的慢,对人的喜欢也要过很久很久有时候那个人就没有了,我可能唯一不慢的就是我的说话,我总是很能说。甚至有人说我若不说话就会死掉。其实我不是很能说,我只是怕两个人走在一起像陌生人一般,几个人在一起n目相对无言,就这样冷冷的看着对方。那样真的很恐怖。有一段时间我因为感冒嗓子炎症并发,扁桃体肿大没有办法发声,我很开心,我可以安静了。那段时间我喜欢一个人走路,因为不用怕气氛冷掉。跟很多人在一起,也不说话,偶尔问到我又很快说对了忘记你不能说话了。你是不是快憋疯了。其实我内心正在暗爽不已,因为我不讲话气氛虽然冷但是不至于冷到从夏天到冬天。安静是放在心里的,不是拿出来给人炫耀的。
前天跟润润逛街,在H家买衣服的时候,我问了号码立马包起来刷卡走人,以至于营业员小姐连对我“热情招待”的机会我都没有给。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对我喜欢的东西变的毫不犹豫。北京之行,让我深刻明白了,喜欢的东西有能力就要及时拿下,因为晚了就可能是别人的了。像我这样的人很少遇见XXS的衣服,然后我的犹豫害的我错过了最合适我的衣服。我曾经上高中的时候很喜欢艾格的裙子,可是它价格对我有点略高,于是我找了Wico,她说她妈妈可以拿到6折的价格给我,我心里十分爽,我只是动员了一下我的同学就可以省下近300块,于是我很爽的去专柜试了号码告诉她,可是她后来告诉我没有那个号码了,问我要不要其他的。其他的再好也不是当初我想要的那一个。所以我告诉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有能力就要下手。
我好像总是把自己搞的很忙。其实我根本就是无聊,不想闲着。在家里我当我的小保姆,洗洗衣服,做做饭,打扫下卫生。我很喜欢早上晒被子,因为晚上的时候被子暖暖的有阳光的味道。也喜欢去菜市场买菜,很享受食物从我手里变的让人开心。
我的外表总是会欺骗很多人,像小学生,像初中生。小巧,柔弱。让人家觉得有点小可怜。可是我已经20岁了,已经开始注意我的言行举止,甚至开始注意保养了。可是熟悉的人却说我还是像个小孩子,莽莽撞撞,一点大人样子都没有。所以你所看到的我不是二十也不是十二?
【时光】
大概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是如此吧,只需多加练习,受的伤害便会越来越少,剩下的生命值才足以坚持到完美的结局。 ————肖以默
昨天晚上的雨下得很大,很大。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我那未完成的编剧作业,想我怎么样去面对未知的人,还有想念远方的你们。
晚上很晚接到师哥电话第二天不用去公司拍摄了,不受控制的一觉就到了中午。洗刷完了,静静的做在书桌前,继续看昨天晚上的《时雨记》。简单的文字,却触动到心里。我不是很喜欢多么宏大的华丽文字,淡淡的几个字就足以感动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肖先生温暖的文字还是《最小说》是小本的时候,以后的日子里每一次看到肖以默三个字就会觉得心里很温暖,我想这是一个作家最美好的成功了。
猛然回头才发现自己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写文字了。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提笔不知道写些什么。不时的接到以前写文字认识的朋友寄来的明信片。偶尔聊天才发现大家的路都成了平行线了。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现在好多人的梦都破了。我还依稀的在离文字不远的专业。继续我微小的梦想。
时光就像奶茶,会水质分离。如此理科的话从我嘴巴里说出,倒是很搞笑了。我从图书馆看了好久的泰戈尔,偶然记错书架,惊喜的发现了《时雨记》,尽管有了一本,尽管看了好几遍。还是忍不住看一遍。买了最漂亮的本子,开始一点一点的抄书。每一笔每一划,都用心在里面。我希望锁住时光。
我做头发了,从脑袋开始,换个心情生活。仔细想来我都快半年没有去好好收拾自己的头发了。想买抓娃娃机放在大棚。我喜欢大棚的花花草草,那环境让我安心,安静。让我的心一下子慢了下来。我爱这个地方,爱到不行。
时光很长,我却很短。雨季很久,阳光却暖。记录很短,温暖却深。
【秘语】
我在海棠花的墙下
偷偷听花儿的秘语
扶桑悄悄的爬上了
我的发梢
时光按了快门
你看
那是我年轻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