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最先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8 04:23:29
《最先的近义词和反义词》
最先的近义词和反义词
【近义词】:开始 起先 起首 早先 起初
【反义词】:起初 首先 最初 最後
【解释】:
开始: kāi shǐ
①从头起;从某一点起:新的`一年~了ㄧ今天从第五课~。②着手进行:~一项新的工作ㄧ提纲已经定了,明天就可以~写。③开始的阶段:一种新的工作,~总会遇到一些困难。
最初: zuì chū
1. 刚开始的时候或时期。如:最初阶段。如:最初印象。
首先: shǒu xiān
1.最先;开头。 2.第一。用于列举事项。
起先: qǐ xiān
1.发端,起始。 2.开始;最初。
起初: qǐ chū
1.最初;起先。
起首: qǐ shǒu
1.稽首。 2.抬头。 3.开创;创立。 4.打头,领先。 5.指诗文的开头部分。 6.开始;起先。
早先: zǎo xiān
1.犹早就。 2.以前。
【最先的近义词和反义词】
《最先学雷锋的人作文》
最先学雷锋的人作文
摘要: 雷锋的“忆苦思甜”影响很大,先后有20多个部队请他去讲。随着他的事迹不断大量地被人了解,雷锋逐渐成为了军内外学习的榜样……
1960年5月的`一天,雷锋驾车到庄河守备3师执行运输任务。这天,该师官兵在师部大礼堂召开“忆苦思甜大会”。完成任务后,雷锋悄悄走进会场来听“忆苦思甜大会”。会上的发言深深地将雷锋吸引了。台上一位地方老乡正在忆苦,雷锋一边听一边淌着眼泪。
大会结束后,该师一位副师长将雷锋带到办公室,问雷锋为何哭成这样,雷锋说:“我家的苦难同样深重……但我不是为悲惨的命运家史哭泣,而是想到党对我的养育恩情时感动得流泪。”听罢,这位副师长说:目前国家面临困难,为了提高部队的抗灾能力,刻苦练兵,部队还想搞些活动,你明日就给全师“忆苦思甜”吧。经请示,雷锋所在部队同意雷锋为庄河守备3师作“忆苦思甜”报告。
第二天一早,该师礼堂悬挂上“欢迎战士雷锋作忆苦思甜报告会”的标语。雷锋有生以来第一次走上讲台,为数千名官兵诉说自己在旧社会的悲惨经历。在讲到母亲含冤自尽时,台下的官兵无不流泪。“雷锋的苦就是我们的苦”“向雷锋学习”的口号此起彼伏。“是党把我从苦海中救出来,使我这个失去所有亲人的苦命放猪娃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雷锋说,“我一定要做一名党的好战士,报答党的恩情。”
雷锋的“忆苦思甜”影响很大,先后有20多个部队请他去讲。随着他的事迹不断大量地被人了解,雷锋逐渐成为了军内外学习的榜样。
【最先学雷锋的人作文】
《爷爷与手机300字》
说起手机,我最先想到的就是我的“手机迷”爷爷。
我的爷爷是一个手机迷,拿着手机就不肯放了。爷爷天天看小说,什么《天龙八部》、《史上最强武士》等,下面就是关于他和手机的故事。
有一天下午,我正在做作业,有一道数学题特别难,我就把爷爷叫来帮忙。爷爷边看手机边运算,我发现爷爷把“×”写成了“+”,再看得数,当然大错特错啦!按爷爷写的公式,我又算了一次,终于正确了,奶奶笑爷爷是个“大聪明”。
还有一次,我有一个字不会写,于是我又请来了我们的“大聪明”。爷爷正抱着手机在沙发上看“书”呢,我喊了好久,他也不动。我感觉爷爷聋了,就亲自跑出来请,他才问:“你在喊我吗?”我哭笑不得。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越来越多,人类的生活也越来越便利,但因科技所发生的笑话也不少,您家有吗?
《膝盖上的疤痕》
每到夏天,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是空调wifi西瓜的享受,还是雪糕冷饮的冰爽,除此之外,想必女孩子最先能想到的就是裙子了吧。
是啊,在天气适宜的时候,换上自己准备已久的小裙子,化上一个美美的妆,一整天心情都会很舒爽的感受,谁说女为悦己者容,不为取悦别人,自己也可以很美。
可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疤痕。
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是比较显眼的位置,有疤痕都是很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而且会影响美观。
可是大概自己埋下的苦种就得要自己来偿,小时候不听话受的伤也是要自己默默承受。
就像我膝盖上这个疤痕,有次傍晚放了学,同伴过来我家喊我去玩儿,征得了父母同意,就立即奔跑出去,完全没顾着眼前有个门槛挡住,那是夏天,穿着很薄的衣服,七分裤,在摔倒的那一刹那,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再下一秒就开始感受到痛感,哇哇大哭,抑制不住的哭,那个年纪,大概也只有大哭能够表达自己情绪了吧。
后来回到家,因为很晚了医院也已经关门,我自己坐在一边抱着腿不停的哭,也不让父母涂什么药水止疼,后来大概哭累了睡着了,总之后面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可是因为当时没有处理及时,留下的疤痕到现在还在膝盖上,不过到后来也已经习惯了。不过是块疤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质。
《那棵小多肉400字》
进入房间,最先映入眼帘的,还那一棵小多肉了。每当太阳升起,阳光透过缝隙,照在它身上时,它又变得生机勃勃。
记得那一次外出旅游一周,没有给它浇水,那嫩绿的叶子发卷枯黄,像只变色龙。浇水后,过了一夜,当阳光再一次升起时,它的枯黄的叶子又神奇地变绿了。
这又让我回忆起了那一次比赛。我们在落后5分时,感觉比赛结果已经毫无悬念,但,奇迹不是别人给的,要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去创造的。从小刘的眼神中,流露出了坚定和不屈。他运球向对方篮筐攻去,走到三分线前,手起球落,球乖巧地钻入了篮篮。还剩2分,场外也被热血点燃了,那喊声如汹涌澎湃的潮水,流入每一个个队员的心里。
我们竭力防守,但失误依然出现了,一个大空位给了对手,但小何的全力协防,这一次失误才化险为夷,小黄把握机会,一个快攻打成了加罚,我们暂时领先1分。对方也不甘示弱,一个后撤中投,把救命的刀子,把握在了他们手上。
小俊拿球,时间如白驹过隙,只剩下一点点了,但小俊冲向三分线,一个转身——三分球。他像“死神”一样,终结了比赛。
我抚摸着多肉,队友们一张张坚毅的脸又出现在我眼前,他们多像这棵多肉啊……
《我爱迎春花1100字》
春日里,是它最先绽开笑容;天地万物中,是它最开始清醒,把漂亮送给大地迎来春的来临。它,是我最钟爱的春的特使-----迎春花!
它日常生活在早春的日巷子里,尽管已经是春季,但风儿轻轻吹仍然有一些凛冽,但是它却一点也不顾虑,仅仅静静地生长发育,随后给出小小花朵,迎来春的来临。花朵是淡淡的淡黄色,虽然香味并不浓厚,但如果你屏气静立,用内心去品位,就可以嗅到它这股浅浅的芳香。平日里,它像一个头发多的小女孩,可直到风儿轻轻吹轻拂时,它又像一位翩翩飞舞的美少女,风越大,它跳得越热情。而在平常,它就仅仅静静地开了,给人类报春。直到百花争艳时,它才收拢花朵,逐渐长叶,分毫不愿显摆。尽管它的花朵沒有牡丹花那麼鲜丽,沒有玫瑰花那麼柔嫩,都没有芍药花那麼芳香袭人,可是,它一直在最开始的情况下对外开放,花朵细细的,浅浅的,突显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美。
迎春花讨厌路招摇,也讨厌显摆,仅仅静静地生长发育着,给人类报春,每每我还在早春时见到盛开的喜迎春,内心总要开心一番,由于我找寻到春季的踪迹。它不惧严寒,对外开放在一年之计最开始的春季,不就像一个报春的特使吗?它偷偷地生长发育着,不用人类的清洗和照料,只需大家把它的枝插在土中,无论你是有心或是不经意,它都是会出芽,破茧而出。不用人类的灌溉,早晨的晨露、冰冷的降水便可;不用人类的翻土,硬实的土地资源它仍然能够破茧而出;不用人类的关爱,仍然能够在寒冷的冬季绽开微笑。这,就是我看到的迎春花,它是那般的顽强,生机盎然。
它具备勇士的精神,在严寒的早春,它决然领跑,绽开花朵,迎来春的来临,而在它的落花时,背后便已经是姹紫嫣红的春季。它不肯与百花争艳,想要在严冬呈现自身的风彩。而不盛开的情况下,它便缄默了下来,犹如一团不知名的小花;但从早春到初秋,叶子一直世界记录自身独有的绿,长盛不衰;到冬季,一部分叶子才慢慢落下来。
春天里,它用自身浅浅的花,给大地增加了一份独有的颜色;它比小花还老先生长,使大地充满活力;炎夏里,牡丹花、芍药花、美人焦都晒得不高了头,而它却仍然长出郁郁葱葱的叶子朝向太阳光;金色的秋天,天地万物的叶子都变发黄,只有它,叶子尽管是墨绿,从来不发黄凋零,仍然那麼生机盎然,而冬天里,它仍在尽自身较大的勤奋,与风雪交加斗争、努力和拼搏。
有些人,不就这样吗?她们不为人知地无私奉献着自身的青春年少,把益处交给了大家;他们具备试着的胆量,勇于开自主创新的将来;他们具备默默奉献的精神,他们让我们的日常生活更便捷,使我们的大城市更漂亮!
我很喜欢迎春花,但我更喜欢像迎春花一样的人,她们的精神让我感动。我也要做一位像迎春花一样的人,在严寒的大城市中,绽开自身的光辉,并把光辉撒向大地,留到世间!
《送教450字》
下了校车,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校门口一行金光闪闪的大字“赣州市金岭学校”,它们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进入校园,庄严的孔子捧着一本书,屹立在正中央的花坛中。
一会儿,便到了会议室。
一进会议室,老师们调好了设备,陶老师点开了PPT开始上课,我心里有些着急:什么时候才到我们呀?
在陶老师的演讲中我知道了中华文字的博大精深,在黄婧萱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战士们的英勇奋战,宁死不屈。
随着揭诗羽主持词的开始,我的心陡然紧张起来,我和叶凌彤私下约好一些注意事项。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陈莎莎以她满腔的热血背完了最后一句。到我们了。
我和叶凌彤径直走向了了舞台的中央,“三、二、一”我小声地说道。“沁园春•雪毛泽东”我们异口同声,不差分毫。叶凌彤开始朗诵了:“……分外妖娆。”等她诵读完后两秒,我举起话筒接着背诵。“……还看今朝。”我背完了。我们一起弯腰鞠躬,回到了座位上。
接着,是王老师给大家战争年代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一位视死如归的战士。从精品班同学的朗读中我感受到了祖国的伟大。
在返程的校车上,我回忆起了今天下午的点点滴滴。不禁悟出一个道理:金岭学校的学习资源远远不及我们,可他们学得那么认真,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乡村生活500字》
说到农村,我最先想到的地方就是外婆家。
外婆家的门前有一条会唱歌的小溪。春天小溪哗啦啦地唱着优美动听的歌,夏天小溪唱着快乐热情的歌,秋天小溪唱起了丰收的赞歌,冬天小溪不再唱歌,而是静静地等待着春天。我最喜欢夏天的小溪,小朋友们在小溪里欢快地游泳。小溪也在庆祝这夏天的到来。一到晚上,成群的鱼虾从水里窜出来,只要你用渔网一捞,一定会捞一窝小鱼,或者一只螃蟹,一个贝壳什么的。
小溪的侧面就是田野,春天芽苞出放,鹅黄嫩绿。夏天农民种着各种蔬果,秋天等待已久的农民背着锄头到田野里收割,冬天田野换上了雪白的大衣。我喜欢丰收的季节,小麦,玉米,水稻给田野增加了一片金黄,而包菜,萝卜给田野增加一份新绿。绿色掺杂着黄色,使人神清气爽。
农村最有趣的还是喂鸡了。我轻手轻脚地走到鸡窝面前,想和它们打声招呼,可是鸡一见到我就躲了起来,有几只没处躲,只好在地上疯狂地跑了起来。我走上前去,用手撒了一把米,小鸡们一窝蜂似的跑了出来,生怕自己抢不到,刚才却生生的表现好像一股脑儿都忘光了。米粒一下子就被它们抢了个精光。我耍了一点小花招,把另外一把米故意撒到角角落落里。小鸡立即四散开,去抢它们的食物去了,刚才紧凑在一起的小脑袋一下子就一组组分开了,就好像有组织似的。
农村的风景优美,空气清新,蕴含着无限的生活乐趣。我爱外婆家的农村。
《我的自画像作文950字》
如果让我用一个词形容自己,我最先想到的是“与众不同”。
我长着一头卷卷的长发,出门时总成为家长们讨论的焦点。小的时候,头顶上却只有稀疏的几根卷毛,像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狮子。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像天空中闪烁的星星。我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总能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得清楚完整。在我开心大笑的时候,嘴巴便像没有刹车的汽车,停也停不下来。
别看我是个女孩,其实“胆大包天”这个词语形容我最恰当不过。我喜爱昆虫,特别喜爱蜘蛛目昆虫,而且是特别大的那种。
一次,家里跑进来一只白额高脚蛛,胆小的妹妹被吓得半天睡不着觉,我打开灯,用手电筒一样的眼睛搜索,发现墙角有一团黑点,一只缩头缩脑的高脚蛛好像正在用异样的眼神机警地盯着我。我站到床上,双手轻轻一合,蜘蛛便蹦到了我的手里,我把它拿下来的时候,妹妹快哭出来了:“姐姐,你你不……不要把它掉在我床上啊……”我当然不会吓坏妹妹,我把蜘蛛放进玻璃罐里,把它送回了家——我们的花园里。
别看我是个女孩,我的力气可不小,只要有男生向我挑战“掰手腕”,大多都会倒在我手下。有一次,我和班里的一位同学比掰手腕,那人脸胀得通红,我也用尽全力。手臂在桌板上僵持,战了五六个回合,还不分胜负。我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狭路相逢勇者胜!我咬紧牙关,卯足力气往下压,眉间瞬间绽放出一朵木兰花,“啪”一下,对方的手背被我结结实实按在了桌面上——我赢啦!
但我也是个粗心大意的家伙。特别是做数学作业的时候,我经常把口算题算错,而且错得丝毫没有水平,常常让妈妈爸爸暴跳如雷。我决定要把这个坏习惯改正,让它永远离开我。可它像口香糖一样,还是爱粘在我身上,这可把我气坏了。我用刀子挑也要把粗心挑掉!我考完试后,总要检查三四遍,每道计算题就更谨慎了,答案下面都写上检验。经过我长时间的努力与锻炼,“粗心”终于消失在了我五花八门的技能中。
我喜爱唱歌,喜欢让歌声弥漫在我的世界里。开心的时候唱,难过的时候唱,激动的时候唱,害怕的时候唱。声乐,是我的亲人,也是我发泻情感的来源。记得我每次上舞台和下舞台的时候,都会得到最多的,最响亮的掌声。一张张金色花边的奖状在墙上挂着,时间多了,那张墙就会显得庄重而饱满。我知道,一定要努力,才能取得更完美的成绩!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小作者是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
后 记
我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卷卷毛的,胆子大、力气大的,爱唱歌的,但又有点儿粗心的女孩。
家长感言
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孩子,静下来的时候也能客观认识到自己身上的优缺点,平时管得比较严,现在看来,有些批评的话是多余的了。
教师赏析
小作者是一个善于总结,善于自我反思的孩子。细致刻画了自己的“独一无二”。作文中处处可以感受到小作者的幽默,那场“蜘蛛大战”是点睛之笔!(管菊玲)
《民间美食——肉夹馍作文650字》
说起民间小吃,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我首先想到的是肉夹馍,肉夹馍是我小时候小吃心中“永远的神”。直到现在,我还一直喜欢吃。
肉夹馍的制作工序很简单,但味道却不简单。先把饼做到松松软软,再把沾满汤汁的肉放到菜板上,伴随着“哒哒哒”的声音把它们剁成肉末,再把饼的中间切开成两半,但不切透,将肉末塞进去,最后再加上肉夹馍的灵魂——炖肉的汤汁,一道小吃中传奇之作——肉夹馍就完成了。
一个繁华的十字路口,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小摊,你就会找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美食,那里是我下学的必经之路,爸爸总会带我到那里买肉夹馍,那里也是我学会吃肉夹馍的开始,每当拿到肉夹馍那一刻起,便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光是用鼻子闻,就能闻到一种幸福的味道。滑而不腻的肉,加上汤汁的美味,伴着烧饼的香软,让人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光是闻着就已经饱了。
拿到手的时刻,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咬开,一咬就是味觉的盛宴,味蕾的狂欢兴奋到手舞足蹈,那咸咸的肉汤是我的最爱,伴随香软的烧饼,一点也不腻,取而代之的是香味,别提多好吃了。
肉夹馍不光好吃而且很“百搭”。比如我爸,就喜欢在里面夹面筋,还可以加香肠,辣条,青椒等等,但我还是最爱吃纯肉的。
肉加馍,不仅是一种小吃,一种美食,还是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回忆,休闲之余来个肉夹馍,可以体会到一种愉悦;伤心之时来一个肉夹馍,可以治愈一整天的烦恼;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来一个肉夹馍,就会找到对小吃不一样的认知……总之,肉夹馍“包治百病”,也是我的最爱。
肉夹馍,一种永远也不会消失的美食,我最爱肉夹馍,但我更爱我的家乡。
指导老师:贾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