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三春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4 23:27:30
《桂花550字》
莫羡三春桃与李,桂花诚实向秋荣。秋天到了,桂花开了,我开心极了。我喜欢桂花,所以,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公园里赏桂花。
一进公园,我就被香气吸引。我循着香气走去,来到一株桂花树前。只见桂花树绿油油的,就像一把大伞,给我们遮住了中午的烈日,而盛开的桂花就成了这把大伞最好的装饰。桂花的种类极多,有金桂、丹桂、银桂等等。
桂花有四个花瓣,花瓣很小,不注意根本看不到,它们像一个个可爱的小娃娃,躲在金色的小床里。桂花的颜色很多,有金黄的,有米黄色的,还有淡黄的……盛开的桂花很小,有的像一位位小姑娘,抱在一起;有的像一粒粒粟米,藏在如云的碧叶中。
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作响,桂花纷纷飘落,像一只只黄蝴蝶翩翩起舞。我拿起一点儿掉落的花瓣闻了闻,气味还是那么浓郁。我又摸了摸,十分柔软,就像绒bu一样。当花瓣落回地面时,我的手心还是香气浓郁。这时,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就问妈妈:“妈妈,桂花这么小,这么浓的香气是它发出来的吗?”妈妈说:“是的,桂花花瓣上有一种芳香油不断分泌出来,和空气中的水一起散发,香味就出来了。”
听妈妈说,桂花可以做成桂花糕、桂花酒和桂花茶等,用途可广了。
桂花不像牡丹那么高贵,不像荷花那么清白,也不像玫瑰那么娇艳,但它缺拥有独特的芳香,我喜欢桂花,喜欢它的芳香,喜欢它那独特的姿态。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的意思及全诗赏析、作者出处》
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宣城见杜鹃花》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赏析
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已是迟暮之年。他被朝廷判流夜郎,遇赦归来后,此时正流落江南,寄人篱下。不久又染了病,晚景凄惨。老来思乡,本是人之常情,何况诗人老迈患病。于是,浓重的乡思就袭上了诗人心头。
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八岁的小表妹》
红润的瓜子脸,像一朵迎着三春朝阳,带着露珠盛开的桃花;那泉水般纯净的大眼睛上镶着一圈乌黑闪亮的睫毛;一排长长的刘海像一排门帘,显得那么伶俐可爱!这就是我那八岁的小表妹。
她不但长得漂亮可爱,也是一个宽容大方,谦让懂礼的好孩子。我做姐姐的也从心里喜欢她,佩服她。
暑假的一天,表妹来我家玩。天气很热,烈日炎炎,大地热得像个大蒸笼。妈妈下班回家,给我买了一个雪。我望着那雪球,馋涎欲滴。妈妈见表妹在,满脸微笑地把雪球递给了她:“一定热了吧,吃根冷饮吧。”我见情势不妙,回到了书房。尽管很热,我还是忍住口水,想:谦让妹妹是应该的,可是妈妈为什么只买一根冷饮呢?表妹连连推辞,妈妈笑着说:“你别客气了,姐姐不热,你就吃吧。”表妹无可奈何,她那樱桃小嘴微微翘了起来,眼睛轻轻一眨,好象想出了什么办法似的,她说了声:“谢谢。”拿着冷饮,走进了房间。
我走到书桌旁,垂头丧气气,强烈的阳光照在脸上,我的嘴唇像被烘干了似的。“谁让我是姐姐呢?”正当我口干舌燥之际,铜铃般的声音传进书房:“姐姐”妹妹一蹦一跳地走了进来,脸蛋红扑扑的,她高兴地拿出那个晶莹透亮的雪球,一把递给我,她悄悄地凑在我耳边说:“趁姨妈下楼拿报纸,你赶快吃了,我肚子痛,不想吃。”“你──”没等我开口,妹妹已经甩着长辩儿,跑出了门。我心中一热,呆呆的站着,嘴巴张得足以能装下一个苹果,我想:妹妹怎么这么懂事,好象一个小大人。
我舔着那个雪球。啊,多么爽口,美味,我仿佛进入了冰天雪地之中。我津津有味地品尝着甜甜的冷饮,默默地说:“妹妹,这次我收下你的好意了。”此时,我内心感到幸福极了,我为妹妹感到自豪。
这就是我的妹妹,我和她手足情深,人人看了都会羡慕我们。
《三春之晖》
爸爸和妈妈是迥然不同的两种性格的人。可是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生活过程中,他们用不同形式花在孩子身上的心血、精力却沉淀出了相同的爱—深沉的,凝重的,毫无保留的爱。
爸爸妈妈共有六个孩子。不知道爸爸妈妈刚从山西返回河南老家时,在白手起家的同时是怎样养活像糖葫芦似的一个一个串下来的孩子的。听妈妈说,那时我们的稀饭稀得像镜子可以把人的眉目清清楚楚地照出来,一大把邻居家送来的青菜拌上盐后就是饭桌中央孩子们争夺的佳肴。因此,在我对童年的记忆里,稀饭永远等于白开水,饭桌上永远只是六个孩子围着一个大菜盆用筷子在进行争夺战。然而,爸爸妈妈连吃青菜的机会都不曾有。
后来,我们在村里分了地,从此,妈妈成了土地上最诚恳的劳动者。我至今对每天中午放学后踏着松软的,被太阳烘得热乎乎的沙土路给妈妈送午饭的情景记忆犹新。一大片枝叶繁茂的结着白色花朵的棉花地里,晒得黑红的妈妈头顶一件浅灰色的上衣在中间忙活。“妈—吃饭了。”我站在田地头喊,于是,妈妈走过来和我一同坐在路边的树阴影里,我把带来的饭缸递给妈妈,然后看妈妈一口一口地把饭吃下去。不知是爱踏那些松软的热沙还是喜欢看棉田里妈妈柔弱的身影,被兄妹们视为送饭的苦差,我每次都欣然接受。因此,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我从小就是兄妹中最乖的一个。
爸爸从来到河南后就开始四处奔波。我在读小学三年级时,有一次读课外书读到“马不停蹄”这四个字,问爸爸“蹄”字怎样读。爸爸告诉了我后又说了一句:“我也是马不停蹄呀二”爸爸怎么是马不停蹄?直到我在二百里外的一座小城读书时,回家后和爸爸闲聊才知道他熟悉我读书的那座小城的每一个地方,更让我诧异的是他能告诉我属于这座城市管辖的每一个乡村。原来,一十几年里,爸爸曾骑着自行车到达过我们方圆五百里以内的每一个城市和乡村。那时,我一下子就明白了爸爸的“马不停蹄”。
永远都有那么多的事情等待着爸爸妈妈。十几年里,爸爸妈妈不但为大哥、二哥分别买了院子,盖了房子,娶了媳妇,而且还让爷爷奶奶度过了幸福的晚年,又给他们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而在这十几年里,大哥在唐山他曾工作的地方吃喝玩乐,无限风光,直到满身疲倦地想有一个家时,才想到了爸爸妈妈。二哥书念不成,爸爸妈妈却也把他放飞门外,不希望他能挣钱分担重负,只希望他能见见世面。大姐,二姐在日月的重复之中,终于有一天相继成了别人家的人。
我曾开玩笑似地说过妈妈:“孩子养这么多,有什么用?当初少养几个,你会比现在活得好许多。”妈妈长吁一声,似有无限感慨。
至今,六十岁的老爸老妈还担负着供养大学生的我,高中生的小弟和时常有病的大哥一家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