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诅咒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06:36:24
《一个被诅咒的女孩初二优秀作文》
一个被诅咒的女孩初二优秀作文
娅静呆坐在教室里,回想着与圣的每一次见面,又想起镜子的话,“莫非……”娅静在自言自语。 “莫非什么啊?”圣从娅静身后窜出。圣的出现吓娅静一跳~~~~ “圣~~~!”娅静也不知怎么的,就叫了一句。
“思霁,是你吗?你难道回来了,从前你也是这么看着我叫我圣的。”
“哦```学长,对不起,可能我不该那样叫。”
“不,你以后就叫我圣吧。”
“好,那你可以给我讲讲你和学姐的'事吗?”娅静打算一点点找会思霁的记忆。
圣好兴奋的样子,把娅静拉到湖边的一棵树下,娅静疑惑地看着圣。“这是她离开我的地方,那天,她说下次会在这里等我的,我每天都会在这里等她的。”这么巧,圣和娅静第一次也在这里见到,圣就更冠冕堂皇的以为娅静就是思霁。
“怪不得那天你……”
圣突然紧紧地抱住娅静,“别再离开我了好吗?你知道这两年我等得多辛苦吗?”圣愈发激动,抱得也就更紧了。
这么凑巧,宣和君玮也谈情说爱谈到了此处,君玮见了,大叫:“你们~~……”
娅静赶紧腿开圣,说:“你们别误会啊。”
“误会什么呀,误会,我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圣也不甘示弱,说了句:“你们?好啊,都成你们啦!”宣可没想到圣大帅哥反驳这么快,一下子脸都红了。
君玮则是顺理成章地将宣搂进怀里,说:“怎么呀,只许你们,不许我们啊。”宣呢,脸上洋溢着幸福,却准备做逃兵,正跑开时,哪知撞上了木兴,木兴连忙抱住宣,“呀,美女投怀送抱哦。”还一脸坏笑地看着君玮。
“别乱说呀。”宣都不着急,可急坏了君玮。
“哈,人倒挺齐的嘛,正好,晚上我们一起去酒吧坐坐,怎么样啊,哥们?”
“一起吧,娅静还有宣。”圣也乘机找机会。帅哥邀请,自然不好意思推辞啦。
晚上,正在大家举杯畅饮时,那不食相的手机响了……
【一个被诅咒的女孩初二优秀作文】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范文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一)
《法老的诅咒》是德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00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00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一陽一出来了,武士复一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一陽一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一性一、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二)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00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00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一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
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一精一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一陽一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一毛一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一穴一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字叫《法老的诅咒》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考古队去沙漠里寻找王谷陵墓,找到后他们听见了法老的诅咒:“死神将长大翅膀扼杀敢于扰乱法老安宁的人!”之后,考古队除马丁居长以外全部背一个豹头人身的怪物杀死了。马丁居长又去陵墓,他把陵墓装上照相机,走进了陵墓,中了法老的毒以后,从照相机才知道是法老陵墓里面的声音使自己穿上了怪物的衣服,杀死了所有人,最后他自己也没逃过法老的毒咒。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魔法并不存在,那只是古人创造出来的一种保护陵墓的方法,就像现在的迷一魂一药一样,只不过他们是用声音来迷惑人的。
虽然,世界上还有很多现象人们还不能解释,但是总有一天人们会把各个谜一团一解一开的,只要我们相信科学,就一定能成功。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范文】
《高考随想》
以前,我常常诅咒高考,因为它让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痛苦。但是,高考还是要来的。
高三的日子,单调而又乏味。习惯了每天早早地起床,使劲地睁着朦胧的睡眼背书;习惯了一整天都坐在座位上,思绪奔走于各种各样的练习本间;习惯了两天一小考三天一大考;习惯了在夜深人静时还未在为难题烦恼,不得入眠……这样的生活实在难耐。我想,年年岁岁,高三学子都不会喜欢高考,甚至对其深恶痛绝吧!我们为了那一天,挥洒了多少青春和汗水?可是,不管付出了多少努力,命运也不完全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的,我们还是会面临失手的危险,尤其是想我这种心态不稳定的人。
然而,昨天,在语文课上,刘老师对我们说了一些话,让我对高考有了些许改观——其实高考并不可恶。
“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孩子,都不好好想想,没有高考,你们能上好大学吗?能有继续受教育的机会吗?敢问你们谁的爹有本事能让你不劳永逸?哼!要真有你们还会坐在这里吗?真是的,给你一个平的做人的机会都不要!拼爹拼不过别人就给我好好学,给我拼命去!”
是啊,拼爹拼不过别人就得拼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机会,自力更生。
在中国,国家不得不选择高考这种方式来选拔人才,毕竟各地区经济、文化状况不同,资源分配不均衡。如果用“综合素质”的标准去选拔人才,经济发达地区的孩子总会占优势的,因为他们的父母重视他们综合素质方面的教育,而贫困地区的家庭往往没有能力和条件给孩子提供这方面的教育。如果说用“靠关系”这样的方式选拔人才,那更是不合理了,虽然这样的事在生活中还是挺多的,但怎样也不能让这成为主流。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高考还是相对公平的。经济落后地区的孩子和发达地区的孩子都做同样的题,做题的成本还是相对较低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拼的就是勤奋了。不管家庭情况如何,只要足够勤奋,肯花时间和心思去研究高考题,我们就有机会进入理想的大学,毕业后进入理想的阶层,从事理想的工作。
高考,让我们学会勤奋!让我们学会坚强!让我们学会自己成长!
我不再痛恨高考了。现在,我希望高考能快点到来——那一天,我将展开翅膀,在天空翱翔!
《被诅咒的公主作文650字》
在很久很久以前,卡斯国有一位美丽的公主名字叫爱丽丝,她长得很漂亮,有一头金灿灿的长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张樱桃般红润的小嘴巴。她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经常帮助身边的人或动物。
有一天,她提着一个小篮子到森林深处去采蘑菇给小兔子吃。走着走着,爱丽丝隐隐约约地看见前面地大树后面有一座小屋子,又破又旧的。这间小屋好像充满了魔力一般,一下子就把爱丽丝给吸引了过去。爱丽丝围着小屋走了两圈,猜测着着小屋里面会有什么呢?她正想要伸着脖子向破旧的门缝里瞧时,只见一个长着又尖又长的鼻子女巫打开了门,头发凌乱的像鸟窝一样。用低沉粗暴地语气对爱丽丝说;“你围着我的房子到处看,我的午觉都被你踩落叶的沙沙声给吵醒了,我很生气。”女巫边说边举起手中的魔杖说道:“泥米拉波拖斯卡。”咒语刚念完,可怜的爱丽丝瞬间就变成了一只小鸭子……
当国王发现爱丽丝不见以后,便派人到处寻找,但是都已失败告终。碰巧的是,有一天,邻国的一位王子也来到了这片森林打猎,当他看到有一只小鸭子,正拔箭对准“爱丽丝”发射之时,却一下子不忍心了,因为小鸭子正微微闭着双眼,眼角竟然渗出如珍珠般闪闪发光的泪珠,这场面既让人心疼又让人好奇。王子慢慢靠近小鸭子,轻手轻脚地把小鸭子抱入怀中,怜爱的揉摸着她的羽毛。也许是王子的爱意起了作用,小鸭子竟然摇身一变又变回了公主。王子惊呆了。爱丽丝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王子听。王子很生气,就派人把女巫给抓了起来。
后来,王子把公主送回卡斯国,并向国王提亲,国王听完了这段离奇的经历,二话没说便答应了这门婚事,并给公主和王子举行了盛大地婚礼。以前爱丽丝帮助过的小动物都纷纷带着鲜花来祝贺他们。
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心底有一盏明灯》
世界太大,总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但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灯火。只要每个人心底都有一盏明灯,萤火之光,也可以照亮整个世界。
“走啦走啦,不就是几块钱吗,再不走该赶不上火车了!”一个打扮时髦的中年妇女向一个小女孩喊到。小女孩却恍如未闻,转身挤入喧闹的人群之中,想走到收银台前,焦急地说:“阿姨,您找错钱了!”收银员似乎没有听见小女孩的声音,继续为下一个顾客扫码结单。“阿姨,您多找了四十块钱,我给您放这里了,您记得收好!”收银员惊愕地抬起头,却只看见小女孩钻入人群的背影。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分:当贪便宜成为了常态,守诚信才格外可贵。
“同学,你确定是要一份炒饭吗?”食堂阿姨探着头问。我正在食堂打饭,食堂阿姨忽然的发问引起了我的警觉。她想干什么?要推销别的菜吗?“不用给我推荐别的菜,饭量小,一份炒饭能吃饱。”我果断回拒。食堂阿姨赶忙解释:“我不是推销菜,我是想告诉你,炒饭吃不了一份可以买半份的。”我突然觉得脸上有些发烧,不好意思的说了声抱歉,心中却觉得惊讶:当推销成为了普象,体谅反而更有价值。
“咚——”塑料瓶与桶壁撞击,发出沉闷的响声。没有雾霾的的秋日很适合锻炼,我和同学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游玩,不时有穿着运动服、喘着气的人从我身边跑过。一个身躯健壮的青年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在超出我十多米后又折了回来,伸手将放在路椅上的一个空矿泉水瓶捡起来,又跑到最近的一个垃圾桶处。瓶子入桶发出沉闷的响声,我目送他跑出几十米,挺拔的背影和稳健的脚步留在我的心中:当袖手旁观成为大众心理,“多此一举”更显出它的珍贵。
不起眼的小石块,支撑起雄壮宏伟的泰山;静默无声的溪流,汇聚成波澜壮阔的海洋。只要每个人心底都有一盏明灯,萤火之光,也可以照亮整个世界。
《拇指汤姆历险记》
从前,一个巨人得罪了一个女巫,女巫生气了,诅咒他说:“你的儿子永远也长不大,至少不会超过我的拇指这么大。”
不久,巨人的孩子出生了,那孩子实在太小了,于是巨人就给他起名为汤姆。汤姆非常喜欢昆虫,那些昆虫也非常喜欢汤姆。一天,国王的厨师出来散心,无意在草丛中发现了在玩耍的汤姆,于是厨师把汤姆带回皇宫。厨师想把汤姆放进蛋糕,国王一定很惊讶。果真,国王非常疼爱汤姆,而且把汤姆当成自己最宠爱的大臣,并且给了汤姆坐骑和武器,坐骑是一只小白鼠,武器是一根金针。
不久一只猫和汤姆结了仇,猫对国王说:“汤姆在你的汤里放了毒药。”于是,他从马鞍上取出毒药,放入汤中,国王生气了,把汤姆关进了地牢里。一只飞蛾飞过来,听到了汤姆的喊叫声,飞过来说:“汤姆,我带你去昆虫世界吧。那里的昆虫都和你一样大。”
从此,汤姆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萌弟”的苦恼》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那我绝对诅咒老妈生个妹妹,而不是一个“萌弟”,可是世界上却没有后悔药。有人可能问我为什么,我会回答:“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
一回家,我便啃了个油桃。哎!真无聊。“啊!”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溜入我的耳边。咦,那不是我的萌弟、我们家的“小坏蛋”——近宝吗?有了!
“近宝儿!”我飞快的冲过去,一手将他抱起来,放到我的肩上。哈!大哥可是一个“带娃高手”。可是,噩运偏偏来临,落到我的头上。突然,一个黏糊糊的东西掉在我的脸上。什么鬼,是鼻涕吗?NO,NO,NO,近宝这几天没感冒呀!难道是口……水,呃。我一抬头,只见近宝口里流着长长的白色长条,一直延伸到我的脸上。真是“口水流下三千尺”呀!老天爷,就算我家要节约用水,你也不能这样坑人呀!你让我以后怎么见人呀!我还是赶快将他放回地板上吧!
别人的弟弟妹妹都知道要亲哥哥姐姐,但我家的弟弟亲人的方式很特别,居然用锋利的牙齿去咬。我的肩上至今还留着不可抹去的伤疤。更厉害的是,他居然用“爪子”去抓我头发!我其实很惨的!
我的弟弟比“杨老虎”还萌,却比“百慕大三角”还要奇葩,比罗诗睿还重,比杨璟浩还要狡猾。单车倒着开、不坐推车,却要推推车。溺水了,上一秒还哭,下一秒就笑……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
《曙光前的黑暗》
1570年9月25日
世界上最恶毒的诅咒降临到我们镇上了,仿佛只是一夜之间,整个世界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到空荡荡的街道上,空气里飘散着令人作呕的尸体腐烂味道,时而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天空阴沉沉的,没有一只飞鸟,仿佛曙光永远不会到来。这里的秋天早已失去了红与绿的富饶,仅仅留下了萧瑟的残余。上帝啊,我们是您最忠诚的子民,请赐予我们您那至高无上的重生之力吧!
1570年9月30日
也许上帝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今天镇上来了位大人物,一位善良的伯爵。他带来了许多救济物资和急需的药物。他的到来为这座死气沉沉的镇子带来了一丝希望,人们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我和几个镇上的人带他到处走走,简单的向他介绍了现在的疫情,希望他能带动更多的人来帮助我们度过难关。他真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可是后来,我发现伯爵和一个人相谈甚欢,那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每天晚上重复干着一件傻事:把小玻璃片磨成镜片,装到镜筒里观察细小物件。我一直都看不起这种人,在人们遭受病痛的折磨时,他仍沉浸在他那毫无意义的爱好中,他的存在简直是镇子的耻辱。
1570年10月4日
今天,伯爵一如既往的带着药物来到了镇上,然后他做了件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他居然邀请了那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到他的城堡做客,以便于投入所有精力去专心研究那些奇奇怪怪的镜片。如今,死神还在我们身后步步紧逼,而他却在为一个闲人和其无用的爱好浪费金钱。我实在是无法理解这种做法。事后,我决定问个明白。于是,我找到了伯爵,问他:
“您为什么要把钱用到这些无用的东西上呢?与其浪费这些钱,不如把它们用来买药,帮助那些生病的人。这样,不是更能使钱发挥它真正的价值吗?”
伯爵温和的笑了,对我的咄咄逼人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更多了一丝宽容,他说:
“科学是神圣的,它能帮助人们更好的生活。一旦取得了成果,它就能在未来发挥更大的用处。到那时,不要说这个镇子的瘟疫,哪怕是更大的灾害,它也能产生一定的作用,我们就能看到福音的曙光了。
我虽然无法完全理解他的话,但对他的描述,他对科学的信任让我对科学也有了一丝期待。
1570年10月8日
疫情更加严重了。今天,我到临时安置的病人集中所看望他们。进了房间,我看到了一只只如同骷髅般瘦小的臂膊,我看到他们眼睛里透露出的忧愁和空洞。他们安静的坐着或躺着,就像被关在一个个铮铮的铁笼里,对生完全丧失了希望,只在静静的等待死亡的到来、我能明白他们此时的绝望,这病就像一只巨大的猛兽,在你身体里悄悄的蛰伏着,然后猛地从人的骨头缝里,皮肤隙里,渗透出来。肆意的在身体里游走着,折磨着人们的意志。
至于伯爵和他的小镜片,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没有任何进展。小孩子的把戏又能有什么成就呢?
1570年12月10日
两个月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前几天消失了好久的那个家伙满面春风的拿着一个奇怪的玩意儿出现在我们面前,骄傲的向我们介绍这玩意儿的名字——显微镜。当时我们对此不屑一顾,只瞄了一眼就各自忙活自己的事去了。可是我们从未想到,人类的福音正悄然而至。
今天,隔壁家的高斯贝尔带着久未谋面的伯爵出现在镇子里。他带来了新制的药物为我们治病。他说,这都是显微镜的功劳,它发现了致病的病菌,从而为医学家们提供了治疗方向。新药能消除大部分地区肆虐的瘟疫和传染性疾病。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为此欢呼雀跃。
这时我才明白,我悲天悯人的情怀,只把重心放在当下,放在身边。而伯爵对科学能改变世界怀有坚定的信念,并为此付出努力。他的长远目光促使人们遭受的苦难大大减轻,并使其长久的造福于人类,这才是真正的大智。
不知不觉,天已经蒙蒙亮了,泛着暗青色,天的那边很白,飘着雨。我想,曙光就要来了。
《不肯自己改变一根毫毛》
因此他虽然痛烈地斥骂和诅咒旧中国的没出息,“不肯自己改变一根毫毛”,可是他毫不抑低他的高度的民族自信力与民族自尊心。这种态度越来越鲜明地表现在他的议论和作品中。他在大革命时代这样歌唱道:中国经了许多战士的精神和血肉的培养,却的确民出了一点先前所没有的幸福的花果来,也还有逐渐生长的希望。((<而已集•黄花节杂感》)大革命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巨大觉醒,掀起了全国的争自由的浪潮,使他对正在生长的新中国充满了光明的热望。旧时的阴郁色彩从他的作品中褪去了,在他的文字里闪现了新中国的面影。虽然在大革命失败后,他又不时吐露出阴惨逼人的悲愤,然而那悲愤正象隐藏在冰雪中的炸弹的爆裂,它使人震惊,使人不自觉对惨酷的现实生出反抗的心情,同时不得不去检讨过去失败的血史。
在他积极参加和领导集团主义的战斗队伍之后,他的以大众的爱憎为爱憎的生活态度,使他对人生、对中国、刘-世界投射了比前更明快、更爽朗的热爱光辉。假如说,在以前他对现实黑暗面的诅咒和攻击几乎湮没了他对光明的咏叹与赞美,那末,在他成为集团主义的主将之后,他的歌颂光明的豪情和痛击黑暗的正气,就象两股异常澄碧的山泉在巨川中交流起来了。
一九三三年杨杳佛被刺,他写了一首悼杨的诗,是:“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何期洒泪江南雨,又为斯民哭健儿”,似乎当时颇带有感伤的气氛,但其实这正是鲁迅的战斗豪情最奔放的时期。同样地,他对于柔石等的纪念文(<<为了忘却的记念》)的哀怨徘恻也不能掩盖他的豪迈气概。正在他生活的最后几年,他特别发扬了那最可宝贵的民族自信力和民族自尊心。章冬谬过这样的话:“鲁迅先生的文章的力量,是跟着他自己的思想走的。在写最初的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前,他过着一段蛰伏的生活,对人生的失望和在思想上的怀疑,使他甚至不能写作。《狂人日记》以后的+内喊》和《热风》的时代,他成了反封建的积极的战士。这时他的文字就锋利,明快,而有生气。
当他作《仿徨》、《华盖集》时,忧郁的思想又笼罩了他,虽然也在战斗,但思想的苦闷使他的文字有了琐碎无力的缺憾。他的文字的炉火纯青时代,其实是在他接受了更新的思想以后,创作固然没有了,但《伪自由书》之类的杂文里,却表现着他的文字艺术登峰造极,而影响也最大。”(艾思奇:《民族的思想上的战士》)
《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
狼,在我的印象中是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等等,读过的关于狼的其他书中,也是对狼的凶恶、残暴的一面的刻画,使我对狼根本无一丝好感。读了《狼图腾》一书,我被深深震撼了,开始思索着对狼的全面与客观的认识,特别惊叹于狼身上体现出来那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
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狼使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狀态。沒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莨莠不齐、传染病众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的稳定、健康的平衡发展。
在大草原上,如果没有狼,那些繁殖力极强的动物如兔子、旱獭、老鼠等,在草原上打洞、啃吃牧草,就会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给畜牧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尽管狼对草原羊群、马群造成巨大威胁,但是,草原人在与狼群的生存竞争的战斗中,对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庭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还有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均深深叹服,是狼的神奇魔力,使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形成至尊崇拜,以至于狼图腾成为西北和蒙古草原上无数游牧民族的民族图腾。
《狼图腾》一书作者姜戎先生,以其在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的亲身经历,为我们讲述了神奇的草原狼的故事,该书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技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饶;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还有游牧民族古老神秘的“以肉还肉”的天葬仪式,还有狼嚎、狼圈、狼耳、狼食、狼烟、狼旗等等传说与现实描写,使读者沉迷其中,欲罢不能,一气读完。作者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作者同时给于读者明朗的答案:马背上的民族信奉狼图腾,全在于草原狼的那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这种伟大强悍的狼图腾精神就是中华游牧民族精神的精髓,是草原的灵魂,它时刻地影响了西北游牧民族的精神和性格,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也深刻影响了全世界。
我掩卷深思,狼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源自于何方?――就在于狼在恶劣生存环境下形成的族群的优秀品质和处世理念,值得我们人类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