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之气 ”有关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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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16:37:48
《食牛之气的意思、故事》
“食牛之气”,语出《尸子》:
虎豹之子,虽未成文,巳有食牛之气。
《尸子》这部书早已失传,据说宋代还有部分传本,宋以后,到元、明就全失了。作者尸子,名佼,战国时鲁人,或谓楚人。秦相商鞅曾向他求学,他在当时想必是一个相当有学问的人物。他所说的上面那句话的意思是:
虎豹是凶猛的野兽。小虎、幼豹,虽然身上的斑纹还没有长成,但是看上去就很威武,已经具有吞得下一头牛的那种气概了。
形容虽然幼小而气概不凡,就叫“食牛之气”,或“吞牛之气”,也叫“食牛气”。
唐代诗人杜甫的《徐卿二子歌》中写道:“君不见徐卿二子生绝奇,……大儿九龄色清澈,秋水为神玉为骨;小儿五岁气食牛,满堂宾客皆回头。……”徐卿,不知是什么人,也不知他的名字,大概是杜甫的朋友,杜甫的这首诗是称赞这位朋友的两个儿子的,说那个小的才五岁,而已有“食牛之气”。
宋代名僧惠洪的《石门题跋》中说:“虎生三日,其气食牛。”宋代诗人陆游有诗道:“三日於菟〔wū-tú〕气食牛。”都是一样的意思。(於菟,老虎的别名。)
《那一丛红梅》
冬寒之气悄然离去,春天悠悠而来,小溪流水“溜溜溜”地响。大雁南飞,百花吐翠,在这么美的季节里,我们乘车回往老家,路上看到了一丛红梅,是那么夺目耀眼,也让我快乐地忆起了他。
“啊——”刚下车,一股清香的空气迎面而来,比大城市的空气好上百倍。好久没有见面的表哥走了过来。好像有满肚子的话要说,脸上满是热情。
“弟弟,我们一起去抓小泥鳅吧?”表哥兴奋地笑着,还没等我回答就带着我来到了一片小荒地,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以前是爷爷奶奶的小菜园,因为长时间没种长了乱蓬蓬异常茂盛的野草。
表哥说这是小村里泥鳅最多的地方,所以野草长得绿而大。土地湿湿的柔柔的,转身一看,表哥塌着脚,弯着腰,伸着手,用力扒着土,不一会儿抓到了三四条泥鳅。于是,我也伸着短短的手一起挖,三条、四条、五条……二十条、二十一条……我们挖出了二三个大坑,足足有十几分米高。我们正要“草船借箭——满载而归”时,一条很长很长的泥鳅出现在我们面前。它一跑我们挖的坑就塌了,我们重新挖了很久很久,可是还是没有挖出来,我正有放弃之心时,我看表哥却坚持着挖。我一转头,一丛开着花儿的红梅出现在我眼前,望着那点点粉红,还有上面一点点小冰,心生感慨,上个月之前,它们还在大风大雨的大气中坚持着,又让我想起学过的那一篇《梅花魂》中的精神,它愈是寒冷,愈是风欺雪压,开得愈精神,愈秀气……
突然,后脑勺处有人大叫:“挖出来了,耶!”一看,正是我的表哥。他汗流满面,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就像成串的雨滴一样流下来。他正如那一丛红梅一样坚持不懈。
望着表哥,我心生敬佩!此时,那一丛红梅开得正旺,太阳在笑,鸟儿在唱,草儿在舞……
《成大事者有大气》
自古以来,成大事者有大气。
大气是胸怀天下,包容天下之气。大气是一种豪气,一种胆气,一种霸气。大气是一种境界,宠辱不惊,闲看窗前花开花谢;去留无意,漫观天外云卷去舒。
大气是一种品格。俗话说:让三分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名利当头,谁能够激流勇退,谁不是争得头破血流。只有大气,不与人计较,眼光长远,有容人之雅量方能成就一番大事。
大气取决于境界的高度。有的人,自己就是世界,谋的是一己之私;有的人,世界就是“圈子”,他们只为小团体活着,谋的是少数人的利益;有的人,为众人而活着,谋的是大众的利益。华为任正非说:“正确的方向来自妥协,只有合作,只要共赢,才能成功。”也正是有如此之高境界造就了华为的今天。可见,大气的核心是格局与境界,大气必有大觉悟。
大气取决于胸怀的广度。有的人胸怀就是“坑量”,有胸是水坑,容不得一点风波;有的人是“湖量”,虽有一定容量,但局现于某时某地,某人某事;有的人是“海量”,他们的心胸像大海一样广阔,容得下八级大台风,顺境不张狂,逆境不放弃。霸王项羽一生战绩无数,战功赫赫,但他容不得一点失败,容不得一点耻辱,只得自刎乌江亭,与一统天下失之交臂,错失了成功的机会。而反观刘邦,他忍辱负重,甚至在战胜项羽后,还遭受白登之围,但他没有自暴自弃,反而利用巧计,保全自己,终成大汉伟业。可见,大气的尺度是胸怀,大气必有大度量。
大气取决于眼界的宽度。有的人用“直角”看世界,或者事物的一面;有的人用“广角”看世界,虽非全部,但也精彩;有的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视野宏阔,看到的是完整的世界。
大气取决于执行的力度。有的人只会“纸上谈兵”,夸夸其谈,只在空想和空谈;有的人,习惯“花拳绣腿”,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有的人能够知行合一,有超强意志力与执行力。英国作为第一个世界强国,在资产阶级革命后竟未废皇帝,而是让皇帝仍然坐享繁华,终导致英国除封建不彻底,最终一步一步由“日不落”走向“日落”。反观中国,辛亥革命,把皇帝说废就废,五四运动后,说新民主主义革命就行动……这都是中国如今站起来的基石。可见,大气的归宿是执行力,大气必有大手笔。
不怨天,不尤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就算一无所有,也一定要大气。大气的人即使在贫寒落难时,也不会唉声叹气,丢魂失魄,意志衰退。大气的人也不会在顺境时自鸣得意,轻薄浮躁。做人有多大气,就会有多成功。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因为凡成大事者必有大气。
《华山论剑》
F中一(5)班分舵的地界里正浮起一层肃杀之气,和着满天的寒光,弥漫在空中。而一(5)班分舵的宋舵主和他门下的弟子们却屹立不动,神色凝重。因为,至关重要的华山论剑开始了。
——题记
第一场是暗器世家万家堡的万大小姐与英语的决斗。
英语实在是个很厉害的高手,他是沉潇最怕的几个人之首。这次,英语更是有备而来,他眯起眼睛,看着那些刚刚败下场的挑战者,极为得意。而万大小姐,就是在这个时候出场的,她面容温和,眼角带着笑意脚步轻盈,仿佛不是和别人去决斗,而是应一个老朋友的约会。
20步、10步、5步,越来越近了,终于,万大小姐在距离英语5步处停了下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擂台中央,等着决斗的开始。万大小姐无疑是个绝顶高手,她曾多次闯入天下第一杀手组织——田家炳中学的最高境界——第一专场。可英语也非同一般,他刚刚挫败了F中的几乎所有高手,精神状态正达到最充盈的时刻。大家的心跳越来越快了,有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下一刻,没有刀光剑影,只有说不清的温情。
因为,万大小姐忽然笑了,笑的如春花一般绚丽,笑的如珍珠一般夺目,她笑着用手拂过鬓间微散的柔发,打量了几眼英语,竟转身走了。而英语,不知是被万大小姐的笑容所倾倒还是被万大小姐的举动所震惊,竟站在那儿,整个人仿佛呆了一般,既不出手也不出声,仿佛冻住了一般。
有人拿来了沙漏,大家都急切的想知道事情的发展如何。英语什么时候会反应过来,什么时候会出招,而万大小姐又什么会再回来。
然而,英语再也不会出招了,万大小姐也不用再回来了。
一个时辰后,英语忽然倒地。
两个时辰后,英语的眉心渗出一颗红色的梅花状的血渍。
而这时,观看了万大小姐出场录相888次的宋舵主终于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原来,万大小姐在用手指去散乱的几缕青丝时,就趁机转动手指,夹于指间的梅花镖便不带一丝风声而出。白色的梅花镖极细极小,在白色的墙壁的映衬下,几乎辩认不出。而英语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明所以就丧生于梅花镖下。可万大小姐的暗器已达到举重若轻的地步,于是,才有了英语一个时辰后倒地,两个时辰后渗出一颗血珠恰好将梅花镖染成红梅花镖的传奇战绩。
宋舵主和一些初明真相的弟子被这绝世武功所惊呆,大家伫立良久,即仍是呆若木鸡,不发一言。
而这时,第二场决斗也开始了。
这场决斗绝对也可以成为武林史上名垂不朽的大事,因为这场决斗的主角,神剑山庄的晖少爷,给三大魔头:数学、化学、生物,同时下了挑战书。
决斗还未开始,场上就已布满杀气,杀气,那逼人的杀气,如乌云一般压在围观者的心头,而那些定力较弱的初学者已经快被杀气压趴下了。就在这般的杀气之中,晖少爷一动不动的站在三个魔头的中央,仿佛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感受到。他的右手仍握着那看似笨重无比的矩子剑,好像极其随意的左手插着裤袋,等待着三大魔头的出手。而这时,三大魔头也没有出手,他们都是老江湖,自然知道晖少爷的剑法高明,也同样知道定力和等待对于高手对决的重要性,所以,他们也在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生物的头上已经出了汗珠,而他看见晖少爷的目光却越来越明亮,那是高手进入忘我境界的标志。生物略一咬牙,向化学使个眼色,便自己先攻了上去。生物没有使完自己的招势就倒在地上了,不是他自己不想使完,而是晖少爷不想让他使完,所以,他死了,双手握着插入心窝的剑死了。
而又一道剑已攻上,化学看到晖少爷手中已无剑,很清楚自己的机会来了,便趁虚而入。
可下一秒,他也死了。
如生物一般的死法,只不过多了一双睁大的、不敢相信的眼。的确,化学的那一招对一般高手而言,是可致人于死地的必杀绝技。可是他错了,晖少爷不是一般的高手,所以,他也随生物去了。
数学忽然发话了:“你又从哪儿摸出一把剑的?”
晖少爷冷然道:“那不是矩子剑,而是一把双子剑,外剑之中还有一把内剑。”数学一愣,说道:“难怪你在江湖中声望那么高,果然有几下子。”他一面说着,竟一面转身就走:“老朽不想学他们俩了,这场比赛就算我输了吧。”晖少爷正准备拔出两把剑,听到这话,怔了一下。
忽然,数学竟快速的倒着身子跑来,待转过身时,手中已多了那赫赫有名的叫做函数的判官笔。晖少爷来不及解,只能硬用右掌接下。
数学笑了,他知道自己赢了,晖少爷的剑法超群,可从没有见过他用掌退敌,自然没有人说他会使掌,即使会,也只是三流的低等掌法。
晖少爷也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笑的,因为他已看到数学接连后退了十几步,半倒在地上。
数学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勉强支着身子问道:“你会掌法,我怎么从未听说过?”
晖少爷走近几步,冷笑道:“告诉你一个江湖常识,没有使用武功,不代表不会武功。”
数学“哇”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
晖少爷又靠近一点,说道:“再告诉你一个秘密,降龙十八掌是我首创的。”
数学听完后已没什么反应了,因为他眼皮上翻,已经死了。
台上,掌声雷动,大家大饱眼福,激动万分,尤其是宋舵主,因为他的武功终于有传人了。
这时,下一组决斗双方已经上台,晖少爷看见了同是本舵中人的挑战者——塞北双刀门的双位门主,李大门主和杭二门主。双刀门的武功不是单人双刀,而是双人双刀。所有双刀门武功的修炼者必须是兄弟,当然,李大门主和杭二门主也是兄弟,只不过是结拜兄弟,因为正常人都知道,没有亲兄弟一个姓李一个姓杭的道理。晖少爷与他们互行个礼便退下了,他很清楚双刀门这两位门主的太极双刀并不在自己的剑法之下。
可是物理并不这么想,他曾重创过晖少爷,而晖少爷是年轻一辈中的顶尖人物,所以他对这两个看似与晖少爷同辈的年轻人一点也不在乎。
一招,两招,三招,不知多少招过后,物理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这两个年轻小子并不如传闻中的那般可握,也不过暂时还没有打退他们,只要等到他们的破绽一出,这场决斗就可以以自己的胜出而告终。
所以,物理也等待时机,一个他们露出破绽的时机,一个自己可以以他们的破绽而入、一举得胜的时机。
而现在,时机来了。物理很清楚的看见了他们的破绽,那极小极小的破绽在他的瞳孔里被无限放大,他兴奋地挺剑而上。前四大高手:生物、化学、数学、英语都只因小小的疏忽而送了性命,物理相信自己一定不会重蹈覆辙。
可是,他忘了。
有一句江湖老话说:历史是会重演的。也就是说,他也可能败的。物理现在才明白这句话是多么准确,多么精典,以至于他恨不得决斗前每天背个9999999遍。
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当他挺剑而上时才发现,那不是破绽,而诱敌的圈套。
这是他最大的错误。
而错误的代价就是——
现在的情形。
李大门主的刀横在他的喉前,而杭二门主的刀抵于他的背后。
物理的冷汗一滴一滴向下滴,响起清脆的“嘀嗒”声。物理到了这个时候仍不相信,世间竟有那么快的刀,快到风驰电掣,快到腾云驾雾,快到3×103km/s的光速。然而,世间就有这么快的刀,而且那么快的刀就横在自己的面前。
物理几乎不敢再想。
物理也没有机会再想。
最后1秒时,物理听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声音。
那是他听到的这个世界的最后的声音。
那是两个完全相同的刀以完全相同的手法刺入同一个躯体所发出的声音。
全场寂静3秒。
3秒后,掌声如雷,喝彩声此起彼伏。
在前任挑战者赢得的掌声中,沉潇无可奈何地走上台。
说实话,他真的一点一点也不想来。
可他不能不来。
并且,他也看到,在擂台的另一边,语文已经在等着他了。沉潇真的一点儿也不想和语文打。他倒想和数学较量,被晖少爷吓回来了;他也想和物理比划比划,被李大门主和杭二门主赶回来了;至于英语,沉潇有10个胆子也不敢碰。所以,他只能和语文斗了。
语文很厉害,他会使双剑,会使流星锤,会使暗器,会使蟠龙棍。沉潇呢,不会使刀,不会使棍,不会使锤,也不会暗器。可是,沉潇有一门武功可以天下无敌,那就是轻功。楚香帅用多年的经验证明,只要轻功好到极至,别的武功不会也行,因为,轻功好就意味着可以逃命。
所以语文很不幸,因为他遇上个很会逃命的家伙。
沉潇也很狡猾,这种狡猾他和杨过学了点,和令狐冲学了点,甚至还和韦小宝学了点。
所以语文更不幸,因为他遇上个不仅很会逃命还很狡猾的家伙。
可最大的不幸是,语文自己不知道自己很不幸。
所以他必输无疑。
而现在语文还很兴奋,因为他的流星锤快砸到沉潇的脑袋了,他的刀快刺到沉潇。
谁也不会想到,沉潇竟能忽然让后躲了三天,躲过了语文的杀招。语文的瞳孔迅速因惊讶而扩大,却再也不会出下一招了。
因为,他的穴位已被沉潇点住了。
尽管,心中有些不对劲,可沉潇还是很兴奋的走下擂台,他在想给陆小凤送两坛酒真划算,灵犀一指的功夫不是盖的。
在台下,4位挑战者都取到了宋舵主的身边,而宋舵主更是异常激动:“各位刚才已将理综所有的魔头打败,为我舵再创辉煌。我决定每人发个几百两补贴,奖励一套南山拳法,现在,咱们一起去喝个不醉不归!”
3位高手都随宋舵主先去庆功去了,只有沉潇还留了下来。
他终于明白是什么不对劲了。
如果,没有猜错,他将穴道点错了,点成了睡穴。
再看那语文,左手钢刀,右手流星锤,身向前倾,极富有高手的架势。
只是——
语文已睡觉了。
一(5)班分舵的高手们决斗的DVD1个月后流入江湖,并在江湖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看了万大小姐的白梅成红梅的传奇后,中原一点红拔剑自杀,幸亏楚留香拦住了……听了晖少爷的话后,乔峰在雁门关自杀,临死前拉着段誉的手,大呼“金庸误我”……段誉也很郁闷,自己多年凌波微步和沉潇一比就成幼儿园的了……不过,最惨的是陆小凤,他为躲避沉潇的追杀,逃入了幽灵山庄,至今生死未卜。而沉潇追杀他的原因,江湖上有987654321种传闻,可沉潇只说了一句话:“那个姓陆的大混蛋敢用山寨版的点穴图教我点穴!”
《魔狼双煞的来历》
以二狼的修为,进入魔煞之气稀薄的魔界与人间之间的边缘,撑一段时间不是问题 ,只要在一个小时之内抓获魔狐,就大功告成了。
但事与愿违,二狼在边界寻觅了将近半个小时,依然发现不到一只魔狐的踪影,于是,二狼商量了一下,决定到魔界更深处的地方寻找,虽然那样危险性会比边界周围高,但二狼天生就是争强好胜的性子,加上二人自从同创煞狼棍阵以来,败在其手下的成名妖物数不胜数,二人心中自然而然的就生起了骄傲之心,认为就是天王老子,在其二人手下也还不是照样诛杀。
同时二狼也不甘心,因为如果错失了这次的选拔赛,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这么容易的就获得功名富贵了,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达到二狼心中所要得到的名利与权力。
二狼的祖先据说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狼妖,法力无边,历史上曾经有那么的一段时间,狼之一族统治着妖界的北方一带,它们狼之一族,拥有着其他的妖物所没有的无穷无尽的欲望,对功名富贵的欲望,对权力威势的欲望…正因有着如此般的强烈欲望,才能使得它们一族变得比其他妖族更为的强大,更为的优秀。虽然事隔万年,难免会有一些变动,但狼之一族依然还是众妖物中强大的种族。代代都身为妖界中强大如斯的存在,不是一方霸主,就是最得力的将军。但也正因有着如此强烈的欲望,最后终使得二狼酿成了大错。
二狼对于那些老将军,老祖辈的好意劝告根本就当作是耳边风,完全不以为然。二狼渐渐的向危险的边缘靠近,但它们明知危险,但却不曾后退,带着浓烈的好强心与好奇心慢慢的向魔煞谷逼近。
很快,二十分钟过去了,但二狼却毫无所觉,完全的被眼前的事物迷住了眼睛,二狼千年来脚步从未离开妖界,此时看到了不一样的景物,难免会有好奇心。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二狼终于如他所愿的发现了一头三尾魔狐,二狼马上兴奋的马不停蹄朝着魔狐奔去。近处一看,只见三尾魔狐已经偏体鳞伤,瘫痪在地上,奄奄一息,随时都会丧命。
二狼虽然觉得奇怪,但天掉下来一个这么大的烧饼,谁会不要呢,而且二狼看见魔狐比大赛选拔主持人说的还要大上许多,显然是一只魔狐王。二狼连忙拿出大赛选拔主持人预先交给的瓶子,将魔狐王收进了瓶内,这种瓶子看着虽小,但妙用无穷,能容纳比本身大上一千倍的东西,无论是活物还是死物。
二狼心中得意洋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哈哈哈哈!”
二狼思维已经飘向了当二狼登上领奖台,获得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功名富贵,以及在其他众妖族面前扬眉吐气的情景。想着想着,竟忘记了赶快离开魔界,站在原地放声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