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已然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8 22:25:19
《《红楼梦》推荐一本书800字》
暑期已然到来,偶然会感到枯燥、乏味。在这时,我便会从散发着独有木质清香的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听着翻书时不时发出的“沙沙”’声,看着泛黄的书页上的一页页内容。脑子里不时回想起一些片段,而这是哪一本书令我不能忘却呢?这本书便是《红楼梦》了!
一捧起这本书,便令我十分感兴趣,接下来便由我来介绍吧!《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原名《石头记》,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叙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书中最先引出了本书的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以他们二人爱情悲剧为线索反应旧时包办婚姻的黑暗,本书主要讲的是大观园中发生的故事,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多愁善感,才思敏捷,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是薛宝钗,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但好景不长,贾府也由盛转衰。这也便体现出古代封建的思想。看到故事的结尾,也不禁为二人感到十分惋惜。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先说贾宝玉吧,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并没有十分封建,是难能可贵的。而林黛玉博览群书、学识渊博,容易感到寂寞。书中把每一个人的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一章节写的都仿佛呈现在我面前,挥之不去。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家人在一起饮酒,体现了他们内心的欢愉,不经意间也带动了我。然而作者写贾宝玉和林黛玉悲惨的故事有着深刻的内涵,它批判了封建思想,也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
再将此书放回书架上,不禁细细回想,有好似百读不厌,每次读完内心的感触便会不同。读书方可陶冶情操、修身养性。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感受其不同的韵味吧!
《左边》
我爱左。
是的,这种爱已然成了一种痴狂,以至于就算引致众人哂笑侧目,也依旧执拗的偏爱着左。偏爱,不正是一种偏执的爱恋吗?
左眼。
我坚信呱呱坠地的那一刻我一定是睁着眼的,至少睁着左眼。如若不然,为何我的左眼如此幸运。我一直认为,左右眼的分工不同,右眼看凡尘,左眼看异世。左眼的殊荣便在于它能过滤掉人世间卑劣丑陋的部分,只留下美好绚丽的繁华,那些罪恶便交由右眼谴责吧。左眼里泛着的光亮也是右眼所不能媲美的。如果说右眼是现实、理性,那么左眼就一定是梦幻、感性。而在我这样的年纪,梦幻一定会被嘲笑成幼稚,所以我宁愿将泡沫深藏在左眼里,能够在迷失时、沮丧时将其暂时的释放,几分钟就好,也足以找到原本的方向。
左手。
一直认为,能用左手写字作画之人都是骨骼奇异,天赋异禀,就像完全相反的镜面对称,左手与右手也是一样的关系。就像梦想与现实。你进我进,你退我退,两者永远不可能重合。天马行空,终究只能是南柯一梦吧。穿越成一代天骄的故事也只会在小说里会出现。现实依旧是现实,是需要用右手工作、考试、打字的生活。然而即便如此,即便在这车马穿行的在日子里,在这高楼林立的街道中,何不试着用左手拾起一片落叶,用左手煮一杯香郁的咖啡,很文艺也很小资,却能够真正的在左手释放自己,迸发出自己的光芒。
左手宇宙,右手世界。我愿用爆发的宇宙燃烧这个世界。
左脚。
提腿,先迈出的一定是左脚。与身体协调无关,就是觉得左脚应该冲在前方。泥土松软的触感,柏油熟悉的气味。树叶浅浅的铺在那一条窄窄的巷子里,也泛着一股浅浅的芬芳。走在巷子里,回忆里是满满的童年记忆的香气。沿街包子铺刚出炉的包子,小花店飘散的淡淡清香,还有就是,酱汁店里传来的阵阵酱香。欢笑与无忧随着我的脚步,旋转着向前,那熟悉的一切,落在了身后,不断被炸鸡店的气味,咖啡的浓郁,汽车的尾气所替代。
左脚向前,记忆向后。如何去追赶那渐行渐远的过往?
左边,有心脏跳动的声音。律动,血液流传全身,带来一种鲜活的炙热的触感。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在这片17岁的天空下,对着青春咆哮。心跳不停,梦想不灭。那曾经撕心裂肺吼过的誓言啊,如今都被岁月磨平了吧。手指拨弄的琴弦,一下一下,手指拨动,节拍恰如心跳。甚为微妙的感觉,酥酥麻麻。共鸣吧,我的心脏正在左胸中跳动,一如从前。
是的,我爱左,如此不可理喻,如此固执偏爱,却是爱的令我痴,令我狂。
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眯起左眼,举起左手,感受心跳动在左边,眼前一片血红沸腾跳跃。
太阳一定也在左边吧,我想。
《左边》
我爱左。
是的,这种爱已然成了一种痴狂,以至于就算引致众人哂笑侧目,也依旧执拗的偏爱着左。偏爱,不正是一种偏执的爱恋吗?
左眼。
我坚信呱呱坠地的那一刻我一定是睁着眼的,至少睁着左眼。如若不然,为何我的左眼如此幸运。我一直认为,左右眼的分工不同,右眼看凡尘,左眼看异世。左眼的殊荣便在于它能过滤掉人世间卑劣丑陋的部分,只留下美好绚丽的繁华,那些罪恶便交由右眼谴责吧。左眼里泛着的光亮也是右眼所不能媲美的。如果说右眼是现实、理性,那么左眼就一定是梦幻、感性。而在我这样的年纪,梦幻一定会被嘲笑成幼稚,所以我宁愿将泡沫深藏在左眼里,能够在迷失时、沮丧时将其暂时的释放,几分钟就好,也足以找到原本的方向。
左手。
一直认为,能用左手写字作画之人都是骨骼奇异,天赋异禀,就像完全相反的镜面对称,左手与右手也是一样的关系。就像梦想与现实。你进我进,你退我退,两者永远不可能重合。天马行空,终究只能是南柯一梦吧。穿越成一代天骄的故事也只会在小说里会出现。现实依旧是现实,是需要用右手工作、考试、打字的生活。然而即便如此,即便在这车马穿行的在日子里,在这高楼林立的街道中,何不试着用左手拾起一片落叶,用左手煮一杯香郁的咖啡,很文艺也很小资,却能够真正的在左手释放自己,迸发出自己的光芒。
左手宇宙,右手世界。我愿用爆发的宇宙燃烧这个世界。
左脚。
提腿,先迈出的一定是左脚。与身体协调无关,就是觉得左脚应该冲在前方。泥土松软的触感,柏油熟悉的气味。树叶浅浅的铺在那一条窄窄的巷子里,也泛着一股浅浅的芬芳。走在巷子里,回忆里是满满的童年记忆的香气。沿街包子铺刚出炉的包子,小花店飘散的淡淡清香,还有就是,酱汁店里传来的阵阵酱香。欢笑与无忧随着我的脚步,旋转着向前,那熟悉的一切,落在了身后,不断被炸鸡店的气味,咖啡的浓郁,汽车的尾气所替代。
左脚向前,记忆向后。如何去追赶那渐行渐远的过往?
左边,有心脏跳动的声音。律动,血液流传全身,带来一种鲜活的炙热的触感。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在这片17岁的天空下,对着青春咆哮。心跳不停,梦想不灭。那曾经撕心裂肺吼过的誓言啊,如今都被岁月磨平了吧。手指拨弄的琴弦,一下一下,手指拨动,节拍恰如心跳。甚为微妙的感觉,酥酥麻麻。共鸣吧,我的心脏正在左胸中跳动,一如从前。
是的,我爱左,如此不可理喻,如此固执偏爱,却是爱的令我痴,令我狂。
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眯起左眼,举起左手,感受心跳动在左边,眼前一片血红沸腾跳跃。
太阳一定也在左边吧,我想。
《桑辞归晚550字》
东南风已然过境,伴着老人的高低声调,孩童的嬉笑送到我的耳边。黄昏之时,树叶没了分间线,似乎下一秒就要融进炊烟与夕阳之中。我踏着还未消散的余晖,静静地绕着这个小村落。
村头的大榕树正是人多时,穿着棉布白背心大褂的老人摇着蒲扇,伸头曲腿地看着石桌上的棋盘,或是皱眉,或是得意。劳作一天的男人端着瓷碗,就着几棵咸菜,谈天说地;满嘴饭粒的孩童扯扯身边的小伙伴,央着母亲要去玩,然后被不情不愿地哄着咽下几口饭。榕树之上,是夕阳,榕树之下,是烟火,晚风吹来,池塘泛起涟漪。
这是我倦鸟归巢的村。它有个不为人知的名字——湖镇围。
这里很小,村中人口加起来不到三百;这里很大,几乎全是我散落的记忆。
往前走左转,拐入一条狭长的小巷,挤挤挨挨的白墙黑瓦斜倾地往我压下来,影子温柔地打下来,黑白分明间,又晃开昏黄的光晕。不知哪家的黑猫跳上屋檐,直着身扭头看我一眼,眼中的黄昏浸过了我,只余咸黄,然后又灵巧地跳下屋檐。
灯忽地亮起来,浓黑的夜被划开一道,几个妇人悠悠地走回来,夕阳已然回到了家。孩子们在昏黄的灯下跳下房子,一下,两下,三下,跳动的影子和稚嫩的童音都交织在夜色中。顺着晚风,悠悠飘去好远。童音里藏着的,是我的过往。
踩着渐起的夜雾,依着模糊的光,我向家走去。不知哪里放起戏曲,也许是哪家人放错了,惊动了土狗,一声又一声地叫。月上柳梢头,乘月而归,乘兴而回。夜里入梦,梦里仍是白墙黑瓦。
《多味之夏》
此时此刻,骑在马上的我已然战胜了胆怯,悠然自得地望着身旁美丽的景致:瓦蓝的天空中飘荡着几朵白云,野草繁茂,其间点缀着如星星般绽放的各色花朵。在欣赏美景的间隙,细细品味着夏天的味道。
夏天的味道是涩的
走向马队,只见一匹匹骏马高大挺拔,油光滑亮的鬃毛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潇洒飘逸的尾巴,永不服输、昂扬向上的头颅,透着坚定和勇敢的大眼睛,好生英俊非凡!
我挑选了一匹纯黑色的高头大马,试图翻身而上。呵!你瞧那马蹬子,简直高得离谱!上马时,非得把脚抬到头顶才有机会攀上去。我双手紧紧扶着马鞍,左脚竭尽全力抬高,好不容易脚尖碰到了马蹬子,右腿却不听使唤,颤抖了几下,便失去平衡,摔了个四仰八叉。再次尝试,一只腿踮起脚尖,奋力起跳,谁知,左脚竟卡在了马蹬子里,上也不行,下也不得,整个身子就这么悬在了空中。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脸涨得通红,心中涩涩的。最终,在众人七手八脚的协助下,才艰难地上了马。哎,真是一点儿也潇洒不起来。
夏天的味道是苦的
我真不该选这匹马,谁能料到它如此调皮啊!刚开始的时候,一切还算正常,我们都骑在马上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但后来不知是何缘故,我骑的这匹马脚步逐渐慢了下来,不停地打着响鼻,“噗嗤,噗嗤”,每一声都仿佛在表达它的不满。偶尔还会发出几声嘶鸣,“咴咴——”,那声音尖锐而悠长。我哪见过这种场面啊!顿时吓得脸色惨白,牙齿止不住地打颤,“咯咯咯”作响,双腿像筛糠似的瑟瑟发抖,心跳急速加快,“砰砰砰”,仿佛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忽地,它停了下来,任凭我怎样安抚、讨好,依旧梗着脖子,坚决不肯向前迈出一步。它的耳朵向后抿着,眼睛瞪得溜圆,鼻孔张得大大的,喘着粗气。驭马师对着我骑的马发出一连串的吆喝“吁吁——驾驾——”,可它仍然我行我素,左嗅嗅,右闻闻,不时吃上一口路旁的野果填填肚子,那咀嚼的样子,活脱脱像个高傲自大的地主。唉,自己选的马只能自己骑下去,自己挑的“苦果”只能自己吃下去。
夏天的味道是甜的
马终于又走了起来。不久,我们来到了一块草场上。这里地势平坦,辽阔无垠,就像一块巨大的绿色绒毯一直铺向天边。此时,我渐渐变得大胆起来,骑在马背上,身体随着马的节奏起伏,绕着场地骑行,欢快愉悦的心情占据了整个内心。我用力一甩缰绳,马飞奔起来,“嗒嗒嗒”,马蹄声响彻云霄。夕阳西下,余晖给我和马都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一人一马纵情狂奔着,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的笑声和马的嘶鸣声交织在一起,“哈哈哈哈——咴咴——”,欢声笑语久久地回荡在山谷之中。
这个夏天,骑马的经历让我品尝到了涩、苦、甜交织的独特味道,它如同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记忆深处,成为我人生中一段难忘的美好回忆。
《又见“雷锋”》
春天已然在周遭的空气中跃动,悄然钻进泥土里,也萦绕在他的雕像旁。在这草长莺飞、尽显曼妙的时节里,众人皆在缅怀他、钦佩他、学习他。
回首往昔,在那个酷寒的冬日,雪花零零散散地飘下,落在大地,也落在他那凄寒的心上。雪花冰冷且柔软,而他却光着脚丫,踏在雪地中砍着柴,只为维持那个贫寒之家。他的亲人相继离去,可他依然乐观地生活着,他是自由的、阳光的,一直做好事从不留名。然而却在某一天,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犹记得诗人臧克家曾言:“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他虽已与世长辞,但他的灵魂与精神却永远存于世间!
在他的日记中,后人看到了他曾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如此伟大、如此感人肺腑的话语。
观今朝,细细咀嚼那一段话,我恍然觉悟,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如他一般的人。
曾记否?那是一个雨天,天空被闪电撕裂开一道口子,那声响仿若怪兽,似乎下一刻就要将我吞没。雨由最初的几滴越落越密,将整座城市笼罩。我站在校门口左顾右盼,也不见妈妈来接我。不禁手心冒出冷汗。天色渐暗,身边也愈发寂寥。我在原地急得直跺脚,眼中竟滑出了几颗泪珠。校园越走越静。忽然。一个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你爸爸妈妈没有来接你吗?”我赶忙抹了把眼泪,回头望去,只见一位个子高高的女生正朝我微笑。我朝她点点头,并未指望她能给予我多大帮助。“那你家住在何处呀?”她又继续追问。“盛世嘉园。”我如实回答道。“哦。”她站在原地沉思一会儿,见雨越下越大,便拉起我的手,撑着伞朝我家的方向走去。此时,昏黄的路灯下依稀有两个身影在雨中共伞前行,却有一人的一侧肩膀早已被雨水打湿。到了我家楼下,她朝我说了声“再见”,便匆匆往反方向跑了。渐渐地,渐渐地,她的身影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又是一个三月,又是一个草长莺飞的日子,学校又组织“学雷锋”的活动。我站在操场上,又看见了那个女生,此时的她正在花坛边拾捡着垃圾。阳光下,她的笑容是那般灿烂,恰似雷锋一般。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雷锋走了,一去不复返,但在他身后,还有千千万万个“雷锋”!
《书香伴我成长》
晚风轻拂,一个女孩已然于桌沿趴倒,熟睡过去,在她的两臂下,压着一本厚砖似的书籍.泛黄的书页在风中颤动着,散发出隐隐书香……
时光的大门缓缓打开,我走进那炫彩流出的时间之泉,收集下那些美好的回忆。
瞧!这一张照片是我五岁时,在妈妈的带领下踏进仰慕已久的心灵圣地——书店,阅览各种简短有趣的中外故事,那个时候,我每天沉浸在女娲的智慧、阿拉神灯的奇妙中不可自拔,浑身溢满甜蜜的书香。
唉嘿!快看哪!这么多文学名著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大概是从七岁开始,我每周末都要跑躺书店,在“儿童文学”类四处来去晃悠,又不知何时起,我爱上了描写更为生动的大部头小说,从此,每逢周末,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在更高的架子旁驻足,遇上合意的,她就踮起脚,伸长手将它拿下来,有时她重心不稳摔倒在地,引得大人们哈哈大笑。那时的她,沫浴的,已不只是单调书香,而是精彩多元的香了。
随着年级不断升高,我开始涉及军事、历史、科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由于知识的匮乏和自我爱好的转变,并不再碰虚构的文学作品,而是将注意力转移至知识性的书籍,时常摘录关键段落。
这时候的书香,或许已经与幼时甜腻腻的香气大大有异,但却愈加饱满,有滋有味了。
我浮出水面,睁开惺松的双眼,低头看向那本书,浓郁的香气飘入心扉。
《春之赞》
期待着,期待着,春的脚步已然到临。看!春天的草是绿色的,是迷人的,像刚睡醒的。
瞧!树上的鸟儿将窠巢安在"秃头"似的树干里,它们正卖弄清脆的听喉咙,唱着春天的歌谣,与清风流月一起欢唱,与牧童的短笛歌声一起欢唱。
我爱风,更爱春天的风,“沙沙……”它使树叶和枝条喜悦激动地颤抖,“叽叽喳喳……”它为鸟儿相互传递喜迅,“啪啪嗒嗒……”它把隐藏着踢踏舞的优美节奏传入我的耳中,它教会了树成为了一位绅士,让树礼貌地向春天鞠躬致敬,它让藤条在雨中翩翩起舞,飘逸长发在风中是多么优雅,这全是春风的功劳。
我爱雨,更爱春天的雨,被春雨洗礼后,树叶开始闪出青绿色的水珠,花苞闪着金光轻轻地摆动,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好似挂着透明的水雾似的丝帘,呼吸变得畅快,空气中好像有许多芳甜的果子,诱人心弦。因春风而直上云霄,因春雨而入土成种,这是蒲公英,是春天的蒲公英。随春风而周游世界,随春雨落地成“雪”这是柳絮,是春天的柳絮。与春风一起荡漾,与春雨凝为一体,这是小溪,是春天的小溪。
春以神奇的力量装点着世界,美化着人们的心灵,她用自己无限的生机给人们带来了期盼与希望。
教师点评:在你的笔下让我们感受到春姑娘的迷人、灵动和生机。对春天的热爱藏在风里、雨里和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
《我身边善良的人》
夏天已然过去,可在时光的淘洗中,我却还在春天的樱花树下,怀念着那个人。
我以前的小区里,有一位年纪并不大的阿姨,大家都叫她吴姐。吴姐有着一头发质很好的乌发,发丝总在阳光下闪耀。最令人记忆深刻的是她的牙齿,白白的,笑起来很阳光。吴姐是团购处的团长,她有一个自己的小仓库。每当经过小仓库时,里面总会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这时,大家便知道是吴姐做的小蛋糕出炉了。
记得一次,蝉鸣很响,太阳光折射在地面上,洒下点点光斑。我和朋友们玩累了,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仓库时,香味使我不禁停住了脚步。望过去,吴姐正在里头忙碌着。可能是我站的时间久了,被她察觉到了,亦或是其他,她望向我,展开笑颜道:“小妹妹,站门口干嘛,进来呀”! 我鬼使神差走了进去,却回过神,我没有一分钱在身上。顿时,愠色爬上了我的脸。我匆忙摆了摆手,尴尬地小声说了声:“我没带钱。”说罢,便急匆匆想要出去。她却轻轻拉住了我,柔声说了声“没关系,当阿姨请你吃的,小妹子刚运动完,肯定累嘛!”那笑颜舒展开,使人一下子想到了和沐的春风。花香在空气中氤氲,阳光暖暖的,人心也是。
吃完小蛋糕后,道了声谢,我正准备要走,她却急急跑进去,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般,随即,从里头拿出了一袋五颜六色的糖果,糖果缤纷艳丽,和她一般,吴姐抿了抿嘴,道:“这个糖果我家小孩很爱吃,你拿点再走吧。”我感激地望着她,选了两颗糖,便走了。
糖果放入口中,一种凉爽的感觉袭来,转瞬,便化为一股甜味,却不腻,恰到好处。
后来,每当我路过小仓库中时,吴姐都会将我叫去她那里,让我吃点东西再走。我也听过关于吴姐的一些事,她老公因为一些事去世了,只剩下自己与孩子相依为命,于是便有了现在的她。
我对吴姐有了新的认知。
她平凡而伟大,哪怕经历了再大的挫折,也能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热爱生活,保持善良的本质,这种精神可贵却又难得。
后来,我们家搬离了那个小区,我也没能再见到吴姐。可我清楚,糖果的清甜与吴姐的善良将永驻于我心间,难以忘怀。
樱花好闻的香气袭来,可那些蝉鸣与那个盛夏却仿佛还在昨日……
老师点评:本文选取与“吴姐”相处的一个典型事例,通过对其语言、神态的描写充分写出了“吴姐”的善良。接着通过听闻,补叙了“吴姐”的过往,突出了吴姐的积极乐观,以及这份“善良”的可贵,让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同时引用汪国真的诗句做题记,既突出了文章中心又增加了文章诗韵,结尾处的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的美好品质,含蓄隽永,实乃一篇考场佳作。
(指导老师:肖顺利)
《二十年后的家乡》
夜凉如水,繁星似海,万家灯火已然熄灭。我趴在床上,正遨游在书的海洋之中。突然,眼皮似有千斤重,上眼皮与下眼皮激烈地打起仗来。忽地,它们握手言和,我迷迷糊糊沉沉入梦。梦里,我来到了一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我看了一眼手表,时间是2043年。我惊奇地望着眼前的一切。这里虽然依旧是我的家乡,但一切都与二十年前大不相同。砖路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碧绿的草坪,上面种着一簇簇叫不上名字的野花。孩子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无忧无虑地玩耍。这里不像县城,倒像是欧洲中世纪王公贵族的庄园。空气变清新了,工厂的大烟囱都被装上了“超级空气净化器”,从烟囱里冒出的黑烟都被净化成了新鲜空气,深呼吸只感觉心旷神怡。
我在田野上漫步。曾经拥挤的居民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红瓦白砖的西欧式建筑群。家乡的变化真大啊!我走进果园里,看见果树上什么果都有。苹果、梨、橘子、香蕉……应有尽有。我拍拍“果农”的肩膀,想问问他这是什么品种的果树。竟然果农转过身来,我被吓了一跳,果农是个机器人!我四下里一望,嗬,在田里几十个机器人在工作,有的浇水,有的施肥,有的摘果…而真正的果农躺在凉亭的躺椅上,一边听广播一边吃水果。好不惬意!
我到了市中心,这里有了高楼大厦,不过一切都变了,路上的司机是机器人;商场门口的保安是机器人;就连大街上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也是机器人!这时,我的老同学开着一辆会飞的汽车降落在我面前,他邀请我上了他的汽车,载着我飞了起来。我的老同学笑着说:“现在3D打印技术发达,大家都发挥想象力,造出许多奇怪的车来。”我向下看去,公路上的车果然十分奇怪:它们有的是一个圆球,在路上滚动;有的在小车前面装一个脚踩轮滑鞋的机器人,在路上跑动;还有的是“海陆空三栖”车,在陆地上,它伸出轮子;在海水里,它长出螺旋桨;在天空中,它又长出翅膀。真神奇啊!
突然,汽车失控了朝河里冲去,我掉进河里拼命挣扎…我从梦中惊醒,发现是一杯放在床上的水洒了,浸湿了床单。我长吁一口气放松下来。这时,我想起了梦中二十年后的家乡,真向往那样的生活啊!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建设家乡,让二十年后的家乡比梦中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