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但又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22:11:25
《一种无处不在但又伟大的爱——观某一泰国广告有感》
早在一两年前就看过这段广告,可过了这么久,还是挥之不去,在脑海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一位生下来就是哑巴的父亲,与女儿相依为命,可学校里经常有人嘲笑女儿,而父亲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女儿的想法。后来,女儿割腕自杀,那位父亲为了救女儿,宁愿付出自己的一切,即使自己年事已高但还是坚持输血。最后,女儿醒了,父亲则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广告的内容虽平淡,但真正打动人心、催人泪下的,却是那位父亲对女儿的爱,一种无私、伟大、没有理由、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的爱。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都拥有一个健康的爸爸,这何尝不是某种意义上的幸福,对于那些父亲早逝,缺少父爱的孩子,我们何尝不是快乐的,何尝不该感到幸运呢?在父母的关怀下我们渐渐成长,过着有些人没有的生活,何尝不该感激呢?
别奢求太多,人不都是完美的,父母身上可能有缺点甚至缺陷,但父母已经给予了他们全部的爱,而我们就该好好珍惜,好好珍惜当下的生活,好好珍惜你有一个爱你的父亲,和一个爱你的母亲。父母的爱永比金钱物资更可贵!
《他》
他,是一个很怪,但又很乖的伙伴。
我们都叫他“轩轩”。
轩轩他真的很怪,脾气很怪,他有时候会突然和你很亲热,过两天又忽地冷淡下来,当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唱歌很好听。
他的声音很清澈,干净,听他唱歌,就好像在听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叫“轩”了。
“轩”也不错,只是一个字不顺口,我们就多加了一个“轩”,“轩轩”,不仅顺口,而且还显得很亲昵。
他也非常喜欢我们叫他“轩轩”,不怒反笑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是一起回家,因为他是我邻居。
妈妈说,要照顾好他,因为他才一年级,不懂事。
他还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学校表现很棒,老师让他做小班长,他就站在台上有声有色,有模有样地笔画起来,同学们也都认真听着,老师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边,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学后,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淘气,而且也很勤劳,经常帮同学扫地板,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因为这点,我很骄傲,因为他是我的“小弟弟”。
这是我自称的,因为他就是很像我的小弟弟,我就喜欢这样的小弟弟。
阿姨也很乐意他当我的小弟弟,依照她的话来说,就是“我家小轩轩能有一个小姐姐,真是太好啦”。
他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帮阿姨干活儿,阿姨会让他帮忙倒垃圾,他非常乐意,还经常帮阿姨买东西。
他在买东西这方面已经是个老手啦,一次,我偷偷去看他买东西的时候,都惊呆了,他一进门就跟卖东西的叔叔打招呼,大大方方地说自己需要一包盐,卖东西的叔叔摸着他的小脑袋,笑着把盐递给了他,他乐滋滋的递给叔叔钱,不够叔叔也说“没关系,下次再还”。
这之类的话,我可都没听过呢!
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阳台上唱歌。
夜晚,星星也在入神地听着,一眨一眨,好不精神。
我几乎每晚都是在他的歌声下入睡的,他的歌声就像催眠曲。
一种天然的催眠曲。
不过,这种好日子到头了。
他,要走了。
他要搬家,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而且再也不回来了。
那天晚上,他站在窗前,眼里没有一丝丝不舍,只有唱出歌来,才知道他心里的伤感是多么的深厚。
他唱了一首很悲壮的歌,阿姨就站在他身后,阿姨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察觉到。
阿姨离开了,他仍继续唱着。
他知道,我在这头听着。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很早就离开了,没有跟我说一声,因为我去上学了。
回家的时候,他们家的小店已经关门了,而且再也不会打开了。
我没有哭。
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哭。
我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他留下的一张纸。
上面是他特有的清秀的字:
“小姐姐,我会回来的。”
《狼500字》
我一向讨厌狼。它很像狗但又不是狗,看,它多么残暴,一天下来不知道要咬死多少条生命,也包括人类。它是银白色的,常常在雪山上、草原上、沙漠上。
狼在没有狼王的情况下,简直就像发疯了似的,连自己的同类都敢跟它争斗,非得拼个你死我活。在吃食物的时候,狼都抢着吃,有时候就会为了这块肉,才拼斗起来。赢的那方就会朝天大吼一声,恨不得让全世界的狼都知道它赢得了这场搏斗的胜利。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看见了一个有狼王的狼群。
这些狼有了狼王,那么这和在没有狼王的情况下的差别是很大的。在有了狼王过后,狼的一切行为都要听狼王的指挥。想当狼王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首先要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因为当狼王需要去指挥别人,如果它没有一个聪明的头脑,那么整个狼群会变得一踏糊涂。然后还有有强大捕猎本领,因为它要给其他的狼做一个好榜样。
当狼群发现猎物的时候,其他的狼都奔跑起来,去追猎物,等狼王发现以后,它一定会冲在其他狼的前面。等捕到猎物以后,一切都由狼王来分发给每一只狼,因此所有的狼都不会去抢食物。
狼王会让自己的幼崽,爬到自己的下面,用自己的身体去保护自己的幼崽,还让自己的幼崽不受到那强烈而寒冷的大风。
它勇敢、慈爱、机智,因为它是一个狼王。它伟大,因为它是狼王。一个狼王必定是一位英雄。
从此,我不再讨厌狼了。
《我们班的“昆虫迷”》
我们班有一个“昆虫迷”,他热爱大自然,热爱那虽小但又很神秘的昆虫,他就是我们班的徐伯骁。
每节课下课,徐伯骁都会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大多数时候他看的都是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听他说这本书他已经读过五六遍了,里面讲到的关于蜜蜂、蜘蛛、螳螂的故事他都可以背下来了。
徐伯骁的脑子里装满了关于昆虫的知识,他还时不时地跟别人讲这些知识。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和徐伯骁去操场上打篮球。我飞快地跑到了操场上,准备开打。而徐伯骁呢,却在一个小小的洞前停下了。我感到很奇怪,走过去问:“徐伯骁,你怎么不走了?”徐伯骁一脸严肃地跟我说:“顾潇楠,你往这个洞边看一看,你看到了什么?”“有一只蜗牛。”我说,“蜗牛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常见的小动物呀。”徐伯骁认真地跟我说:“是呀,蜗牛很常见,可是今天这么大的太阳,这只蜗牛却在阳光底下。蜗牛体内含有大量的水分,而今天那么强烈的阳光,这只渺小的蜗牛会被晒干而死的。“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道。“我们应该将这只蜗牛转移到草丛里或者是一个阴凉处。”说完,我和徐伯骁一起用小木棍把蜗牛转移到了旁边的小洞,还给他盖了一点青草。我想今天要是没有徐伯骁发现这只蜗牛,并用智慧救下它,那它就极有可能被晒干并失去宝贵的性命。
徐伯骁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昆虫迷”,而且还把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
《猪小锅很爱锅作文350字》
猪小锅是一只小猪,但又不是一只简单的猪。他头上就是有一顶锅,有时候会当棒球帽。而且,猪小锅觉得自己像皇帝,他会把零食放进锅里,饿了就吃。猪小锅觉得有锅太幸福了,不是吗?
下雨天可以当雨伞,要是砖头落下来,不就可以当作头盔吗?要是坏人打架,用锅可以当武器防身,要是累了,就可以当作枕头了。
而且,猪小锅在练“溜锅”,像滑冰一样,很好玩。反正,猪小锅想到的锅的用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一万条。
猪乖乖喜欢叫他锅锅,但猪小锅不同意,它觉得像“蝈蝈”。昨天,猪小锅求猪乖乖,不要叫它“蝈蝈”,我比“蝈蝈”又大又壮。那我就叫你猪锅锅吧。“不行”,“那我就认你亲哥哥吧”。“行吧,只要你不说锅锅,我就认下你这个妹妹。”
一天,猪小锅给猪乖乖送头箍,却被狼小怪撞的脸皮破,流血了,而且,猪小锅那张帅脸也没了,划出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一棵红棉树作文600字》
南宁有一座说平凡但又不平凡的小房子,记载着一位伟大的女烈士 ——邓颖超奶奶波澜壮阔的一生。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邓颖超奶奶,1904年2月4日,南宁市邕江边的一座老房里,一位中国伟人从此诞生了,她就是邓颖超。是伟大的无产阶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自从五四运开始,邓颖超就在她的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社会主议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国妇女的解放及国际进步妇女运动,都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她是中华民族的女儿,更是南宁人民的骄傲。
走进纪念馆,门口邓奶奶的石像,虽不是美若天仙,但是格外的秀气,再向前行走,便看见的是一口天井。天井处有一棵高磊的红棉树。这棵树又称之为“英雄树”,因此红棉花也叫“英雄花”。在每年的春天,是红棉花开得最美的时候。纪念馆内是由邕城记忆,革命征和,妇女先驱坑俪情深,公仆本色,情系广西6个单元组成。纪念馆又占地1273平方米,陈展面积是1000平方米。纪念馆现为广西廉政教育基地,南宁市廉政示范教育基地和南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馆时间为每周二至周五的9:00至16:30,16:00后就停止入场,而周一闭馆。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邓颖超对南宁这座城市怀有着深厚的情感。
伟人风范,精神永驻。那个曾在红棉树下玩耍的女孩已经成为了一代伟人,并且永远的活在了我们的心中。邕江边上的红棉树更加枝繁叶茂,那一朵朵绽放的红棉花依然向人民诉说着她的故事。
《读《父爱之舟》有感400字》
秋天是夏天的结尾,一种干燥但又凉爽的感觉让我舒适。此时,一篇文章——《父爱之舟》让我难忘。
《父爱之舟》讲的是作者小时候家境贫穷,但他从不缺课,成绩优秀,成功考上了大学,在这期间,父亲的关爱让作者不能忘记。
我的父亲和文中的父亲一样,和我并没有多少对话或活动,但这爱则体现在了每天一个小动作或一点关爱,十分可敬。
“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这是米尔说过的话,其实,不止母爱,还有父爱,只是不容易发现和看见的。有的人说母爱温和,父爱严厉。虽说我的父亲也一样,但是总感这严厉之中又有一些温和。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爱——就是一双手。一个晚上,天色已黑,那时正在九月,气温不高不低,还不足以关门关窗。所以每到半夜,不是被蚊子叮个半死,也会被冻醒。潜意识中,突然,大厅的灯关了,眼前一片黑暗,这时,一个人走来,将我的被子向上拉了又拉,然后又将风扇调成一档才离开,我知道,那一定是父亲。
父爱如山,这爱是隐蔽的,只有在某一刻才体现出来。
《“团团”失踪记》
“团团”是一只小甲鱼,它长得跟乌龟很相似,但又不是乌龟。它的外形酷似一辆坦克,龟甲也像坦克一样坚硬、沉重,所以爬得很慢。爬行时,它先将右前肢伸开,再左后肢弯曲弹一下,然后右后肢抓地一弹,但不离地,接着左前肢抓地用力向前一缩,就这样一个高难度动作才能使它前进三厘米左右。它是爬不远的,我们很少关注它。
然而,却在我们不经意时,它悄悄地逃走了。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我们都在睡觉。客厅里发出“砰砰”的声音把我吵醒。是团团爬动的声音,我本来想起床去看看,但转念一想,它爬得那么慢,就算走也走不远。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起床去看它。“不好,团团不见了。”我大喊道。大家纷纷起床寻找团团,在整个房间展开地毯式搜索:厕所、床底、冰箱背后……忙乎了一个早晨,可是连甲鱼的影子都没看到。
“团团是怎么逃走的?”“可能掉进厕所里了。”姐姐猜测。“可是,龟甲那么大,下水口子那么小,会卡住的!”我否定了姐姐的猜想。爷爷猜它会缩身;奶奶和妈妈猜它可能成仙了;大妈妈和大爸爸猜它可能长翅膀飞走了。
第二天晚上,一阵“砰砰”的声音又把我吵醒,我打开灯,寻着声响来到窗前,拨开窗帘,可爱的团团出现在我眼前。“团团找到了!”我欣喜地大喊。大家来到我的卧室,一齐把团团捉到一个高水桶里。
我感到非常惊讶:小小的甲鱼竟然藏着大大的力量!
《错过花开》
花,极美,但又易逝。在最盛时,人们便会看到其绝色的容颜,而花败时,就只能看到其残枝败叶,十分不堪了。
今年,我们一家又抽空去看了看我的同龄树。我们满心欢喜地以为桃树肯定满树花开的样子,一定极美。到了那山头,山顶的一位帮我们看守桃树的老人叹息说:“今年五月天,雨水多,那花早就开过了。花都被打在地上喽,可惜的很......”
我们急忙跑上山头,到桃树那儿。
枝干倒是粗壮,可再粗壮,有什么用呢?不也保护不了花儿吗?可那树干上面除了新叶子,什么都没有。而地上全是被湿漉漉的泥土侵泡的花。望着满地被雨打湿的花瓣,惋惜地叹了口气,别过头去不看它。明明是开花最茂盛的日子,明明是最不该错过的日子,怎么偏偏就错过了呢。
这棵树跟我从前想的完全不一样。不禁有些失落,同时也怨起这棵树:我们大老远跑来看你,你却不争气,没让我们看到花开,反而留给我们这样的遗憾。
我们还是像以往一样,施肥,松土,打药。可没了以前那么快乐,大家都沉默不语,似为花的哀悼,抑或是在幻想明年这棵树会满枝花朵的样子。但,没有一个人是快乐的。
我们错过了花开,错过了盛放的美丽。我们每个人都在为花之殇而静默。
此时,我脑海中浮现出龚自珍的诗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花的凋零是为了让树木更好的生长。花虽易逝,却又生生不息。我便也就释然了,更没了那份伤感。如今,只有满满的期待:错过了这一季的花,没关系,还有下一次,只要我们还有一份期待,下一次一定会比这一次更美好。而它最美好的花儿也就记忆在我们心中。
《眼镜店的好叔叔》
今天我要写的叔叔,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但又熟悉的,他是我们家附近的一家眼镜店的工作人员。
由于用眼太多,或是用眼不卫生,也可能是遗传因素吧,我也“不幸”近视了。考虑到生活和学习的需要,要配一副眼镜。一进宽敞明亮的店堂,一位叔叔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只见他中等个子,大大的眼睛,年纪大约在50岁右左,黑发中已间杂着少许白发。他不厌其烦地向我们介绍了各种镜架和镜片的性能和特点,当一切都确定后,他带我进了验光室,经过他认真和仔细的检查后,我的眼睛验光单也出来了。
第二天,我终于戴上了合适的眼镜,真得感谢这位叔叔,又使我生活在一个明亮的世界里。
原以为和这个叔叔的供求买卖关系就这样结束了。但戴上新眼镜的我,不爱护它,经常拿上拿下,要不就掉地上,所以这副眼镜也“多灾多难”,不断地损坏。这样,经常要找这位叔叔去修理,今天修复镜脚,明天又要调换支架,调整角度等等,但每次去,他都一如其往地笑嘻嘻地接待我们,偶尔还拍拍我的头,调侃我几句。而且每次都分文不取。这位叔叔太好了,记得上星期,我已是第三次去修眼镜了。我躲在门外,不好意思进去,没想到叔叔眼睛尖,发现了我他笑着打开门,拉我进来,说:“又见面了,小朋友,今天要修什么呀!”爸爸摇着头说:“太麻烦你了!”“没关系,小孩子顽皮很正常。眼镜要及时修,否则影响孩子学习就不好了!”叔叔一边修,一边说。他的话像春风,吹得我们心暖暖的。
我们的和谐社会离不开人与人的相互关怀和谅解。眼镜店里的叔叔让我看到了他美好的心灵。
上海静安区上海市西初级中学初一:李思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