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雷电交加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6 18:44:26
《我变成了一支铅笔1000字》
雷电交加,大雨倾盆,突然一束强光刺来,我感觉身上一阵刺痛,睁开眼,才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支穿着花衣裳的铅笔。
有个小女孩撑着一把花伞走到我的面前,她轻轻地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从雨中把我解救了出来,用手绢轻轻地擦拭着我湿漉漉的身子。我不由好奇地打量起了她,只见她穿着蓝色上衣,白色的背带裙,长长的头发干净飘逸,散发着茉莉花的洗发水味道。“呀,是支铅笔,真好看,嘻嘻……”她笑着把我放进了口袋。这个爱笑的女孩子就是我的新主人,那悦耳的笑声如银铃般滑过我的耳畔,我想她肯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公主”。我满心期待地跟着新主人一起回到了学校,明亮的教室,干净的桌子,看样子这次肯定是个有钱家的小公主,我一定会有一个高颜值“小房子”。我满心期待的和小女孩一同回到了她坐的位子。可那一刻,我绝望了。天哪!一本发黄的作业本,上面残留着各种被橡皮擦拭留下的痕迹,一看就是反复用了很多次的旧本子,只见她在上面认认真真地写着各种笔记,让我眼花缭乱。不同科目不是应该换个笔记本吗,怎么都一股脑儿地写在一起呢,看样子是个乱糟糟的“公主”。很快,我的主人合上本子,终于可以躺进我期待已久的漂亮房子里,我的愿望很快就实现了。突然,小女孩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做工粗糙的木头盒子,只见她用力地打开不怎么合缝的盖子,然后拿起我就往盒子里送。“不不不,我不要进去,我要漂亮的房子……”任凭我怎么挣扎,我还是被放进了这黑乎乎的木头房子里,还好里面挺干净,还有点清香,想着曾经妈妈给我买的各种款式的铅笔盒,我不禁有些愧疚,好像从来不曾好好珍惜过它们。
下课铃声响起,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可以回小女孩的家了。看着女孩那洗得泛白的衣服和那早已磨破边的皮鞋,那原本听起来悦耳的笑声似乎也变得有点刺耳,我的心沉入了谷底,我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期待,想着等下要回到一个脏乱差的家,我不禁还有些害怕。刚到家,主人便迫不及待地把我拿了出来,此时我才看清楚主人的家,果然很是破旧,房间很小,不过却不失温馨,也很整洁,墙上贴满了奖状。此时主人已经开始用我在本子上写着每月、每日计划和目标,每一条无不刺痛着我,想着曾经的我虽然生活优渥,但是每天漫无目标,懒散度日,计划这种东西好像从来没有过。再看看女孩那泛黄的笔记本,原来她整齐地划分着每一个科目,清晰整洁地记录着每一科笔记,看着她那一张张满分的卷子,一份份整洁的作业,看着她那认真学习的样子,她努力生活的样子,我不禁羞愧地地下了头。
雨早已停止,天空中驰出一道彩虹,我躺在黄昏中慢慢闭上了眼。
等我再睁开眼,我又变回了人,斑斑驳驳的光影散落在书桌上,如同蝴蝶纷飞,照亮着那只墙角上的铅笔……
《雷电交加的扩写句子,雷电交加的段落》
1.乌云密布,天空如同被巨大的铅灰色布帷所笼罩。雷声隆隆,宛如撕裂天际的巨兽在怒吼。电光劈开黑暗的苍穹,划出绚烂的弧线,照亮了整片天空。雷电相互交织,犹如天地间的烈焰舞蹈,狂放且危险。每一次闪电都如同一把冷光利剑,从天空劈下,瞬间点亮了一切。雷声轰鸣,震耳欲聋,仿佛震撼了整个世界。在雷电交加的情景中,人们不禁感到一种崇敬和敬畏,这自然的力量与威严凸显出人类的渺小与脆弱。
2乌云密布,天空阴暗而沉重。突然间,一道道耀眼的闪电劈开了黑暗的幕帘,如同万道光箭划破空,照亮大地。雷声隆隆,宛如天地间的巨大钟鸣,震撼着每一寸空气。电光和雷鸣交织在一起,仿佛大自然奏响了一场恢弘的音乐会。电光跃动的瞬间,整个天空都被点亮,巨大的声响回荡在心灵深处。在雷电交加的情景中,人们不禁感受到自然界的力量和神秘,心头激荡起一种敬畏和敏感,体会到了生命的脆弱和宇宙的壮美。
3.乌云密布,天空阴沉如铁。突然间,闪电如同巨大的漫天流星,划破了黑暗的幕布,充斥着整个天空。电光瞬间迸发,刺眼而耀眼,点亮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雷声随即轰鸣,震撼着空气,仿佛要撕裂这个世界。一次次的电光和雷鸣如同天地之间的交错交织,展现出大自然的力量和威严。光与声交汇的瞬间,大地颤动,心灵也受到了震撼。在雷电交加的场景中,人们无法抵挡这股自然之力带来的敬畏和敏感,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和生命的宝贵。
《变形计》
一天,天空电闪雷鸣,雷电交加,突然一道闪电劈中了我,顿时我觉得头晕晕的,两眼一黑,我就晕倒了。
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竟然变成了一只蚂蚁,我高兴极了,终于可以不用写作业了!我高兴得正起劲的时候,突然一只蚂蚁向我跑来,它对我说:“别发呆了,快走呀!再不走就要迟到了。”我半信半疑地说:“什么呀,我们可是蚂蚁,就应该好好的玩乐。”于是,我理都没理它,转身向另外一个方向爬了过去。
我知道在蚂蚁世界里,什么都可以轻易让自己丧命,所以我还是小心一点为好。我左顾右盼正,不知道该爬去哪里的时候,突然凭空出现了一只大手。那只大手将我抓起,捏在手里,越捏越紧,我都喘不上气了。我挣扎着,可我越挣扎,那只大手就握得越紧。我灵机一动,想到了我的牙齿,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咬那只大手。终于,手松开了,而我也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断了一条腿。我忍着疼痛,慢悠悠地爬向了书桌,从书桌上爬到了书架上,扯下了书中某一页的一角,做了一条腿安在了自己的身上,就睡在了书架上。
第二天,我刚睁眼就看到一只仓鼠站在我跟前上下打量我。没给我思考的时间,它就向我扑了过来。我吓坏了,就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可最终也没能逃出它的魔掌。它将瘦小的我重重地扔在了地上,我晕了过去……
当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蚂蚁王国。没过多久,有一只蚂蚁爬了进来跟我说:“当我们发现你时你躺在地上,是蚁后救了你。”我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想:明天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天呐,救救我吧,我不想当蚂蚁了!
《动人的身影》
窗外,阴雨不断,雷电交加。雨公怒吼着,咆哮着,似乎要将大地掀翻。
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虽然已经关了窗,但重重的湿气却依旧笼罩着我全身,使我喘不过气儿来。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一晃,到了十二点左右。
外面的雨小了点儿,我突然感到喉咙一阵刺痛,似乎像是被刺刀刺了一般。口水送到喉咙里了,却更痛了。我一下子坐起来,掀开暖和的棉被,将热乎乎的双脚放在冰凉的拖鞋上,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我一步一步向外走。到了拐弯处,我身子一转,又向前走了一步。突然,一道白色的强光出现在我眼前,我使劲闭着眼睛,过了一会儿,我揉了揉朦胧的双眼,看见强光是从卫生间传来的。
我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哔哔的流水声在耳边歌唱,使我更不知道卫生间有什么东西了。
我走近一看,哦,原来是妈妈。她跪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小脸盆,里面的泡沫都溢出来了。
妈妈手拿着刷子,腰板弯着,一上一下的。手中的泡沫层层叠加、层层涌出。她拿起一块肥皂,轻轻地抹在我的衣服上,接着使劲地揉搓,奏出好听的“沙沙”声。妈妈又拿起弟弟的衣服,还用肥皂抹了几下,又喷了一些去渍剂,用刷子吃力地刷了又刷。洗干净后,用干净的水洗洗手,站起来伸伸腰,骨头“嘎吱”地喊着。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但她的头上依然排着密麻的汗珠,头一晃,就有几滴滴入脸盆里面。
我在旁边看着,鼻头酸酸的,眼眶湿润极了。唉,自从我上三年级以来,她就再也没有插手过我的学习,只是在我做作业时给我递水、递水果。她只有初中学历,现在我的学习她也不懂了。妈妈坚持给我手洗衣服,她甚至连搓衣板也不用!爸爸天天在外面挣钱,妈妈来做家务、买菜和管弟弟学习,她每天能为我做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我默默地回到房间,仔细回想妈妈的动作,不由地啜泣起来......
这,应该就是让所有人都融化的母爱吧!
《《龙族》读后感》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说说避雷针》
每当雷电交加、大雨倾盆的时候,有的旧式建筑物常常被雷电击中,造成屋毁人亡的惨剧,可是那些高大的新式建筑却兀然挺立,安然无损。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在这些建筑物的顶部有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棒—避雷针。避雷针跟普通的铁棒没多少区别,只是在它的底端连接着一根金属导线:导线沿建筑物延伸到地底下很深的土层里,与一块大金属板相接。这就是避雷针的全部构造。就是这种构造简单的设施,使得建筑物安然无恙。我们知道,雷电是一种静电放电现象。当云块集聚了很多电荷,移近避雷针时,云块上的电荷就通过避雷针传到土层深处的金属板上,最后被“食电”量大得无穷的大地吸收了。
这样,建筑物就躲过了雷电带来的“灭顶之灾”,人们也就可以放心地待在屋子里做自己的事。避雷针是谁发明的呢?是美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杰出的电学大师,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宣传家、文学家富兰克林。也有人认为避雷针是中国人发明的。因为十七世纪,一个叫马卡连的传教士发现在中国某些楼阁屋顶四角上,有类似装置,其结构、原理、作用亦相差无几,只不过铁棒被做成了龙形。200多年前,欧洲科学还不十分昌明,神学家还拥有很大的权威。宗教认为雷击是上帝惩罚人类的武器,‘谁做了坏事,就会遭到雷击,这是无法避免的。1752年,富兰克林在做过了轰动一时的风筝试验之后,确认了雷电是一种高空放电现象,于是萌发了研究避雷针的念头。
经过潜心钻研,他发明了西方第一根避雷针。第二年,避雷针开始在勃兰地兹试用。被雷击得惶惶不安的人们,听说这玩意儿能避免雷击,自然都争先恐后地把它装在屋顶上。可是该城市的教会却宣布:“层顶上的尖杆儿是魔鬼的武器,是不祥之物,得罪了上帝,会带来灾难。”在教会保守势力的蛊惑下,一些居民在黑夜里把避雷针拆了。一场挟着雷电的暴风雨之后,一些未装避雷针的房屋被击毁,“神圣”的教堂也着了火,而安上避雷针的房屋则安然无事。18世纪以后,避雷针被世界各地广泛采用,给人类带来了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