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不屑一顾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3:50:48
《芦荟》
应是第一次看到这盆芦荟时,我对它是不屑一顾的,瞧它孤独地缩在棕色的花盆里,又细又小,像一片即将枯萎的黄叶,但它的身上却长满又小又尖的刺,这称得上盆景?所以它像弃儿一样被我留在阳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慢慢地,我把它淡忘了,直到半年后的某一天,我才想起它,没想到它还是旺盛的生长着,已经长成了阳台角落里美丽的风景,我不由自主地蹲下来仔细端详着它:“原先孤零零的一片叶子变成了很多又粗又大的叶子,土黄的颜色早已变成碧绿碧绿的,深绿的表面均匀地分布着一根一根的小刺,看上去漂亮极了!”
而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它有了更深的了解。那是个傍晚,我做完作业就穿着短袖衬衫去骑自行车,正骑着高兴那会儿,忽然,我觉得左胳膊奇痒,停下车一看,我的妈呀!胳膊上有一只好大的蚊子,连我瞧它也不飞走,我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把它打死,但是,过一会,被蚊子叮过的地方鼓起了一个又红又大的包,我赶紧跑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到可以止痒的药物,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找到,妈妈看了一下我的胳膊上的红包,便拿起剪刀,二话没说就冲到芦荟旁剪下一小段芦荟,把上面的刺剔除掉,挤出汁滴在红包上,顿时一股清凉的感觉传遍全身,不一会,肿起来的红包渐渐变小。看我惊奇的眼神,妈妈跟我解释:“芦荟不仅可以做药,还可以食用,它放在装修过的室内可以吸附有毒物质,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听到这,我不禁佩服起芦荟来了,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在我发现它的神奇之处时,在我的眼中怎么会不越来越美丽?
《青春的钢花》
竟管你有盛开不败的花蕾
落地成埃,是不屑一顾的铁灰
那朴实无华的钢锭呵,
才是炼钢儿女智慧的结晶
青春的花卉
《从“一”谈起》
一提到“一”,有些人往往显出一种不屑一顾的神气,说:“区区小‘一’,何足挂齿!”他们认为“一”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没有“一”就没有千和万。无论多么可观的数字,其基数都是“一”。一个蚁穴无足轻重,但若不及时堵塞,它能使千里长堤毁于一旦。这岂不也是这个“一”在起作用吗?
“一”在自然数集合中是最小的,但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却有着不平凡的意义。比如,工程师在设计图纸时,如果把一个小数点搞错了,那么将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一个人的堕落变质也并非偶然。偷扒抢劫的罪犯,也往往是由“一”开始的。他们先是有一种贪占小便宜的思想,从一次小偷小摸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久而久之,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当然,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好的事情也是由“一”开始的,雷锋同志的崇高品德融汇在他一生所做的每一件小事中。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毅力在童年在每一个行动中就开始形成。蜀国君主刘备在临终时谆谆告诫后主刘禅:“勿在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也说明“一”是很重要的。
我们的学习也是由“一”开始的。知识是从一个字、一道题、一本书、一门课,日积月累,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俗话说,“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没有孜孜不倦地精神,不从“一”开始,不进行艰苦的量的积累,想一鸣惊人,只能是空想。有些人爱幻想一步登天,但是,幻想并不等于现实。游过泰山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谁畏劳惧苦,幻想不费气力登山,其结果只能是望“山”兴叹;要想俯览奇观,饱赏大自然之美景,还须一步一步地攀登那直插云天的万级云梯。
攀登科学高峰,也像登山一样。那科学之迷宫宛如高耸人云的珠峰,那探求的途径远远胜过泰山脚下的万级石阶。要想登临科学高峰,就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步一步地迈步前进,就要踏踏实实地行动。古语说得好:“若升高,必自下,若徙遐,必自迩。”就是说要想达到高远之处,就必须从低处近处做起,也就是说先从“一”做起。心存鸿鸽之志,又不好高鹜远。既不贪多求大,也不嫌小弃微,把功夫用在一滴一点的积累上,就一定能够登上那科学的顶峰。
“哪有一跃而上的高峰,哪有一步登天的先例”?“不积娃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知识之花都是用汗水辛勤浇灌出来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只有意志坚强、锲而不舍的人,也就是踏踏实实从“一”做起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让我们都从“一”做起吧!
《牦牛和骆驼》
牦牛,其貌不扬,似乎不屑一顾。但在青海,尤其是在牧区,几乎无处不见它的身影,它是很惹人喜欢的牲畜。
牦牛绒多,毛长而密。毛可制披衣、帐篷、口袋和绳索,绒可制毛呢、毛毡,皮可制革。其肉鲜而不腻,其乳含脂率平均5%以上,适于制酥油。可以说,耗牛全身皆是宝。
经阉割后的公耗牛,在海拔4000米的高寒地带,驮上100多公斤重物。跋山涉水,不畏严寒,不怕风抄,日行40余公里。由于它其有负重远行的非凡本领.所以燕得“高原之舟”的美称。
牦牛驯化的历史源远流长。据史料记载,远在新石器时代,生活在现今青海境内的羌人,就开始驯养野耗牛了,历经数千年的漫长岁月,终于将它驯养成肉、毛、乳、役兼用的优良家畜。我国耗牛数最约占世界1/2,现分布于我国青海、西藏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
人们为什么称骆驼为“沙淇之舟”呢?那是因为骆驼能载着很重的货物在炎热的沙摸中行走好几天,而不需要吃任何食物,也不需要喝水。
原来骆驼的驼峰充满了脂肪,必要时可将它变为食物和水,这时它的驼峰就变得更高大而坚固。但当旅行结束时,骆驼消耗完峰里那些水和食物,驼峰就不再是坚固而直立的了。
骆驼还有几个适合于沙淇旅行的特点:
它们的嘴唇上筱盖着厚厚的、粗糙的毛,当它们吃生长在沙摸中的多刺的植物时,可以起保护嘴唇的作用。
当沙漠中刮起攀风时,沙位也进不了骆驼的耳朵,因为它耳朵里长了许许多多的小绒毛。
骆驼有着长长的眼睫毛,可以防止它的眼睛被沙子迷住。
骆驼还可以把鼻子闭起来进行呼吸。
骆驼的脚长的是肉趾,很适合在沙摸中行走。它的脚不会陷进沙子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