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应以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6:39:32
《教育公平,应以学生为本700字》
自从“体育进入高考”这一话题被发布,热度便居高不下,支持者们认为这一举措既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又能增强学生体质,无可指摘。我却认为,“将体育纳入高考“弊大于利。
我们无法否认体育锻炼的重要性,也并非不认可提出者渴望提升学生体质的善意初衷。但是高考本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为了高考,饱受应试教育之苦的学生们本就筋疲力尽、疲惫不堪,更遑论分担多余的精力给体育考试。此外,高考在学生们的心中就是分数的象征,而体育已是为数不多的、能够让学生在繁重的课业之余得以喘口气的科目。一旦将体育纳入高考,使之与分数挂钩,这无疑是”赶鸭子上架“,而众多学生,便成了试验田里的”鸭子“,再也无心真正享受体育锻炼带来的快乐,只能追逐着分数拼命奔走,唯恐落后于他人,这难道不是和这项举措最初的愿景背道而驰了吗?
并且,将体育纳入高考范畴,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体育同音乐、美术一样,是一门极其看重个人天赋的学科。有的学生天生就具有运动天赋,不用多加训练,就能轻松取得好成绩;有的学生,拼尽全力仅能取得有限的进步;有的学生,则天生体质较差,难以负荷强度太大的体育锻炼,参加体育考试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强行把体育纳入高考,不仅会打击这一部分同学的积极性,更会让他们意识到,努力在天赋面前不值一提,从此丧失对学习的积极性。教育应当以学生为本,注重公平,而不是以天赋论英雄。
当然,有人就问,那学生的身体素质就不重要、不需要被关注了?身体素质当然重要。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副健康的体魄,何来动力完成繁重的学习任务。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一个更为恰当的方式,在保障教育公平的前提下,鼓励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比如设立一个合格线,让绝大部分同学能够通过训练达到标准,既避免了竞争的压力,又能让学生和家长重视体育的重要性,岂不是两全其美?
人才是国家未来的希望,而人才的培养则依赖于国家公平的教育。别让教育失了公平,寒了广大学子的求学之心。
《我就是那少年》
少年就应战胜自我。
——题记
少年就应以梦为马,奔走四方,不畏一切困难,每一次克服困难,都将是成长的足迹。
曾经期盼可以站上舞台的中心,领起一个方阵的嘹亮优美的声音,成为领诵,但由于畏怯,从小错失许许多多的机会,每一次触及指尖的错过,令我叹息,令我悔恨,残留在指尖的温度让我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一次朗诵的机会,老师询问是否有人愿意担当。我内心担忧,又犹豫,那一刻,我听窗外的风声,掀起一浪又一浪夏的浓荫,两手握在一起,身旁有人影起身,带动椅子,一身刺耳的鸣声,又揪紧我的心,我又该错过吗?不忍、不敢交织于一处,升腾而成为我心中的主音律,谱出一首奇特的交响曲。
闭了眼,深吸气,又是一阵风,淹没我站起来带动椅子的声音,老师望着我,尽管双腿颤抖,我依旧平静对上她略有欢欣的目光,“好,就你了。”她坚定又欣喜的宣布。
那一刻,心神犹如融入水中,随泉而流,游遍校园的每个角落,又仿佛泉水汨汨滤过心田,冲洗走一切遗憾与不甘。啊,我完全沉浸在这次勇敢带给我的喜悦之中了。
当走上舞台的中央进行排练,舞台的灯光聚集在我的身上,空荡的剧院响彻我清澄洪亮的声音,如同流水,那些铭记于心的词句都倾吐出来,嘴角微扬,比夏日的阳光还要美好与耀眼,少年的梦想于这一刻绽放,烂漫阳光。
时间很快走到表演的日子,身着民国学生的蓝衣,站在中央,不疾不徐朗诵那优美的句段,人们的目光聚焦于此。我明白了,少年有梦,则应心向梦想,向光奔跑,没有余光里的种种,如此纯清、如此澄澈。我就是那少年,向阳而生的少年,战胜自我,不畏那些艰难险阻,是少年,是年少!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梁启超先生的话在我心中荡漾,被我宣誓出来,被少年宣誓出来,克服自己的困难,是克服国家的困难。少年是明媚的,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而我用我的青春,成就成那般少年。
青春本就不一帆风顺,但只要坚持自我,超越自我,我就是那少年,我就是那乘风破浪的少年人,我成就我的青春,我奉献未来给我的祖国。
因为,我记得“少年强,则国强。”
《记叙文应以记事为主》
单一事件记叙文应以记事为主。它同写人为主的记叙文的区别在于:它主要通过事件本身来表现主题,而不是通过集中刻画人物形象来表现主题。它的情节安排以事件发展的逻辑关系为线索,而不是以人物性格发展为线索。我们试将鲁迅的两篇千字记叙文《孔乙己和《一件小事》作一比较:《孔乙己》是以写人为主的记叙文。全篇以孔乙己的性格发展为线索,主要通过他三次到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来刻画这一人物形象。其他人物:“我”、掌柜、茶客等均是围绕中心人物而出现的次要人物。文章的主题正是通过对孔乙
己这个人物的塑造表现出来的。《一件小事》是以记事为主的记叙文。全篇以人力车夫在拉车途中碰倒老女人的事件为线索。“我”、人力车夫、老女人、巡警等都是随事件的发展而出场或退场的人物。文章的主题是通过对整个事件的叙述来表现的,而不是通过对某一中心人物的集中刻画来表现的。这正是两种记叙文的区别所在。
有时,以记事为主的记叙文中自始至终出现“我”议一人物,叙述“我”目睹的事件过程。这里的“我”并不是中心人物,而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角度进行叙述。
在千字记事叙述文中,作者常常插入议论,借以点明主题,加深文章的思想深度。这种插入的议论应该言简意赅,画龙点睛,切不可滔滔不绝,以议代叙,弄巧成拙。记事记叙文中插入的议论常在篇末。如:鲁迅的《故乡》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可以在开篇议论,如,朱自清的《生命的价值—七毛钱》开篇写道:“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i人贩子、老鸭,以至近来绑票的土匪,都就他们的所有物,标上参差的价格,出卖于人,我想将来许还有公开的人市场呢!……”当然,也可以在记叙过程中穿擂议论,形成夹叙夹议的特点。总之,无论在何处擂入议论,都应该既贴切又精粹。
《应以成败论英雄》
成功的秘密在于目标坚定,不懈努力。付出了不懈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就是英雄。
成功与失败往往是英雄的衡量标准,是块试金石。自古就有“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之说。成功者为获得成功付出了比失败者更多的努力,付出得多而取得了成功,这样的人当之无愧是英雄。
越王勾践被吴王打败并赦免回国以后,在吴王花天酒地歌舞为伴的时候,却卧薪尝胆,对目标更为坚定,终于日后打败了吴国,成为越人的英雄,而那吴王此时就只能为寇了。
世上的事都有一个评定的标准,成败也就是英雄的标准。众所周知的抗金名将岳飞,为了保卫大宋江山,率军出击,屡战屡胜,他就是英雄;郑成功带领人民抗击荷兰侵略军,保卫了台湾,他也是英雄。这样的英雄还有许多:女英雄贞德、刘胡兰,还有无数革命先烈,他们虽然牺牲了,却成功地挽回了国家的损失,成功地挽救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这样的人怎么不是真正的英雄!伏契克说:“英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决定性关头做了为人类社会的利益所需要做的事。”他们是成功的,他们就是英雄。
在科学事业中还有许多为科学而献身的英雄,像伽利略、哥白尼、布鲁诺等。当时他们的科学观点虽不被人们接受,甚至被称为“魔鬼的说教,地狱的理论”,但是后来,这些理论的确立都铁一般地证明了谁才是英雄。
什么都不必多说,当成功的事实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英雄就会闪现出他金色的光芒来。失败者只能被这光芒照得睁不开眼睛,无地自容。但成功是来之不易的,英雄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那些靠嘴皮吹出来的英雄只能是“成功”地吹出来的英雄,休想在历史的长河中站住脚。成功越是来之不易,英雄称号的含金量就越高,就越能显出失败者的渺小与无能。
历史和今天甚至未来都证明:最终的成功才是英雄的标准。埃斯库罗斯在《奠酒人》中写道:“在人们眼中,成功就是上帝,甚至高于上帝。”因此,我们要以成败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