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爱好者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20:04:44
《恐龙爱好者600字》
恐龙是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现在的我们都没有真正见过它,因此出现了许多为恐龙的神秘而痴迷的人,这些人就是“恐龙爱好者”!
我有一个妹妹,她的小名叫“包子”,你们猜,她喜欢什么?不是漂亮可爱的芭比娃娃,也不是美丽的迪士尼公主,你们一定猜不到,是——恐龙!
你们可能会问: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男孩子喜欢的东西呢?刚开始我也这么想,后来和她相处久了,就习惯了,因为每次见到她,她怀里都抱着不同的恐龙,有时当起了小老师,每次见到我,她都会兴高采烈地跑来,告诉我她今天抱着的是什么龙,爱吃什么、多重、多大、生活在哪儿、在什么时间出现过等等,真了不起!
不仅如此,她用的、穿的,上面都画着恐龙,玩具间海洋池里并不是色彩缤纷的海洋球,而是一只只栩栩如生的恐龙玩偶,就连卧室里都贴满了恐龙贴纸。记得有一次,中午午睡时,她睡着了,嘴里还一直说个不停:“哇,恐龙!嗯嗯,这是腕龙、这是三角龙,霸王龙!霸王龙来了!”听着听着,我也一同进入了那个奇妙的恐龙王国……
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商场买衣服,包子看到一件上面有恐龙图案的衣服,不停吵着要妈妈买下它,阿姨让她试试那边挂着的艾莎公主裙,她却看都没看一眼,说:“不要,我只喜欢这件!”阿姨没法子,最终买下了包子紧紧抱着的那件衣服。回家后,包子每天都穿着它,连睡觉都不肯脱下来,衣服穿脏了,包子恳请妈妈帮忙清洗时,就坐在一旁看着,一副千万别把它洗坏了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爱?
这些恐龙爱好者们为什么这样喜欢恐龙呢?或许是觉得恐龙非常神秘产生了兴趣?或许是有一些对恐龙有着奇妙的梦想?或许是因为想知道恐龙如果还存在,又会开启什么奇特的旅程?再或许……
《汉服韵600字》
我是一个汉服爱好者,在我的衣柜里总共有着六套各不相同的汉服,它们都是我的心爱之物。
汉服主要分为齐胸,齐腰这两个类型,并且每一套正版汉服都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而且每个名字听起来都很有诗意感。比如夜玹歌,龙母,般若,桃夭等。但在这么多汉服中,我最中意的就是“逍遥客”啦!它是一款齐胸汉服,上衬的底板色是半透明的深蓝色,一眼看上去会给人带来一种朦胧之美,感觉飘飘欲仙的,像要成仙了一样,十分美。再来说下裙,下裙则是由白色到浅蓝色的渐变色,在裙摆处还有着一些正准备腾飞的仙鹤绣花,果然和名字一样,感觉很逍遥,自在呢!
要说我是怎么得到的,那就是因为在我过生日时,爸爸说他想让中国文化传承下去,所以送给我了一套汉服。
俗话说:我是中国人,我骄傲,所有的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汉服乃我国汉朝时期,汉民族的传统服饰,可是后来渐渐的被遗忘了,直到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看到和服、韩服,觉得我们国家的传统也不能丢,所以,为了把中国文化传承下去,于是开始注重,沉迷于穿着汉服,并在一个名叫“抖音”的平台上,发起了一个挑战,那就是“原创国风计划”,于是汉服迅速的“火”了起来。因为自从有了这个挑战,也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许多中国文化,甚至还有许多外国朋友也沉迷于汉服文化,无法自拔。因此,我们作为龙的传人,不是更应该把中国文化发扬光大吗?况且汉服是如此的精美,如此的富有诗意感,每套汉服都有着自己的特色,让人一看就生爱慕之心,所以汉服成了我的心爱之物。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汉服。
《我的小鹦鹉》
作为一名宠物爱好者,我做梦都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终于,我的梦想实现了!
那是一只鹦鹉,浑身羽毛呈蓝白色,仿佛把蓝天白云披在了身上,背上的些许黑斑为它增添了一份威严。一对爪子强而有力,闪烁着锐利的光,散发着属于王者的气息。
我第一眼就被它霸气的外形所吸引,但是没过几天,我就有点烦它了,因为它实在是太会叫唤了。每天一大早,太阳公公还没有上班,它已经神气十足地站在窗前,清清嗓子,便开始引吭高歌,甚至还呼朋引伴,引来了周围的鸟跟它一起叫唤,仿佛开演唱会。它们的嗓门也是一个比一个大,哪怕我用被子捂住头,那叫声也能清晰地钻进耳中。
但是,后来,有件事情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那天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心中是浓浓的沮丧,这次本该十拿九稳的考试,我却没发挥好,一下子跌出了班级前十,这是天大的打击。想到老师诧异的目光,同学们不解的神情,我感觉就像有一根根刺深扎在我的心上。
回到家,我连书包都没有放下,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忽然,手上传来毛茸茸的触感,低头一看,只见一个蓝白色的小脑袋,眨巴着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我看呢,似乎不明白平时总是生龙活虎的我,今天为什么像霜打了的茄子似的,一点精神都没有。接着又小声地冲我叫了一声,似乎在询问缘由。见我没搭理它,竟然又飞到了我的肩膀上,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蹭了蹭我的脸颊。
我感觉到它是在安慰我,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它让我觉得温暖,坏心情似乎也逐渐消失。它的叫声竟也变得悦耳多了。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变得亲密了许多!
因为我俩越来越熟悉,接下来的时光里,它开始展现了它的绝技—— “倒挂金钩”。每次我回到家,它都会给我表演:两三秒上树,接着身体向下一转,爪子牢牢地抓住树枝,呈现出头向下脚朝上的样子。表演完了还会冲我叫几声,似乎在问我:“我厉不厉害!”我就忍不住被它这可爱的模样逗笑了!
(小作者是浙江省台州市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台州学校四年级学生)
后 记
小鹦鹉,谢谢你的陪伴,有你在,我的生活越来越精彩!
家长感言
一开始看孩子对鹦鹉那么排斥,我还以为养不了多久呢,没想到现在最喜欢鹦鹉的就是她。
教师赏析
钇含通过先抑后扬的写作手法,通过前后对比,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后期对这只充满灵气的小鹦鹉的喜爱。(王一曼)
《热带雨林探险记》
我叫董南彤,今年26岁,是一位探险爱好者。我听说热带兩林里有很多奇特的动植物,所以我决定前往非洲热带雨林中一探究竟,陪我同行是我的助手妹妹,她也很喜欢探险,还知道许多关于动植物的知识;同行的还有一位知识渊博的生物学家,我们叫他陈老师,他又高又瘦,脸上总是带着微笑。他还专门对这些动植物做研究,所以这次和我们出去探险,值得信任。
为了这次探险,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除常用的指南针、毛电筒、帐篷、常用药品和必备食物以外,我们专门准备了用于测试食物是否安全的检测棒,还有过滤水的机器。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开始进入这片热带雨林了。
陈老师走在最前面,我走在中间,妹妹在最后。瞧,热带雨林里到处是茂盛的绿植。身旁的大树巨高无比,大概有60米高,枝繁叶茂,遮天蔽日把太阳光都挡住了。身旁的草远远超出了我的个头,草丛中盛开着一朵朵美丽的鲜花,比平时的花要大好几倍呢!阵阵清香,更让你沉浸在这片神秘的雨林当中……
“这里真是太奇特了!树比平时高了这么多,花比平时大了这么多,真的是开了眼界了!”身后的妹妹大声嚷嚷着,可见她是多么兴奋。
我们继续往前走,突然妹妹大叫一声:“啊!”我连忙跑过去过,看见一条蠕动的虫子,正粘在妹妹的腿上。她身体一抖,头上冒着冷汗,陈老师一看说:“这是水蛭,它怕酒精。”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一瓶酒精来:“把它涂上去,你腿上有伤口,碰到酒精时你会有点疼,忍耐一下。”
只见他拧开瓶盖,对着水蛭的位置把酒精倒下去。妹妹被吓得脸色苍白,话都说不出来了。过了几分钟,水蛭从妹妹的脚上掉下来。可算把水蛭清理完了,接着陈老师拿出医疗用品:“伤口必须处理好,不然会传染的。”陈老师轻轻地为妹妹涂上药,再用纱布帮妹妹包好处理好之后。大家总算松了一口气,于是继续向前走去。
大约走了两三个小时,大家腹中饥饿,妹妹摘下身旁的野果,野果红彤彤的,个头饱满,水分十足。她刚要拿起来吃,我连忙一把抢过她手中的果子扔到旁边:“这种果子不能吃,万一有毒呢?”我拿出检测器一照,果不其然,屏幕上清清楚楚写着四个大字——“有毒食物”。
妹妹赶紧扔掉手中的果子,经过这一件事之后,妹妹再也不敢看到什么就吃。我和陈老师也找了一些野果,用机器一扫显示没毒,我立马摘了好多,就这样大家饱餐一顿,总算解决了肚子的问题了,可又发现携带的水已经不多了,于是我们继续上路去找水。
我们来到一条小溪边,用上过滤的装置对溪水进行了过滤,通过检测发现水还是挺干净的。我们连忙把这些可以饮用的水装到了水壶里,直到把每个人的水壶灌满了才继续往前走。
夜色慢慢暗了下来,只听见几声虫鸣,我们睡在帐篷里很快就度过了这个夜晚。第二天清晨,一缕阳光照进帐篷,唤醒了睡梦中的我们,我们收拾好装备,朝着非洲热带雨林的深处进发……
《洞穴探险记》
我是一名经验富的探险爱好者,今年30岁。听说非洲有一个幽深洞穴,我决定去考察一下,看看能发现什么动植物。陪同我前行的是我的助手李可,他是一名昆虫学家,对植物也很有研究,他平时虽然有些鲁莽,但是学问很渊博。还有一位非洲当地人杰克,他长得十分健壮,看起来很有力量。杰克从小在洞穴周边长大,探险经验很丰富。
为了这次探险,我们做了很充分的准备,除了常用的指南针、绳索、药品、食物和饮用水外,我们还特地带了手电筒、打火机和电棍,以备不时之需。
杰克打着手电筒在前面带路,我们进入了幽深的洞穴。我打量着周围墙壁,发现十分潮湿,上面长满了青苔。再看头顶,一串串蛛丝径直垂下来,看得我不禁后背发凉。地面潮湿,我们走一步滑一步。以防万一,我给我们一行人手上拉上了一条绳索,以防走散。
忽然小李“哎呀”一声大叫,杰克赶忙跑过去,我也连忙来到小李身边。
“怎么了?”我赶忙问。
“那儿……那儿有一条蛇!”小李被吓坏了,瘫坐在地上,“不要过来——蛇向你们来了!”
我们急忙看向脚下,借着微弱的光纤,只见一条五彩斑斓的蛇清晰地张着血盆大口,吐着鲜红的蛇信子缓缓向我们爬来。
“不要动,这是我们山洞特有的一种花蛇,被咬到会死的!”杰克大声喊。
“那怎么办,我们今天就要交代在这儿了吗?”小李有点懵。
“快,拿出电棍,我们用电棍电死它,快!”我大喊。
杰克赶紧掏出电棍,对准花蛇进攻的位置一棍下去,果然,电棍击晕了蛇,逃过一劫,我们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鲁莽的小李不知道踩到了什么,感觉身边有什么东西在掰掰扯扯。他打开手电筒一看,嚷嚷起来:“教授,你快看看,那是什么?”我连忙转身,打开手电,发现一朵鲜艳食人花正伸着藤蔓来缠我们。杰克叫着:“快拿打火机烧它!快!”我们快速点开打火机,黑暗中的一缕火苗,熊熊燃烧起来,食人花一感受温度就松开了我们。
我们继续向前走,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前,我们虽然有绳索拉着,但还是发现小李不见了。于是我们顺着绳子回头去找,终于把小李拉了回来。我们摸着墙壁小心翼翼地往外走,却意外发现了前方有一道亮光,那一定是出口了。于是我们顺着光的方向,终于走出了这个神秘的洞穴。
《洞穴惊魂作文600字》
我是一个探险爱好者,我和胆大却行事鲁莽的表哥,还有经验丰富的探险家汤姆一同前往热带雨林的深处探险。
我们已经走了好几天了,我又累又饿,想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休息。运气不错,没过一会儿,领头的表哥找到了一个山洞,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
我进洞后立刻燃起了篝火,洞内顿时明亮了起来。突然,洞里传来吱吱声,还隐约听见翅膀扇动的风声。汤姆听了一会儿突然大喊:“抱头趴下!”霎时,一群黑压压的蝙蝠掠过我们的头顶,嘶叫声不绝于耳。“啊!”我不小心被石头绊倒在地,大群蝙蝠围攻过来,我只觉得两眼一黑,无比恐惧。“快用火把!”汤姆大喊。表哥立刻挥起火把,向蝙蝠舞去,围攻我的蝙蝠惊慌地飞走,好一会儿,洞内才安静下来。
刚才的一幕真是惊险呐!我们靠着一块石头品尝着三明治,我正想拿水,忽然看见地上有一只身体足有六厘米,八只腿上长着细毛的蜘蛛飞快地向我们爬来。“蜘……蜘蛛!”惊魂甫定的我,顿时汗毛竖起,身体一颤,叫出声来。“好大的蜘蛛!”表哥大胆,看到爬行在地上的蜘蛛就用手去捉他。“小心,那是地穴蜘蛛,有毒。”汤姆发出了警告。可能是闻到三明治的香味,蜘蛛们闻风而动,第二只,第三只……这仗势足有几百只!
我险些吓晕过去,汤姆抄起一根点着的树枝扔去,“快用火烧!”我强忍着恶心与恐惧,也抄起火枝扔去。火焰中,蜘蛛们慌忙逃窜,很多被烧得跟煤炭似的,还有的伸着腿一弹一弹的。我们升起第二堆篝火,这时我的眼皮直打架就沉沉地睡去了。
明天,等待我们的将会是什么样的惊险与刺激呢……
《我的乐高》
我是一个乐高爱好者,每次妈妈奖励我买玩具的时候,我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它。
我家里有很多各式各样的乐高,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辆高大威猛的超级装甲运输车。它长约25厘米,高15厘米,共有十个大轮胎,整个车身都是黑色的,炫酷极了。记得刚买回来的时候,对照着说明书,我大概用了一天时间才把它拼完,它的连接部位太多了,要把数百个细小的零件一步步拼在一起,拼的我手都疼了。疫情不能上学的那段日子都是它陪伴着我,这个寒假我把它身上的配件拆了拼、拼了拆,重新给里面装了六个大兵、一个导航、一个电脑,给车顶装了六门形状各异的大炮和八挺机枪,我觉得有趣极了。我还会把它和无人机、跑车、越野车、船......组成一个乐高团,和小伙伴们一起玩。
这个乐高装甲运输车看起来很帅气,我非常喜欢,它还让我养成了做事要耐心细致,坚持不懈的好习惯,现在的它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朋友了!
《昆虫大战》
儿时的我是个十足的昆虫爱好者。喜欢在乡间田野捉一些昆虫,然后把它们放于纸箱,让它们决斗,直到一方战死或没有战斗的意识时再停止决斗,接着,我会将剩下的昆虫放入大自然。
一天清晨,我约上几个小伙伴,一起到田野里去抓昆虫。一会儿时间,收获很大,不但抓到了蜈蚣,还抓到了超难抓的锹甲虫。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大蜘蛛,也顺手抓了回去。
游戏开始了! 我们分别把三位“角斗士”放在纸箱的各一脚。它们一从我们手中脱落,就立马快速地熟悉场地。蜘蛛在熟悉场地时和“暴躁老哥”锹甲虫撞了个满怀。这蜘蛛可是个绝顶高手,一见到锹甲虫,轻轻一跳,就骑在了锹甲虫身上。锹甲虫反应也很快,回身一夹,夹住了蜘蛛的一条腿,蜘蛛此时在锹甲虫背上乱翻。一会儿后,蜘蛛知道自己腿挣脱不开,立马断腿,并对锹甲虫发起了猛攻。
而在它俩激战时,蜈蚣却在一旁坐收渔翁之利。我们都惊呼起来:“蜈蚣也太聪明了吧,活像昆虫界里的'诸葛亮'。"而接下来的一个场景打破了我对昆虫的认知,只见蜈蚣不急不忙地走到了蜘蛛一条腿的旁边,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了蜘蛛腿一口之后,立马跑回原位。而正与锹甲虫激战的蜘蛛,突然发现自己的腿有伤口,下意识认为是锹甲虫干的好事,不给锹甲虫任何解释的机会,如失了智一般,对锹甲虫发起了一波舍命攻击。
锹甲虫也很猛,还击了一波,回敬了蜘蛛。过了一会儿,两败俱伤,蜈蚣也趁你病,要你命,成功的用它如诸葛亮般的智慧,打败了两位强敌。
每当回忆到这里,我都不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虽然有弱肉强食的法则,但也有昆虫以智力战胜强敌的例子。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这样。
《金字塔探险记》
金色一片的九月里,我与一队探险爱好者来到了举世闻名的开罗,探索神秘的金字塔。
“哎,哎,金字塔到啦!”一个队员拍了拍我的肩膀,叫我下车。打开车门,一股热浪扑到脸上,那金字塔耸立在不远处 。金字塔是那么美,她虽然受到岁月的洗礼,但还一如既往地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是一座精美的艺术品。
走到金字塔前了,队长让大家做好防护,因为马上就要进去了。那个刚才叫我下车的队员,伸出手对我说:“嘿,你好吗?跟你交个朋友吧!我姓吴,胆子很大,别人不敢做的我都敢做,人称‘吴胆大’。你以后就叫我吴胆大吧!”
我友好地将手伸过去:“嗯!”
大家从门口走了进去,并纷纷点燃了火把。被火映红的墙上有着许许多多的画,给人讲述那充满神奇的故事。我打开金字塔实时定位仪地图,发现前面有一段路未显示,肯定很难走,或许还有许多危险。走到那里,前面是一段桥,远处是一片朦胧。桥两边的灯瞬间燃了起来,闪烁着诡异的绿灯,不知是谁叫了起来,除了吴胆大在大笑,每个人都吓得毛骨悚然。
“哈哈,那是磷火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吴胆大笑了起来,捂着肚子。
这时队长装作冷静,问吴胆大:“你……你可以走到那边去看看吗?”
吴胆大边笑边点头,从背包里取出一铁棍,带着火把朝对岸走过去,一会儿就消失在朦胧中。
“啊!”吴胆大跑了回来,头上冒着冷汗,手上的几块伤疤是刚留下的。他告诉大家前面有几只骷髅,要攻击他,他要去反击,就发出了刚才的打斗声,最后实在打不过便跑回来。大家开始惊慌了。突然,那几只骷髅杀过来了,满身的尘土,骨头经过年月的冲刷变成了焦黄色,手里拿着宝剑,面目狰狞得很!
队长让大家赶紧逃出去,吴胆大和几个人在后边抵挡骷髅的攻击。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可能是那个队友牺牲了,我没有回头看,因为那场面不忍直视。
10分钟后,我们总算逃了出来,一直骷髅追了出来,但很快就倒下了,消失在风沙中。这次惊险的探险结束了,但刚才的经历仍然历历在目。
《去未来探险》
邻居是个探险爱好者。
一天,他拿着一个盒子来找我和妹妹,神秘地笑着,按下了盒子上的按钮——强烈的白光射来,顿时一股强大的吸力把我们吸进了盒子。我们来到了公元2100年,机器人世界。
步行街上,“人”满为患,我们被挤得喘不过气,还不忘看看有哪些商品:小吃有“电池蛋糕”“电池麻辣烫”,饰物有“一边走一边释放电量的领带”“一边戴一边充电的发夹”等等。我万分惊讶,原来机器人真成了社会的主宰。
刚走出步行街,一个穿警服的机器人揪住了邻居,一手抓着他,一手提起了我和妹妹的领子,我们就被拎在了空中。接下来更糟的是——我们被关进了监狱。至于为什么抓我们,监狱里的人一问三不知。
我叹了口气,说道:“唉,他们被服侍得太久了,连拿走机器人的电池都……”
“对呀,机器人没电怎么动呢?”妹妹叫了起来,但转眼又沉默了。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要怎么拿走机器人的电池呢?
这时,邻居掏出了三块泡泡糖让我们吹大,然后把我们的身体藏进了泡泡里。他说这样我们就能隐身了,对此我和妹妹万般不信。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提着钥匙回来帮我们开了锁,手中还拿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像是机器人的零件,上面写着“情感芯片”四个字……
【简评】
小作者为自己的冒险选择了两个伙伴:靠谱但把我们拉进未来的探险爱好者,聪明大胆的妹妹。你前往未来冒险的方式很特别,所看到的未来世界商品很特别,让读者充满了惊奇!你还通过“宝物”隐身泡泡糖解决了一行人被抓的困境。文末的“情感芯片”则给故事留下了无尽的发展空间,叫人猜想是否还会有下一章更精彩的内容。(施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