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譬如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22:05:50
《雨的暗恋》
人,总是有点喜好的。
譬如,我喜欢秋天,喜欢安静,喜欢下雨。
小时候,生活在乡村。上学的路上,有很多故事。春天的麦田,初夏的玉米,秋天的棉花,冬天的草垛,无不令我们流连。扯根麦管吹口哨,扳根玉米咬一口,扒几团棉花揉成云,爬到草垛上躺一躺,这些乡人不以为意的场景却是我们孩童游乐嬉戏的广阔天地。
在这无拘无束的天地里,我们的骨子里都不知不觉滋生了一点野性。我们喜欢晴朗的日子,却也喜欢迎接风雨。下大雨的时候,村头的小河总是无一例外的将水肆无忌惮地铺向河岸。本就低凹的小路,常常被淹没得没了踪影!这在现代孩子和家长看来极其危险的场景,却一再勾起我们挑战的激情与战胜它的愿望。“小路又被小河淹了!”在大家的欢呼声中,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却又秩序井然地排起长龙,卷起裤管儿,脱掉鞋子,手挽着手,喊着口号,雄赳赳气昂昂地一路前行。“小心,水里有水怪!”“听说,河里有个吊死鬼!”调皮鬼的吓唬不仅没使我们胆怯半分,反而个个勇敢地昂起了头,把脚下的水踢得“稀里哗啦”响个不停!
我们发自内心地感激雨水的到来,它的光临使小河暴涨,也使我们的生活平添无限趣味,可这样的欢乐场景通常得等到盛夏。平常的日子里,更多的是小雨。大雨带来的是狂欢,激发的是蕴藏在体内的野性。小雨,则把我们变成了小精灵,满是奇思妙想。俩人各撑一把小伞,分别斜在身体的一侧,身体半蹲,将两侧的伞在头顶合拢,喊着“一二”的口令,慢慢地挪着小步,蛇长的小路就被这样的行走无限延伸。
我喜欢雨,也发自内心地敬畏雨。小时候,没有自来水,除了喝井水,便是“天水”。“天水”哪里来?春末初夏,雨水泼洒的一刹那,将早已洗净待命已久的陶罐放在屋檐下,看着雨水顺着瓦的凹槽,一串串,一溜溜地滑进陶罐鼓鼓的肚皮,等到陶罐里一圈圈打着旋儿的雨水越积越多,就快满溢而出的时候,把陶罐小心地搬进屋子,封上塑料纸或盖上盖子,沉淀数日,再倒出来做饭烧茶,稀松平常的粗茶淡饭便一下子经过仙手点染过似的,拥有了清冽的气息。
雨,就像我的恋人,几十年的情愫从未随岁月而流逝。只要看到空中飘起雨丝,只要听到雨滴落的声音,仍会如幼时一般欢呼,那一刻浑身的细胞就像复活了似的。
就在这个初冬的夜晚,我坐在儿子的房间里,突然听到了窗户上雨水滑落的声音,推窗一看,果然又下雨了。淅淅沥沥的,不大,却也铿锵有声。不小心落在晒衣架上的,很清脆,叮咚一下,再叮咚一下。
身居顶楼,楼上无人声可听,唯雨声听得真切,偶有穿过风雨而来的人语汽车声,显得有些模糊,甚至朦胧。此刻,楼下的推窗声,隔壁的骂孩子声,楼道里的脚步声,夹在雨声里,竟添了些温柔。
听着,听着,雨声渐渐大了起来。竖起耳朵,细听,声音开始变得浑厚,尤其是与雨棚撞击的刹那。
雨大概也是有脾气的吧,要不同一个夜晚,我怎能听出不同的腔调?
那一刻,我很想抛去年龄的包袱到雨的世界里看看,看看那黑漆漆的夜眸是否笼上了一层烟气,看看那绚烂的夜灯是否添了一丝薄纱,看看夜归的人穿过雨雾的刹那是否更加急切?就算什么都不做,撑把小伞到雨里走走、停停也是好的呀。
我喜欢听雨,自然有人喜欢站在窗口看雨,一看就是好半天,一看,就将整个身影所有思绪,沉入浓浓的夜色里。这样的他或她,是真的在看雨么?
《生命转瞬即逝作文600字》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有人说过,当我们明白生命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已经把它消耗掉一半了,以此来看,人的一生非常的短暂,短暂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的一辈子也极其的匆忙,匆忙到或许只经历过一个四季的轮回心脏就已经停止了跳动。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可是夕阳再短暂,它也拥有一整个黄昏,而我们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不努力的话,我们还拥有些什么呢?我们总是感叹昙花一现、转眼一瞬,可是昙花再短暂,它也曾经努力的绽放过,它虽然没有一整夜的生命,却拥有过一整夜的芬芳,何其可贵,何其难得!
著名励志人士海伦凯勒一直都很珍惜时间,也很看重生命,她甚至把人生的每一天都当做了最后一天来对待,从而来勉励自己,督促自己,鞭策自己。正是因为拥有这种珍视生命的态度和品质,所以海伦凯勒的一生走得很谨慎,活的很精彩,过得很辉煌。而我们作为一个健全的人士,我们更应该像这些伟人一样,且行且珍惜,把握好每一分钟,珍惜好每一次机会。
曾经有人说过,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东西是得不到的,只是人们没有能力抓住它罢了,然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从掌中溜走,从眼前消失。尽管这些话有些太绝对,但是也并不无道理,如果我们有心的话,如果我们有意的话,如果我们敢于拼搏的话,如果我们下定决心努力的话,我们确实可以得到很多东西。否则我们只能看着有限的生命慢慢一点点消失而去,徒留一番悔恨在心中。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我希望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可以好好珍惜时间,好好珍视生命,这样我们才能有所成就,这样我们才算活得有意义。
《我的老师》
在学校里,我们结识了太多的人,譬如:老师、同学、食堂阿姨……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却是我的班主任——张老师。
人都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给予我们阳光和雨露;老师是盏指路明灯,指引我们走上知识的坦途;而我想说我的老师还是个“骗子”,因为我们明明看得出她很辛苦,而她却硬撑着说自己一点儿也不累。我的老师更是一位教育有方的名师。
记得有一次测试,一位平时名次靠前的同学,考得非常不理想,他很沮丧。老师看在眼里,在课间休息时,把他叫到身边,抚摸着他的头对他说:“一两次考得不好,说明不了什么,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挫折,没关系,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你继续努力,一定会走上成功之路,对不对?”一席话说得那位同学连连点头,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了。呵!我们的班主任老师真是说教有方啊!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淘气包又惹祸了。他自己犯了错误不说,还狡辩说别人也是这样做的。老师把他叫到走廊里,开始说教了。我隐约听到了老师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听了老师这番话,那位同学心悦诚服地向老师承认了错误,并且承诺再也不犯此类错误,要努力学习,成为老师的好帮手。而且,那位淘气包也说到做到了。我们的班主任老师真的好厉害呀!
这就是我的班主任张老师,一位美丽漂亮、说教有方、博学多才的老师,你是不是也想成为她的学生呢?欢迎你加入我们这个团结而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哦!
《曹操《短歌行》其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赏析:
人类最无奈的是自己的生命;匆匆的足迹里刻满着酸甜苦辣,回首自己所走过的人生道貌岸然路犹如梦幻一场,而消除无奈最佳办法就是和醉而眠,忘记身边一勤勤恳恳的欢乐与痛楚,将自己送回初始的混沌状态。而对于诗人来说毕竟是“强东还无味”,他还想将自己乘余的生命投入到自己的鸿图大志中去,建功立业经安慰自己灵魂,这个矛盾使诗人显得异常多情与敏感,更能打动别人,也更能显得他的人生价值与众不同。
《譬如,猪》
集市倒计时上的纸被渐次扯下,每一次都像粗暴地扯了一下猪崽们紧绷的神经: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有一些猪崽已经习惯了或说麻木了,它们只管多食猪食,多睡觉,做着些貌似很重要其实又不重要的事。只有少部分猪崽还愤世嫉俗,它们咒骂一切爱吃五花肉的人,它们恨猪倌,这群道貌岸然私底下却是吃五花肉却比谁都厉害的人。它们在猪圈里不安地拱来拱去,鬼哭狼嚎。当然免不了猪倌的一阵拳打脚踢:“还不长膘?不长膘哪所餐馆要你们啊?”
在食那些难吃的猪食的间隙,整个猪圈闹哄哄的,一些猪崽趴着睡着了,流出一桌子的哈喇子。一些猪崽却亢奋异常,天南地北地聊,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聊着聊着都会聊到一个事儿上:全国普通高等餐馆买猪全国统一集市。猪崽们知道这是那些酷爱吃五花肉的人搞的一个集市,每个猪圈的猪倌们在6月7号这天带着他们的猪崽去赶集,这些集市将会决定每只猪崽会到哪个餐馆被宰。北京餐馆和清华餐馆是全国最好的餐馆,在那被宰的话,会被做成红烧猪蹄、酱猪肘子、五香猪头等上等菜式,食客相对多一些。如果膘没长好被送去那些三流餐馆被宰的话,菜式就很少,甚至陷入无人问津的窘境。对猪崽而言,被吃,是关键。
每只猪崽都不止一万次地幻想。幻想被做成红烧猪蹄、酱猪肘子、五香猪头等大菜,甚至连自己的肠子、脑子、心肝脾肺肾都被做成好吃的菜。啊,食客们吃得津津有味,然后用牙签心满意足地剔牙。想到这,待宰的猪崽们竟心生向往。
转眼间就到了呆在猪圈的最后一天了,第二天就要去参加那个什么集市了,猪崽们都无心吃食,在狭窄、闷热、昏暗的猪圈里不安地拱来拱去,它们“嗷嗷嗷”地唱起了离别的歌,甚至它们还互赠一些东西:一块奇怪的茅坑石,一块不知道被擦了多少次鼻涕的破手帕,甚至是一截秸秆,反正全是些今后不能扔的垃圾。它们在地上用脏兮兮的猪蹄子划啊划,划出的不外乎是“集市成功”、“宰在好餐馆”等祝福话。猪崽也有感情,猪也会不舍。
第二天,猪倌带着这群猪崽来到集市。每只猪崽都兴奋异常又紧张异常,毕竟能不能上好餐馆在此一举啊!终于,为期三天的集市过去了,报纸的头条当然全是关于这次集市的了。猪崽知道,对这个人人喜食猪肉,但只知一味让猪崽困在猪圈吃猪食,最后用一场简单的集市去衡量一只猪崽的国家而言,这场集市就是信仰,尽管它可能一文不值,狗屁不通。
离开了猪圈的猪崽心情忐忑不安,渐渐地,它们明白,离开了一个猪圈,它们马上会进入到另一个猪圈。在这个世界上,猪圈是无处不在的。甚至,它们所日思夜想的餐馆,也仅是一个豪华一点的猪圈而已。于是,它们又陷入了一个有关猪圈的悖论之中。在这场早有预谋的集市中,猪崽、猪倌、餐馆老板其实都只是一枚棋子,下这盘棋的人其实正是那些,嗜五花肉如命的人。
《曹刘之战》
譬如《三国演义》的基本倾向是“尊刘抑曹”,这本来是有着一定程度的正统思想在作祟,但是,作者在出身低贱的刘、关、张的形象里,部分地概括了人民的品质,结合着时代要求的内容,把他们的结义和尽义的故事作为贯串性的情节,给以大力的渲染和歌颂,有时分明是蜀刘失败的情节。作者也能在这样的情节里充分地歌颂他的英雄人物,取得激动人心的艺术效果。
象曹操兴兵百万讨伐荆州,把刘备追得“弃新野、走樊城、败当阳、投夏口”,但是,作者只穿插了两个小故事,就削弱了曹操的威风,增长了刘备的锐气。这两个小故事,一个是“赵子龙单骑救主”,写这个“浑身都是胆”的虎将怎样英勇地杀敌冲阵、扶助危主。另一个故事是“张翼德大闹长坂桥”,写的是张飞独立长坂桥上,邀曹操军将作战,一声大吼,吓退曹兵百万。连曹操都吓得“骤马望西而走,冠簪尽落,披发奔跑”。
这两个小故事都是有一定的史实作基础的,而且它们也改变不了刘备整个战役的惨败,然而,由于作者在这两个小故事的英雄形象创造里注人了激动人心的浪漫精神,突出了、渲染了他所歌颂的英雄人物,所以在这段情节里,脍炙人口的,不是百万曹军追杀刘备,而是孤穷刘备的两个部下,怎样以他们的神威震慑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