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郊区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7:24:15
《姥姥的小院》
姥姥的小院在安阳郊区的王洋泛村。
到了门外,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出现在了面前,前面是一个用砖头堆出的一面墙,这就是姥姥的花园,虽然外表是这样,但进去了以后你会大吃一惊。
院子里有树,有花还有菜。
先看看树吧!一棵石榴树站立在大烈日之下,挡住了光亮,像一把太阳伞给每个来院子里的人挡住阳光。到了八月份,石榴一个个想挣脱出大树的怀抱。石榴落了下来,碎了。一颗颗饱满的石榴子露在外面,像一颗颗红宝石。
还有几棵苹果树在院子里。它们像一个个训练过的特种兵整齐地站在院子里。那样子还像一个个小学生在操场上跃跃欲试地做广播体操。又像在一个停车场中整整齐齐地停着几辆小汽车。到了秋天,一个个像小朋友的红脸蛋似的红苹果出现了,它们个个拳头那么大。它们一个个调皮的好像在玩游戏。真是一番热闹美景啊!
姥姥的小院不仅有树,还有花。
姥姥是一个种花爱好者,她种了菊花还有梅花。菊花像长有手一般,它拿起了快乐,送给我们;它又拿起了伤心,丢到门外;它还拿起生机,洒在小院的每一个角落。
再讲讲梅花吧!它在冬季开花,为冬天增加一番光彩。我喜欢梅花的坚强。它不在春天与百花争色,而把春天的到来告诉所有人,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梅花们在风中舞蹈,在大雪下也笔直地站立。
姥姥的院子已经很好看了,但还是要有些蔬菜。
姥姥家又种了一些蔬菜,就比如黄瓜和丝瓜。
一条条绿色绳子爬上了房子。咦?怎么绳子会上房子了?哈哈,那不是绳子,是一个个黄瓜苗了。黄瓜们用尽全力向上爬,一到房顶,它们立刻给自己装饰上许许多多的小黄花,一个个小黄花点点装饰着房子,房子立刻好看极了。风一吹,叶子们互相鼓掌,好像一场音乐会。到了成熟的时候,黄瓜们长得又细又大,它们有的弯着腰,有些却直直地立在那里。
再来讲讲丝瓜吧!丝瓜和黄瓜可以算一对堂兄弟。它们一起爬上屋檐,结出黄花。但黄瓜长出来像一个老人一样有许多皱纹。但丝瓜长出来了。黄瓜一看,光滑的身子,圆圆的脸蛋。黄瓜一定会问丝瓜:“你是去做美容了吗?”
我喜欢姥姥的小院,因为那是姥姥的劳动成果。
《消失的证据作文》
一个朦胧的雨夜,郊区公寓的门外,围满了前来调查案件的动物警官,为首的鸭警官面色凝重,身着一身被雨打湿的警服,似乎在等人。
“抱嫌,我来晚了。”一个凉丝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前来的雪狐穿着宽大的格子斗蓬,头戴贝雷帽,左眼上还戴着单边的金丝眼镜。
刚才还一本正经的鸭警官态度180℃大转变,笑嘻嘻的搂住了那只雪狐:“嘎嘎,瑞克狐,等案子结了,咱去下馆子吧。嘎嘎!”
名叫瑞克的雪狐默不作声,点了点头,和鸭警官走进了拉满黄线的公寓。”
公寓并不大,门前的菜园二三十平方米大。走进两百平米的小洋楼走上二楼的餐厅,一只棕色的驯鹿倒在地板上,它流着殷红的血浆。宽大坚实的巨角打翻了桌上用于写字的柠檬汁。
走进开一旁的会客厅,沙发上坐着一只惊魂未定的河狸和一只年轻气盛的金钱豹。
这时,大腹便便的鸭警官补充起了案情:“死者是一名作家,生前救过一个小孩落下了残疾,并没什么仇人。而这两位是本案的嫌疑人。”
瑞克狐扶了扶单边眼镜,道了声谢谢就走到了餐桌前。”
餐桌上铺着有腥红小点的白色花布。上边放着一个装着血色柠檬水的玻璃杯,杯子已碎了一个口子。旁边放着的面包留下了明显的血迹,那中央还划破了一道长长的裂口。
突然,穿着围群的河狸保姆走了过来。她慢吞吞的说:“驯鹿先生前些年救了个孩子,压骨折了腿,生活不能自理。”
“哦。”瑞克狐停止了高速运转的大脑,“此话怎讲?”
“驯鹿先生为了不让文章被盗版,经常用柠檬水来写字。”她拿她长大且毛茸茸的爪子,紧张的擦了擦头顶的汗水,“那稿纸上可能有线索。”
瑞克狐翻找了一番地上的杂物,并未发现什么稿纸。是发现驯鹿先生的手臂上,两个小孔冒着凝固的血浆。
河狸保姆道“这就怪了,我明明看见驯鹿先生拿着一份稿纸在写他新的专辑。”
瑞克狐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他在心里想着:看河狸保姆的样子,他不像在说谎,难道稿纸被凶手销毁了?”
突然,瑞克狐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冲向的前方的餐厅。只见那贴着维修公告的洗菜池的水管里正赫然放着一块儿尖利的玻璃和一片稿纸。”
“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瑞克狐自言自语道。说罢就优雅得走向了会客厅。
瑞克狐刚走到会客厅门口,就跟急忙出门的豹子保安撞了个满怀。
“哎呦。”“啊!”两人双双跌落在地,得亏豹子保安体质好,不一会儿就扶起了两眼冒金星的瑞克狐。
被扶起来的瑞克湖很快就恢复了原先的神智。他走向会客厅的沙发,半卖关子的说道:“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之前从会客厅里进来的警员无一不震惊,他们无精打采的神情立刻就消失了。东探探,西望望,热火朝天的讨论了。
“你觉得凶手是谁呀?”
“那个保安吧,也不知道刚才出去要干嘛?”
“不不不那个河狸保姆看起来挺可疑的!”
种种猜测被大家深藏心底,瑞克狐却坐到了沙发上,慢条斯理的说:“凶手就是……豹子保安!”
豹子保安火冒三丈暴跳如雷,抓着瑞克狐的衣领大叫:“我对驯鹿先生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怎么可能会害他?你有什么证据?”
而反观瑞克狐,他却从容不迫的分析起了案件过程:“起初我也疑惑,凶手的凶器会去哪儿,他的动机又是什么?直到那缺失了一点儿的玻璃杯出现,案件就简单了起来。你先用庞大的体格抢过驯鹿先生的杯子,用力量掰碎一部分碎片,然后就把它脆弱的血管捅破,以此来让昏迷,慢性死亡,但是供水系统坏了,你无法清理凶器,只能将它放进柠檬水,然后藏在水管里来,以此来蒙混过关。但是……”
瑞克狐话未说完,就被豹子保安粗鲁的反驳:“你这毫无依据,我就没上过楼,一直在看大门。”
“鹿类生物对听觉灵敏,驯鹿先生可能早就在纸上旗下的证据!”
“不可能。”豹子保安抢过河狸保姆手中烘干后的纸,放在半空中展示。
突然,他也呆住了。只见驯鹿先生死前写的稿纸上记录着几行短小精悍的小字:
小豹,也许你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可能去了另一个世界,我给我不懂事的养子,也就是你爸向你道歉,那天开车要把你压成肉酱的这是你喝醉了的老爸。希望你能原谅我瞒了你几十年,确实,我这把老骨头也该死了……
豹子保安整个人都愣住了,像是丢了魂儿似的倒在了地上,任由鸭警官给他靠上手铐,他也仍不反抗。
警车无声的开走了,那份稿纸也飞出窗外,飞向雨后的彩虹,飞向了束缚了一生的自由……
事后,豹子保安去见了驯鹿先生第一面,那是个阴雨天,一份稿纸为他挡了一枪,破了一个洞……
《推荐一个好地方》
今年暑假我去了一趟北京郊区的青龙峡,那里风景优美,让人流连忘返;那里美食众多,让人垂涎欲滴;那里游乐名目繁多,让人目不暇接……这么一个好看、好玩、好吃的地方,我得赶紧推荐一下。
推荐理由一、风景美。
在青龙峡景区,早晨叫醒你的不是闹钟,而是“啾啾”鸟鸣。放眼望去,天渐渐破晓,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刚才还是淡青色的天空已被照得金灿灿的,犹如碎金洒满天空,熠熠生辉,绚丽至极。白茫茫的大雾把整个大地笼罩得严严实实,彷佛仙境一般。太阳越升越高,轻纱渐渐褪去,群山凸显出来。连绵起伏的群山仿佛波涛汹涌的大海,远处的青山翠如黛,与天相接,你将置身于一副笔墨浓烈的山水画之中。
当你步行进入景区时,环顾周围,群山巍峨,怪石嶙峋。山泉叮叮咚咚地从山上流淌下来,汇集成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河水碧绿,仿佛一条宽宽的绿玉带。正午的阳光穿过树木的枝丫照在水上,折射出耀眼的七彩光,水面上波光粼粼。 一只艳丽的蜻蜓停靠在水面上,大口吸允着河水,它展开翅膀拍起水花,彷佛在夸赞:水好甜呀!那水花会溅到你的身上,你顿时感到阵阵凉意。河边的草丛透出浓浓绿意,野花丛丛,多姿多彩,飘散出阵阵清香。草木的清香让人如此沉醉……
推荐理由二、游乐项目多,很好玩。
不同于夜晚的清净,白天的景区人山人海,欢声雀跃。有水上碰碰车,有竹筏、有攀岩、有蹦极、有水上浮球、有水上漂流……游乐项目五花八门,数不胜数。你也可以选择一处僻静的角落,在那享受独自垂钓的乐趣。
推荐理由三、美食新鲜诱人。
青龙峡水库里盛产虹鳟鱼,傍晚时在水库边上找一家农家院,烤条虹鳟鱼,再来盘土鸡炖蘑菇、栗子红烧肉、香椿炒鸡蛋……山里的食材绿色健康又新鲜,那美味让你回味无穷。炊烟袅袅,在长城脚下,绿水青山,和三五好友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畅饮嗨聊,多么快意的生活!
怎么样,约个时间,我陪你们一起去这个好地方吧!
《高空逃生》
前些日子,我在南京郊区的军事夏令营参加了为期一周的训练。
有一天,教官一大早就带我们来到了夏令营的军事训练基地。只见一栋简陋的五层的楼房矗立在角落。原来,是要我们体验高空逃生。我有些恐高,双腿马上不受控制地抖动了起来,额头上开始冒汗,小心脏跳得比平时快了两倍。我想,这么高的楼,要是抓不稳,失手掉下来,那可就惨了。当然,现场有给我们提供的安全绳和气垫。看到这些安全保护措施,我紧张的心情慢慢平复了。
一开始,我认真观察着队友的一举一动,生怕漏掉小细节,吸取他的经验。可是轮到我上场时,我又开始紧张起来。教官给帮我戴上手套,绑上安全绳。由于装备太重,往上爬楼梯时很吃力。
到了三楼,教官把我抱到了窗外。我的手立刻抓紧绳子,双腿紧紧夹着绳子,仔细听着教官的指导。我把手放到头顶的高度,尝试交替双手往下滑动。可是双手不听使唤,左手一不小心抓到了右手,停在了半空中。由于有一些绳结,所以我的手每滑一段就会停下。我低头一看,感觉地面一会儿离我近,一会儿又离我很远。我的脑子恍恍惚惚的。我再次向下看向队友们时,发现他们三五成群地在聊天,根本没人关注我,这让我很失望。不过也好,这样就不会有人嘲笑我了。不一会儿工夫,我就降到了地面上,但我仍然感觉在半空中挂着,脑海里不断浮现刚才的场景。
这次高空逃生的体验让我印象深刻,十分难忘。通过现场实践,我明白了,有些事看起来容易,做的时候困难重重,需要想办法克服才能完成。以后,看到别人做得不好时,我再也不会嘲笑他们了,而是给予鼓励。
《外婆家的小院》
我的外婆住在县城的郊区,外婆家有一座漂亮的小院。
外婆家的小院,简直就是一个花圃,种了几十种花、草、树木。在外婆家,外公带我认识了十多种常见的花草和树种,有月季、茶花、茉莉、杜鹃花,还有玫瑰、扶桑、菊花、君子兰,萱草、黄洋、桂花、万年青也是小院里的常客。一年四季,外婆家的小院都是生机勃勃。
春天来时,月季、茉莉、茶花争奇斗艳,红色、白色、黄色的花儿“你方唱罢我登场”;春夏之交,杜鹃花开,红色、黄色的花朵交相辉映,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夏天来临,枣树上白色的枣树花开始结成果实,经常有蝉趴在树枝上唱歌。阳光透过树梢,在地上留下斑驳的影子。想到再过一个多月就有枣子吃了,我忍不住流出了口水。
秋风起时,菊花盛开。外婆将十多盆各种各样的菊花一字排开。盛开的菊花颜色不同,白的像雪那样晶莹闪亮,黄的像金子那样耀眼;还有藕荷色的花朵,更显得娇嫩可爱。
冬天,树上的叶子掉下来了,小院显得有些萧条。但在南方的冬天里,兰花和万年青还是保持绿色的状态,还有几盆叫不出名字的盆草,在寒风中傲然挺立。每次看到它们,我就惊奇于大自然的造物功能。小草都这么顽强,我们也要更加努力,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我爱外婆家的小院!
《妈妈的菜园子》
自古有“盘古开天僻地”,而在这繁华的都市的郊区,我妈妈传承了劳动人民的优良传统,在荒山上开辟了一块菜地。
有一天,我和妈妈来到菜地,看见一棵棵的小苗笔直的站在泥土中,像极了列队的士兵欢迎着我们的到来。看到这绿茵茵的菜地,我不禁想入非非:“什么时候才能吃到这鲜美可口的蔬菜呀”。就在我傻傻发愣的时候,妈妈走过来跟我说:“我们去给小菜苗拨拨草,施施肥吧!”我高兴的说:“好啊。”我负责除草,妈妈负责施肥。我蹲下来,细心地把菜苗旁的杂草一根根的拔了出来,妈妈拿着肥料用心地给小菜苗施肥。
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小菜苗,在阳光的照耀下,在雨露的滋润下茁壮成长。一个月后,我和妈妈又来到了菜地,我惊喜地看到菜地里开除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有白色的辣椒花,有紫色的茄子花,有黄色的黄瓜花,还有紫白相间的豇豆花,五彩缤纷的,多像一个彩色的小花园啊。我迫不及待地问妈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吃到这么绿色天然的蔬菜啊!妈妈一脸慈爱地看了看这些可爱的小菜苗:“快了,差不多还有十几天就可以吃了。”“耶,太好了!”我听了,高兴的蹦了起来。
菜园里种的菜都是我喜欢吃的:有四季豆、豇豆、茄子、南瓜、黄瓜、番茄……特别是茄子,它的做法可多了,可以做烧茄子、凉拌茄子、腌茄子、红烧茄子等等。妈妈告诉我:“腌茄子还以入药,”怎么用呢?就是你不小心被锈钉钉了,只要把腌好的茄子切成片,然后贴到红肿的地方,就这样两三天后,你的脚不仅不疼了,而且那些红肿的地方也会随之消失。怎么样,我妈妈的菜园神奇吧!
《神秘森林》
一、传说
在郊区一个偏僻的角落,有着一个迷一般的森林,曾有许多当地著名的探险家、旅行者冒险进入。但他们进去三天后总会晴空万里,风平浪静,让人们期待着这将是一个美好的晴天,前去森林探险的人们应当回来了。
但,人们总是如此天真,这将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午后一点左右,从远处的森林里传来了一声惨叫,惨叫完,便是一束红光从森林中心涌出射向四方,包围整片森林,森林瞬间成了一片“红树林”。几乎每次总是这样。从此这片森林再没有人敢走进了。
这是许多年前的传说,起初,人们尝试过,但发生的事和传说几乎一模一样。所以这片森林到今天也没人敢走近,这片森林还因这真实的“传说”有了个名字---阴晴林,谐因“因情林”也有个传说。
传说,许久以前,曾有一位英国男子和一位采蘑菇的姑娘在阴晴林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并在林中住下,不久后便产下第一个混血儿。当然这传说并非真实的,优若说。
二、勇闯森林
胆小的我来到了阴晴林的面前,在害怕、心慌的面前,优若刚刚所讲的故事已在我的脑中一次次的响起,“我该如何是好?”此时我是多么想有一个人能告诉我这个问题的答案呀!突然,我心中好似真有这么一个人解答了问题的一半,它问:“你是要面对这片森林,还是要面对朋友们的冷嘲热讽呢?”对于这种问题我从来都是一句话“第一个!”我在心中也是这样回答那位隐形的“人”。我十分感谢这个“人”,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对它说声:谢谢!它已不知去向了。
随后,我便依照我的内心,踏进了森林。
开始,我有一点害怕可是心想它一定还在我的心中,尽管它并没有再出现。
三、勇进古堡
我一路披荆斩棘,来到了阴晴林的深处,无数的紫蝶飞舞着,在森林晕暗阳光下衬得十分幽深。我独自走在寂静的小路上,一步一步,柴蝶逐渐从我身边分散,突然一座美丽的古堡映入我的眼帘。
古堡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不过这时,我已经不知不觉的战胜了内心的恐惧,一不小心我打了喷嚏,“唰”的一声整座古堡灯火通明,我惊奇得发现,虽然古堡用的是蜡烛,但竟然有声控功能。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这座外表又高又大的古堡,里面却又小又矮,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只有我进来时那又宽又高的大石门,它开着,在我进来前也是开着的,还有个小角落边的小门,粗糙、凹凸不平的墙上挂着一块生了青苔的方形木头。
我先试着拉了拉门,拉不开,推了推门,也推不开。我看了看锁口方形的,显然那块木头就是钥匙。我在木头下跳、蹦,无论如何就是够不着那块木头。我思来想去,又是摇头又是点头。最后,想到可以爬上这墙,说干就干,这办法还是不错,可是墙太高爬不上呀!我一次一次不断努力,不断坚持,永不泄气,磨破了手,擦破了胳膊,摔破了膝盖,扭伤了脚踝。可是始终没有拿到,这时一只紫蝶飞了过来,不知是因为可怜我,还是喜欢我的某种精神,它飞向了木头,它竟然把木头从墙了弄下来了,落在我满是鲜血的手心,扇了扇翅膀便飞走了!
我用木头把门打开,门中是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一道似乎永无尽头的悬梯,似乎只有有勇气的人才能安全通过,这只是我的猜想,我闪过三个字——者梯!
我毫不犹豫得踏上了勇者梯,就已是勇者梯的尽头,在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扇门,我打开门一看,哇,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金灿灿的,亮闪闪的。这时,心中那个“人”来了说:“快拿吧!快拿吧!没有人会知道的,你就全拿走!”我犹豫了会儿,不过还是想:这不是自己辛苦得来的,不能算是我的财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是交给国家吧!
四、回归
我开门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却没有注意勇者梯已经不见了,脚下一空掉了下去。
在下落的途中我遇见一束光,就是那束光里有声音告诉我:“你的这次探险之旅收获很大哦!你学会了克服、坚持和控制贪欲。”我正想问其他人在哪里时,它,消失了。我也失去了知觉……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阴晴林外边了,我站了起来,望着阴晴林久久的发呆……
优爸点评: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拥有完整的人物、情节和环境这三个小说要素,是一篇优秀的作品。首先,小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行文,这对于冒险类的文章是很有益处的,可以增强读者的体验感。其次,小作者在情节上拿捏到位,第一部分作了背景的铺垫,随后的几个部分则带领读者一步步领略森林的神秘和恐怖,一边探索,一边解决险情,不断出现的困难和小作者对周围环境的细腻刻画都让这样的情节很有代入感,形成完整的冒险旅程,让人读完有一种再读一遍、体验一遍的冲动。最后,小作者以情节升华主旨,在最后告诉了大家要坚持,要懂得不被欲望控制,可以说是比较有思想性的。
《梧桐旧事》
北京的郊区有这么一座废墟,它处处散发着古老的气息,这里曾是民国时期富商王腾龙的居所。两百多年里,它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如果你格外留心,你会看到在废墟深处的一隅,一棵百年梧桐正屹立于此,斑驳的树干缠满了藤蔓,它沧桑却不衰老,斑驳却不丑陋,而触动人心的,便是它散发的百年孤独的气息。它是寂寞的,无数的故事,或悲惨,或悲壮,或惊险,或纯美的故事,都如过往云烟,转瞬即逝,只留下了万千感慨,化为历史的叹息,尘埃落定。它是有名字的,我们就称他为苍吧。关于苍,他有太多想叙述的故事。
(1)清明
四月,清明,暮色四合。
“啊——!”一声惊恐的尖叫惊飞了几只鸦雀,远处扬起了一阵尘土。跑来一个神情惊慌的少年,身后,两条野狗穷追不舍。
“苍,救我!”少年大叫。
“咯吱——”那棵巨大的梧桐忽然间挥动起两侧粗壮的枝干,高高地扬起,再狠狠地抽了下去!
“嗷唔——”两只野狗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惊疑不定地看着那恐吓似地不停摆动的树枝,犹豫地瞄了一眼少年,屁滚尿流地逃跑了。
少年紧靠着苍,又惊又怕,再也坚持不住,累得一屁股坐了下去。
“咯吱——”梧桐树的枝干又渐渐恢复到了原位。
几片巴掌大的叶子落在少年身上,像是对他关切的安慰,风吹过,“呼啦啦”卷起叶片,在空中打着旋,“哗啦”全又落在了少年头上。
少年乌黑的瞳仁里满是不安,清秀的面庞上沾了几块泥土,和着汗水画出一脸不太专业的迷彩妆,他激动地用瘦弱的双臂环住苍的树干,带着哭腔喊道:“苍,你又救了我!”
梧桐没有反应,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少年却毫不在意,仍抱着树干,喃喃自语:“苍,我到现在都不知道父母的样子。我想这人世间也只有你最疼我护我了。”
此时的他,已然忘记了苍的身份,絮絮叨叨地感慨了一阵,便沉沉地睡去了。
苍看着少年,安静的枝干又摆动起来将大量的草叶推到少年身边,搭起一道简陋的避风墙。少年安详的面容让苍忍不住微笑起来。树干上蜿蜒的纹路也弯曲扭动起来,这时如果有旁人看到这个诡异的画面,一定会忍不住尖叫吧。
苍,百岁梧桐,因爱而生情种,逐渐形成丹心。但他还只是一个半树半妖的状态,只拥有了一些活动的能力。因爱而生,因情而活,却整整寂寞了百年。
直到少年的出现,突兀而又像是注定。
像折射着阳光的露珠落入水面,荡起一阵涟漪,唤醒了苍寂寞的心;象久旱之后的甘霖,滋润着苍的心田。让情之种子又开始生根发芽。他们彼此扶持,他们呼吸与共。
远方的落日挥出万丈余辉,洗练的阳光像是饱蘸了百年的葡萄酒,让天地万物沉醉于这黑暗前的最后一丝温暖,明亮的阳光落在少年安详的脸上,渗入每一个毛孔,衬出一抹酡红,竟有了些暧昧的醉色。苍静静地端详着少年,粗壮的树干中那颗成型的内丹也有些微微发热,细小而酥麻的生长感,渐渐有了跳动的趋势。
他又想起她们,往事如风,伊人难忘。
《故乡的山葡萄》
我的故乡在通化郊区的一个小镇。那里有连绵起伏的群山,山上有满山遍野的果树,林中有数不清的野花,但我最喜欢的是故乡的山葡萄。七月里,山葡萄秧已经是绿油油的一片了。那葡萄藤上的蔓儿,像一只只小手抓住树干就往上爬;抓住篙草就往上缠;有时和一些棘棘秧拥抱在一起;有时干脆在地上甸甸向前。
山葡萄的叶子边缘呈锯齿形。整片叶子又像小孩的手掌,黄绿色的小花.往往藏在叶子的下面。到了八月末,山葡萄成熟了,一嘟噜一嘟噜的如紫色的珍珠。或挂在树上,或躺在篙草里。圆圆Nd葡萄粒密聚在一起,在烈下闪闪发亮、这时.摘下一粒儿放在嘴里,轻轻一咬,呀:那又甜又酸的味道,一直浸透心里……那时只要随叔叔土山.吃起山葡萄就没够。太阳落山了,我只好跟叔叔沿着陡峭的山坡下山。谁知就在这山坡的草丛中,又有几大串山葡萄在诱惑我的眼睛,我弯腰刚想去摘,却滑了一跤。葡萄不但没摘到,裤子却被刮破了。腿上也被那带刺的棘棘秧划几条血红血红的道,痛得我几乎流出泪来。
直到现在我还纳闷:为什么山葡萄总和这鬼棘棘秧混在一起,是山葡萄求助棘棘秧保护吗?听叔叔说,山葡萄,不但是一种水果,供人们享用,而且是酿酒的好原料。因此通化的葡萄酒才闻名于全国。三年没回故乡了,我时时怀念那连绵起伏的群山,怀念那漫山遍野的果树更怀念山上的一串串如珍珠似的山葡萄。啊,故乡的山葡萄,你给了我多少欢乐,勾起了我多少美好的回忆啊!
《一次邂逅》
我和老同学一起乘上了驶往郊区的公共汽车。车子好不容易开出市区,竟又在一条国道上堵塞住了。在我右前方的一辆长途汽车里,有一位年龄与我泪仿的女人,避热从座位上立起,把头半伸出窗外。她睁大眼睛紧盯着我,还伸出胳膊向我招手。我疑惑了。她是谁呢?是我大学里的那古典文学课代表“小燕子”么? 那时,我喜欢她,她好像也喜欢我。在我们中文系食堂的碗柜里,她总是把她的细瓷碗放在我的搪瓷碗的旁边,靠得很近很近,可又从不依偎在一起;欲亲之,又疏之。 我们的公共必修课是在大教室上的,大教室的北墙有一大片玻璃窗,窗的外面是又高又密的冬青树。
每当阴天雨天,教室里的口光灯全开亮了,北墙的玻璃窗便成了一面大镜子,照出了大教室里的萃苹学子。小燕子是好学生,总是抢坐前排的座位,我则甘居中游,但她和我,却像约好似的,座位都靠近北窗,当从前苏联批发来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人民性”等等概念搞昏了我的头时,我便转首北窗,偷觑小燕子的侧影,她的侧影很美;有时她像感应到什么似的蓦然回首,在北窗里碰上我的痴迷的目光而猛然低下了头。此时此刻,我不由坪然心动。所以在大教室上课时我总希望天阴、下雨。 那时还没有“妹妹你大胆地向前走”这样气壮山河的壮胆歌。妹妹们羞羞怯怯,哥哥们也畏畏缩缩。又值“反右”之后,大学生们被调教得很听话。校方规定,大学生不可以谈恋爱,大家便咬紧牙关关紧感情的闸门;校方规定星期天晚上要回校上夜自修,少男少女们便在7时赶回教室,埋首讲义,却又心猿意马。
四年的大学生活在“反右”和大炼钢铁,在有会无舞中匆匆逝去,我与小燕子这两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始终若即若离,不敢越雷池一步。直到大学毕业临别前那一夭的黄昏,我们在男宿舍与女宿舍之间的小石路上未约而遇。我们默默并肩而行,良久,她轻轻吟诵柳永的《雨霖铃》,当念到“多情自古伤离别”时,她竟也“无语凝噎”了。她把手中的一个盒子朝我手里一塞便转身走了。我打开盒子,是一只细瓷茶杯。 她被分配到东海边的一座古镇当中学老师,继承父业。她曾和我说过,她父亲是东海边一座古镇的颇有名望的教师,对她管教很严。我则留在这喧嚣的大城市里为人作嫁衣,从此天各一方。我们通了一年的信,以后她就再也没有消息了。那只细瓷杯与我厮守终年,直至有一年元旦前夕大扫除,一位同事用抹布把它抹到水泥地上。望着满地的瓷片,我顿有所悟,天下没有不碎的瓷杯子。
前面的车子慢了一下,我们的车子乘机赶上前了。我又看到了她,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似乎闪着泪水,紧握着手帕的右手放在嘴里咬着。我希望她的车子放慢、再慢一些,我们的车子开快、再快一些,能和她并驾齐驱,能和她说上两句话。可是她的车子却远远把我们‘抛在后面,她的车子转弯了,终于消失在茫茫的雨雾里。 突然我的右肋给碰了一下待赔专过头来,老同学左手率下眼镜,泪水断颊横颐,他的右手从裤袋里掏出一团又脏又皱的手帕。他说:“是她!”
那一次,我深深体会到了死亡的可怕和我们的力不从心,原来生命是如此的脆弱。 同样的深秋,同样是梧桐树落叶的时节。满是伤感的我,踏着落叶发出的清脆声响,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手持一支百合花,去看望我曾邂逅的那个她。 初三的那个深秋,是我记忆中不可泯灭的痛,那一次,我深深体会到了死亡的可怕和我们的力不从心。原来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生或死,我们都没有权利选择,只能接受。 恰逢初三时节,这极其普通的两个字却意味着不平凡。因为如果中考顺利过关,就意味着前程似锦;而若不幸落榜,便只能自怜自艾了。现实就是这样,适者生存。而为了和人生搏斗的我,更是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可这人的身体也并不是铜墙铁壁,经不起这等非人的折磨,终于在前程与健康的斗争中,我因健康一方的败北而住进了医院。
本想进入医院便如关人牢笼一般,一定会闷死。可当我踏人病房的那一瞬,一抹阳光吸引住了我的视线,而这阳光是从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女孩脸上发出的,她正对我笑。于是,我的病位就安排在了她的床边。看来,她是很健康的呀,莫非也和我一样是疲劳成疾?一连串的问号在心头掠过。“你好,我叫叶子。”她主动和我打了招呼, “哦,你好,我是小琳。”我有些受宠若惊。这样简单的几句问话,就拉开r我们谈话的帷幕。我们谈学校,谈同学,谈社会,谈人生。我们讨论得如此畅快淋漓,我忽然间有种爬山涉水后终于得遇知音的感觉。我们忽视1所有的伤痛,所有的不快,这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两个小女孩, i1=一同勾勒着自己美好的梦,美丽的人生蓝图。她说,她要当医生,要治好全天下所有的疑难杂症,她眼里流露出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和她的坚定信心。
我看见,她眼里闪烁的那种光彩,如此夺目。而她母亲给她来送药,打断了我们的谈话。慈祥的母亲给她送来了一大堆的药。天啊,疲劳成疾也要吃这么多的药?“这么多药,苦吗?”“没事,就、`1是糖好了。”她一直笑着,仿佛吃药对她来说,也是种享受。她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包括这里的护卜,都对她是呵护备至的,看来,她已经在这住了很久。“我最喜欢百合花r,它是那样纯净,就像天使一般,一尘不染的。我以后,要在我的房子周围,都种仁百合花。”她也曾笑着对我说,f}TI母亲,也会时常给她带来支百合花,她会对它看卜很久,再小心地插人花瓶中。但始终应r句老话: 大卜无不散的筵席。
在依依不舍中,我挥手告别了医院。临走时,她送给r我一支百合花:“你会来看我吗?”“会的,‘定会。” 但为什么,当我再手持百合花去看她时,我们之间已隔r一层永不可逾越的障碍。我们成了阴阳相隔的朋友。医生告诉我她得的是血癌。 她永远不会在我记忆中磨灭,她的笑,她的自信,她的乐观,使我看到了生的希望。人的生命如此脆弱,可有的人却不懂珍视生命。她告诉我,人无论在何时都不可以放弃希望,放弃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