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尘封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3 00:31:02
《尘封的秘藏——国学典籍》
在这片华夏民族独有的夜空中,闪耀着无数璀璨耀眼的星芒,不知多少名家在这片星空中刻上了自己一生中最为闪耀的光痕,这点点光痕的不断凝聚与升华,终是凝结出了这浩如烟海的国学典籍宝库,让先辈们的智慧结晶在千百年后依旧震慑着我们的心灵。
《楚辞》——浪漫的诗篇
这是华夏文学史上一位不朽的传奇人物,千百年时光的流逝让很多曾今名噪一时的文人墨客在人们的记忆中消散,但他却在后人的记忆中得到永存——屈原,那本《楚辞》终将携载着他的精魄永存于世。身处于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中,无论从任何角度上看,屈原都是个异类。同诸多同僚相比,屈原既不会阿谀奉承,也不会倚仗自己的权势在百姓面前作福作威,这般平静澄明的心虽可贵却并不被社会所容,再受多名佞臣加害后,屈原终是离开了朝廷。脱离了权力纷争的深渊,迈入文学殿堂的屈原凭借他那深厚的文学内涵,在文学界留下了万世永存的一笔,《九歌》在磅礴的气势中,将他那不羁的内心与对鬼神的敬畏毫无保留的释放了出来,“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有考之,冥昭瞢暗,谁能及之……”,一曲《天问》将他那敢于质疑天地的勇气完美呈现了出来。又有谁能想到在这颗坚强无畏的内心下,却也有着屈原柔软的一面,也是暗藏着对祖国对人民深深地牵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细细的咀嚼《楚辞》中的每一字每一句,浪漫下的那抹淡淡的忧愁,不经意间,总会有着阵阵冲击,震撼着我的内心。
《诗经》——朴实的乐章
《诗经》被誉为国学之基石,无数人民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被凝炼于其中,听一支《葛生》感受着“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的悲凉;品一篇《子衿》——轻触着那“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思念;赏一章《击鼓》——体察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中的挚爱……,每一篇都是那么简练易懂,每个字都是这般朴实无华,但却令真情时刻流露于字里行间,似是亲身经历着那人间冷暖。
《庄子》——哲学的巅峰
庄子——道家一代宗师,将道法自然的观念完美凝聚在了《庄子》一书中。“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书中无处不透露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以“万物一府,死生同状”、“道通为一”观点出发,主张万物平等,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另一方面,这部绝世之作中还蕴含着作者对自由的无限向往。体现了人的本性便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走自由的道路。语言虽不如《楚辞》华丽,但字字句句皆发人深省,令人读后久久难以忘怀。
国学典籍浩如烟海,仔细品读,用心感悟其中奥妙,精神世界定会在这份感染下得到升华。待得彻底体悟后,相信你必将攀上内心世界的顶峰。
《岁月匆匆》
翻开尘封的记忆,耳边回响起母亲讲她小时候的故事。
母亲在家中排行第六,可能因为外婆生母亲时痛了三天三夜,刚开始对母亲不是很疼爱。外公倒是对母亲很是喜欢,据说外公借出去一年的大米正好在母亲呱呱坠地时人家推着板车给还回来了,因着母亲属相是鼠,外公喜笑颜开,当时就断言母亲这辈子肯定不愁吃喝,这不,老鼠掉进白米里了。
那时候外婆家开酒坊、染坊。外婆做得一手好菜,每次开饭时有二桌人,一桌外人,有学徒工、帮佣,总之每次吃饭可热闹了。外婆做的红烧肉是最最好吃的,不输饭店的大厨。那种用冰糖炖出来的红烧肉,色泽晶莹剔透,汁水收的恰到好处,吃到嘴里满口留香,甜滋滋的,回味无穷啊!母亲常说他们几个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学到了这手艺。
母亲从小也算是个美女,那个年代流行大脸、肤白、大眼睛,母亲正好符合当年那个时代的审美标准。因为喜欢看书爱读书,母亲的成绩相当好,不仅成绩好,当年还是学校的体育健将,大热天会穿着超短裤打篮球,白晃晃的大长腿惹来多少男生的垂涎三尺,中学时期收到好多男生的情书,母亲总是会引以为傲的讲给我们听。
母亲还很多才多艺。她是个编织能手,什么样的毛线到她的手里,不出一个月就能织好,父亲常开玩笑地说母亲是加工厂厂长。不过母亲当年真做过几年的厂长,还当过老师、临时主持人,会唱戏,越剧、黄梅戏、沪剧都会唱,现在退休了,每周去老年大学戏曲班上次课,有空就约了戏友们一起唱戏、听戏,生活很滋润。
岁月似一掬清水,无论平摊还是紧握在手掌,总会有一点一滴从指缝中流逝。
外婆早已不在人世,母亲也已到了古稀之年。希望母亲的晚年生活一如现在这么自在、舒适。
《我的小黑,你好吗?450字》
往事,是尘封在记忆中的梦。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笑与泪,乐与悲……
一个阳光灿烂的季节,你来到了新居——我的家。你有些害羞,但时不时伸长脖子探寻四周。你很可爱,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乌黑发亮,所以我给你取名“小黑”。
你可不是一只“缩头乌龟”,我也从未见你将四条腿缩进壳里。你很好动,当我把你弄得四脚朝天时,你总是脖子一扭,便一骨碌翻回来。你也很聪明,我们看电视时,你也会伸长脖子张望一番……
我喜欢带你去散步。你爬得很快,我有时候甚至追不上你。你还会上楼梯,哪怕跌了跟斗也会爬起来继续前进。
你不会吱声,但小爪子常常会发出“滋滋”的摩擦声。这微小的声音却让我永远难忘。每天放学后,和你玩上一阵子是我最开心的事。
但是,即便是这样可爱、这样聪明、这样无所畏惧的你,也有离开我的一天。
那是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你闭着眼,四肢僵硬,一动不动。我试着呼唤你的名字,但是没有用。爸爸告诉我,你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我不相信,你应该只是冬眠了吧!可接下来的三天,你还是一动不动……
我终于知道,你去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没有我的世界。不知道,你还能听到我的哭声吗?
小黑,我的小乌龟!你知道吗?我很想你。
《童年的趣事》
童年,犹如一本尘封的回忆录,一翻开,大大小小的趣事在我眼中浮现。那深深浅浅的墨痕,那红红绿绿的色彩,让我陈旧的记忆再一次重临于心头。其中最显眼的便是我童年最难忘的趣事,像一颗耀眼的星星嵌在夜空上。
我7岁的时候,看见菜园里种着成片红红绿绿的辣椒,就好奇地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耐心地给我解释说,这是辣椒。辣椒里面的籽是它的种子,把它种到土里就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等果实变红时,就说明它成熟了,就可以采摘下来炒菜吃了。“哦!这个就是味道辣辣的那个东西吗?”“对啊!”妈妈笑着回答。哇!它的味道真不错啊!于是,我在心里暗暗打算着要自己种一盆辣椒,给妈妈一个惊喜。
我找了一个花盆,在里面填满了土,从辣椒里面剥出了一些种子,把它们放进土壤里,再铲一些土把种子盖上。当时的我还小,以为植物也需要像人一样吃和喝。所以我用我爱喝的可乐来给它浇灌,用我爱吃的薯片来喂它——把薯片捣碎,和泥土混合起来。就这样,我焦急地等待了好几天,却还是没有任何动静。等不及了!急性子我的连忙扒开泥土,发现那些辣椒种别说发芽了,就连颜色都不太对劲儿,感觉蔫蔫的,就像是生病了一样。我以为它可以像人一样,喝热水流汗治病,于是我把滚烫的开水倒进花盆里面,盼望着它的病快点好。但是又过了好几天,那些种子还是没有发芽。我觉得很奇怪,于是就哭丧着脸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我的话,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还边笑边说:“哎呀,亏得那些辣椒种子有你这样的人来照料,现在它们应该‘一命呜呼’了吧!哈哈!”我听见妈妈说的话,急忙问她是怎么回事。妈妈细细给我解释道,植物和人类不同,它们只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生长了。我这才恍然大悟,并且也为之前做过的傻事哈哈大笑起来。
童年,是一本尘封的回忆录。随着岁月的推移,它总是会渐渐地被忽略、丢弃并遗忘。但当你捡起它,拍掉上面的灰尘并且翻开它,你会发现,在它朴素、简陋的外表下,一页页记录的,却都是童年最纯真的记忆。
《自信罐的故事600字》
往事是尘封在记忆中的梦,而你是唯一鲜明的记忆,绿叶上的水珠是你自信的泪滴。
自信罐—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盒子,但里面的小纸条却是来之不易的。每一张纸条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摇一摇纸盒,抽出小纸条。
这张纸条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我从小到大,都不怎么喜欢数学,不为别的,只因为我讨厌数学老师。讨厌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说作业多,长得尖酸刻薄……这都是我讨厌的理由。我必须得和你们讲一下我以前的上课状态。首先,先睡半堂课,再发会呆,开开小差讲讲话,没事再写其他科作业,要是实在无聊,就和同桌玩纸上五子棋。
但今年不一样了,我遇到了一个让我挑不出刺的老师。命运总喜欢这样,当你站在最高处的时候,将你打下神坛;当你准备放弃的时候,又给你捷径。这位数学老师仿佛就是来改变我的命运的,她教的数学课,既有趣又易懂,以前看都看不懂的数学题目,现在对于我来说不过小菜一碟。
但我总有个坏毛病—粗心。比如说,让你求表面积,我前面做的全对,结果写成了体积单位;让我求体积;我算完了之后才发现,算成了表面积。这个粗心的坏习惯令我十分苦恼。
但又有了转机,妈妈开始辅导我作业了,每当我做完作业后,她都一道题一道题检查,再针对错题和不会的题目进行攻克。第二天我信心满满地将作业交了上去,结果发现单位没加,这可把我气坏了,发誓第三天的时候一定要获得五角星。
果然,我第三天如愿获得五角星,这也让我对数学的感观发生了改变。我将这来之不易的星星,记录在了小纸条上,装进了属于我的自信罐。
你在雨中行走,你从不打伞;你有属于自己的天空,它从不下雨,即使它下雨了,洒下的也是你自信的雨水。
《我的心爱之物》
我的心爱之物既不是熠熠生辉的钻石,也不是尘封千年的古籍,而是一支看似普通却充满魅力的钢笔。
这支钢笔的外观十分有特色,笔身由蓝色合金打造,这种色调让我想到了无边的天空和深邃的海洋,充满着希望。笔尖是由不锈钢造的,显得庄严、稳重。笔尖流淌,如行云流水般顺滑!它是我的曾祖父去世前留给我的,这支曾祖父珍藏多年的钢笔时刻在鼓励着我。
看着眼前这支钢笔,往事跃入脑海。那次数学单元考试,因我急于求成,马马虎虎地完成了试卷。后来卷子发下来,我只考了89.5分。这让人傻眼的成绩使我与期末的免考失之交臂。回家后,我在桌上埋头痛哭,无意间看到了这支钢笔,它静静地站在笔筒里,默默地注视着我,好像代表曾祖父在鼓励我:“孩子,失败乃成功之母,学习之路艰辛又漫长,不要因为一次的打击而停滞不前!”正是这支钢笔让我找回了信心。
我原本以为这一支90年代曾祖父珍藏的钢笔用不了多久就会淘汰,可万万没有想到,它已经陪我走过了三个春夏秋冬还是完好如初。我把它放在书桌前最瞩目的地方,见证我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
对我来说,这支钢笔不仅是写字的工具,更是曾祖父对我无言教诲的美好见证。我会好好爱护它。
《读《草房子》有感》
我翻开尘封的书目,里面的情节令我历历在目。通过阅读这本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人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懵懂的心灵渐渐领悟到了一个“顽强,自信勇挫不败”道理我想这正是这本书对我而言的重要道理 。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这就是油麻地,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麻油地通过对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进行生动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因有病痛在身却坚持的桑桑、自尊,顽强的陆鹤、坚韧的杜小康、细马、腼腆的纸月几个小孩的故事,里面讲述了着善良、坚强……一个个拥有这人性之美的故事一向感动这我,让我的心灵受到了一阵不可磨灭踪迹的荡漾……正因为这几个孩子让我不禁赞叹!
其实在文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小孩秃鹤,嗯,是的。他带给我的是他身处尴尬的情景里和经历他人的嘲讽都让我印象颇深,他的双手在颤抖心里有说不尽的委屈,可是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呢?因为别人的嘲讽别人都围着他那秃了的头说,别人甚至给他取外号“小秃子”但另外意外的是他没有与其他同学斗殴不是吗?给我的感受是不歧视别人,勇于正视自己,有一段秃鹤要求主动担任这个演出的角色,他回到家后立马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这里令我感受到了,假如你觉得生活对你放弃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自己对自己放弃了,这本书中的秃鹤也是,正因为他对自己不放弃,永远正视自己。他不放弃,他心里有一个目标他就决定要做到。《草房子》神奇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文中其实还有一个令人不在意的角色秦大奶奶,他的房子依卧在学校的西北角是学校几十年来赶不走的一个老婆子在学校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但是他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春季救下了一个落水的小孩乔乔他竟然为了一个落水的南瓜永远离开了人世。为什么会使这位老人做出如此行为是因为麻油地人的纯朴,也赞叹这位老太太!
这本书为我的人生道路上铺了一块石头,使我的心中充满了自信,我相信开卷有益,我的道路将日益填满书卷的清香。这世上有许多事让我们的灵魂沐浴在这人性美的光辉中,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冷漠麻木!
《光》
天空墨色,闪电撕裂。尘封的记忆盒子被打开,思绪在逐渐加深……
电闪雷鸣,灯光昏暗,屋子里就只有我和母亲坐在桌边,沉默地吃着晚饭,空气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
母亲重重地放下碗筷拿着我惨不忍睹的成绩单,用手用力敲了敲桌子。“你说为什么考这么差?不给理由你就不要玩手机了,手机给我上交!”母亲看不惯我学习上的不优秀,也对我懒惰不做家务的行为不满,这次的成绩单就是一个导火索。
“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就是我蠢!你自己都不会做,怎么知道试卷的难度?”我的怒火一下就爆发出来了,眉头紧锁,嘴里吐露出母亲的种种不是。
我的眼泪慢慢从脸颊流过,我感觉不痛快,便跑房间,将门狠狠的摔出声响来,妄图将不愉快的情绪发泄出来。
晨曦微光,射入窗台。我听到了胃在抗议,冷静下来后产生的愧疚心暂歇,想要出房间觅食,便将门开一小缝,想要观察是否有人在客厅,就看到了母亲正在将菜保温。灯光将她佝偻的身形投射在影子上。轰隆一声,闪电发出的光让我清楚地看见了母亲头上的几串晶莹。一半的脸颊在阴影中,看不清神色,却让人感受到了深深的疲倦。眼角鱼尾纹也实实在在地提醒着我——母亲,老了!
我微微愕然,双手不自觉地往前推了一下,发出了声响。母亲温柔的眼神对上我的眸子,那里盛满了丰盛的温情,如同黑夜中唯一的光,照亮了我愧疚的心理,也点醒了我对爱、对亲情的理解。让我意识到,我很爱我的母亲。从我生命的开头,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深爱了。
母亲!你是我漫漫人生路上,最亮的那一束光。你用你的爱,将我所有的隔阂都照化了,让我这一份对你一见钟情的爱,变得愈加纯粹!
《《呐喊》读后感》
偶然翻开床头那一本尘封已久的《呐喊》,我便被吸引住了。《呐喊》是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的作品。而鲁迅先生则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呐喊》是唯一一本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书。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更是鲁迅先生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出来的文章。作者用狂人的角度去观察他人,写出了人们在那仁义道德的面具下丑陋不堪、肮脏致极的真实面目。也许,在这之中,只有被别人看作是疯子的狂人,是幸福的吧。因为他的疯,才使他没有受到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残害和压迫,得到了一颗纯洁的心。
在《药》中,愚昧无知的华老栓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救命,竟然相信了那所谓的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更可笑的是那人血,是革命者的鲜血。呵,这多么讽刺。前线的革命者为了自由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那些所谓的无辜者,却还不肯放下他们那套可笑致极的迷信。
无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还是《故乡》中的闰土;又或者是《阿Q正传》中的阿Q。在作者的笔下,他们都能跃然于纸上。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郑振铎先生也说过:鲁迅先生的死,不仅是中国失去了一个青年的最勇敢的领导者,也是我们失去了一个最真挚最热忱的朋友。
鲁迅先生曾说,他的呐喊,目的在于慰籍那些“奔驰的勇士”,使他们勇往直前。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可令我感动的,更是鲁迅先生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的情怀!
《困难,我不怕你啦》
静坐桌前,望着滴落的小雨滴,尘封已久的往事,渐渐地浮出水面……
那一天,我与铃铃、孜孜都很早做完了作业,决定去操场上打球,对于体育成绩平平的我,这无疑是一个死穴。“哈!又进啦!”“孜,你和我势均力敌嘛!”一声声欢呼,犹如一支支利箭,刺伤了我的心,我尝试过与她们融为一体,可怖的事实却直白地告诉我,你不能,我好像一只全身长刺的刺猬——不可以靠近,也不可以退后。
渐渐地,她们也慢慢想起我。“小贝,你怎么不玩呀?”铃铃问我。“我……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小贝,你再不活动活动,就要变成老贝了!”孜孜随声附和道。我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机器般地朝篮筐走去,又像一个机器人似的,把球投进篮筐。而事实却是:我天生不是这块料,一次都投不进。
她们开始一点一滴地教,我也一次又一次地练习,投了几球,投进了一个……终于,成功了,10个球能中6、7个。她们依旧那么教我。
再一次,我因为用力过猛,而导致球直接越过篮筐,向教学楼飞去。还好,当时已经放学了。我抢了自己的球,可是,因为冲劲儿还未过去,我的右手肿起一片红色,像一个大红苹果。我学会了坚强,我揉着红色的地方,忍痛将球传给铃铃,也学会了单手投球,那痛的地方,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我学会投球,学会坚持,学会友情,都在那个操场上,三个快活的身影。困难,我不怕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