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点秋色初一作文
我,是喜欢苏麻离青的。想着那犹如青花瓷一般的色泽,却比青花瓷更粗制,有些放任不羁。但就第一感而言还是柔和、淡雅的。就此爱上了秋,为的只是那点所谓的共性。可人总是有欲望的,既然喜欢了,潜意识里便开始想着占有,只是一瞬,想:偷点秋色吧……
徒步走去站台,经过一道长满梧桐的林荫。秋天,枝叶渐渐稀疏。手掌般的叶片从初始的翠绿变成了橄榄色。这几天在看美工书,对颜色有了非凡的敏感。这是一种暗淡的色彩,成熟而内敛一如此秋,或许低调永远是秋的信仰。但我不喜欢这种令人倍感安全的色调,竟驻足凝视着这片梧桐,年少气盛,心有不甘,不认为钟意的季节会就此落寞。可不是,正午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撒向这片秋的寄居地,亮的刺眼。叶缝里的阳光朦胧地笼罩着梧桐、笼罩着秋,是金、是黄,是我等待的秋的生气,秋的本色——心有阳光。偶尔的眩晕,让我看到阳光中星星点点的斑痕,是黑色的,好像这个季节的`烙印,布满叶片,给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沧桑、斑驳。秋不是诗人眼中的文弱,这黑点中透出的是坚强,足以掩盖外表的温婉。记得去年去山上看红枫,浓艳刚烈,就算落地为泥也要一展姿色。完美登场,绝美落幕。虽然人生只为映衬,却永不抛弃,连生命的最后一分也苛求随性、随心,不负自己红艳一生。哪怕生来注定是无名之叶、历史中隐没的平凡,也要抓住这最后时光——一生总要美丽一次。以后看《乱世佳人》总会想到这红枫,想到它的飘逝,我想,它一定在微笑,那是真正的胜者,为美献生……
假期里去外婆家,抬头望一轮秋月正圆,一时间目光流转,千娇百媚,想到了纳兰容若。这个英姿翩翩的少年郎,出生名门,本想他会如所有的公子哥一般堕落、沉溺,却不知这是一位多情人。一支长箫,吹不尽心头情草春生;一腔热血,染不红诗中白雪绵绵,却集成了心头一颗朱砂痣,时时思念故人。一只御笔,月高风清之时,记心头如水愁情;一把闲诗,早已是肝肠寸断,宛如这秋月,泪也碎、心亦醉。终得佳人真知己,可惜命运作祟,造化弄人,匆匆无再会,以死解愁心。纳兰已不是那个纳兰,青格儿早已是沈宛,人生没有重来,很多事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想来他应是喜欢秋的,想来他应是爱月的,一生漂泊,一身惨淡,纵然家中富可敌国,但终究是身外之物,也许只有一死才是最好的解脱、最后的安慰,即便哭出了血也是甜涩的。
去敦煌,正值秋,西北大地一片荒芜,沙尘漫天,粗劣刚强。看惯了江南若水的秋景,转而是如此野性的爆发。不禁想:再单薄的季节也有豪放的一瞬。不知从何时起人的审美标准里也有了刚毅之美。也许是历史上出现了武则天,出现了孙尚香,出现了卓文君……刚烈成了一种从心底迸发的决绝的美、悲痛的美,这是属于秋的,属于这个季节的内心。长期的压制,遗忘了秋的野性;一味的隐忍使它的爆发更具震撼。
【偷点秋色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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