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许多的补习班中,有个同学令我记忆犹新,他有个显著的性格特点,说好听点:不能坚持。说难听点:朝三暮四。
这周我看见他双手伸直,双膝微屈,蹲在墙角,我好奇地问:“这是在干嘛?”他把头一昂,骄傲地说:“没见识!这叫扎马步,要是把这门功夫练成了,比少林寺和尚还厉害呢!”我嘲笑道:“哦,原来做少林寺大侠只要屁股一撅,蹲在墙角神神叨叨念几句,如此‘高深的秘法’,小女子‘自愧不如’啊!”他气得涨红了脸,叫道:“我这不还没练成吗?等着,等我练成了,叫你好看!”
上周我记得他买了一本字帖和一支崭新的钢笔,满脸的斗志,想起老师曾说过,他的字和日文有异曲同工之妙,看来他是下定决心练字了,这可真是为老师做了一件好事,不用检查他作业时像破案一般了,可两天都还没到,我就在垃圾桶里发现了这本破破烂烂的字帖,我默默地叹息一声,唉,落在这样的主人手里,这本字帖算是投错胎啦!
上上周他带来一个篮球,一下课就在操场里拍打篮球,他炫耀地问我:“你知道乔丹吗?他可是一位有名的篮球高手,听说他把篮球放在手指尖上转圈,几分钟都不会掉下来呢!”他说话时眼里满是崇拜,要是我没见过他朝三暮四,一定会被他人畜无害的样子迷惑!
我那“朝三暮四”的同桌啊,你下周是否要带支口琴,吹出一千分贝的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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