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时,张释之官为“廷尉”(高级司法官。位列九卿之一),人称张廷尉。此人公正廉明,坚持原则,所判罪案,严格依法论处。别人的建议,即使是“皇上圣旨”。若是与法不合,他都不予采取,并且敢于顶回。所以《史记•张释之列传》说:“释之持议平”,“张廷尉由此天下称之”。还说:有一次,文帝坐车出门,过桥时,桥下出来一人,惊了驾车的马。文帝命侍卫把那人逮住,交廷尉治罪。张释之依法判处他罚金四两。文帝认为判得太轻。张释之说:“法,是朝廷制定而与百姓共同遵守的准则,如果随意改动,怎能取信于民?又能教百姓守什么法?”文帝考虑之后,只好同意。
又有一次,有人因偷了高祖庙神位前的玉环而被捕,又交廷尉治罪。按法,这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偷盗宗庙器物,罪当弃市(死刑)。张释之就是根据这一条判的。可是文帝大怒,又说判轻了,要加重惩处,必须“满门抄斩,将他全家杀绝”。张释之脱帽磕头,非常诚恳地说:“本案,将罪犯处死就足够了。今天,若因偷盗宗庙的器物而满门抄斩,那么,万一有人取了长陵一抔土,陛下将如何判处他更重的刑罚呢?”文帝当时无话可说,与太后商量之后,又不得不同意了张释之的原判。
“长陵”是髙祖的陵墓,“一抔[póu]土”,意即一捧土。载于《史记》的张释之所说的那句话,原文是:“假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意思是:“假使无知之徒挖了高祖坟上的土,你还有什么更重的刑法呢?”但在封建时代,张释之纵有敢辩敢顶的胆量,也不便对皇帝直说“挖高祖坟”这样的话,所以只能说得委婉一点:“取长陵一抔土。”
“一抔土”,从此成为坟墓的代称(“一小堆土”的意思)。亦作“一抔之土”,或“一抔黄土”。
唐初文学家骆宾王的《讨武曌〔Zhào〕檄〔Xí〕》,是作者为徐敬业起兵声讨武则天而写的一篇檄文。其中有这样一句:“一抔之土未干。”这个“一抔之土”是指唐太宗的陵墓;陵墓上的新土还没有干,喻死者逝世未久。
《陈毅诗词选集》中《登大庾岭》诗。是陈毅在一九三五年赣南游击战争时期所作。有句道:“国贼卖尽一抔土。”这个“一杯土”是指祖坟;作者愤慨地痛斥卖国贼连自己的祖坟都出卖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