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陈国大夫夏征舒,杀害了国君陈灵公。楚庄王表示伸张正义,出兵伐陈,攻破了它的都城宛丘(今河南淮阳县),把夏征舒处死,随即并吞陈国,准备把它作为楚国的一个县。
这次楚庄王的出兵伐陈,曾经得到诸侯国家的拥护,得胜以后,国内各县大夫也都纷纷致贺。楚庄王因此十分得意,认为自己干了一件正义的大事,并提高了威信。
这时,出使齐国的申叔时回来了,他向楚庄王汇报了出使的经过情况,此外什么也不说,就转身走了。楚庄王很不髙兴,责问他道:“陈国的夏征舒叛君作乱,是我主持公道,处以应得之罪,谁都赞扬我做得对,为什么你对于这件事偏如此冷淡?”申叔时说:“我可以为自己辩白几句吗? ”楚庄王勉强点了点头,申叔时便说了下面一段 话:
“夏征舒杀了他的国君,他的罪确实不小,出兵讨伐而处死他,您也确实做得不错。不过,假设有人说:只因牵着牛打人家田里走过了一趟,所以就该没收了他的牛。——这样说是对的吗?牵着牛踩坏了人家的田,当然不对,但是因此而没收了他的牛,处罚也过重了。诸侯拥护您,是因为您讨伐有罪的人。现在您把陈国并吞而为我国的一个县,这却是贪得了。用讨伐罪人的名义取得了诸侯的拥护,然后趁此侵占别国的土地,归自己所有,恐怕不怎么合适吧?”申叔时的这段话,见《左传•宣公十一年》,原文是:夏征舒弑〔shì〕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xī〕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巳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
楚庄王听了申叔时的话,觉得有理,便恢复了陈国,打消了并吞的意图。
“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这句话,后来就成为成语“蹊田夺牛”,比喻轻罪重罚。(蹊,小径,这里用作动词,意即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