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芳同志提出“共名”说至今己有20多年了。20多年来虽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但也颇得部分同志的赞同,更有部分同志在何其芳同志论述的基础上加以引申发挥。这些年来赞同“共名”说或在何其芳同志的基础上加以引申发挥的美学论文有:蔡仪同志的《文学艺术中的典型人物问题》(见《文学评论》1962年第6期),李希贤同志的《论阿Q典型和阿Q主义》(见《武汉大学学报》1963年第4期)、应汉光同志的((谈性格类型——典型共性中的初级本质》(见《文史哲》1963年第5期)、计永佑同志的《“共名”说浅议》。1978年第5期《安徽文艺》上发表了梁长森同志的《典型共名、“三突出”原则及其它》则是近年来支持“共名”说较有影响的文章。这样,“共名”说就成为美学研究和文艺评论中颇具影响的论点。
“共名”说虽然得到不少同志的赞同,但它的科学性如何?正确性如何?能不能作为典型问题探讨中具有普遍意义的论点?笔者对此是颇有怀疑的。为了开展“百家争鸣”,进一步探讨典型“共名”问题,这里想从下列两个方面简述自己的一些看法,对“共名”说试作评述:一、所谓“共名”是否反映典型的本质:二、“共名”说的典型论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这里所提的意见,希望得到同志们的批评指正。下面就分别讨论之。
诚如何其芳、梁长森等同志所指出的,在文学作品的社会效果中,有着“一个虚构的人物,不仅活在书本上,而且流行在生活中,成为人们用来称呼某些人的共名”这样一种现象。这是现实当中存在的事实,毋庸否认。问题在于,对这种现象应该怎样给予合理的解释?它和文学艺术的典型有什么联系?它是不是如某些同志所说,它“与典型问题的本质相联系”着,而能够如何其芳同志、梁长森同志所说,成为衡量典型“最高的成功标准”呢?
对这个问题作肯定回答的同志们,或者把典型的“丰满的个性”看作是典型的本质:或者把“典型的社会效果”当做典型的本质:或者把典型的本质分成什么“初级本质”、“高级本质”等等。这样就把原来比较清楚的问题愈弄愈不清楚了。典型的本质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典型人物来源于现实,典型的本质也就是来源于现实的人的本质。马克思正确地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别的个体具有的抽象属性。就其现实性来说,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所说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阐述的阶级关系。也就是人们所常说的,在阶级社会中,人的阶级性,就是人的本性、本质。所以,典型的本质,就在于它的阶级性而不是也绝不可能是其他。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切违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去解释典型的本质的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
这里,我们从实践的角度也就是说从“共名”现象出现的具体情况来看它究竟是否和典型的本质相联系,是否反映着典型的本质这个问题。有些同志以列宁对奥勃洛莫夫这个典型的运用来说明“共名”和典型的本质相联系。那末,我们就先从这个所谓“共名”的例子来看看它是否和典型的本质相联系,是否反映典型的本质吧!列宁是这样谈到奥勃洛莫夫的:
……昨天,我偶然地在《消息报》上读了马雅可夫斯基的一首政治诗。……马雅可夫斯基在他的诗里面,讥笑开会,对那些不断坐着开会的共产党员大加嘲弄。……事实上,我们确确实实是处在无穷无尽地开会、设立委员会、起草计划的状态中(必须指出,这种情形是极其愚笨的)。曾经有一个这样的俄国式的生活类型—奥勃洛莫夫。他总是躺在床_!二,心里草拟计划。从那时以来,已经经过好久的时间了,俄罗斯已经起了三次革命:但奥勃洛莫夫们却还保留下来,以迄于今,因为不仅地主中间有奥勃洛莫夫,而且农民中间也有奥勃洛莫夫,不仅农民中间有,而且知识分子中间也有,不仅知识分子中间有,而且工人与共产党员中间也有。只要看一看我们怎样开会,怎样在各个委员会里工作,就可以说:老奥勃洛莫夫还依然是有的……这里也许引得太长了。但为了力求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列宁的意思,为了说明问题,也只好这样了。从列宁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它能给“共名”与典型本质相联系的论点提供根据吗?从列宁这段话里,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列宁是从马雅可夫斯基的《开会迷》中典型,联想到奥勃洛莫夫这个典型人物,借此来批评当时存在的一些缺点错误。列宁在这里显然不是认为当时某些有缺点错误的干部、党员和作为贵族地主的奥勃洛莫夫在本质上一致才用这个例子的。列宁只是把奥勃洛莫夫这个人物的某一方而的行为(不是本质的、也不是全部),譬如爱空想来比附现实中某些人的缺点(只开会,订计划而不付诸行动之类),使批评更富于形象性而已!把这个所谓“共名”的例子,看作是由于本质相联系而运用,显然是不符合列宁的原意的。怎么可以设想,一个苏维埃时代的农民、知识分子、工人、共产党员的本质(亦即其阶级性)同一个帝俄时代庄园制贵族地主的阶级本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