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到现在为止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23:22:04
《复仇者联盟4观后感》
“复联四”是到现在为止我看过的唯一一部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超级大片,这部电影可以说是漫威电影的集大成者。当然之前的那22部铺垫,不只有温馨,有搞笑,有打斗,还有悲伤的画面,回想起以前看的第一部钢铁侠,根本想不到“漫威”心思如此缜密,竟整整铺垫了十一年。
小罗伯特·唐尼在里面饰演的托尼·斯塔克集富豪、慈善家、花花公子于一身,其展现出来的人格魅力完全与当时的杰克船长相媲美。因为钢铁侠让我爱上了“漫威”电影,钢铁侠这个角色不仅拯救了小罗伯特·唐尼的演艺生涯,同时也拯救了濒临倒闭的漫威,二者相互成就,成为了小罗伯特唐尼演艺生涯的里程碑。钢铁侠在这部《复仇者联盟4》中的表现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救世主的形象,要不是他投入精力研究时空穿梭,并且取得了成功,就不会有后面的大决战。而且他在整个行动中表现的智慧和魅力令人倾倒,他与美国队长在整个系列中一直处于对立——合作——再对立——再合作的状态,二者在“三观”上具有显著的差异,但是对于拯救世界表现出了义不容辞的责任却殊途同归。
因此在最后的大决战中,钢铁侠明知无法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完全打败灭霸,但是依旧义不容辞的穿上了无限手套打了两次响指,并且还喊出了最初的那句极具分量的话:“I’m the iron man。”但是因为打响了响指,使得史塔克的生命走向了终结,使得钢铁侠托尼·斯塔克以一种悲壮的方式离开了漫威宇宙,令人惋惜。不过这个角色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了每一位观众,在电影馆看电影的观众无不为钢铁侠的死而落泪。比如他在与女儿互动中说的那句“我爱你三千遍”也成为了当前我国青年群体之间的流行语,令人印象深刻。虽然让钢铁侠以悲壮的牺牲这种方式为整个漫威宇宙做结尾,有商业上的考量,即小罗伯特·唐尼不再与漫威续约饰演钢铁侠,但是这整个漫威宇宙由钢铁侠开始,最终由钢铁侠结束的观点,也是漫威影业在整个10年布局中的神来之笔,令人拍案叫绝。
同样,美国队长作为整个漫威宇宙的重要人物,他在整个系列中所体现的就是自身的美国精神。他的那句“I can do this all day”标志着他不屈服、坚强、勇敢的性格,而且自接受了超级士兵计划成为了美国队长以来,斯蒂夫·罗杰斯一直奉行着自身的人生价值观,并且这种观念到最后被雷神之锤所接受,终于被他举了起来用在了与灭霸的战斗中。虽然美国队长在整个系列之中较为严肃,但是依旧会出现较为搞笑的画面。比如当他穿越时空来到复仇者最初集结的那个时代,他在寻找无限宝石的时候在电梯中遇见了装扮成神盾局特工的九头蛇部队,当电影院的观众都认为美国队长会在电梯中与这些人干一战的时候,他说的那句“Hail Hydra”瞬间燃爆全场,观众们纷纷发出大笑声,无不为美国队长的智慧所折服。而在要与钢铁侠和蚁人会面时,另一个令人喜感的画面出现了,他居然遇见了当时的自己,而且为了完成任务还和自己打了一架,这样的情节设定也让观众感到十分有趣。
虽然美国队长在战斗中爆表的战斗力令人印象深刻,不过最令人感动的画面则是电影结尾,美国队长为了将所有的宝石送回所在的时间线而再次穿越时空,但是并没有按照计划回到原来的时间,而是留在了1945年,为了自己的挚爱——玛格丽特·卡特,为了完成那个“希望与你跳一支舞”的约定而留了下来,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回到了原来的时间,变成了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90多岁老人,因为也是从这部电影开始,克里斯·埃文斯(美国队长饰演者)与漫威的合约也到期了,通过这种方式与漫威告别,也体现出了其中的人性化。
复仇者们找齐所有无限宝石之后,由绿巨人打响了那个响指,然后所有漫威电影中的主角们均回归加入到了这场战斗之中。而当小蜘蛛回来时,与他亦父亦师蛛长辈钢铁侠拥抱的一幕令人热泪盈眶。而且小蜘蛛作为整个漫威漫画的第一人气角色,这部电影之中还给他安排了一场福利呢——当小蜘蛛拿着无限手套想要逃脱灭霸手下的追捕时,漫威电影中几乎所有的女性角色都围在了小蜘蛛的身边保护他,其中包括了小辣椒、卡魔拉、女武神、星云、绯红女巫以及黄蜂女。
在这场战斗的最后阶段,连续看了1400万多遍故事结局的奇异博士为了让那唯一一次成功的机会成为现实,他给了钢铁侠一个小小的剧透。钢铁侠从他伸出的那一根手指中明白了,只要最终取得胜利,牺牲生命什么的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他戴上了无限手套再次打响了响指。这一次换做灭霸军团被响指搞得灰飞烟灭,让灭霸无法取得最终的胜利。但是也是这个响指,让钢铁侠受到了宝石的反噬,并且最终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让小辣椒和小蜘蛛悲痛不已。最后,所有人都为钢铁侠举办了葬礼,致使观众无不为钢铁侠的死、美国队长的老去惋惜。
这部电影实在是不错,让人不由自主地升起一丝惆怅,并且我相信所有看过那22部漫威电影的人都会惊叹于漫威那神奇的剧情。
《美丽的天香公园》
我到现在为止,去过了许许多多的景点。可是,在我的印象中,最美丽的地方,就属天香公园了。天香公园是美丽的,天香公园的四季更动人!
绿色的春天是充满生机的!天香公园在此刻也热闹起来。小草从地里悄悄的探出头来,打量着春姑娘带来的一切。桃花开了,杏花开了,迎春花也开了……柳树的纸条上萌生了许多娇嫩的绿芽。他们小心地叩开了湖水的大门,叫醒湖中的鱼儿一起嬉戏玩耍。树上的小鸟不知何时飞来的,啾啾的鸣唱着春天的欢歌。啊,春天的天香公园变得生机勃勃!
姹紫嫣红是夏天的专长。大树在阳光的照辉下显得更加苍翠!天香公园的草地上,各种连名字都叫不上的小花盛开了。“她们”争奇斗艳,谁也不服输。那股浓郁的香味真是“香飘十里”引来了许多勤劳的小蜜蜂和美丽动人的蝴蝶。下雨时,公园里的小亭派上了用场,八角小亭抵挡着暴雨的袭击,站在凉亭里,就能看到豆大的雨点毫不留情地砸落树叶与花瓣,砸破原本平静的湖面。啊,天香公园在夏天经历着一场场惊心动魄。
金黄色的秋天是孕育成熟的季节!秋哥哥的到来,仿佛给大地“穿”上了一件“金黄色”的外衣。在公园里的苹果树樱桃树结出了甜美的果实,他们太可爱了,人们根本不忍将它们摘下,之人有他们生长、堕落。公园里的许多花,都地下了高傲的头!只有菊花独自开放。红的、黄的、白的、为单调的秋天添上一笔笔艳丽的色彩。
终于,白色的冬天到来了,天香公园在阵阵寒风中静静地睡着。在那一片雪白中,依旧浓绿的松柏默默坚守着公园,期盼着来年的精彩。
公园的一年四季多么迷人啊!那景色就像连绵不断的画卷,始终在我脑海里浮现着……
《领读人选拔》
这天下午,我参加了我们班的领读人选拔。直到现在为止,我的内心还“怦怦”直跳。
“叮铃铃”上课铃打响了,张老师站在讲台前问我们:“除了贺天缘、赵韬外,还有谁是上台表演过?”我举起手,我以为是问谁想参加。张老师看到后,问我:“刘子淇,你也是吗?”我感觉所有的人眼睛一下子都朝我看来,好尴尬啊,赶紧点点头,紧接着又摇摇头。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好在张老师没有再追问什么。
下课了,张老师问:“谁想参加领读人的同学来我这儿排队?”我赶紧跑上去。在参加主持人这一类的比赛,我感觉自己还是有天赋的。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弃呢?等到我到老师身边时,我发现来的大多都是女生,因为有些男生要么去玩,要么去做作业,要么在打三国杀。
老师将我们领到了后走廊,问我们:“你们有谁上台过的,站到这儿。”大部分的同学都走了上来,我也自豪而光荣地跨了一大步,妈妈交的钱总算没白费。谁知,老师又问:“你们有谁得过奖?得过奖的同学请再向前走一步。”这次往前走的只有3个人,贺天缘、赵韬和邵梦辰。瞬间,我感觉我像被遗弃的玩偶,没有人要。
老师让我们先回班,我非常伤心,这样的机会又一次与我擦肩而过了。我原先为什么不能获奖呢?看来,我与他们相比,真的有太大的差距。我以后得努力,得拿到奖啊,否则就是机会来到你面前,我也是抓不住的。
谁知过了一会儿,我希望的心又被再一次点燃。可能老师觉得入围的人太少了,想给我们多一点机会,他来到了班级,叫我们刚才没有去试的同学过去,并都给了我们一张纸,让我们先熟悉一下,再朗读比赛。我感觉幸运之神又回来了,赶紧熟悉稿件内容。
时间到了,我们要开始比赛了。老师让我们一个一个地朗读,他拿着手机一边录,一边对我们竖起大拇指。他们这么厉害,我如何能比过他们呢?我的心怦怦直跳。终于到了我,我先进行一个深呼吸,并暗暗对自己说:没事的,我一定能行。接着就开始朗读起来。很快地,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全身心都投入到文章当中去了。读完之后,老师对我笑了笑,还竖起了大拇指,就叫我们回去。也不知结果怎么样,我多希望自己能选上。
到了晚上,老师在班上对同学们说,贺天缘被选上了。我心里很难过,但我又安慰自己,没关系,下次还有机会的,我要继续努力。
《《三臂树的传说》读后感800字》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了不少书:《水浒传》、《少年读史记》、《骆驼祥子》……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三臂树的传说》。
《三臂树的传说》是由中国成长小说的天王常新港写的,这是一部关于儿童心灵成长系列的丛书。本书主要写了缺少亲情的主角万礞礞一心想寻找这座冰冷冷的城市中最离奇、荒诞的传说——关于一个神秘的黑伞怪和一棵四季常绿的双臂树的故事。在后来的某一天,对生活已经绝望了的万礞礞去往了另一个世界。此时,传说中的黑伞怪人出现了,那棵双臂树也变成了三臂树……
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便是万礞礞的继父——孟锦达。在我刚看这本书的时,我觉得他是一个典形的恶毒的继父,会因为一点芝麻大小的事情而打骂孩子,会在孩子校服破时将他大骂一顿——还不让买新的,会不考虑孩子的感受——还在他房间里安装微型监控摄头。有这样一个继父万礞礞上辈子是犯天条了吗?!这是我对孟锦达的第一印象。直到我看到后面《七十二小时的约定》这个篇章,我终于有了新的收获。在这个篇章里,万礞礞在黑伞怪人的帮助下拥有了七十二小时特殊的时间,在这三天时间内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大人,而他也趁此机会来到了孟锦达所在的学校去了解了孟锦达的童年,了解完后的万礞礞和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孟锦达会这变成这样一个人,这与他的童年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其实孟锦达小时候也不好过。他小时候有一个啃手指甲的坏习惯。这原本很不好,但更不好的是他父亲的做法,他的父亲为了让他改掉这个坏习惯——竟然让他在大热天戴着厚手套!那手套是那么刺眼,戴着它就像古代时犯人戴着枷锁一样。得知真相的我气愤极了,当然,万礞礞也是。然而在万礞礞的询问下,他说出了一件更加令人气愤的事情——他的爸爸说如果他不戴着手套回家,他的爸爸就会剁掉他的十根手指,一根不留!这就像文中所说的那样:“正因为有这样的不幸童年,他长大了就有了更加不幸的下一代。”
这本书不仅教育了孩子,更告诫了家长们不能一贯对孩子进行打骂教育,不然长大后谁也不知道他会怎么对待自己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