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底色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5-04 20:15:25
《心灵的底色》
时常迷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盯着面前的作业本,眼神是恍惚而迷乱;时常穿梭于繁乱的生活之间,停下匆忙的脚步,发觉自己是那般渺小可怜。于是,此时我便想起你,我童年的乡村,你是否已经改变?
走在那条泥泞的小路上,两旁种满了松树,小时候,我总是仰望那高大挺拔的松树,看它们的树叶在风中刷刷摇曳,有的见我来了,羞答答地向我诉说着今天的趣事儿;有的摆弄身姿,将一粒粒的松果落送到我面前。瞧啊!这些美味的果子吸引来了可爱的松鼠,它们伸长脖子,欢呼雀跃,手忙脚乱。阳光下,斑驳的绿荫洒满脚下的小路……
哦!童年的乡村,你的活力与生机,并未改变。
难以忘怀老屋门前那条独一无二的小河,沧海桑田也未能使它的面庞朦胧。我总是喜欢独自沿着河畔散步。一个人静静地走着,让人感到很安闲。有时,时常会忍不住脱掉鞋袜,将脚慢慢踏入水中,瞧瞧这清澈的水流,鱼儿们在水中尽情畅游,凉凉的水,顿时让一股惬意在我全身心弥漫,令我陶醉。不知不觉水位渐渐升高,很快就没过膝盖,漫过裤管,一阵凉意像我袭来,我才恋恋不舍地走上了岸边。立岸,远远处望去,几个农家妇人正在水边洗衣裳,她们一边有节奏地挥着棒槌,一边和旁人聊着家常,吴侬软语,抑扬顿挫,醇厚的乡音散播在清新的空气中,拨动了我小小的心弦,给我最独特的清凉。
哦!童年的乡村,你的纯净与敦厚,未曾改变。
傍晚,我喜欢站在小山坡上欣赏这夕阳下的美好,金黄的麦浪滚滚,浓郁的麦香飘飘,整个大地都被丰收染黄了,布谷鸟的叫声,时高时低,时近时远。夜幕渐渐拉开,农民伯伯倚在成堆成堆的麦垛旁,对着夕阳最后的余晖情不自禁地唱起了丰收的农歌。
哦!童年的乡村,你丰收与朴实,未曾改变。
纵使夜色将我淹没,纵使生活将我迷乱,可我内心深处乡村的一切都未曾改变:那活力与生机,那纯净与敦厚,那丰收与朴实。这一切,都会成为我心灵的底色,伴我越走越远!
【编辑点评】
小作者的审美能力很强,能抓住童年乡村典型景物来写,而且所写的东西,画面很强,而且搭配和谐,给人一种说不出的乡村宁静和谐的生活之美的感觉。
《金黄的粮仓,母亲幸福生活的底色作文》
1975年8月27日,我的母亲出生在湖南省的一个偏僻小村庄里。
我的母亲,自打在娘胎时她的母亲就常常吃不着饭,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了我的母亲出生时才五斤二两。皱巴巴的皮肤,小小的眼睛和耳朵。一出生下来母亲就没怎么哭过,量是没什么力气哭吧。其实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的。
然而,一岁的时候,我的母亲生了场大病,高烧不退。在那个年代,在那种穷乡僻壤之地,她的母亲哪里有钱给她治病呢,糊口都为难。不论现如今这社会听到扔弃孩子是多么骇然,但在那个年代,因为没有粮食糊口,抛弃孩子的事情也不乏出现。1976年的7月,暑气蒸腾,正是山中杉树垂下头的时节,连叶尖也仿佛泛着点枯黄,那时母亲差不多一岁了,她眨巴着小眼睛,不知道命运之轮会转向何方。她的母亲正准备将她扔弃在田埂,而她浑然不知,看着天空,闻着田埂旁七月的稻香,惬意极了。其实我的母亲生了一场病,并没有什么错,可她千不该,万不该生在一个有着穷病的家庭。无论现在的这个社会多么富裕,可那个时代的贫穷饥饿,都让她赶上了。
我的母亲,在被她的母亲松开双手的那一刻,就好似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哭得非常大声,然而这并没有把抛弃她的母亲引回来,却引来了正在种地的刘二婶,这位刘二婶的家里已经有了四位孩子,丈夫早逝,一家的重担全落在她身上。但她常常出现在田亩中耕地除草,无时无刻的不在渴望着土地能给她想要的回报,脚下的土地就是她的命根子!没它,刘二婶活不了!刘二婶看着我的母亲,“这样吧,妹儿,我带回去治治,治得好,就给你带回来,治不好,就······”接下来的话,她没有说出口。只是从田埂上抱起了我的母亲,慢慢的哄着,轻声的哼着。自此,我的母亲爱上了刘二婶身上的那种泥土的芬芳,和种子给她带来的希望。
我的母亲被救了回来,但也被送了回去。作为家中的老幺,我的母亲非但没得到父母亲的偏爱,反而还被父母亲认成了拖油瓶。母亲每日的任务与年长她几岁的大姐姐的任务相差无几。春天,起得早些,去山上挖野菜。冬天,起得再早,也不似春天一样有野菜,只得拿着夏天在地上晒干了的玉米粒吃,用水煮煮,也能管饱,只不过有时那些晒的太干的玉米粒用水煮也煮不开,就会噎着母亲。每日两顿,吃不饱,却还有超乎她年龄能干的重活儿等着她。母亲常常干得头昏眼花,但却也勤勤垦垦的干了下去。其实母亲也上过学,1984年上的学 ,那时她正值九岁,1986年便又退了学,只因为交不起学费,大字不识几个,但种地垦田的知识技巧却不少,可惜道不出其中缘由来。
我的母亲一家靠着那十亩的地生活,所以格外爱惜。即使知道一年下来也收成不了多少,还是尽心尽力地撒种、浇水。希望能用自己的真心感动上天,让自己过一个丰收年,好养活一大家子。家里不管是年老的还是年少的,每天总会来地里帮忙干农活。可十亩的田养不起一大家子,一亩的田倘若能产出一筐半的粮食,就足够让他们高兴一阵子了。
我的母亲最爱的还是收割粮食的时候,这个时候她的父母亲会叫喊着家里的小人们去帮忙收粮食。即使收粮食的过程不到一天,但这种仪式也会持续两三天,起码这两三天里她们可以吃得饱些。我的母亲就这样一点点的长大。
1990年,当杂交水稻推广到这个小山村的时候,我的母亲早已度过了她苦难的童年。从小挨饿的记忆给母亲的心灵留下了不可挽回的创伤。当金黄的麦穗大把大把地抽出,在微风的吹拂下,大片大片金黄的稻浪荡漾在田间地头,拨动了人们心尖上关于幸福生活的美梦。我的母亲,一个勤劳的姑娘,她深深地弯下腰去,不断地捡拾着田里的稻穗,泥巴中的稻粒。那身旁的稻草人啊,也在风中起舞,摆弄着他们那黄亮亮的衣裳。隔着三十年的时光,但我仿佛也看得见,母亲站在屋后丰盈的金黄的粮仓前,幸福的笑容绽放在屋前屋后的那种明媚。
很多年后,当我回到母亲的村庄,村里耄耋之年的老人说起那个贫瘠的年代,泪流满面,“太苦了,太苦了啊,我们哪是养大的,分明就是饿大的啊!”
“民以食为天”,在那个粮产量不足的贫苦年代,无数扎根在田间地头的百姓的天塌了下来。杂交水稻成了我的母亲,我们的祖辈们,曾在梦里见到的——拯救他们的——宝藏。反观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过着煮则锅满,盛则碗足的生活,愿我们能珍惜当下,爱惜我们碗中的每一粒粮食。愿丰盈金黄的粮仓永能成为母亲幸福生活的底色,幸福不会再与母亲保持距离。
(指导老师:周小玲)
点评:写作因为“真”而精彩。小姑娘用真事,诉真情,使得这篇文章在众多世界爱粮日的参赛征文中脱颖而出。这么一个苦难的故事,小作者却在描述它的时候极为的克制,这种克制里有她对母亲苦难的童年的无比同情。这份克制既与后文直述母亲面对丰盈的粮仓的欢欣形成对比,也让这篇文章意蕴丰富,余味无穷。
《金黄的粮仓,母亲幸福生活的底色》
1975年8月27日,我的母亲出生在湖南省的一个偏僻小村庄里。
我的母亲,自打在娘胎时她的母亲就常常吃不着饭,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了我的母亲出生时才五斤二两。皱巴巴的皮肤,小小的眼睛和耳朵。一出生下来母亲就没怎么哭过,量是没什么力气哭吧。其实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的。
然而,一岁的时候,我的母亲生了场大病,高烧不退。在那个年代,在那种穷乡僻壤之地,她的母亲哪里有钱给她治病呢,糊口都为难。不论现如今这社会听到扔弃孩子是多么骇然,但在那个年代,因为没有粮食糊口,抛弃孩子的事情也不乏出现。1976年的7月,暑气蒸腾,正是山中杉树垂下头的时节,连叶尖也仿佛泛着点枯黄,那时母亲差不多一岁了,她眨巴着小眼睛,不知道命运之轮会转向何方。她的母亲正准备将她扔弃在田埂,而她浑然不知,看着天空,闻着田埂旁七月的稻香,惬意极了。其实我的母亲生了一场病,并没有什么错,可她千不该,万不该生在一个有着穷病的家庭。无论现在的这个社会多么富裕,可那个时代的贫穷饥饿,都让她赶上了。
我的母亲,在被她的母亲松开双手的那一刻,就好似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哭得非常大声,然而这并没有把抛弃她的母亲引回来,却引来了正在种地的刘二婶,这位刘二婶的家里已经有了四位孩子,丈夫早逝,一家的重担全落在她身上。但她常常出现在田亩中耕地除草,无时无刻的不在渴望着土地能给她想要的回报,脚下的土地就是她的命根子!没它,刘二婶活不了!刘二婶看着我的母亲,“这样吧,妹儿,我带回去治治,治得好,就给你带回来,治不好,就······”接下来的话,她没有说出口。只是从田埂上抱起了我的母亲,慢慢的哄着,轻声的哼着。自此,我的母亲爱上了刘二婶身上的那种泥土的芬芳,和种子给她带来的希望。
我的母亲被救了回来,但也被送了回去。作为家中的老幺,我的母亲非但没得到父母亲的偏爱,反而还被父母亲认成了拖油瓶。母亲每日的任务与年长她几岁的大姐姐的任务相差无几。春天,起得早些,去山上挖野菜。冬天,起得再早,也不似春天一样有野菜,只得拿着夏天在地上晒干了的玉米粒吃,用水煮煮,也能管饱,只不过有时那些晒的太干的玉米粒用水煮也煮不开,就会噎着母亲。每日两顿,吃不饱,却还有超乎她年龄能干的重活儿等着她。母亲常常干得头昏眼花,但却也勤勤垦垦的干了下去。其实母亲也上过学,1984年上的学 ,那时她正值九岁,1986年便又退了学,只因为交不起学费,大字不识几个,但种地垦田的知识技巧却不少,可惜道不出其中缘由来。
我的母亲一家靠着那十亩的地生活,所以格外爱惜。即使知道一年下来也收成不了多少,还是尽心尽力地撒种、浇水。希望能用自己的真心感动上天,让自己过一个丰收年,好养活一大家子。家里不管是年老的还是年少的,每天总会来地里帮忙干农活。可十亩的田养不起一大家子,一亩的田倘若能产出一筐半的粮食,就足够让他们高兴一阵子了。
我的母亲最爱的还是收割粮食的时候,这个时候她的父母亲会叫喊着家里的小人们去帮忙收粮食。即使收粮食的过程不到一天,但这种仪式也会持续两三天,起码这两三天里她们可以吃得饱些。我的母亲就这样一点点的长大。
1990年,当杂交水稻推广到这个小山村的时候,我的母亲早已度过了她苦难的童年。从小挨饿的记忆给母亲的心灵留下了不可挽回的创伤。当金黄的麦穗大把大把地抽出,在微风的吹拂下,大片大片金黄的稻浪荡漾在田间地头,拨动了人们心尖上关于幸福生活的美梦。我的母亲,一个勤劳的姑娘,她深深地弯下腰去,不断地捡拾着田里的稻穗,泥巴中的稻粒。那身旁的稻草人啊,也在风中起舞,摆弄着他们那黄亮亮的衣裳。隔着三十年的时光,但我仿佛也看得见,母亲站在屋后丰盈的金黄的粮仓前,幸福的笑容绽放在屋前屋后的那种明媚。
很多年后,当我回到母亲的村庄,村里耄耋之年的老人说起那个贫瘠的年代,泪流满面,“太苦了,太苦了啊,我们哪是养大的,分明就是饿大的啊!”
“民以食为天”,在那个粮产量不足的贫苦年代,无数扎根在田间地头的百姓的天塌了下来。杂交水稻成了我的母亲,我们的祖辈们,曾在梦里见到的——拯救他们的——宝藏。反观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过着煮则锅满,盛则碗足的生活,愿我们能珍惜当下,爱惜我们碗中的每一粒粮食。愿丰盈金黄的粮仓永能成为母亲幸福生活的底色,幸福不会再与母亲保持距离。
(指导老师:周小玲)
《让红色成为生命的底色》
让信仰之火熊熊不息,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让红色精神激发力量!
——题记
“从小老师教我唱,唱支山歌给党听……”艳阳高照,绿荫遮蔽下,这一个个字眼被那把破旧的蒲扇源源不断地扇进我的耳朵,便就永远的嵌进了我的脑海里。谁知它们竟似种子般生根发了芽,很快地长成漫山遍野的向日葵,又是一片炽热的血红色,朝着东方那团激烈的光亮生长得愈发鲜活。
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作为炎黄子孙,就算时间再怎么推移,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一百年,长征精神、五四精神甚至延安精神都是不可能被时间遗忘的。这些革命精神都已经成了我们刻苦铭心的不能忘记的回忆,它时时刻刻的激励着人们与时俱进,奋发图强。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缕魂。伟大的共产党人用寸寸鲜血换来我们片片山河,换来了供我们踩在脚下的寸寸热土,用他们的生命成就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敬爱的毛泽东同志领导共产党人走过了震古烁今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吃了世界上最大的苦,流了一个人可能要流一生的汗水。这就是伟大的红色基因。
祖国的尊严与繁荣,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如今,祖国的未来落在我们的肩上——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明白: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所以,我们要担负起这份责任,牢记使命,团结一致,为中国开辟一条走向世界的道路,从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色基因凝聚了力量,引领了未来,典藏了历史,穿越了时空,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心中永久的向往和神圣的殿堂。红色基因的产生凝聚了无数共产党人的心血,他们依靠“铁石相击,必有火花,水气相荡,乃生长虹”坚定信念,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才为我们留下了令人热血沸腾的红色基因。
每个人都有着来自父母给予我们的的不同基因,而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给予我们每个中国人共同的、永不消失、永不变异的基因。这个时代的我们在向前奔跑的过程中会面临数不尽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更应该珍惜共产党留给我们的这无比丰厚的精神财富,用红色的激情去拥抱时代、拥抱事业、拥抱人生,让红色的基因传承万代千秋。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了我们这一代的手上,我们更应该珍惜这笔丰厚的财富,用红色的激情去拥抱时代,拥抱事业,拥抱人生,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永不变色!
(指导老师:符艳芝)
《生命的底色》
立于树木,底色决定它是否能成为栋梁之材;立于画卷,底色决定它是否和谐美观;立于人生,底色决定它是否拥有深度和厚度。为生命注入奉献的底色,在追梦路上才会行稳致远。
寒风袭来,落叶归根,转眼又是夏去秋来。一夕之间,攀枝花突然降温了,秋风如同一把巨大的刷子,那满山遍野的绿色仿佛一夜之间被漆成橙黄,我把头往厚厚的牛仔服里又缩了缩,但风还是把我头发吹起,凌乱了我眼前的视线。为了锻炼,我起了个大早,向大渡口的东华山走去。
清晨的东华山,林间的缝隙之间渗透出一缕橙黄,秋雨也带来湿漉漉的凉意。地上撒下一片光影,疏疏、摇曳,那羊肠小道这一刻仿佛也变得静谧,望不到尽头的小径,静静垂在曲径一侧,仿佛早已安排好似的,静候着有缘人的驻足。
拾级而上,我看见一位穿着一件橘红色夹克的老人,拿着一把巨大的扫把,正扫着地上的落叶和路人留下的垃圾,老人扫好一堆,又去其他地方扫。他是谁呢?要知道东华山不属于清洁工清扫的范畴,他是志愿者吗?
他利索地挥舞着扫把,一气呵成,是那么的熟练。可秋风这个顽皮的孩子轻轻地跳过去,把刚拢好的垃圾和落叶吹开,又撒乱开来,老人见状,又走过去扫好这堆,可那堆又散了……
天空泛起丝丝鱼肚白,看着老人的头发,一片银白色中,依稀看见几丝灰黑,那一颗颗晶莹的、如同珍珠般的汗水挂在发际,但脸上洋溢着浅浅的微笑。我疑惑起来,像这位老人一样年纪的很多人都在喝茶聊天,谈天说地,可为什么这位老人不去享福,而在这里辛苦呢?
与老人攀谈得知,他就住在山下、为了保持步道的干净。每天五点多就开始清扫,若是碰上下雨,还要把台阶的积水清除,让登山的徒步者方便。就这样,一年365天,天天坚持,一天往返十八公里。
东华山的小道特别长,一阵大风袭来,这风一吹,又吹散了三堆落叶。老人耐心地将三堆落叶扫完。突然在一棵树前停住了,我好奇地探头看了看,那是一只幼鸟,缩在那里瑟瑟发抖,应该是被风吹下来的吧,老人轻轻地将那小鸟捧了起来,看了看,开口了:“哎呀,这么不注意,鸟妈妈该想你了!”
太阳渐渐升起,在山边,露出半张脸来,橙红橙红的。老人站起身,把幼鸟小心翼翼的捂在夹克里,向亭子边的长椅走去,一边走一边说着:“啊,这样温暖多了吧!”
老人越走越远,望着老人的背影,那件橘红色的夹克慢慢融进橙黄的晨光。那一抹绚丽,泼洒在布着橙黄色的树林中时,我也顿觉温暖,更明白了生命的底色在于奉献——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生命的底色——书》
每个人的人生中总会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不平凡的经历。我家种经与一家私人书店相邻,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段不太平凡的经历。店主不老也不年轻,我至今不知他姓什么。
儿时的记忆里,书店是一种旧照片中的颜色。爸爸每天骑自行车送我时都要路过。而每天路过,我总要抬头看一眼那黑黑的额和门框两边的对联。那时我不识字,但我执意不间爸爸,只是每天把它们默记一遍。因为我有一种感觉,以后我一定要天天到这里来,而我以后也定会认得这些字。我想大概到上小学之前,我已经能用笔在图画纸上把那些字按顺序默写下来了。
后来,我念了书,认了字。很自然地,我认得了那书店上挂的匾额和对联,也似乎注定,我喜欢上了这邻家书店,定是日日光顾了。
那门框两边的对子是标标准准的隶书,工整隽秀,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上联是:文泉如流水出峡;下联是:心境似皓月当空,而那横着的匾额上写的并不是"x x书店”或“x x斋”或别的什么,而是“心旷神怡”四个字。我就姑且称它为“心旷神怡”书店了。
我虽常去,但只是去看书。许是因为我喜欢那店里的兰花和文竹,许是因为我喜欢那雕花的书架。许是因为我喜欢临窗的一排又高又大的软椅,许是因为我没有钱,所以只能去“看”书吧!
先前我去总是扫兴而归,因为凡我够得着的一二层书架上,总是些泛了黄读不懂的东西。似乎好看的东西总是高高在上,不肯让我拿到,甚至嘲笑我只知道白看书,却从不掏钱买,小小年纪就贪人便宜。我觉得有些委屈,就不再去了。而有一天,我放学路过“心旷神怡”,偷偷往里看了一眼,却发现那个甲年店主正笑眯眯地看着我。从那以后,找又每日必去了。令我惊奇的是,我在最后一排的第一层找到了许多连环面和童话,还有小人书。我记得那晚我梦里全是那些有趣的书籍和那店主的笑容。
从此,那个角落便成了我放学后的去处,一待就是两个小时。每当黄黄的阳光移到我的角落时,小店就要关门了。而每到这时,就会听到店主阿姨甜美的声音:,要买书的到这里付钱,要看书的明天再来。“我顶喜欢这后半句话。有时,阿姨还会轻轻走到我的角落,抚摸着我的头,让我把没看完的书带走。多好的阿姨呀!
日子就在往来于家、学校、书店中慢慢度过了。我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长高,渐渐懂事。转眼已是高中的学生了。有时学习紧张,我会三两天不去书店,而我再去时,店主阿姨总是笑着同我打招呼,而那店主也是笑着看我。放寒暑暇时,我在书店一待就是半天,耳闻着老主顾和新主顾的互相问候、称赞,目睹那店主夫妇和谐的笑容和谦和的态度。在这个大家庭里,大家因为书缘相识相知。没有过多的言语,却有太多的情谊。
终于有一天,我听别人说那小店要出租了,而那开店的夫妇也整理东西准备回老家去了。可是,可是为什么呢?我放下手中的筷子,不顾一切地狂奔到街口的小店。昏黄路灯下,只
有那块匾额依旧。我没有见到店主夫妇。那晚我根本无法人睡。第二天我早早乘飞机到广州去参加集训了,这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当我再回到家时,如我所料,那小店已经改头换面成了一家食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