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充斥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2 22:35:26
《离别总是匆匆》
六月的空气里也充斥着一股离别的气息。高考后,大家都散了。原来的教室还在那里,可是里面坐着的却是另一批陌生的学生。教室外的老树绿了又黄,黄了又绿,见证了一届又一届莘莘学子的奋斗历程。
三年前,大家相聚在一个班级,有一些兴奋,有一些激动。三年了,从陌生到熟悉。三年后,只是一瞬间的事,大家就各奔东西。有些人,也许是很难再见面了。我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青春的笑脸,想念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想念我们一起奋斗的三年。
有人说,永远都忘不了曾经为了梦想而奋斗的高中三年生活。我想我也是的。高中三年,是我最深刻最美好的回忆。我永远都忘不了。有开心,有伤心。有真挚的友谊,有尊敬的师长。
然而,离别总是匆匆,我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声再见,就这样散了。一个班级,七十张定格的笑脸,是我最美好的回忆。
《缘何修得白雪400字》
在充斥着魔法的万千世界,白雪是普遍的一种。
当第一场雪洒在大地面上时,绵软似云的白雪包囊住了整个世界。一片片的小雪花摆脱天上的怀里,融进世间的幸福。恬静的室内空间中,白雪产生了一份纯真。
白雪是一切纯真事情的标示。它从不像花瓣那般与类似百花争艳,也从来不像局外人那般和人低声细语。它素雅、雪白,但也感到孤独。它喜爱与一望无际的地面汇合,铺平了一层绵软的毛毯。酷热的太阳光并不是不愿意要溶化它,细细长长水晶帘并不是不愿意要冲走它,而它却带上敏感的体态锲而不舍地坚挺在暴风中。它无色,无味,犹如一位落入凡尘的一位婷婷玉立的妙龄女子。
目光聚精会神地看满天的白雪时,你能感受到如潮汐一样的诗情画意。凛冽的寒风吹动似羊毛绒一样的地面上的白雪。几秒钟前,它还躺在地面上,几秒钟种后,它就由一条斜线从路面弹跳到上空着陆到路面。半空中停滞不前的時间,它就悬架在空中,随意。没什么束缚的凝望眼前的事情,一瞬间取得成功见到全部事情,明白随意,内心纯粹的必要性。因此它一直顽强地将自身幸福的一面送给大家。
缘何修得白雪,它纯真、随意,心地善良,反映在天寒地冻的冬天。它不遗余力地送给大家。泱泱,白雪。妙哉,白雪。好哉,白雪。
《绿萝》
在我家阳台,
有一盆绿萝,好似披上绿披风,充斥着春天的向征。
嫩绿的叶边,
它代表了美好的春天。
在夕阳下,
它多么显眼,
在夕阳的照耀下,
它也尽显它的美丽。
《丰盈的日子》
在我那丰盈的童年时光里充斥着难以描述的美好,他们是一缕挥之不去的薄烟,围绕在我的心头,如盘卷在树梢上的树蔓青萝;如夕阳下绵延的彩霞;更如繁花满枝的蓬勃。哪怕未来我满目疮痍,哪怕忍辱负重也一定不会忘怀。过去的回忆逐渐升起,张张、片片,在昏暗的灯光下凑成回影……
记得天清气爽的一日,头顶着大得怕人的骄阳,四近的蝉不停地变换着曲调。我坐在沙发上,茫茫的我连广告和动画片都分不清楚,常常是张冠李戴。电视上突然出现一则广告:一碧千里的草原,在蓝天下挟着一头头虎背熊腰的牛,他们痴迷地享受着这片绿色,近处的桌子上是一杯鱼肚色的牛奶,一旁是细得如天空中吹来吹去的灰尘的乳白色粉末,牛奶在天际的衬托下更白、更甜……
我不禁羡慕极了,要是能在这样空气都要焦灼的时候,来一杯那该有多好啊!我立马跳下沙发,我要像电视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一样,逐梦蓝天,追求自己——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喽!我一扭头看见在造房子的邻居家前面堆着一大堆白色柳絮似的东西,顿时激动不已。这不就是牛奶嘛,生活中的美好如此简单!我用手捧了一堆,小心翼翼地拿回家。
回到家我急忙攀上柜子拿下一个干净的发光的杯子,认真地擦了又擦,把刚才拿回来的“奶粉”往里倒,加上水搅拌一下。咦,颜色怎么不一样,应该没事吧?杯子底下竟还有几颗小石子,我皱了皱眉,但一想到这是新疆大草原上的礼物,我咬了咬了牙,准备一试,拿起杯子,往嘴边送。
“等等啊,那不能喝,那是石灰呀!”一句刺耳的声音随风飘来。
一个如约而至的春节又在向我们敲门,大家围坐在电视机前有说有笑。我蜷缩在角落里,我乐意这么做,我可不想被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我想,对对对,这样正好,最好每个人都别说我的事情。可是,一个爷爷看向我,简直把我盯得发毛。我假装研究衣服上的纽扣,低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办。空气突然凝结起来,窗外的鸟儿停止了欢歌变成了凄惨的哀嚎,这时纽扣饶有趣味,一条条纵横交错的花纹像让人昏头转向的迷宫,好像有一个个小人在走,其中有一个哭起来了,有一个摔倒了……
果然,那些名人说的:困难总会过去之类的东西还是有用的,那群老爷爷终于走了,绷紧的弦终于松了,上一秒的孤寂在告别声中蒸融了,又化为了愉快的云朵,树梢间,沙沙的声音成了幸福的交响乐。我大胆无忌惮的望向电视,一个非洲人非常正式的说着一通在我看来是胡话的英文,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高声说:"这人的脸,一定是像游鱼一样,在铁板上煎过,而且煎焦了吧?"顿时,哄堂大笑。
这些都只是美好中的一小部分。这样看来,我们每个人都曾在童年河流里幸福地徜徉过,曾在无知的世界中向往着一切,再到现在的现在化为未来的点滴回忆,待到曾经的曾经的化为灰烬,那时我们蓦然回首,一定会更享受现在的美好,怀念曾经的无忧。
《我的乐园——充斥着欢乐的风雨操场》
有着孩子们笑声的七彩乐园,一年四季充斥着朗朗书声的教室,热闹的绿茵足球场,就构成了我们热闹非凡的学校。但我们学校还有一处地方,那里不但充斥孩子们的笑声,还热热闹闹的。你们知道是哪里吗?那就是我的乐园——二楼风雨操场。
先映入眼帘的肯定是墙壁上的五色祥龙图。远远望去,它们栩栩如生,五彩缤纷。一个个嘴含龙珠,脚下踏着五彩祥云,嘴旁长着几根又细又长的胡须,嘴里还长着匕首似的尖牙,好像要一口咬碎你。走近一看,蓝色的龙张牙舞爪,舞动着细长的身躯,朝着前方大声吟啸着,仿佛在审判着人类;绿色的青龙嘴里的龙珠不但不绿,反而金黄金黄的,龙珠不但不像刺猬那样扎手,反而很光滑。它倒没有张牙舞爪,反而温顺可贴。挺像是给神仙看家的;金色的祥龙,体型很庞大,胡须也是金灿灿,它的鳞片更是金光闪闪;红龙体型最大,像龙中老大。它脚下五彩祥云最多,最大。它用自己炯炯有神的眼睛望着世界。每次集会时,我们都在中国专有的龙图腾注视下,我们高唱国歌,敬着队礼,这样更显庄严。
五色祥龙图旁,比较显眼的肯定是干干净净的篮球架和打着篮球的少年。改造后,篮球架也变了:雪白雪白的,和后面的白墙融为一体;干干净净的好像擦了几十遍一样;高大高大的,有好几个我一样高。每当你走进,三座篮球架下总有一群打着篮球的少年。他们把球传来传去,接住球后左运运,右运运,然后高高一跃。当我以为他要投篮时,他却一个假动作出其不意的传给了队友,然后队友轻松投进。
在这里,我最喜欢在五条龙的注视下玩着刺激的抓人。这里宽阔的地方可以让我们放开心奔跑,更是有很多的地方让我们躲起来,让别人摸不着头脑,比如钻进篮球的人堆、门帘后面、大舞台后的密道......
二楼风雨操场,走过了十几年历程,汇集了几代孩童的笑脸,集齐了几代孩子的笑声和欢乐。孩子们用自己的双手,把笑声、欢乐刻画进风雨操场的历史......
《“豁牙”》
放学铃声充斥整个校园,黑压压的学生潮水一般涌出教学楼。在人头汹涌之中,我又看到了他那有些瘦削的身影,在流水中若隐若现。
他是一个毫不起眼的人,就像一张残旧的画勉勉强强地贴在了这个繁华的城市之中。他的裤腿卷得很高,两只枯黄的枝条般的手总是不住地搓着裤子的边角,沾染上斑斑白垢。一只眼总是有些期盼地望着行色匆匆的路人,另一只眼却有些呆滞地望着天。再加上那没了门牙而又偏偏呲着、显得有些丑陋的嘴,几个捣蛋鬼送了他一个“雅号”——“豁牙”。
“豁牙”总立在桥下,旁边搁着他赖以为生的两个木桶——一桶盛满了豆腐脑,另一桶则是冰凉粉。若是遇上客人,“豁牙”便憨憨地笑着,亲切地询问着客人钟爱的口味;若是无人问津,“豁牙”便有些笨拙地站着,两手一会环在胸前,一会垂在身侧。等到天幕溢出一团团深紫的墨色,他便颤颤巍巍地挑起了有些沉重的木桶,那双黑黑的眸子里映出对面奶茶店的长龙、白灯、软椅,脸上刻满了羡慕与失落。
那是一个挥汗成雨的夏日,每一口呼吸都像吞下一大口岩浆。不甘于暑气的嚣张,又无力排起长队,我只得和同伴一起站在他的跟前。
他揭开了桶子,轻声细语地询问道:“要豆腐脑还是冰凉粉?”那小心翼翼的语气,如同对待一个易碎的瓷娃娃。
“一杯冰凉粉。”我递出了手中的钱。他双手接下,放入腰间的小挎包内——里面满是一小沓皱巴巴的零钱。找零时,他的脸上满是抱歉与困窘,豁牙在嘴里微微颤抖着。
他掌着勺子,搅碎了玻璃般透明的冰凉粉。似是嫌碎得还不够彻底,他一只手扶住木桶来保持平稳,另一只手便快速地舀着、舀着,直到冰凉粉支离破碎而又不影响口感时才满意地略微点了点头。他自扁担下取出一个塑料杯,一勺一勺地倒进冰凉粉。极其专注地盯着那个塑料杯,他就像一位用心雕琢着作品的艺术家。
“加薄荷还是红糖?”又是一句比风还轻的话,我做出了选择。
他推开了桶盖,从里面提出了一个有些破旧、盖子上扎了几个小孔的塑料瓶。他倾了倾瓶子,将糖水均匀地浇在了冰凉粉上。
他舒了一口气,随即将塑料杯双手递给了我。我忙双手接过,他友善地笑了,豁牙微微倾斜,说出一句轻而真挚的话:
“谢谢!”
那一瞬间,他那有些丑陋的豁牙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微笑着的、平凡而又不凡的人。
指导老师:璩艳霞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平凡充斥着生活的角角落落,平凡永远是生命的主流,平凡是一束素菊,缺乏艳丽,却充满真诚。 —题记
趁着暑假两个月的时间,我有幸读了路遥先生著名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极其震撼了我。它讲述的是在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的戏剧。以孙少平、孙少安、田润叶、田晓霞等年轻人为主袖,展开了一系列对理想、爱情坚韧执着的追求。当我看完时,心中仍然意犹未尽,悟出了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意义。
孙少平是这部小说最核心的人物。他受过教育,但家境十分贫穷,导致他无法继续待在校园里学知识,但他并没有为此而放弃学习,而是在逆境中通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这种战胜困难、渴望学习的精神值得我敬畏。现当代的青年人,好日子过上了,物质生活有所提高,但精神文明依旧变动不大,就像有些富二代,学习不行或是一次考试失利便认为自己没必要学习,家中的财富足以让她吃好、喝好、玩好一辈子,为什么还要学习?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有句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为了自己,有的人在逆境中都能摆脱束缚,积累人生路上的经验,而有的人又幸运的优势却不懂得珍惜,将机会浪费掉。这种人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叙述了孙少平在校吃餐饭。有甲、乙、丙三种类型。而大多数人都能接受乙类型的餐饭。少数有钱人的孩子能选择甲类,少数人选择了丙类,就只有一个黑馒头加上一点儿白菜。而孙少平基本上每个星期都能选择丙类。那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心让它感到自卑,他每次都是最后一个去打饭虽说如此,但他依然不会因为吃的是丙菜而不高兴。如今的年轻人,对待食物特别挑剔而且非常浪费,不喜欢吃的东西就直接扔掉或者是不吃。这种做法并不正确。无论是什么食物,不喜欢吃就不要去选择它,都是如果你选了它之后就一定要吃完,不然就浪费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一定要传承并发展下去。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历过暴风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平的成功便是如此。他在实现“飞”与自我价值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的挫折与困苦。他曾经因为扩大社员自留地而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来批判:因高价招来的烧砖员的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被烧没了。无力归还贷款的他就像是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无法飞翔。但他并没有为此而放弃,而是重新找寻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到最后他终于成功了。看,这就是不放弃的崇高精神。我们应当向他学习,在失败与打击的面前,不低头也不退缩。迎难而上,相信一定会取得最后的成功,风雨之后见彩虹。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是用生命谱写成的史诗。教会了所有人无论经历了什么,都要拥有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对生活的信念。要相信太阳依旧会升起,机会一定会存在。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把握住机会,在平凡的世界中,书写各自不同的人生。
《流光·六十七》
空气中充斥着柔和的土元素、木元素、水元素,一股生命的气息飘荡在天地间。
这里要远比其他国度更有生机。
“想当年……”小黑幽幽一叹,“这里的生命气息要更为充足呢。过了那么多年,竟然还是回不到当年的样子。”
“那一战?哪一战?”黎夜好奇地问道。
“很多年前的一场争斗,一群只比我稍弱的人给我设下埋伏,我本以为他们不会品德鱼死网破,又自负的以为能够自保,就放心的去赴约了,结果我差点就死在那里了呢。幸好我早就将自己的身体跟国家化为一体,国土范围内只要有生命生存,我便能吊着那一口气,这才得以逃脱。不过生死自有道,如果仅为我一人吊着命,逆天行事,自然会受到天道的惩罚。在我逃脱的那一年,消耗了太多的生命气息,导致了连续三年天下大旱、饥荒、战乱,人口不断减少,十分之一的森林变为了荒漠。为了不再为祸世间,我便切断了自己与国家的联系,只剩一缕亡魂。”
“亡魂?那你怎么在我脑海里?”
“这是前世的你所造成的,我不便多透露。现在的我,真要说的话,依然还是个亡魂。”小黑话中带着笑意,“你还是想想怎么应付我的玄孙女吧。我看那丫头可不是省油的灯,看她的天赋就像看到了前世的你一般。而且,我总感觉她身上有点奇怪的地方……”
“前世的我?”黎夜重复了几遍,“对了,前世的我到底有多厉害?”
“历害到你想象不到。”小黑停顿了一会儿,“你不用再想着套我的话,我活的日子比你长多了。你也不必去费那工夫去查古文献想找到有关前世的你的信息,进入时空隧道后,除了身有时空之术的人,是不会留有相关的记忆的。虽然可能会有在你打开隧道前就记录下来的文献,过了这么多年估计也早就被当成了一纸荒唐言不知扔哪去了。”
“呃……你能给我讲一下时空之术的原理么?”
“原理?你问这干嘛?”
“我觉得理解了原理会学起来更容易……”黎夜挠挠头,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防止自己脑海中刚刚出现的那一丝想法被小黑发现。
“原理么,这个要从魔法的很基本的概念说起了。”
“所谓魔法,起源已经不清了,有一种说法却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据说人生来是不会用魔法的。但是,在神创造我们的始祖时,有些始祖偷学了神的能力。而这能力,就是所谓的魔法。那些会魔法的始祖要比普通人强大得多,他们构成了最初的统治阶层。顺便讲一下武技的来源。为了维持绝对的统治地位,统治阶层是禁止魔法外传的,只会传给嫡系血亲。为了不让子孙后代成为世世代代的奴隶,普通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进了武技这一强身健体的能力。武技固然很简单,但胜在可以不断改进。魔法,既然是神的能力,要改造它谈何容易。哪怕过上千万年也难有寸进。于是,盛极必衰,在经历了一段魔法繁荣时期后,武技,超越了魔法。换言之,在某一方面,人胜过了神。饱受压迫的普通人爆发了大规模的起义,数个朝代更迭、江山易主后,大陆才渐渐稳定了下来,武技、魔法各占半壁江山,平分大陆。但起义军显然不满足于此。休战后第四年,又一次战争爆发。在这两次战争期间,有一个名字至今仍被铭记。王矜,一个风华绝代的人物。他不仅武技为人类第一人,军事能力也是极强。上一次的战争就是由他指挥的,这一次本也不例外。但他拒绝了。他认为不可步步进逼,这样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被热血冲昏了头脑的人们没有听他的劝告,执意起兵,还认为他太过怯懦,将他由统军大元帅降为将军。
“在这场战斗中,一开始武技一方占据着上风,将魔法军队打得节节败退。但狗急尚会跳墙,何况是人?长久以来的底蕴终究不是一个新兴王朝可比的。硕果仅存的长老们面对着来势汹汹的上百万前锋部队,三十多个禁咒齐放,瞬间便将前锋部队消灭殆尽。
“在长老们消耗过度闭关期间,不忍心看着自己多年辛苦换来的平等就这样破碎的王矜毅然决然的去刺杀了半数的长老,却在刺杀时惊动了其中之一,灭口不够及时,不幸被发现,愤怒的魔法王朝决定哪怕败给武技,也定要将王矜毙于当场。
“在一片组合起来足以令半个大陆颤抖的魔法中,王矜消失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没死。不过,在那种处境下,想要生还的可能性是很低的。
《流光·六十七 魔法与武技》
空气中充斥着柔和的土元素、木元素、水元素,一股生命的气息飘荡在天地间。
这里要远比其他国度更有生机。
“想当年……”小黑幽幽一叹,“这里的生命气息要更为充足呢。过了那么多年,竟然还是回不到当年的样子。”
“那一战?哪一战?”黎夜好奇地问道。
“很多年前的一场争斗,一群只比我稍弱的人给我设下埋伏,我本以为他们不会品德鱼死网破,又自负的以为能够自保,就放心的去赴约了,结果我差点就死在那里了呢。幸好我早就将自己的身体跟国家化为一体,国土范围内只要有生命生存,我便能吊着那一口气,这才得以逃脱。不过生死自有道,如果仅为我一人吊着命,逆天行事,自然会受到天道的惩罚。在我逃脱的那一年,消耗了太多的生命气息,导致了连续三年天下大旱、饥荒、战乱,人口不断减少,十分之一的森林变为了荒漠。为了不再为祸世间,我便切断了自己与国家的联系,只剩一缕亡魂。”
“亡魂?那你怎么在我脑海里?”
“这是前世的你所造成的,我不便多透露。现在的我,真要说的话,依然还是个亡魂。”小黑话中带着笑意,“你还是想想怎么应付我的玄孙女吧。我看那丫头可不是省油的灯,看她的天赋就像看到了前世的你一般。而且,我总感觉她身上有点奇怪的地方……”
“前世的我?”黎夜重复了几遍,“对了,前世的我到底有多厉害?”
“历害到你想象不到。”小黑停顿了一会儿,“你不用再想着套我的话,我活的日子比你长多了。你也不必去费那工夫去查古文献想找到有关前世的你的信息,进入时空隧道后,除了身有时空之术的人,是不会留有相关的记忆的。虽然可能会有在你打开隧道前就记录下来的文献,过了这么多年估计也早就被当成了一纸荒唐言不知扔哪去了。”
“呃……你能给我讲一下时空之术的原理么?”
“原理?你问这干嘛?”
“我觉得理解了原理会学起来更容易……”黎夜挠挠头,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防止自己脑海中刚刚出现的那一丝想法被小黑发现。
“原理么,这个要从魔法的很基本的概念说起了。”
“所谓魔法,起源已经不清了,有一种说法却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据说人生来是不会用魔法的。但是,在神创造我们的始祖时,有些始祖偷学了神的能力。而这能力,就是所谓的魔法。那些会魔法的始祖要比普通人强大得多,他们构成了最初的统治阶层。顺便讲一下武技的来源。为了维持绝对的统治地位,统治阶层是禁止魔法外传的,只会传给嫡系血亲。为了不让子孙后代成为世世代代的奴隶,普通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进了武技这一强身健体的能力。武技固然很简单,但胜在可以不断改进。魔法,既然是神的能力,要改造它谈何容易。哪怕过上千万年也难有寸进。于是,盛极必衰,在经历了一段魔法繁荣时期后,武技,超越了魔法。换言之,在某一方面,人胜过了神。饱受压迫的普通人爆发了大规模的起义,数个朝代更迭、江山易主后,大陆才渐渐稳定了下来,武技、魔法各占半壁江山,平分大陆。但起义军显然不满足于此。休战后第四年,又一次战争爆发。在这两次战争期间,有一个名字至今仍被铭记。王矜,一个风华绝代的人物。他不仅武技为人类第一人,军事能力也是极强。上一次的战争就是由他指挥的,这一次本也不例外。但他拒绝了。他认为不可步步进逼,这样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被热血冲昏了头脑的人们没有听他的劝告,执意起兵,还认为他太过怯懦,将他由统军大元帅降为将军。
“在这场战斗中,一开始武技一方占据着上风,将魔法军队打得节节败退。但狗急尚会跳墙,何况是人?长久以来的底蕴终究不是一个新兴王朝可比的。硕果仅存的长老们面对着来势汹汹的上百万前锋部队,三十多个禁咒齐放,瞬间便将前锋部队消灭殆尽。
“在长老们消耗过度闭关期间,不忍心看着自己多年辛苦换来的平等就这样破碎的王矜毅然决然的去刺杀了半数的长老,却在刺杀时惊动了其中之一,灭口不够及时,不幸被发现,愤怒的魔法王朝决定哪怕败给武技,也定要将王矜毙于当场。
“在一片组合起来足以令半个大陆颤抖的魔法中,王矜消失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没死。不过,在那种处境下,想要生还的可能性是很低的。除非……他会空间之术。不过,若是他会空间之术的话,根本用不着逃。
“魔法,基本的方式是吟唱。吟唱需要两个要素,词和调。其实神当年吟唱时的词没有人听清,只是依稀的记住了调。天下魔法分为寥寥几种元素,就是一首歌分为了几个部分。分为几个部分,是因为没有人能办到完全唱完。哪怕是一部分唱完也是相当可怕的,层次上略微超越了禁咒。离唱完越接近,威力越大。人发现吟唱时带有词效果会更好,就自己作了词。魔法的不同效果,是因为人填的词不同。这么多年过去了,在口口相传年代,难以准确的记录调,所以人们唱出来的调已经离最初差了很多了,威力也下降了很多。”
《沐浴春光》
亲爱的女孩,
你为何而悲伤,
淡蓝的目光充斥着忧伤。
窗外阳光明媚,
柳絮飞扬,
你却坐在窗前暗暗惆怅
春天悄然来到,
百花绽放、鸟语花香,
你却无力赞叹这美丽的景象。
梦儿,
飞翔。
请带着女孩的梦远远飞翔。
让女孩能拥有一双好腿,
和我们一样快乐成长,
沐浴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