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乱世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5-18 11:57:27
《描写长城的作文》
两千年的风雨飘摇,千余次的乱世纷争,改变了神州大地的风貌,但从未改变的,是如同华夏神龙般卧伏的你—长城。你曾目睹了人间悲欢,历经了无数战争,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你又好似屏障,沉默却又坚定地守护着那一方土地。
战歌奏响,战鼓擂动,浩浩荡荡的匈奴大军突破了阴山防守,朝着中原大地袭来。长城以北,黄沙滚滚,战马嘶鸣,无数北方匈奴挥舞弯刀,将来不及逃离的人斩于刀下,万匹战马呼啸而过,大有破关之势,而长城上的弓弩手却早已做好了准备。随着弓弦声响起,一阵阵寒光掠过,无数箭支从长城激射而出,随即,一片血花于胡人中绽放,让成千上万的胡人止步于长城的脚下。
长城,你是中原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面对侵略者时用以击退他们的重要依托。两千年的烽火不休,你承受了无数次刀砍剑刺,用你的身躯抵挡住了匈奴的进攻,保护了你身后的国土和人民。如果没有你,那么蒙古骑兵就会长驱直入,从而一举攻陷中原。如果真是那样,也许后来的历史将会变成另一个模样。
长城,你如今早已是天下闻名的世界级文化瑰宝,同时也是十四亿中国人的骄傲,你的长度之惊人、工程之浩大、施工之精湛都令世人惊叹。可是又有谁知道长城的修建付出了多少代价、多么地艰难呢?
当年,秦始皇赢政为了修成万里长城,不惜劳师动众,秦朝人口的二十分之一都用来修长城了,虽然长城对于二世而亡的秦朝而言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但是作为当时最为宏大的军事防御工事,它依然为后世带来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在那个年代,没有货车和运输机等各种现代化的搬运设备,那时的搬运和修筑只能全靠大量的人工,也正是靠着那一双双手的去搬运,花费了无数人的汗水和心血,才铸就了这如同巨龙般贯穿于中华大地的长城。修建长城的几百万人里,又有多少人能够回来呢?长城是古代人民用生命,用鲜血去造就的,无数人被埋在城墙下,无数家庭支离破碎,以血肉为代价,造就了这丰功伟绩,最终成功抵御了侵略着的入侵啊!
清末,列强侵入,瓜分土地,盗走文物,火烧圆明园,中华人民不甘屈辱,奋起反抗,万众一心,打败了帝国主义,让新中国成立。有人问;这是长城吗?是的,我们心中的长城,是万众一心,是不屈不挠,是挺直脊梁,是民族热血和精气神汇集所成。如国歌所唱,用我们的血肉,筑城我们“新的长城”。长城的存在,也将一次次地激励着后世,激发着属于我们的中华之魂!
这,就是长城,历经几千年的风雨仍屹立不倒,见证了无数仓桑年华,也见证了无数勇士的崛起。这条贯穿中国的巨龙,正在激励着我们继续向前,不断地让中国登入世界之巅!
长城在,中华之魂亦在!
《观《觉醒年代》有感700字》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在乱世中,或是沉睡,或是觉醒。就是这样,一群社会先进分子推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他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展现了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讲述了觉醒年代的社会风情和人生百态。接下来,我就来讲讲我观电视剧《觉醒年代》后地感受吧!
这部电视剧描述了先进分子将当时处在风雨之中的中国重新唤醒的情景,用文字表达爱国之情,那是他们通用的方法,其中,《新青年》便是典型的例子。
剧中著名的有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胡适之,毛泽东,他们属于新文化支持者,但是已坠落已久的大清旧文化支持者也有许多,如辜鸿铭,林舒,黄侃他们反对新文化。如此就有了争执,历史称之为“新旧之争”。
在他们各抒己见,而为之争执时,我的心情也格外激动,也想亲临现场,与之讨论我的意见,倾听他们的慷慨陈词。
在众多伟人中,让我为之钦佩的就是陈独秀。陈独秀,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人,新文化的倡导者,发起者,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他让我敬佩的不只有他的壮举,还有他身上的一股韧劲儿,在别人与他争执中,他吸取别人的宝贵意见,但只要有一股与他不同的政治偏见,那可是倔的十头牛都拉不回去。另外,他并不对那些街头混混对他的臭骂而气急败坏,反而和他们一起骂“陈独秀,伪君子,无师德”,这就说明陈独秀不会因为他人无耻的谩骂而停止自己迈向伟大事业的步伐。
剧中一个个鲜活的形象,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李大钊的八字胡象征了他对祖国的忠诚,以及对工农业的重视和改革;陈独秀的幽默,以及对用文字批评旧党的直率;鲁迅的古怪和震慑人心的品质,创造了新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我。
这部电视剧深深地震撼着我,我相信同学们看了之后也会和我有一样震撼!
《瘾于乱世历史》
乱世纷纷,这一长串记载着战乱的历史,对我来说,尤其是一种瘾。
——题记
是否是我上瘾与这些不知几个世纪前的纠纷,睡梦中竟浮想联翩走入了那段悲寂的时年……
“争帝图王势已倾,八千兵散楚歌声。”只因佳人颠覆韶华一刎,我看透了天下功成名就。我是项羽,是的,我便是那个被民间传闻“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项羽。
“什么!”我狠狠颤抖着,“后方沦陷?”前日刘邦还待宰的羔羊,现今我堂堂西楚霸王才是那只全无反手之力的弱方。“胜为王败为寇,现下唯有拼死一搏!”一手抓起天龙破城戟向帐外大步迈去。若我知道这次的转身就是天人永隔,我是否会带你离开,放下这宏图霸业?只恨当时太傻,不懂得争夺最后除了发如雪还剩下什么,也不懂背后你半丝悲凉的目光。那时你说想和我从此安然就好,相依相偎白首不离。我没有明白你的话,即使你后来有些黯淡:“我愿追随你一世。”策马而去,扬尘百里,吟鞭是嘶鸣的天涯远去。
一只黑色的苍鹰正在苍穹间盘旋,离它至少一里外也能听见那声凄凉。天空布满阴云,时时有倾盆的预兆。我不敢闭眼,生怕这嘶鸣诉说的不是告捷。不禁自嘲了一下,想我西楚霸王也会担惊受怕?勒马,随后的马蹄声也渐渐伴随着马鸣平息。我的嘴唇不由自主的抽动,为什么会是你?韩信已不记往日交情,率五阵大军冲来。有那么一刻,我也被眼前兵临沙场的浩荡声势所怔住。
“杀!”楚军与韩信所率军队开始了弑杀。此时我心中只剩下一句话:遇神杀神。遇佛弑佛。两股势力相撞,金戈铁马。我杀红了眼,背叛,沦陷……这一桩一件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唯有爆发。半日厮杀,直到韩信狡黠一笑,我才悟到了什么:中计了!无奈之下,策马回转带着残将踉跄回营。
重重将自己砸在座上。妙弋也不语。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长久,直到家乡的乐声传来。我知道,汉兵已至。痛酒一番畅快,天下江山为何去夺,吾之心血将尽毁。“大王……”妙弋拔剑置于颈间。醉酒猛然醒来,脑中一片空白。眼睁睁的看着妙弋坠下,犹如戏蝶歌尽桃花的落幕。时间停滞,独留血花烂漫舞,烛焰各自晃。“妙弋!”
果不所料,汉兵包围了帐营。乌骓一声长嘶,冲进来将我往外扯去。“妙弋!”我不愿就丢你一人在此啊……强忍愤恨,一路到了乌江。下马,又是与追兵一番厮杀,当汉兵将我包围于中时,我知道我必死无疑。风云卷缩,乌江水依旧澎湃。江东父老,妙弋……来生,你不为姬,我不为王。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勾起一抹笑,拔剑自刎。一将功成万骨枯,故事就那么结束了,带着无尽的悲凉。沧海未逝,桑田已老,从此我不会再抛下你,独自转身。
忽然惊醒,我怎么可能是项羽?项羽的结局实在是令人惋惜不已,一代将相,最后落得个死无全尸。乱世,战争,残破的军旗插在了土丘上,也插在了我的心头。我不禁嗤笑,楚歌败将,风流蹉跎,终究是因为在这乱世中傲气了才树大招风而去。也许我生来便对这种痛苦而传世的战歌上了瘾吧。
《那段悲寂的时年》
乱世纷纷,这一长串记载着战乱的历史,对我来说,尤其是一种瘾。
——题记
是否是我上瘾与这些不知几个世纪前的纠纷,睡梦中竟浮想联翩走入了那段悲寂的时年……
“争帝图王势已倾,八千兵散楚歌声。”只因佳人颠覆韶华一刎,我看透了天下功成名就。我是项羽,是的,我便是那个被民间传闻“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项羽。
“什么!”我狠狠颤抖着,“后方沦陷?”前日刘邦还待宰的羔羊,现今我堂堂西楚霸王才是那只全无反手之力的弱方。“胜为王败为寇,现下唯有拼死一搏!”一手抓起天龙破城戟向帐外大步迈去。若我知道这次的转身就是天人永隔,我是否会带你离开,放下这宏图霸业?只恨当时太傻,不懂得争夺最后除了发如雪还剩下什么,也不懂背后你半丝悲凉的目光。那时你说想和我从此安然就好,相依相偎白首不离。我没有明白你的话,即使你后来有些黯淡:“我愿追随你一世。”策马而去,扬尘百里,吟鞭是嘶鸣的天涯远去。
一只黑色的苍鹰正在苍穹间盘旋,离它至少一里外也能听见那声凄凉。天空布满阴云,时时有倾盆的预兆。我不敢闭眼,生怕这嘶鸣诉说的不是告捷。不禁自嘲了一下,想我西楚霸王也会担惊受怕?勒马,随后的马蹄声也渐渐伴随着马鸣平息。我的嘴唇不由自主的抽动,为什么会是你?韩信已不记往日交情,率五阵大军冲来。有那么一刻,我也被眼前兵临沙场的浩荡声势所怔住。
“杀!”楚军与韩信所率军队开始了弑杀。此时我心中只剩下一句话:遇神杀神。遇佛弑佛。两股势力相撞,金戈铁马。我杀红了眼,背叛,沦陷……这一桩一件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唯有爆发。半日厮杀,直到韩信狡黠一笑,我才悟到了什么:中计了!无奈之下,策马回转带着残将踉跄回营。
重重将自己砸在座上。妙弋也不语。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长久,直到家乡的乐声传来。我知道,汉兵已至。痛酒一番畅快,天下江山为何去夺,吾之心血将尽毁。“大王……”妙弋拔剑置于颈间。醉酒猛然醒来,脑中一片空白。眼睁睁的看着妙弋坠下,犹如戏蝶歌尽桃花的落幕。时间停滞,独留血花烂漫舞,烛焰各自晃。“妙弋!”
果不所料,汉兵包围了帐营。乌骓一声长嘶,冲进来将我往外扯去。“妙弋!”我不愿就丢你一人在此啊……强忍愤恨,一路到了乌江。下马,又是与追兵一番厮杀,当汉兵将我包围于中时,我知道我必死无疑。风云卷缩,乌江水依旧澎湃。江东父老,妙弋……来生,你不为姬,我不为王。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勾起一抹笑,拔剑自刎。一将功成万骨枯,故事就那么结束了,带着无尽的悲凉。沧海未逝,桑田已老,从此我不会再抛下你,独自转身。
忽然惊醒,我怎么可能是项羽?项羽的结局实在是令人惋惜不已,一代将相,最后落得个死无全尸。乱世,战争,残破的军旗插在了土丘上,也插在了我的心头。我不禁嗤笑,楚歌败将,风流蹉跎,终究是因为在这乱世中傲气了才树大招风而去。也许我生来便对这种痛苦而传世的战歌上了瘾吧。
《乱世浮华》
一
月,依旧那般柔和,不禁撩起阵阵思乡之情,我望了望月,想起了父亲,想起了那些人,那些让我咬牙切齿的人。
我的家乡,离这里该有多远呢?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离开那已经有一年半了,我不知道我走了多长的路了,我只知道,驱使我前进的是那个暗暗埋藏在心里的誓言。
“父亲,母亲你们还好吗,孩儿好想你们啊,孩儿不孝,不能侍奉左右,村子里的那些人还会欺负你们,看不起你们吗,都怪孩儿。”不,这不能怪孩儿,要怪就怪那个术师!怪那个预言!
突然,一阵沙沙声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我不觉警惕起来,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朝着远方望去,只听见若树木倒下的声音,声响越来越大。这时,一声浑厚的声音响起:“畜生,看你往哪跑,哈哈哈,受我一箭。”随着一声哀嚎,声响渐渐平息了下来。
久久未见任何声响,周围寂寞的可怕,空气如凝结一般,我悄悄地走了过去,拨开草丛,只见一个人蹲在一头巨兽身上,用刀子切割着巨兽的肉。好娴熟的刀法,庖丁解牛般,毫不费劲地将巨兽骨肉分离,动作很快,但是没有一丝累赘之感。
刀子切下了最后一块肉,“哼,谁”。话还没说完,刀子就向我飞来,直逼我的喉咙。黑夜划过了一丝光芒,电光火石般,很可怕的气息,很快的动作。我也不是泥捏的,在离我喉咙半尺的时候,两指夹住了刀子。
“好,好身手,能接得住我这一刀的,必不是泛泛之辈,哈哈”。
他转过身来,借着月光,我细细打量着他,白皙的皮肤,好秀美的脸,一双充满斗气的眼睛,还有隐隐约约的,一闪而过的邪气。黑夜中,使的他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朦胧,有点令人迷糊。
他走了过来,“你好,我叫凯亚。”
“恩,你好,我叫莫戈。”
“看你看这巨兽的神情,你肯定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吧,你一定是从外地来的吧,这是嚎兽,身体巨大,力大无穷,但是它的肉却是人间美味,今天遇上了我,算它倒霉,碰巧我饿了,只好委屈它一下了。”
“哈哈,好身手啊,这巨兽竟然敌不过你的一箭,很令人震惊啊。”但是令我震惊的可不是他的身手,而是他的观察力,凭我的眼神就可以判断我是来自外地的。
“你一定在想我为什么知道你是从外地来的吧。”
“啊,愿闻其详。”
“我是从你的鞋子看的,你的鞋子沾满了红土,而且已经干了很久,这方圆几十里可没有这种土,而且看你带包袱,所以判定你一定从远方而来的,不知道在下说的对不对呢?”
“哈哈,你不仅身手了的,观察力也是令人汗颜啊。”
“呵呵,说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兄弟,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
“不介意,很高兴可以认识你,这是什么地方呢?我刚刚来到这个国家,我发现好多人都涌上这里,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恺亚说:“兄弟,你有所不知,这个国家叫罹比帝国,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是罹比帝国的要塞,叫比伦要塞,是罹比帝国最为重要的一道防线,有它,才使罹比帝国可以安稳的过上这一百多年平静的日子.近来罹比帝国大规模招募新兵.我估计有大敌入侵,而且不是一般的敌人,因为帝国的各都在招兵买马,看来,罹比帝国安稳的日子到头了.“
“比伦要塞,招募新兵,哈哈,我为的就是这个而来的.兄弟,一起去吧,多个人多个照应,我们一起干出一番事业.“我说.
“好,兄弟,我们暂且在这休息一晚,明早.我们就去.“
“恩,好的“
我躺在草丛上,仰望着星空,久久都不能入睡,一丝困意都没有,恺亚早已熟睡,看来他很放心我,很信任我,不然不可能那样随意地在一个刚刚认识地面前熟睡。一想到明天就可以进军营了,心里很亢奋,父亲,母亲,孩儿会回去的,孩儿给衣锦荣归的。那些人,那个预言…… 迷迷糊糊地,我也睡着了。
睡梦中,有一股香气袭来,很浓重的肉香味,我顺着香气,慢慢地寻找着味源,只见恺亚把巨兽的肉在火上不停地旋转着,飘出阵阵的香味,令人顿起食欲。
“香吗?快可以吃了,吃饱了我们就出发。”
“很可怕的感知力,背对着我却能知道我过来了,太可怕了,如果这个人去防守,那么绝对是进攻者的恶梦。”我心里暗暗地想。
恺亚把一大块肉递了过来,说“试试我的手艺吧,我自小就整天不在家,到处闲逛,经常在森林里度日的,和野兽打交道,有时候晚上都在森林里过夜,所以练就了一些本领。”“难怪你的感知力那么得强,那你的父母呢?”
“父母,对于我来说,很陌生,我父亲是商贾,我家世代经商,富甲一方,我是家里的独子,但我讨厌那个所谓的家,我那所谓的父亲,一心都想成为富可敌国的人,所以的心思都防在生意上,渐渐地冷落了母亲,我母亲长年累月地默默等待父亲。日久成疾,最终郁郁而终,那时我才九岁,但从那时候起,我就恨我父亲,是他害死我母亲的,我恨他!”
他的眼神有些黯淡,还有那淡淡的哀伤。
“从那时候起,我就不再愿意呆在那个家,哪怕是一刻,也让我厌烦,让我感到窒息,我父亲很想我继承他的生意,但我恨他,我一直不愿帮他,我也不想靠他,我要靠我自己,白手起家,将来富可敌国,我想建立起一个商业帝国,一个可以傲视天下的商业帝国,时逢乱世,上天给了我这个时机,我不会放过的。”他的眼神腾出了杀气。
“我不知道为什么,把一切都告诉你了,你可知道,我从没有想任何一个人倾诉过,我不信任任何人,对你,好象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要是你不介意,我以后就叫你大哥了。”
“好,兄弟,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我们俩以后就携手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这个乱世中傲视群雄。”
“大哥,一切听你的。”
就在这个地方,比伦要塞,我认识了凯亚,我的兄弟,谁也没有想到,比伦要塞,两个年少轻狂的少年,一番豪情壮语,将是人间噩梦。
二
比伦要塞不愧为罹比帝国最重要的要塞,长一千多里,东起岬玉山,西落坠日崖,两边都是天然屏障,要塞的城墙高十余丈,而且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若是在这个要塞驻进一个十万人的军团,有足够的粮草,就算一百万人,一百年也攻不破。
望着这无边无际,气势恢弘的比伦要塞,我们俩都咂了咂舌。
“大哥,你看这要塞,若我守这里,给我十万人,十个麦加帝国加十个克里帝国也休想从我这里经过。”
凯亚—付流口水的表情。
“兄弟,放心好了,这将是我们的舞台。”
“恩,大哥说得对,大哥,看,那里在招兵,我们过去吧。”
一条长长的人龙,排在一个肩上有两颗小星星的军官面前,而另一个肩上有三颗星的军官身上却冷清得可怜。
“大哥,那没人,我们过去吧。”
未等我开口,他已经跑过去了。
无奈,只得跟他一起去,只是感觉怪怪的。
那军官一看就是报经战乱,一脸坚毅,古铜色的皮肤,不怒而威的气势。
“长官好,我们兄弟俩来报名的。”
“啊。。。。。。。不错不错,罹比帝国就需要你们这样敢于拼搏,敢于战争,敢于付出,敢于奋斗,敢于为国为民,敢于送死的人才。”那军官一见到我们过来,露出了让人一见就想冲过去打他一顿的可爱笑容。
“什么敢于送死。。。。。”
“哦,没没没,是敢于。。。。。呵呵,都是为国,为民嘛,呵呵”
他身边的副官心领神会似的,递上两张纸,不由分说的拉过我们俩的手,按在纸上。
越来越觉得好像被卖了。
“来来来,欢迎加入比伦军团第三营第一敢死队。”那长官露出无比可爱的笑容。
“ 嗯嗯,我们现在是比伦军团第三营第一。。。。。。。敢。。。。。。死,什么,什么敢死队,啊,长官,你误会了,我们不是要进敢死队啊,我们只想当个普通的小兵啊!唔,唔,唔。”凯亚哭丧着脸。
“呵呵,小朋友,比伦军团可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啊。想走,可以啊。挨的过军法就走。”
我拉了拉凯亚的衣襟:“凯亚,既来之则安之,我们先安定下来再说。”
“恩,大哥,听你的。”
随着那位副官,我们来到了比伦要塞的军营里。
军营内的营帐连绵几十里,估计有20万左右的驻军,这比伦要塞可真是太可怕了,但是有这么多军队,还要敢死队干什么呢?这个要塞还要进攻吗?
“你们俩以后就住在这个营帐了,我叫杰克,是比伦军团第三营第一敢死队的副队长,刚刚那个军官叫麦泽,是敢死队的队长。”交代了一些事宜后,杰克副队就走了。
“大哥,现在怎么办呢。”
“既来之,则安之。英雄莫问出路,在这里也可以干出我们的天地”
“哈哈,你们真乐观,比伦要塞的敢死队,官升得快,死的也是最快的,你们有所不知,比伦要塞的敢死队,是用来追击那些落败的军队,当敌人来攻打比伦时,比伦要塞会让其大败而逃,然后比伦要塞会派出敢死队追击,务必让其有来无回,而那些落败的敌人在退无可退时,往往会殊死一搏,最后两败俱伤”。
“太可恶了,那些军官根本没把我们当人,混蛋。”凯亚愤愤不平地说。“那些军官,他们为了报功,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这位朋友,看你的样子应该进来很久吧,不然对这些情况这么清楚。”我问。“我已经进来一个月多月,打了二次战了,每次都只剩我一个人回来。”
“一个人回来,朋友,那你的武功不错把!”凯亚吃惊地说。
“我叫帝斯,很高兴见到你们。”
“我叫莫戈,他叫凯亚,请多多指教。”
“看你们的样子,应该也是被麦泽老头骗进来的吧。”
我们对视,苦笑几声。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比伦要塞经过一个多月的招兵,总兵力已经达到三十万,而敢死队也有五万多,每天都是一大早就起来操练,很晚才休息,可谓拨星戴月啊。
我和帝斯渐渐混熟了,慢慢的也跟凯亚一起称呼我为大哥,叫凯亚二哥,我也得知他的身世,帝斯自小就没了父母,十几年来孤苦零丁,四处流浪,有着丰富的见识,却有怀正义节气,我们都把他当成了弟弟。
我还从他口中得知,比伦要塞的军团长是椑勒,帝国上将,副官戈林,传闻他们之间有很大的矛盾。
麦泽大叔,呵呵,我们都喜欢这样称呼他,从与他相处的一个月里,他很照顾我们,每天为我们开小灶,一大早就三十里的负重越野跑步,休息没有一刻就要我们十里的游护城河二个来回,中午餐比较丰盛,顶着烈日,真刀真枪的拼杀,他总是把我怕们分成几队,分敌我,然后互相厮杀,按他的话说:“兔崽子们,现在不给你们真战场的环境训练,以后上战场,对手可不会给你时间准备,提起精神,将对方给我往死里打,打 输的不给饭吃。”
最惨的还是半夜,麦泽大叔可真照顾我们,晚上还消夜,当累了一整天,好不容易睡下,麦泽大叔会一个一个将我们叫起,理由很简单,问我睡下了吗?我们的回答是,抡着枕头,有的拿起鞋子,有的把前几天喝剩的水,向麦泽大叔道晚安,往往这时,麦泽大叔可以以我们越野时速度消失不见。就这样,我们都会时时刻刻提高警惕,有时候洗澡里,水里还会冒出个人冲你傻笑或扁你一顿,有时候早上起来会发现你睡在茅房里,有时候聚会时突然起火,有时候........
渐渐地麦泽大叔有了个受我们景仰的外号,“死变态”。我们晚上睡觉是都张只眼闭只眼,以防半夜来拜访你的人,洗澡时,铠甲都不用脱。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月, 大家都好象长大了. 彼此之间都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麦泽大叔还会为我们讲解兵法,分析各个战例。以麦泽大叔的才能,怎么会是个敢死队长呢?
罹比帝历二八三年九月四日,这一天,整个要塞都忙碌起来了
。“大哥,发生什么事了啊,我看整个要塞的人都紧张兮兮的,有大批地军事调动,好像要打战了”,
凯亚望着忙碌的士兵说。“没错,比伦要塞大敌入侵,麦加帝国20万奴隶军进犯了”。
帝斯吃了一惊。
“不20万奴隶军只是诱饵目的,可能是想拖住比伦要塞的30万部队,他们的目的不在比伦,或许麦加帝国知道了绕过比伦,直插罹比帝国,那样的话太可怕了,一只无人知晓的部队在罹比内扫荡,后果不堪设想啊!”我说。
麦泽大叔,望了望我,露出赞许的目光。“说的对,不管他们想怎么样,我们要会上战场,孩子们,请相信我,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五万人,一个也不会少的,我会带你们回来的,战场危险,各位保重”。麦泽大叔慈爱的目光让人如沐浴春风。
“副官”。“在”“吩咐下去,整装待发”。“传我的命令,任莫戈为副将”。
“遵命”。
“长官,我当副将,不合适吧,我还没上过战场,寸功为立啊”!我说
。“小子,我相信你可以”短短的一句话,却那么语气深重。
20万麦加奴隶军,不到一天就被比伦的30万正规军打个落花流水,慌慌张张地四处逃窜。 而敢死队准备登场了,但出现了状况。
“副将,我不想死啊,我家中还有父母啊!”
“副将,我家妻儿还在等我回去啊!” 击杀令一下,敢死队慌了,上战场击杀,意味着两败俱伤。
“凯亚,帝斯”。
“在,大哥,有什麽吩咐。”二人齐口应。
“ 先安定人心,把人都集合起来。”“是。”
经过半天的劝说,大家总算悄悄安定下来,却总是那么不安。
我站上了高台,望着五万个敢死队员。
“兄弟们,今天,我们将领命出去,这场战,凶多吉少,不去,毕将会受到军法处置,我们前退两难。我们的父母,妻儿,正在看着我们,看着我们荣归,大家想当逃兵,让我们的父母妻儿一辈子蒙羞吗?我向你们保证,只要我们团结一致,我们将会胜利,荣誉、金钱、美人,只要我们去奋斗,去拼搏,都可以得到,还是要当逃兵,你们自己选择。”
“誓死跟随副将,永不退缩。”
麦泽大叔附在我耳边说:“小子没看错你。”
“很好,大家听令,出发。”
比伦要塞城门大开,五万敢死队气势汹汹地冲了出去。
“快,都给我快点。”副官杰克不停地催促。
“莫戈,你等一下,”麦泽大叔将我叫了过去。
“长官,有何吩咐。”
“莫戈,你可知道,一进敢死队,就意味着走了一条不归路,永远只有拼杀,没有退路,这次就算都回来了,那么还有下次,下下次,总之就是不死休,你看,有何办法”。麦泽大叔望了五万浩浩荡荡的敢死队员。
“这容易,长官交给我,我自有妙计”。
“哦有何妙计,快说”。
“呵呵,秘密”。
“好,交给你,我相信你”。
上头可真对敢死队够照顾啊,全部是最精良的装备,可以仅此于中央军和宪兵团。而麦加帝国的奴隶军就.....哈哈,二三人合用一把刀,骑兵队用将就木的马连一件像样的铠甲都没有。五万敢死队切豆腐般直击直溃的主力,或者说已没了所谓的主力,敢死队见敌就杀,已经杀红了眼。
我叫过来凯亚和帝斯,“阻击他们赶尽杀绝,奴隶也是人,手下留情,都劝降”。
虽然费了好大的劲,但还是停下来了。一听到劝降,奴隶军们一下子全解甲弃兵,全部投降。
“长官,击杀完毕”我说。
“做的好,奴隶也是人,只是被利用了”。麦泽大叔说:“清点战场”。不久,一个肩上一颗星的小官走了过来,“报告长官,此次战役,敌军死3万,伤5万,活下来只剩10万,我军死3千,伤5千,剩4万7千人”。“看来麦泽老头的训练很有用啊”!我们只用了3千人的代价就换来怎么大的胜利”。凯亚和帝斯有交头接耳。
“咳.咳.”麦泽大叔瞪了瞪他们。
他们俩心领神会地闭上了口。
“你们几个过来一下”麦泽大叔把我们叫了过去。
“今天我们可谓大胜了,但战争结束了,问题也就出现了”。麦泽大叔开始说了。
杰克副官接过话说:“目前,我们面临两个问题,第一,10万投降的奴隶军,他们是活生生的10万人,如若同我们一同回比伦,其后可想而知,比伦不会白养这10万人,他们会遭屠杀的下场的。第二,我们敢死队,这次获大胜了,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解脱了,相反,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将会连接不断地被派上战场,总之,一直到我们全部战死为止”。
“比伦要塞那群东西,为了自己的官位,不惜一我们士兵为代价,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帝斯愤愤地说。“反了吧,麦老头”凯亚附合着说。
麦泽大叔瞪了瞪他们。“哦,不不不,麦泽大叔,我们反正都得死,不如反了他,自立为王,反之这乱世中已群雄并起了,我们何不也随风而起”。
《霸舞乱世》
“天亡我,非战之罪也。”霸王于穷途末路出此言,岂不谬哉?
羽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其叔父项梁不满,羽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梁遂教其兵法,三日,羽弃学。空有雄心,不喜学,不思进,败因也。
鸿门宴前,项伯谓羽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秦国主力为项羽所破,区区关中羽不得攻?谬论也。然羽竟信,如此轻信于人,岂能不败?此其二。宴上,因羽不忍,失杀邦之机。对敌人仁,即对己残忍,此其三。羽数弃夺天下之机,终自刎乌江,得此果,其因在己,岂能责天?!
然,此即为真邪?
鸿门宴上,羽不忍杀邦,终被其所迫,自刎。史家评曰:“妇人之仁。”何为妇人之仁?歧妇女之观也。吾欲问:“为君王者,无仁何以堪?”若如邦者,为存数弃子,此即为君王之风?后人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既如此,“细节决定成败”之说为何?说羽无能,泄潜者于邦。余以为非也,邦既称“臣服”,羽友之,友间惜密否?!且羽尝与邦朝夕相处,并肩作战。即为敌,仍数放邦,义也。于关公,为报操之恩,于华容道放操。后世赞之为“义绝”。而羽,因义不忍杀邦,却为批曰:“妇人之仁。”公乎?
彭城之战,史上以少胜多之战也。时羽适攻齐国,邦围彭城。欲救彭城,必弃齐国。羽遂弃彭城。邦得城,喜,设宴。未料,羽兵分二路,主力攻齐,又率三万人马偷潜彭城。羽以三万人马对邦之五十六万,胜。若羽无谋,何胜?
英雄末路,曾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情不复在。“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曲毕香消爱姬逝。悲愤惊愕,羽率众突围,剩二十八骑。出计战汉军,唯损两将耳。至乌江亭边,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谓亭长曰:“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后自刎。
易安居士赞曰:“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项王历经七十余战,无一败绩,唯垓下一败,则惊天地,泣鬼神。其已然为一屹立的精神支柱,为历代君王所不能撼耳。余以为,霸王勇谋兼有之,为人不忍,轻信于人,无城府,不适于乱世,乃败。虽羽不思进,战五年卒亡其国,生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然较之邦,吾更赏霸王矣。
《英雄们,再会》
时值乱世,连北平城里也失了这么一股子生气,阴沉沉地压得人透不过起来。眼看才不过刚刚进了十月,晚间风中竟也颇带了几分寒气。怕冷的老人儿吃过饭早早便睡下了,哪怕此时正当晌午,却也没几个人愿意出来动弹。
翁府正堂,一只白铁皮小锅咕咕冒泡,冬笋青丁在牛乳似的浓汤里起伏。钟离斜倚在一张梨木雕花的太师椅上大口灌酒,坦露着的上半身已经是一片赤红,暴起的青筋老树根一般 虬杂交错,突突乱跳。
大堂上首,翁同龢翁老先生一脸憔悴,总是不自觉地把目光游移在堂中的铁锅和钟离身上。浓汤的鲜香和酒气杂在一起,味道说不出地古怪。翁老先生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几乎堆成小山的酒坛子碎片,终是幽幽叹息出声。
“妈的,老子这就去宰了慈禧那个老贼婆!”最后一口酒饮尽,钟离缓缓睁开双眼,清亮的眸子中杀气四溢,锋利地直欲射出两把刀子来。
然而钟离身形甫动,端坐堂中的翁老先生已如影随形一般拦在了他的身前。翁老脸上憔悴之意未减,声音里却添了三分疲倦。“钟离,你要去哪?”
“杀人!”钟离暴喝出声,周身煞气外放,瞳中狂暴的光芒刺得翁老只觉双眼一阵酸疼。翁老心下惊骇,先天太极手应动而出,绵绵柔劲密布罗网成壁,遍身积势已有七成加持在此。
空气中的杀气颤了一颤,忽如一了弘秋水般收敛平复下去。但在周身气机浑成一体的翁老眼里,这些杀气并不是消散了,而是如野兽蓄势,魔刀敛芒,在平静的表象下积聚汹涌可怖的一击必杀之力!
堂中似乎陷入了僵局。钟离盯着环抱太极的翁老,目中光彩闪了几闪,终是黯淡了下去。那一点积聚的杀机弥散于无形,钟离整个人也似丢失了一身的精气神一般,显得病恹恹地。待运功化去身体里的酒液后,钟离已经彻底恢复了原来那副白白净净的平凡样子,一张大众脸除了目光显得有些清亮外,完全没有一丝特点,和刚刚简直判若两人。
“翁老,”钟离落寞地坐回到下首,新揭开一只酒坛的封泥,淡淡地浅酌了一口。“翁老,既然梁先生把我托付给了您,那么一切便都听您的安排吧。如此的乱世,我不过是一尾小鱼儿,便就是真的进了宫廷,又能掀起多大的浪来呢?朝堂之上如江湖,水太深了啊。”
钟离仰首灌酒,眼角却有泪水涓涓流下,无助得像是个孩子。
“先人的努力不会白费,我更不会让他们的血白流!”翁老语速极慢,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答应你,一定会让你手刃仇敌,血祭六君子在天英灵!”
这一日慈禧老佛爷的心情颇好,去德和楼听戏的时辰竟提前了约有两盅茶得时间。谁料此时德和楼的布景还未挂好,大戏台子下面更是突兀地多出了一溜三张排得紧密的菜案子。
来来往往忙活的太监宫女戏班子的伙计一见老佛爷竟提前来了,一瞅那还没搭好的戏台子,扑通扑通跪倒了一地,一个个吓得扒在地上连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丢了吃饭的家伙。
“罢了罢了,你们继续便是。”老佛爷颇为大度地摆摆手,转身正要进屋,忽然奇道:“富贵儿,你们摆下这么一溜菜案子做什么?难不成今天的戏码里还有什么新花样不成?”
“回老佛爷的话,这几张菜案子是翁老爷子嘱咐摆下的。”一旁侍候的小太监连忙答道,“听人说,翁老爷子昨天在外城寻着了一条赤金的大龙鱼,他一个人儿不敢独享,这不就打算趁着您今个儿看戏的机会把龙鱼给献上来了嘛。”
“翁老爷子?难不成是翁同龢那个老家伙?”老佛爷颇眉,“这倒是奇了怪了,那老东西平素里看哀家总是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怎么忽然想起来给哀家送鱼来了?”
“老佛爷有所不知,听翁老爷子讲,这条大龙鱼可有个来头呢!人说这鱼跃龙门成龙,可这谁也没见真龙满天飞不是。所以这跃了龙门的鱼里呀,必定是有些个机缘不到没化成龙形的。翁老爷子讲,谁要是得了这样的龙鱼呀,为人者必定能福寿永康,为国者必定能保国祚绵长,是个大大的祥端呢!”
“呦,还有这等说法?”老佛爷眼里的喜色更著,“看这老家伙平日里老跟哀家对不上眼,不想这一关系到国运大事,他倒是首先为哀家着想呢。”
“谁说不是呢。老佛爷,刚才奴才可是去偷看了那条大龙鱼一眼,嗬!那个头可真叫个大,少说也有个丈许长、尺把宽呢。那全身金灿灿的可叫个漂亮,尤其是那鱼头上,还真是长了两只小角呢!”
“得了得了,富贵儿,你想勾引哀家的兴头总也得长一张说评书的嘴吧?就这么直白白的谁稀罕去瞧啊?你呀,还是赶紧地,麻利儿地把那条宝贝鱼给请出来吧。哀家倒要好好看看,这金贵的宝贝生得是个什么模样!”
“喳,老佛爷,您就瞧好吧!”小太监嘴上应着,一溜小跑进了德和楼。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便见鹤发布袍的翁老先生手牵赤马,引着一群人小心翼翼地推出一只三丈方圆的大木池子来。
翁老背后紧跟着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青年,除了一双清亮的眼睛和结实的肌肉外,几乎再找不出什么特点。在他的腰胯上斜绑着一只黑色的乌木匣子,破破烂烂看上去似有些年头的样子。除了在正面篆着一个大大的古字外,通体再无一丝花纹,和它的主人一样朴实无华,甚至还带着几分土气。
这个青年正是钟离。此时他按着翁老的吩咐,低眉顺目老老实实地跟在队伍中间,与其说像一柄敛在鞘里的剑,倒不如说更像一个人畜无害的乡下实诚孩子。
翁老上前一步,向老佛爷遥遥作揖,朗声道,“小老儿前几日在外城偶得赤金龙鱼一条,仗老佛爷洪福,不敢独享,特此携烹鱼奇人将此鱼献与老佛爷享用。愿效昔日姜太公黄河献鱼之意,祝老佛爷福寿永康,祝大清国国祚绵长!”
老佛爷靠在榻上,也不言语,微微点了下头,权作是应了。于是翁老转身,向身后的人群示意道,“可以开始了。”
说完,翁老随即退开,径自行至老佛爷下首处,一旁早有人搬了椅子来,奉上一盏清茶。这是皇家对待帝师的特殊礼待,如今已成老例,自是不消多提。
这时钟离自那黑匣子摸出一柄灰色的匕首来,拿一只茶盏接着,轻轻在那匹赤马的颈上割出一个小口,马血顺着匕首上的血槽流进茶碗里,约莫盛了有小半碗时,钟离将匕首移开,马脖子上的伤口立时收口止血,看上去和没割时基本一样。
老佛爷远远看着钟离把茶碗举过头顶,嘴里低低念了几句什么,将马血倾进了装着龙鱼的木池子里。心里正道奇怪,却听翁老说道,“龙鱼天性嗜血,出水时以鲜血喂之,可保其七日鲜活而不死。而剖鱼时则须用冰刀分割,以刀之凉性中和龙鱼体内龙种的火性,阴阳相济之下,才能完美地表现出鱼肉鲜新醇美的口感。同时,用冰刀制作鱼脍,还能避免铁器的锈味影响鱼质的色与鲜,将一种最原始的鲜活味道展示出来。不需要任何的调料,龙鱼本身的肉便已是这世间绝品的美味……”
“先生对这龙鱼的吃法和味道如此了解,难不成平素里常吃不成?”老佛爷掩口笑道,“先生若是再多讲两句,哀家怕是要顾不得礼法,把先生抓起来好生盘问一番了呢。”
“老佛爷说笑了,小老儿只是闲时多翻了几本野史杂记罢了……老佛爷请看,开始剖鱼了。”
远处,那条丈许长的赤金龙鱼已经被钟离用七柄冰刀牢牢钉在了案上。金色的鱼身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鲜艳地像一颗小小的太阳在抖动。金赤两色花纹交织的鱼头上生着两只尺许长的尖角,随着头部和尾部的摇摆轻轻晃动着,倒真像极了一条真龙。
钟离默然立在菜案后面,手中握实了一柄短短的黑色短匕。短匕在空中缓缓起舞,一同舞动的,还有钟离扭曲到诡异状态的四肢。一切的声音都仿佛消失了一般,只有钟离一个人在短匕带出的黑光里独舞。短匕不着痕迹地分开龙鱼的身体,一片片白玉似的薄片在半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空气中弥漫起一丝朦胧的腥味,但又不明显,似花香,又带着一点点甜,一点点海咸味。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臭臭的,可是闻多了又有点上瘾的感觉,只想再多闻几口。
当最后一片鱼落入盘内,钟离似完成了一场仪式那般,低眉退后,宛如做错了事的孩子。
微不可闻的一声惊叹自慈禧背后传来,坐在下首的翁老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寒光。慈禧的背后隐藏有人!难道朝堂上盛传的那个……竟是真的?
然而钟离已经不容翁老再多想什么了,就在这众人惊叹愣神的刹那,骇人的杀气喷薄而出,锐利的刀芒甚至掩住了那双充血的眼睛。案子上失了一大块肉却还没死去的龙鱼惊恐地挣扎着身子,甚至有粘稠的血液自龙鱼脑中流出。
一片静穆中,仅有那一点乌光,如刺月的流行,向着一颗跳动的心脏,疾飞。
“盖氏袭星刺!”慈禧背后隐藏那个人惊呼出声,但却也来不及出手拦截。就在那点乌光湛湛然要没入慈禧的胸膛时,一点蓝光自厢房射出,仅稍稍地撞偏了那点乌光,便哀鸣一声,化作了碎片。
但这已经足够。被撞偏的匕首避开了心脏要害,整个地插进了慈禧的左肩。
隐身自慈禧背后的这人粗粗察看了一眼慈禧的伤势,舒气之余便就要起身去寻钟离。但抬眼所望到的,却是钟离跃身上马,飞速奔逃的背影。枪声连片,但却没有一枪是瞄向钟离的。几个眨眼,便再难寻觅。
这人不禁一阵苦笑:这些帝党,倒真是把什么都给算到了……
逃出颐和园后,钟离先是在外面躲了几天才回去。等到家时,已经是第五日的晚上了。
甫一进老宅,钟离便下意识地把手探在了腰间,做出准备攻击的姿态。在老宅院子的正中央,赫然立着两名黑袍蒙面的陌生人!
“你终于回来了,倒叫我们好等。”为首的蒙面人上前一步,将蒙面的黑纱摘了下来,“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和你荆叔叔怕是就要去翁府寻你了。”
“你是……二叔?还有荆叔叔?”钟离差异道,探向腰间的手也自然而然地收了回来,“你们,有什么事么?”
“钟离,叔叔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所以这一次,”盖二叔死死盯着钟离的眼睛,“叔叔希望你不要义气用事。快把你们这一脉的刺毒解药交给叔叔吧!”
“解药?”钟离后退一步,眼神顿时便得到冰冷起来,“二叔你向我要解药?你要我千辛万苦地刺杀慈禧后再巴巴儿地献上解药为她解毒?”
钟离脸上的冷笑越发显得凌厉,“二叔你身为盖氏族裔,竟然心甘情愿地为那老贼婆卖命?简直有辱先祖声誉,你根本就是在给盖氏一族抹黑!”
“混账话!你当我二人舍弃一切化身为慈禧的‘影守’是为了什么?荣华富贵算什么?一族之耻算什么?天下骂名又算得了什么?!若不是为了能让我华族在这山河破碎的乱世中拥有一个能暂时镇服四方、统领天下的人,我们两人又何苦行事若此?你怎么就这么糊涂!”
“我糊涂?荆叔叔,慈禧她丧权辱国的行径天下皆知,光一个《马关条约》就生生把台湾给割了出去!谭大哥和众多的进步人士都死在了她的手上,她有何面目去镇服四方、统领天下?她根本死不足惜!”
院中两人一时都沉默了。
过了许久,那荆姓男子才徐徐开口,“我不管她做了多少丧权辱国的事,也不在乎有多少热血青年惨死在了她的手上。我所为的,不是大清朝的存亡与否,而是天下华族能否在这乱世中延续下一脉香火!如今少帝生性优柔寡断,少了慈禧的铁腕镇压,则祸乱必起!到时候我泱泱中华势必陷入内外交困之中。那样,便不仅仅是简单的亡国,而是灭族之灾了!”
钟离默然,忽而转身向外急行。盖二叔伸手欲拦,冷不防钟离朝他劈头掷来了一只小小的白瓷瓶。
钟离站在门口,背对着两人,说:“盖氏突刺的毒发时间为七日,但这种毒只能延缓,却不能根除。”
“我不懂你们各自的信念是什么,但不论是谭大哥、梁先生,还是两位叔叔,你们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那些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我想,你们大概都是同一种人吧。”
钟离淡淡地笑着,一步步向外踱去,“如此的乱世,十年的时间应该足以孕育一位新的人民领袖了吧?十年后,我会亲手取走慈禧的项上人头。那时,不会再有人可以阻止我!家国天下,我所奢求的,却也不过是这一点点的心意罢了。”
“英雄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