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群居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22 00:03:27
《利他的群居织巢鸟作文》
利他的群居织巢鸟作文
群居织巢鸟是一种只有麻雀大小、长着黑色鸟喙的土褐色小鸟,拥有“建筑大师”的称号,群居织巢鸟之所以被冠以“建筑大师”,是因为与它们娇小的个头相比,它们建造的鸟巢可以说是硕大无,群居织巢鸟建造的最大鸟巢周长达20英尺,有数英尺高,有100多个巢室,可居住400多只鸟。从远处看,群居织巢鸟的鸟巢就像一个挂在树上的大草堆,爬到树上,从鸟巢的下面抬头往上看,就会看到许多通向各个巢室的入口,巢室一个挨一个杂乱地连在一起,就像蜜蜂的蜂巢,如同一个个互通的迷宫,一根根尖刺插在通向各个巢室的通道内,以增加入侵者进入巢室的难度,真可谓鸟类建筑学上的奇迹!尽管群居织巢鸟的巢穴看上去像是挂在树上的一个大草堆,实际上它的内部结构异常复杂,而且针对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建筑材料。小鸟们将较粗大的嫩枝连接起来,为巨巢制成一个坚固的屋顶,将干草插入巨巢的外墙体内,以增加隔热效果。在巢室里,即将孵卵的织巢鸟将柔软的草花和毛发填塞到杯状的窝内,然后用绿草在窝的边缘制成一个坚硬的隆起脊,以防止卵从窝内滑落出去。
在群居织巢鸟的巢穴里并非仅仅居住着它们自己,实际上还居住着许许多多的“房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沙漠大旅馆”,南非侏隼完全依赖群居织巢鸟为它们提供居室,它们与群居织巢鸟比邻而居;喋喋不休的五色巨嘴鸟、红头雀、灰山雀和桃面情侣鹦鹉也经常将群居织巢鸟的巢穴当作它们温馨的家;秃鹰、猫头鹰和鹰喜欢将群居织巢鸟的巨巢当作它们落脚的休息场所。
织巢鸟为什么愿意与其他动物分享它们费了很大气力和周折才建成的巨巢呢?
一天,一条布姆斯兰格毒蛇正悄悄地爬向织巢鸟所营造的这个“沙漠旅馆”。这种毒蛇长约2米,就要爬到“旅馆”的屋顶了,一旦毒蛇上到屋顶,织巢鸟就会面临灭顶之灾。而此时,织巢鸟还不知道危险正一步一步来临。突然,一只正准备出去觅食的秃鹰发现了毒蛇,它立即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叫,这是它特有的警告信号,预示着危险就在眼前。随后,“沙漠旅馆”里很多种鸟都探出头来,一齐冲向那条毒蛇,专吃蛇的犀鸟首当其冲,一下抓到蛇的七寸处,用自己巨大而且坚硬的大喙向毒蛇的头部啄去。然而由于毒蛇实在太大,犀鸟没有一下抓住它。毒蛇受伤不小正准备逃走,侏隼加入了战斗。这条平日里所向披靡的毒蛇就在众多鸟儿的围攻下一命呜呼,反倒成了犀鸟的一顿美餐。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群居织巢鸟造的巢不但方便了自己,在为其他鸟也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自己的安全提供了保障。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道理,不仅人类懂得,聪明的`群居织巢鸟更是把它应用得出神入化,它们利用自己善于筑巢的本领,为许多凶猛的动物提供栖身之所,来换取自家安全,这也是弱者的一种智慧啊!
爱他的不完美
当你爱一个男人,你是爱他光荣的时刻,还是你也爱他卑微的时候?
女人爱一个男人,总是能够举出他的好处。
“他很棒!”
“他聪明。”
“他品性善良,有责任感。”
“他有正义感!”
也许,她还见过他最光荣的时刻。譬如说,他的才智得到认同,他是朋友之中最出色的一个,他的成就让所有人都羡慕……
然而,单单是爱上他的光荣,那是危险的。当他头上的光环一旦褪色,她会看不起他。
她见过他最卑微、最糟糕,甚至最不堪的时刻吗?
他会因为害怕而颤抖。
他会因为受伤而哭泣。
他有很多事情都不懂,他有时很没出息。
遇到比他强壮的对手时,他会畏惧。当那个人走得很远很远,他才会咬牙切齿地说:“算他走得快!”
曾经有机会目睹他最软弱或最糟糕的时刻,你仍然能够微笑接受他的不完美,并且和他共同拥有这个秘密,这一段爱情,才能够长久一些。
天使会飞,是因为他的心轻
纵观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许多在商业、媒体、政坛中的杰出领导都经常会做出一些糟糕的决定。他们缺少的不是智力,而是智慧,因为在泰坦尼克撞到冰山之前就能发现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公元三世纪时的哲学家普罗提诺认为有三种不同的知识感性知识、理性知识、直觉知识。直觉知识——或者说是智慧——在我们今天也是最需要的。生活中有一种智慧,就是要能知道,有些事情的最终结果和我们眼前所看到的情况也许并不一样。很多事情,特别是那些曾经最为让我们心痛之事,在我们以后回忆起来时,和我们当初经历它们时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在我二十几岁时,我爱上了一个自己从没见过面的男人,我喜欢他的文字,他叫博纳德·莱文,一位《泰晤士报》的专栏作家。我每次都会把他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剪下来保存,标记好,并且把上面的文字牢记在心。后来我终于见到了他,见面时我激动得张口结舌,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尽管如此,他还是请我吃了饭,我打算在约会的这段时间读遍他的作品。我们的爱情持续了七年,在我三十岁时很想结婚生子,可是他却只喜欢养猫。所以,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感到震惊的决定:离开这个我深爱着的男人。现在可以这样说,如今我生活中发生的所有幸福的事情——我有了孩子、我写的书、我在网络上办的《赫芬顿邮报》,甚至我今天能在这里演讲——都要归功于一个我深爱的男人没和我结婚这件“倒霉事”。
记住,生活中的一件坏事情往往会是另一件好事情的成因。昨天,即将在这里毕业的一位名叫麦克斯的同学告诉我,他想报一个艺术班,可那个班里已经人满为患,他只好放弃,但正因如此,他才有机会遇到并报了一个他真正喜欢的哲学班。所以,正如麦克斯同学所说:“正因为遇到了倒霉事,我才获得了幸运。”
智慧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无畏,这并不是说我们要逃避恐惧,而是不要让恐惧挡住我们的路。我在生活中有一次陷入了低谷,我写的第二本书被37家出版社退了回来。在我收到第25封退稿信时,你们也许就觉得我会这样想:“我走错了路,最好还是换个职业。”
我没这样做,那时我已经穷困潦倒,沮丧地走在伦敦的街头,这时我看到了一家巴克莱银行,于是走了进去,我身无分文,只有一个豁出去的胆子。我找到经理向他请求贷款,虽然我没有任何资产,但伊安行长还是借给了我一笔贷款。这改变了我的生活,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在以后收到退稿信的期间里生活下去。
后来,我的书终于出版了,也还清了贷款。所以说生活中经常是这样,成功还是失败,就看你能否坚持住,站起来的次数超过了跌倒的次数,你就会看到成功的曙光。
母亲曾经多次对我说一句话:“天使会飞是因为他们的心轻。”我在生活中体会最深的是,失败不是成功的死敌,而是成功的一部分。
织巢鸟的忘记
在非洲的丛林中,有一种叫做“织巢鸟”的鸟,用“绝顶聪明”来形容它们可是一点都不过分,它们会精心挑选一根伸出水面的细枝条,然后把鸟巢牢牢地系在枝头,悬挂于水面之上,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大梨;它们还知道控制巢的大小,当全家搬进去之后,巢刚好能承受全部重量,巢离水面的距离恰到好处,刚好不会掉入水中,巢底下就是成群游动的鳄鱼,虽然抬头就能见到美味,但也只有眼馋的份,根本够不到织巢鸟的巢,如果有外来侵略者胆敢进犯,纤细的树枝无法承受突然增加的重量,会立即折断,把侵略者直接送入鳄鱼的大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聪明的织巢鸟深谙此道。在鳄鱼的“保护”之下,狸猫之类的偷猎者只能望水兴叹,不敢越雷池半步。人们无不为织巢鸟的聪明而感叹,在为它们的智慧而折服的同时,也为他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心生敬意,在需要防范天敌的时候,竟然将巢穴安放在最危险的地方。
解除了外来的危险,织巢鸟便可高枕无忧,开始产卵,孵化。刚出生的小鸟食量很大,父母又不辞辛劳地来回奔波,为孩子送去足够的食物。在父母的精心喂养下,小鸟茁壮成长,柔弱的枝条负担日益加重,鸟巢的高度每天都在缓慢下降,离水面越来越近,而它们浑然不觉。终于有一天,意想不到的悲剧发生了,当鸟巢接触水面的刹那间,凶残的鳄鱼张开了大嘴。
可怜的织巢鸟,也许并未意识到,从它忘掉危险的那一刻起,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事物总是在处于瞬息万变的变化过程中,安全总是相对的,现在的安全不等于永远的安全,况且是离危险很近的安全,错误也许就是比正确多走一步。织巢鸟最初是非常努力的,它们的努力也换来了丰硕,但后来,忘记了时刻存在于自己身边的危机,终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生活中,我们中的很多人像织巢鸟一样曾经做出过很大的成绩,那些成绩足以令很多人自豪,在不经意间,便如那织巢鸟一般,忘记了危险,从那一刻起,真正的悲剧开始了,人和鸟,多么相似!
马克和他的中国邻居们
在北京东城区北新桥附近的九道湾胡同,经常会上演这样有趣的一幕:一旦胡同中出现老外,胡同里的大爷大妈便不由分说地将他们带到“胡同儿”学校。见到马克,老外们无奈地笑:“我们只是随便逛逛,不是到这里的。”
刚开始打算在九道湾胡同开办自己的学校时,马克和邻居们的关系可不是这样的。九道湾一直是—个安静的小胡同,住户都是老北京人,大家不希望自己住的地方也变成南锣鼓巷、烟袋斜街那样的商业胡同,所以当马克在这里租下一问小小的四合院,打算开一家教老外学习中國文化的“胡同儿”学校时,邻居们不干了。
马克是澳大利亚人,16岁时因为中医治好了他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他对中國产生了感情,也充满了好奇。2002年,马克来到中國,做过健身教练,当过导游,后来发现老外来中國跟随旅行团走马观花很难真正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于是产生了自己办学校的想法。
邻居们找居委会,甚至来小四合院里找马克抗议。来中國几年,马克深谙中國人讲究“人情味”和中國老百姓的待客之道。他留邻居们在自己的小院吃饭,亲自去厨房为大家做饭。吃着马克做的宫保鸡丁和糟熘鱼片,邻居们有些犹豫了:“这老外会做中國菜,味道还不错,人看着也老实厚道,咱也不能为难人家一个外國人吧。”每次做了比萨和小饼干,马克都挨家挨户地给邻居们送去。就这样,凭着“糖衣炮弹”,马克初步赢得了邻居们的信任。
学校开张了,三三两两的老外们来到这里,哪个國家的人都有。在小院里,马克找了能说英语的厨师教大家做中國菜,包饺子,下面条。他自己教授中國的茶道在他看来,茶叶是中國最好的东西。他让客人们闻茶叶和泡过的茶叶的香味,告诉他们这和他们在國外喝的立顿茶包是两个概念,这才是真正的茶文化。他带着老外们去马连道逛茶城,骑自行车去北京的小胡同寻宝,带他们去看中医、分辨中药材。
邻居们也在细细观察,他们发现,“胡同儿”学校的老外们进出九道湾时都安安静静的,连孩子都不大声喧哗;碰到街坊邻居,大家礼貌地打招呼;想拍老宅子,会事先征得主人的允许;学校一到晚上早早关门,绝不影响邻居们休息。大家伙儿挺感动,马克说话还真算数,这小子靠谱。
老北京人厚道,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人家老外这么考虑咱们的感受,连大公司来租小院晚上办聚会都推掉了,咱也得帮人家把学校办好。这么一想,大爷大妈们便忙活开了:看到老外,没说的,给拉到学校去;学校办活动缺人手,没问题,能帮啥忙帮啥忙;家里炸了丸子、蒸了包子、腌了酸菜,拿过去给老外们尝尝。马克喜欢逛菜市场,在菜市场碰到马克,邻居们便教他怎么挑菜,最后还不忘叮嘱一句:“过几天西红柿就便宜了,现在别买。”
老外们不是喜欢中國文化吗?咱九道湾胡同虽然不出名,但这里有古老的四合院,有能把四合院讲出些“道道”来的老人,再说了,人家老外都在帮着传播中國文化,咱自己不也该做点什么?于是在老人们的讲解下,老外们便知道了这小小的四合院可不简单,不同方位的房子代表的地位不一样,房子的高矮也有细微的差别:主人住北房,是最高的;东厢房比西厢房高,因为西属金,东属木,怕金克了小;古代中國人重男轻女,男孩子要住东厢房,因为太阳从东边升起,住东边意味着“栋梁之材”。此外,老北京人最喜欢在院子里种海棠、玉兰、石榴、葡萄、枣树,这些树种都有吉祥之意,海棠象征荣华富贵,取其意“满堂富贵”;玉兰暗喻“金玉满堂”;石榴子多,象征子孙满堂,日子红红火火。
马克说,他喜欢中國文化,更喜欢中國的老百姓。他又和房东签了10年合同,希望和这些可爱的邻居们一直住下去。
刘邦和他的沛县兄弟
刘邦之所以能够取天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背后站着卢绾、樊哙、夏侯婴、曹参、萧何之类的“影子兄弟”。这些兄弟从沛县跟着刘邦一起出来,大家知根知底,面对险恶环境,打仗都非常玩命。不管前途多么不靠谱,日子过得多么挣扎,这些人对刘邦从来就是不离不弃、肝脑涂地。
卢绾的爹妈和刘邦的父母就很熟悉,是一个村里的街坊。卢绾和刘邦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磕磕绊绊很多岁月,依然能够保持哥俩好、不分彼此的亲密关系。不管任何时候,卢绾都追随在刘邦左右,是那种可以不分时候随便进入刘邦卧室说私密话的兄弟,刘邦也经常有事儿没事儿就赏他好东西,谁也比不了。但是,除了和非常能打仗的刘贾打过一次攻城略地的大仗外,其他时间卢绾都跟着刘邦混战功。虽然如此,刘邦也依然要暗示大家,让大家建议把卢绾封为“燕王”。
樊哙以前是杀狗屠户,有着天然的嗜血本能,也是最先跟着刘邦的。刘邦因为放走去骊山修墓的民工,跑到芒砀山落草为寇,那时候樊哙就跟着,其实他本来是可以一走了之的。这种死心塌地的劲头让刘邦感动不已,刘邦把他当作保镖,无论去哪里都带着他,包括去参加凶险无比的鸿门宴。他的人生中最鲜亮的表现就在鸿门宴上,正是他及时闯进气氛已经尴尬的宴会,理直气壮地解释了刘邦独占关中财物、擅自称王的说法,其实是小人挑唆的,充分利用了他的莽汉形象,使一场胶着在一起的格斗画上了句号。由于受教育低、能力有限,樊哙很难独当一面,但做个先锋,冲锋陷阵,还是比较在行的。
夏侯婴是个沛县县衙的司机,年轻时候,喜欢找刘邦聊天,他们是属于很有共同语言的朋友——至少夏侯婴是非常固执地这么认为的。有一天,刘邦拿他开涮,误伤了他,这时候已经是官僚身份的刘邦,开玩笑伤人,也是要被重罚的。但夏侯婴为保刘邦,主动站出来作伪证,说“他没打我啊”。为此,自己反而坐了一年牢,还被打了几百鞭子。这种为了知心朋友不惜坐牢挨板子的行为,充分显示了他重情义、惜友谊的可贵情操。
萧何和曹参都是沛县县衙里有身份、有职务、说话有分量的人物。虽然萧何多次袒护不断惹事的刘邦,平时给刘邦送份子随礼,也都是就高不就低,但从心里讲,萧何并没有把刘邦引为知己和同类,觉得这人喜欢说大话,办事没谱。不过,天下大乱,萧何、曹参鼓动沛县的县令,也随大流造反、保命,这时候他们第一个就想到让刘邦也来参加,当个领头的。当然,萧何、曹参本来更有条件当头领,但因为他们长期从事公文写作、断案判讼的文职工作,听命令干活都习惯了,尽管个人能力没得说,但让他们去干没有稳定预期和没有上级领导的事儿,心里就没底,胆小在关键时刻会心虚,瞻前顾后。而刘邦非常符合那种敢作敢当、先干再说和裹挟大家一起触犯规定的创新型人物的特征。更何况,他们一致认为,刘邦反正已经犯法落草,不出来造反,确实浪费他的“山大王”的名号。万一造反失败,需要有人出来“顶雷”,已经有违法乱纪劣迹的刘邦很合适。
那确实是一个鸡犬可以升天的时代,当然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对于能力强、平台低、没背景、前途光明无出路的人而言,可也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对于出身好、贵人多、家底厚、发展空间无限广的人而言。你所站的地方,你所生活的时代,决定了你的未来,千古一理。
【利他的群居织巢鸟作文】
《小蚂蚁》
周末早晨去小区玩,我发现楼门口有好几个蚂蚁洞。小蚂蚁是群居的昆虫,生活在洞穴里。我想引诱小蚂蚁们出来,就把牛肉干和虾条放在了它们的洞穴门口。
等我吃完早饭出来,发现那些食物不见了。仔细一看原来是被小蚂蚁包裹住了,像一个个黑芝麻球。牛肉干和虾条相比,牛肉干更受欢迎。小蚂蚁虽然身体非常小,但是它们的力气非常大,能搬动比它们身体大三倍以上的东西。它们很有团队精神,能用触角传递信息,相互沟通。这些小蚂蚁非常聪明,食物大,洞口小,它们就把食物分成小块运回洞里。
我蹲着看着这些小蚂蚁,感觉它们在和我打招呼。它们好像在谢谢我呢!
《玫瑰》
有时孤独铸就成功。
——题记
一
我是一朵玫瑰花,一朵不群居的玫瑰,我曾不止一次听见过叹息:“哦,这儿有一朵玫瑰,可惜不是一丛。”我不那么清楚他们的意思,但似乎我们玫瑰都是群生的。虽然我有些伤心我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我更开兴因为说不定以后会有和我一样的玫瑰同我说话,这样我就不孤单啦!
二
托一位老太太的福我被连根拔起,也不算连根吧,因为我根系不多,笔直笔直的。我被老太太带回了家,所幸的是我竟然进了她的花园!天知道我有多高兴,因为她的花园里可有整整一盆玫瑰呢!不过它们看起来都软软的和我不大一样。
可能是好奇吧,旁边的玫瑰都和我打招呼,我笑着回应它们,太阳暖洋洋地照在身上,我心里边也暖暖的。
三
一天,我们正暖洋洋地晒着太阳,突然天边聚了一朵云,灰沉沉的。我知道要下雨了,我以前可喜欢下雨了,打在身上就像按摩一样 ,可是别的玫瑰好像不大喜欢这按摩的滋味,都在惊恐地摇曳着,我不好显出欣喜。花被收进了屋子,别的玫瑰都在感叹,感叹自己的辛运,我呢就看着窗外的雨下呀下,雨连成线滑下来,看着雨幕,我觉得自己丢了些东西……
四
雪花飘啊飘,积了雪,雪甚至堆到我的腰上,别的玫瑰都在雪地里边睡觉。我突然明白我可能不是一朵玫瑰,或者说不是一朵真正的玫瑰,一时间,我的心里变得闷闷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因为我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朵假花。
五
“唉?这里怎么有一朵玫瑰花?它怎么熬得过这鬼天气?”老太太说着便靠我近了些,又摸了摸我的叶子。“原来是一朵不谢的花儿呀!唉,我真是老糊涂了,宝贝儿,你不该呆这儿的”……
六
白净的瓷瓶里就我一朵花,一朵不谢的花儿,总之老太太是这么说的,我愿意信她的,她总是很哲学,不过此刻我们话题的主角,正躺在沙发里抱着她的那只老猫打瞌睡……
七
窗外有那么几颗星星,月亮也不是圆圆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住着仙女,但至少在橱柜上的我是幸福的,那这个晚上就又是我度过的岁月里的一个美好的晚上啦。我挺幸运的,不用在花丛中改变自己的所有;我挺幸运的,可以在这专属自己的夕阳下伸个懒腰;我挺幸运的……
八
尾声啦,我替老太太替你们问个好哈,她最近越来越爱睡觉了。最后呀,告诉你这个关于我的故事,是有私心的哦,比如要换一种态度看世间的万物哦,再比如……唉,你自己想吧,毕竟我们不是同一个人嘛,老太太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不要随便把自己的观念塞进别人脑子。你知道的我信她的……
哎呀,老太太的猫又丢了,就先不说啦。 (指导老师:刘永中)
点评:这篇文章结构独特,构思巧妙,它从一朵“假玫瑰”的视野看世界,思路天马行走,跨度非常大,描写却也不乏细节,生活气息浓,立体感强,是一篇让人眼前一亮的佳作。
《描写昆虫的句子》
1、蚂蚁可能是群居的昆虫。我经常看到很多蚂蚁在爬,但我从没见过蚂蚁搬东西。蚂蚁好像是膜翅目的。我们班有一次上科学课的时候看到一只蚂蚁,它竟然长了翅膀!张逸龙说它是变异蚂蚁!
2、我家门前的槐树下有窝小蚂蚁,它们穿着"黑衣服",头顶长着两个灵敏的触角,一对眼睛又黑又亮,身子像我们书中的大冒号。
3、蟋蟀小巧玲珑,全身呈紫褐色,脑门上像细丝般的两根触须;一会儿向上竖起,一会儿微微交错摆动。
4、它身披一层坚硬的甲壳,甲壳色彩鲜艳,布满花纹斑点,闪着发光的金属色。绚丽多彩的蝴蝶是最美丽的昆虫,也吸引了我的目光。
5、很快,看见一只蝴蝶,它五彩缤纷不停地上下翻飞着,美丽极了。
6、蝈蝈有一寸多长,腹部是嫩绿的,长着四条小腿,两条大腿,背部和四片翅膀都是翠绿的,头上有硬壳,长着两根又长又细的触角。
7、这只蟋蟀全身呈黑褐色,一对不会转动的黑油油的眼睛镶嵌在触角下方,背部有两片薄膜般褐色的翅膀,两条尾巴硬硬的,像两根钢针。
8、蚕开始吐丝了,它们一个个昂着头,挺着胸,慢慢悠悠地晃来晃去,吐啊,吐啊,没完没了,好像蚕肚子里有团丝线,永远抽不完扯不断,没几天,就吐了厚厚的一层。
9、蜜蜂的巢是一行一行的,排得非常整齐,每一行上有许多六角形的小格,既结实又轻巧;它们在小格子里放蜜糖、花粉,喂养小宝宝。
10、蜻蜓长着一双像泡泡的绿眼睛,她长长的身子两侧长着一双透明的翅膀。她是人类的朋友,也是我喜欢的小昆虫。在炎热的夏天,蜻蜓在空中翩翩起舞,她们不是在玩耍,而是在忙碌地工作。蚊子这个大坏蛋,叮人、吸人血还传播疾病。蜻蜓悄悄地靠近它,趁它不注意,一口吃掉了它。我喜欢蜻蜓。我们应该保护它、爱护它、不捉它。
11、蝇无处不飞,那嗡嗡嗡的声音就好像恶人的谗(chán)言,令人憎恶。
12、蛐蛐儿满身披着黑纱,显得那么严肃;又像披着黑色盔甲的大将军,又显得那么勇武。
13、昆虫们又热闹起来了,竟惹得专业舞蹈家花蝴蝶也迈着轻盈的步伐翩翩起舞,只见昆虫们正在不停息地敲锣打鼓,高音歌唱家蜜蜂女士放开它的喉咙唱道:"虽然我和你马上要见面,但我还是想念你……"好美的混合乐,可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相媲美,连我都陶醉其中了。
14、蜘蛛像荡秋千一样在两根树枝间往来几次,从它尾部出现了一条又一条晶亮的细丝,最后终于又织成了一张椭圆形的蛛网。
15、螳螂看见一只灰绿色的大蝗虫,忽然摆出可怕的姿势,张开翅膀斜斜伸向两侧,后翅直立形如船帆,身体的上端弯曲,像一条曲柄,并且发出像毒蛇喷气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