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茫茫 ”有关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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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01:12:10
《前途茫茫的近义词》
前途茫茫的近义词
导语:前途茫茫是指前途渺茫;模糊不清。以下是小编整理前途茫茫的近义词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前途茫茫的近义词
忧心忡忡
1、前途茫茫的意思是:
前途渺茫;模糊不清。
2、解释
(1)广大而辽阔。
《关尹子·一宇》:“道茫茫而无知乎,心傥傥而无羁乎。”
宋 王安石 《化城阁》诗:“俯视 大江 奔,茫茫与天平。”
明 袁可立《甲子仲夏登署中楼观海市》:“茫茫浩波里,突忽起崇墉。”
清 沈复 《浮生六记·浪游记快》:“今年且四十有六矣,茫茫沧海,不知此生再遇知己如 鸿干 者否?”
(2)遥远。
汉 荀悦《<汉纪>论》:“茫茫上古,结绳而治。”
唐 杨衡《桂州与陈羽念别》诗:“茫茫从此去,何路入 秦 关?”
(3) 渺茫;模糊不清。
汉 扬雄《法言·重黎》:“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
唐 高适《苦雨寄房四昆季》诗:“茫茫十月交,穷阴千馀里。”
(4)纷繁,纷杂;众多。
汉 蔡琰《胡笳十八拍》:“十六拍兮思茫茫,我与儿兮各一方。”
《隋书·音乐志上》:“茫茫亿兆,无思不遂。”
(5)茂盛。
《淮南子·俶真训》:“不以曲故是非相尤,茫茫沉沉,是谓大治。”
唐 刘长卿《经漂母墓》诗:“春草茫茫绿,王孙旧此游。”
【前途茫茫的近义词】
《高二作文:为谁而活》
高二作文:为谁而活
茫茫人生路上,我也只是一粒尘埃。谁离了我都能过,而我也是,离了谁都能活。所以,我们应该为自己而活。
有的人,终其一生,背离自己的内心,换来一堆的虚荣和所谓的快乐,无异于失去了自我,这样的快乐,即使有过,也是短暂而经不起考验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自打出生,就是在等待死亡,无论你是博学多才的高材生,还是不名一文的乞讨者。都逃不过岁月的侵蚀,最终化为一缕青烟…虽然最终都会面临死亡,但是没有人会有着“反正多会死,还不如现在就去死”的想法。
人们活着,大概就是想充实的过着每一天,不让人生留下遗憾,这样的话,即使是死去了,也会高兴的吧!
可是现实却不是那样完美,我们生活的很累,我们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而是要看别人的脸色说话、做事,这样真的很累。有时对于一件事、一个人、一件物的客观评价,你和别人的想法不一样,却为了不让对方生气而保留了自己的想法。可是,我宁愿和对方因为不同的见解而争执不休、各持己见,也不愿为了保持两人之间的“和谐”而不与之发生矛盾(如果说双方不吵架就可以称之为“和谐”的话)。因为朋友间的关系是“吵”出来的,之所以称之为“朋友”么就是在吵架之后还会和平相处,不计前嫌。两人为不同的意见吵得火热也是件好玩的事儿。
而对于那种怕别人生气就不阐述自己观点的人,实在是感到可悲。因为那样的人完全是在为别人而活,永远不表达自己的想法、观点、看法,只为了让别人高兴,这样的人,有过“自己”吗?再深入一点,这样的人和那些溜须拍马的人有什么区别?
对于一个事物的客观或主观评价,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为什么不能大声说出来,难道别人说喜欢,你就一定也说喜欢吗?这样还是自己吗!
人,不是为了别人而活的,而是为了自己活。
人要活的“自我”,虽然不能全然不顾别人的想法,但也不能总依着别人的想法。因为自己就是自己,别人不是自己,自己也变不成别人,只有有自己独特见解的人,才能称之为“我”,一种不同于他人的'“自我”。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人当然也一样,就算长相一样的双胞胎,他们的想法也是不同的,所以不要让自己的想法和别人一样,也不要强迫别人和自己有一样的想法。这样才叫“本我”。
人也要活出“真我”,真真切切的自己,自己活自己的,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要为了别人而改变自己,也没必要改变自己。若是为了一万个人改变自己一万次,那岂不是累死了?再说做自己不好吗?为什么要与别人一样呢?那不就成了某某2号了?呵呵,这样听起来就觉得好笑…一个好端端的人愣是把自己变成了别人的“影子”,难道不好笑吗!
好了,就此为止!
请不要忘记自己是生活的主宰,是生命的主人,自己的路要自己去走,自己的命运自己去把握!上天并没有从你一出生就安排好你做这做那!忽视自己,你的人生永远失败,你的生活总是平谈无味,你的生命缺乏激情和活力!
活出自我!
【高二作文:为谁而活】
《茫茫人海里,幸好遇见你初二作文1000字》
茫茫人海里,幸好遇见你初二作文1000字
今天是520。或许等发表出来的那天,已经不是520了。既然你们看不到,那我就当写给自己好了。——题记
雨水溅湿轻快地脚步,提笔写下无言地倾诉,尤记那年初夏,你撑着伞走过我屋前的窗户。直到现在,我还在庆幸,那场雨,让我遇见你。
不禁一声叹息,似惋惜,似痛心。停笔,望向窗外,雨不停地坠,一连下了好几天,初夏的傍晚变得昏暗。窗,是那个窗,然而,你却不回来。朦胧的黄昏中,仿佛看见她,正从雨中走来。
其实,我们的故事很简单,很平凡。
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听一个故事吧,我讲,你听,我当真,你不当真就好。
两年前。
长期的雨季让潮湿的青瓦上长满了青苔,古朴的青石板滋润发亮,无人的街道空空荡荡,我百无聊赖的支着下巴,看着窗外发呆,我就说,这样的天气根本不会有生意,可老妈还是要我开门,说什么开医馆不同做其他生意,救人救急,不论天晴下雨,都要开门做生意。
如此,已至晌午,都不见半个人影。
正当我昏昏欲睡之际,她突然闯了进来。被雨水沾湿的头发紧贴着额角,衣服几乎湿一半,轻喘着气,微微有些狼狈。这就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
一愣,我心说,还真有人,不过,为什么连伞都不打,看这模样,八成得感冒了。
忙回过神来,刚想说话,却见她急急地走了过来,道:“老板你好,请问有没有治疗癌症的中药?”
见她如此着急,我也不敢怠慢,幸亏自己还记得前几天一位顾客来买癌症中药的方子。我本想搭几句讪,不过看到她紧张的样子,也就把到嘴的话咽了下去。
不一会儿,药就包好了,她接过药,给了钱,转身便要走,但看到屋外的大雨,不禁顿了一下,也仅仅几秒,然后迈开了脚,作势就要往雨里冲。
我连忙叫住了她,你这么回去,就是不怕人淋湿了,那药也是用不得了。
她疑惑地看着我,我忙把伞递过去,还有一副药。
“这是什么?“她看着药问道。
“哦,伤寒药,回家兑水剪着喝。“
似是懂了什么,她接过,道了声谢谢便撑开伞离去。
我目送她,也搞不懂自己管什么闲事,郁闷的从窗户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忽然,她停在了不远的拐角处转身,我能看到她的`微笑,那大概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自认为最好看的笑。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然后剧烈的跳动起来。
两个星期后,她回来了,她穿了一身青色连衣裙。
她说,是来谢谢我顺便还我的伞。我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就祝福她合家安康。
她又笑了,笑着对我说谢谢。然后没过多久,就离开了。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了,然而,我错了。
又半个月后,我忙着考市重点高中,所以,即便是周六周日,也没太多时间回家。或许是缘分吧,我偶然一次回家取东西,就遇到了她。
她换了一身蓝白色的连衣裙,一看到我,她就跑了过来,当时她比我矮半个头[我那时只有一米七三],于是要微仰起头来看我,她说,她是来告别的。
我才知道,她家本是住市里的,因为前不久,她乡下爷爷被查出是中晚期癌症,治不了了,于是,她回了乡下,也就是这里,那天,她爷爷突然犯病,她父母叔叔都不在,药也没了,她一急,就冒雨出来买药,跑了很多店,都紧闭着门,最后看到了大开店门打瞌睡的我。
前些天,她爷爷去世了,她也要回去了。
那一天1,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姓沈,她和我一样的年纪,后来,我去了她所在的城市,考了和她一样的高中。
我喜欢上她了,拿着手中的车票,我想。或许在我选择去有她的地方,我就该意识到,亦或许更早。
开学那天,我又遇到了她,她笑着说,真巧。我也说,好巧。
那年圣诞,我才看清了自己的心,我鼓起勇气想向她表白。烧烤摊边,火红的炭火映得她的脸通红,她笑着向我介绍她男朋友,我也笑了,那一天,我喝了很多酒,那一天,我第一次抽烟。
后来寒假,我们回了各自的家,在火车的呜鸣声中,我想,一个月的时间,我能忘记她。
我又错了。来年初春,学生们陆续返校,我又看到了她,一件纯白的毛衣配上灰白格子的冬裙,她微笑着说新年快乐,那一刻,我知道,我忘不了她。
然后,我一直守着她,她不知道我的心意,我也乐意她不知道,至少,她在我身边。
谢谢你能听完我的故事,谢谢。
【茫茫人海里,幸好遇见你初二作文1000字】
《爱是在茫茫黑夜中你牵着我走初一作文》
爱是在茫茫黑夜中你牵着我走初一作文
爱是在茫茫黑夜中你牵着我走
那是个纯真如雪的年纪,那是个灿若繁星的年纪,那时候,你常常牵我在黑夜中行走。
平素里的乡村在夜里十分安静,可那几天下雨,不光少了星辰,路也十分泥泞。夜里的滴水声,让小孩子们恐惧。我喜欢到处蹿,不肯在家里呆着,奶奶也拿我没办法。
一天下了很大的雨,我在外面一直玩到了天黑。平时,天渐黑时,爷爷会来带我回家,我们就行走在满天星辰之下。别的小朋友都回家了,只剩我一人。爷爷没来,安静的滴水声让我的眼泪不羁得流了下来。哭有什么用,还惊动了那家的狗。周围茫茫黑暗,狗狂狂吠着,我的心砰砰地跳着。我埋着头,绝望的听不到风和周围的一切。身子小小的如一片被雨打下的叶子。“格格,可算找着你了,我溜着村子转了一圈,可把我急坏了。”这声音熟悉、温暖,我一下子扑进他怀里,泣不成声。他牵着我的手,安慰着我。路像一个泥潭子,一踩一个坑,将我的小脚埋进去,再费劲的拔出来。暗夜包围着我和他,水依然滴答着。我却不再害怕,因为爷爷的手牵着我的.手,大手拉着小手。他的身影那么高大,立在黑暗中,如一个坚强的战士,赶走一切的暗。一阵微风拂来,送来几丝醉人的芬芳,将我灌醉在那夜里,至今不曾醒来。
如今想想,那个夜里的我,似乎并不属于黑暗,而是单独隔离出来的一朵光,用爷爷的爱,点燃。
【爱是在茫茫黑夜中你牵着我走初一作文】
《倒飞的鸟作文》
倒飞的鸟作文
在茫茫的亚马逊河热带丛林中,生活着一种倒着飞翔的鸟蜂鸟。
据说蜂鸟以前并不是倒飞的,而是和其他的鸟一样往前飞的。虽然蜂鸟的体形很小,但它的家族兴旺,如果全体出动,那将是一个庞大的阵容。它们扇动翅膀可以遮天蔽日,让大片森林笼罩在它们的阴影之下。蜂鸟的'家族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只准向前不准退后,如果有胆小的蜂鸟临阵退缩,就会遭到其他蜂鸟的围攻,最终被自己的同类啄死。那时,蜂鸟并不像如今的蜂鸟一样只吃蜂蜜,只要是它们想吃的东西,它们就一定能吃得到。在整个热带丛林中,没有哪种动物没遭到过蜂鸟的攻击,也没有哪种动物不害怕蜂鸟,蜂鸟成了亚马逊河之王。
一个偶然的机会,改变了这种局面。
那是一次森林失火,由于蜂鸟天生敢于搏斗不怕牺牲,并且容不得比它们更加厉害的东西存在,所以当它们看见烈火熊熊地在丛林中飞舞,大片大片地占据了它们的领地时,便愤怒了。在蜂鸟王的指挥下,蜂鸟们一群群地向烈火扑去。结果蜂鸟一群群地死在了烈火中,但蜂鸟们不能退缩,它们前扑后继地向烈火发起攻击,结果死伤惨重,眼看蜂鸟家族就要全军覆灭了。这时,蜂鸟群中有一只蜂鸟动摇了,它试图往后退,蜂鸟王一眼就看见了那只临阵退缩的蜂鸟,当它狂怒地指挥其他蜂鸟向那只临阵退缩的蜂鸟扑去时,其他蜂鸟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向这个背叛者扑去。令蜂鸟王不解的是,还有一部分蜂鸟也跟着那只蜂鸟一起向后飞去,蜂鸟王和更多的蜂鸟成了那次烈火的牺牲品,而那一小部分蜂鸟则活了下来,并延续了蜂鸟的生命。
后来的蜂鸟便一直倒着飞翔,并且不再动辄攻击其他动物,它们性情温和,只吃蜂蜜。如今,尽管它们弱小,但在那片丛林中也有它们的一处生存空间,它们与整个丛林的生灵同在。如果当初没有那只肯退一步的蜂鸟,蜂鸟的生命就不可能得以延续。很多时候,人们都会陷入一种盲目的追求中而不知省悟。如果人人都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那么人生还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
【倒飞的鸟作文】
《长征观后感》
茫茫草原上,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似蚁群一样团结,从不放弃落后的同志;他们似河流一样流过许多土地,从没想过放弃;他们似钢铁一样无坚不催……他们是谁?他们是可爱的红军战士!
长征,1934年8月至1936年10月间,中国工农红军主力进行战略大转移,红军们战胜千难万险最终到达目的地,总共行军路程长达两万五千里,平日,我们连一点路都不愿走,可他们竟坚持了下来。长征中他们希缺食物,只能嚼树皮,啃皮带,吃野菜,挖田鼠,多么艰苦!连主席也要挨饿,但他们没有退缩,反而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信念去解放新中国。
他们走过荒芜人烟的草地,踏过峰恋雄伟的大山,游过水浪翻腾的急河。无论是在看似绝境的湘江一战中,还是在直冲云霄的五岭峰上,无论是在千里冰雪的岷山上,还是在波涛汹涌的金沙江旁,都是意志和精神牵引着他们,引领着他们爆发力量,全力以赴,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建筑了新中国,他们长征时可能会死亡,可能会重伤,但是,他们没有半点后悔没有丝毫抱怨,更没有丁点退缩的想法。所以,我们当代的年轻人不要被游戏侵占头脑,应该有一颗炽热的爱国之心,我们要用这颗心去点亮祖国的未来。
“红军不怕远征难,……”毛主席写的这诗不仅是赞扬红军坚强的意志,更激励着我们这颗蓬勃向上,永不言败的心。我们生活中时时就有案例:有一次,我做奥数题。突然,一道题激发了我的兴趣。我赶紧抽出草稿纸演算了起来。半张,一张半,两张半……但我还没有将题算出来。就在我准备放弃时,脑海里突然呈现出红军长征的情景,他们那么苦,那么累,都挺了过来。而我这点小苦小累算个啥?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算出这道题。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十几分钟,我终于算出来了。瞧,这难道不是红军那种坚强的品质激励着我吗?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的大无畏、坚强与乐观主义精神所打动,所以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不低头折节,用知识强国!用人才壮国!
《迷失》
在茫茫大海上,浓烟弥漫,没有灯塔指引,明亮的月埋没,稀疏的星躲藏,太阳也在阴云前退让,清水划桨,投入更加清晰的灰暗……
天空微亮,我们便已起床,为了彼此的约定。在凌冽寒风中,野草微微的摇动,透出自然的气息,明镜的水映出我们的倒影,依然茂盛的香蕉林庇护这一切。空中飞舞的羽毛欢腾着,你和我随意挥洒汗水,晶莹的露珠滴落在崎岖的泥土面上。末了,我们坐在树下,你轻语,好似清风拂过的水面,你说,靠在一起比较暖和。于是,我们靠在一起,仰望天空,幻想,倾述梦幻的未来。
天空飘着一丝不真实的红,我们开始写属于自己的诗:
芭叶黄蕉认初月,桂林染山香揽天
屋后香蕉正待采摘,门前桂树也正开着嫩黄的花,绿叶护着黄花,不折不挠地抵抗风,也护着我们的友谊。我们相互看对方的诗,又彼此微笑,似天空那抹红霞,这里有我们的往事。
太阳照常升起,小水洼的水却浑浊了,香蕉树接连倒下,形成大水坑。我竟将水壶里的水往楼下挥洒,恰好,你的母亲正站在楼下。随后,是脸色苍白的你,你颤抖地说,你的母亲已经明令禁止我们来往。我错愕,我彷徨,不胜氤氲。
太阳升到正中,在炎热中更加迷失。每一次走过,你都低下头,悄悄走过。我抓住时机,只问你,我们友谊是否就这样结束。你却默默推开我,又默默走开。屋后那块香蕉林早已建成楼房,农田瑟缩着,步步退让。
阴云悄然,隐天蔽日。雨季莅临,你忙于搬家。我闭上眼睛,这一切估摸结束了。人去楼空,我探头着看,留下几本书,依然有你的气息,风拂起书页,里面写满童年,夹着第一次做的书签,叶脉清晰,却断了,断了。泪水使这个世界迷茫,我安慰自己,这,只是雨。
瞥见角落中的笛子,仿佛又有笛音传出,但,水洼,桂香,野草,吹不出,吹不出,吹出,沧桑而已。天下,可有不散之筵?
夕日欲颓,又是寒冬腊月日,我呼着热气,弥漫小水雾,透着望去,仍是迷失,蓦的,我看见你——迷雾中的灯塔,欣喜的浪潮此起彼伏。我走到你跟前,我看着你,带着微笑,你看着我,一脸畏缩。你伸出手——大步走过。
太阳落山,黑暗笼罩,万籁俱静。
或许只能永远迷失,迷失。
溪水流转弥满雾,山石分道陌路人。
冷淡风雨百花败,只拐独杖走前关。
《《草原》读后感三年级读后感300字》
茫茫的草原,掀起一层层海浪,轻轻打在身上,便能感觉到心情是多么舒畅,开朗。
草儿随着风轻轻地荡漾,牛羊打成一片,寂静的草原开始歌唱。柔软的春风向我吹来,慢慢地飘进了我的梦乡。
啊!多么美丽的草原,多么美丽的画面,我在画中走来走去,只看见天边的云霞。
是谁把草原变成一幅画,是谁让我的梦里遍地开花?是老舍——一位伟大的中国作家,是您让草原充满色彩,是您让草原变成一幅优美的风景画,您的名字将会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
让小草渐渐长大,让小丘上开满了鲜花,让羊群唱起歌儿,让骏马听到风声,听到雨声,也听到我的心声。
吃上一块美味的奶豆腐,喝上一杯热气腾腾的鲜奶茶,和友善的蒙古族人民一同欢歌起舞,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呀!
我骑在高高的马背上,欢呼着,飞驰着,飞过了小丘,飞过了羊群,飞过了蒙古包,飞进了春天的怀抱……
《平凡!平凡?读《平凡的世界》有感3000字》
在茫茫人海中,比起那些无所畏惧的勇士,力挽狂澜的英雄,生活中的我们每一个人大都是平凡的,我们像大海里的一朵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却不代表不重要。在这个偌大的地球上,正是因为有着一群在生活中不断艰难前行的普通人,才会变得多姿多彩,生机盎然。
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平凡,而这个世界又是多么的广阔,从黄土高原上头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再到省委组织部里的干部,形形色色的人们在包罗万象的生活的大舞台上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这里有人成功,也有人失败;有人拼搏,也有人颓废,但无论如何演绎,这世界都是那样的真实鲜活,感人至深,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这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双水村。作者路遥通过描写一群平凡的小人物,以双水村里的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让我惊讶地看到了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整整十年里的探索道路上现代城乡变化的生活,生动地刻画了社会各阶层的平凡的人在复杂的人生变化中所展现出来的人物形象。这里有辛勤劳动的农民,他们用汗水换来丰收的果实,这是孙家;这里有为党工作的干部们,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是田家;这里有外出谋生的工人们,他们努力上进,这是金家。他们是平凡的人,他们生活里所发生的事却是不平凡的。
小说的开头:“细濛濛的雨丝夹杂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上飘洒着……”一段十分细腻的环境描写引出了本书的主人公,也是我认为的全篇文字的主线——孙少平,他是多么的独立坚强,又是那么害怕难堪,甚至还有着世俗人的攀比之心和年轻人的迷茫,一个黑馍馍、一份丙菜给了我多大震撼!“似乎只是为了掩饰着过分的清淡,才在里面象征性地漂了几点辣子油花。”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小青年,就好比一棵正在发育的小树苗,是多么需要阳光和雨露!但是贫穷限制了他所需要的生活环境,少平就是在苦难和饥饿中长大的。他没有过人的武艺或超群的智商,他是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但是他带给我的是深深的感动和人生的启迪,是书中任何一个角色无法给与的!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心灵世界,心灵世界也许不像现实世界那样真实具体,但是却蕴含强烈且复杂的情感力量,孙少平就是一个内心世界强大的人,虽然他的一生到最后也不会谋得什么高官厚职,可能一辈子只能当一个普通的工人。但他的思想却像是插上了翅膀,即使是在黄原城做一名出力的揽工汉,受尽屈辱,遭人白眼,肩膀上经常被石头压的溃烂;即使是在铜城当一名矿工,每天面对着高强度、极其危险的体力活和恶劣的生活环境,他全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吓倒,始终不改对理想生活和理想自我的执着追求,他反复品味书里人物在面对困难时所展现的精神,并在潜移默化中学习书中的伟人们,成为生活的强者、思想的强者!
孙少平喜欢读书,他能够融入书中的世界,通过读书来攫取人生的智慧。在一天繁重的体力活后,他仍然能躺在破窑洞上,趴在麦秸秆上的破被褥上,就着一粒黄豆大的灯,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这是多么令人感动,多么令人震撼,书好像不仅仅是书,更是他的人生伴侣。正是因为共同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使他结识了他的人生导师——田晓霞,一个有想法、有勇气的聪慧的女子。
很多人评价田晓霞的不真实,是啊,她转瞬即逝的美丽就好比六月荷花上的一滴露珠,她有一颗开放宽容的心,她不怕受伤害,不怕付出,他与少平之间具有浪漫主义的爱情为整部小说添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虽然他们社会身份有着巨大的差异,但是在思想上却达到完美的融合,我是多么希望他们能够在一起啊,书中描写:“她放纵她的天性,守护她的爱情,她为她的掏碳丈夫感到骄傲。”晓霞看似有主见如同坚强的男子,其实他也有一颗柔软的心。这种爱情是跨域身份、跨域世俗、跨越生死的。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是整本书里最令人难过和惋惜的。
相比孙少平的大胆追求,他的哥哥孙少安在爱情面前竟显得如此渺小,他甚至不敢去想自己与村书记女儿田润叶的爱情,两人从小就是好伙伴,润叶小时候为少安缝裤子上的补丁不小心扎在少安屁股上,少安因为疼痛的叫唤引得润叶笑个不停的情景还印在眼前,即使两人深深相爱,可现实的鸿沟却将两人深深隔绝,这是一幕悲剧。不幸中的万幸,少安遇到了温柔贤惠又能辅佐他事业的秀莲,但是当家庭条件逐渐变好的同时,秀莲提出分家的决定也让少安痛不欲生,但是当少安的砖厂遇到困难时,一家人又一次拧成了麻花。这与润叶与李向前之间的爱情又何尝相似,在李向前健康时追求润叶的时候,两人被爱情折磨得死去活来,但当李向前因车祸残疾后,润叶却接受了李向前的爱,并悉心照料李向前,还为他生了一个胖儿子。我只能感叹这世间里某种妙不可言传的情感,伟大的情感与亲情都是在生活不断的锤炼中锻造出来的。
还有兰香——孙家最小的女儿,她的人生很好地解释了“知识改变命运”的说法,她真的通过自己的努力跳出了小农村,完成了人生的逆袭,也实现了她的两位哥哥少安少平最大的愿望。书中描写到“她只能一心钻到功课上去,除此之外任何事都引不起她的兴趣”在这样一个花季年纪里,从小就懂事体贴的兰香牢牢地抓住了命运的钥匙,摈弃了一切杂念,一心一意地刻苦念书。她在书中一直是以学生的形象出现,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与激励。反观自己,比起孙兰香的刻苦努力,我的惰性与任性是显得如此可笑,遇到困难就想放弃,做不到抛下杂念“一心只读圣贤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每当想起孙兰香那颗渴望改变命运、执着的、透露着希望的眼睛,我都将会提醒着自己。孙兰香在如此贫困的家庭都能够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化茧成蝶,我相信我也可以成为更好的自己。
孙兰花的痴情守候让我感动,田福军的廉明公正让我十分佩服,田福堂的命运转折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孙玉亭对政治的追求也让人忍俊不禁,金波的仗义相助令人温暖……书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或事令我感悟,令我沉思。杜丽丽和武惠良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为自己找借口是有多么的可怕,杜丽丽一口新时代新作风,做出的事却是违背道德和常理的;从少安、少平、兰香身上可以看到“人穷志不穷的”的高尚品格;从秀莲的选择可以看出婚姻的前提并不是物质,而是人的本身,这一点在少平晓霞的恋情中可以诠释……
本书描绘了整整十年的时间跨度的时代变化,把书中平凡的人物不平凡的一面表现地淋漓尽致。同时这一切的变化都得归功于那个伟大的时代。改革开放后,双水村里的人们又一次犹如机器新灌入了汽油,飞速运转起来:开砖厂,养鱼,养蜜蜂,酿蜂蜜,开饭馆,开发廊……处处体现了人们日新月异的进步,这全部都应归功于我们做出了如此开明的选择的国家。中国人民的命运在改变!在进步!在重生!
路遥就像是一个生活的导演,他把他自己想要表达的情感寄托在他书里的人物上,他花大量的笔墨所造出几近完美的角色,他让书中的角色代替他的思想,让他的思想得到永生!他告诉我们,平凡不代表平庸,甘愿在平凡的世界中实现理想和追求,是一种自信的态度。路遥在《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说:“是的,我刚跨过40岁,从人生的历程来看,生命还可以说处于‘正午’时光,完全应该重新唤起青春的激情,再一次投入到这庄严的劳动之中”。路遥的早逝是文学界的一大损失,但是他的精神却未曾离开过我们。他是孙少平也是孙少安,他是田福堂也是孙玉厚,他是书中的每一个角色,他用一支笔影响着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平凡!平凡?
《我最好的朋友》
在茫茫人海中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无话不聊的朋友有多不容易。我一直觉得我很幸运,能交这么一个朋友,可以倾诉,可以谈心,就如家人一般的存在。
我最好的朋友,他有着黝黑的皮肤和微胖的身材,人很聪明,也很善良。他还会很容易的去相信别人,导致经常会遭受到欺骗,后来被骗的次数多了也就吸取到了教训,便不会再那么轻易的去相信别人了。有一次他告诉我,那时候他觉得每个人都是好人,应该不会这么做的,所以他才会选择去相信每个人。最后现实告诉他,干净的人并不都有干净的心。他有时也很固执,只要他认为对的东西就一定是对的,无论我怎么去解释他都不会听,得等到现实摆在他眼前他才会相信,这点让我很头疼。
我们两个从小学便一直同班,到了初二才不在一个班级。算一算,认识到现在已经有12年了。小学的时候他很好玩,嘴也很会说,经常讲出一些让班里的人哭笑不得的话。虽然好玩,学习成绩也从来没有落下,特别是数学。就算上课不认真听讲,考试时也总能考高分,数学恰恰是我最弱的一科,就算我上课认真听讲,分数也没能超过他,这点让我很佩服。假期的时候我们有时会一起去旅行,每次都是我先定地方,到了附近后他就会看着导航带我去目的地。因为我是个路痴,有时就算看着导航我都会走错了路,所以一直都是他负责带路。
虽然现在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上学,但还是会经常联系,各自讲述着身边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碰到了什么难题会一起商量。就算距离远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