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杀死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20:46:40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00字》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在这个暑假,我读到了哈珀·李所写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寄予了她的期许和对种族歧视的深刻批判。
这本书以美国大萧条时期作为背景,将一真实案例创作后写进了这本书。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一座名为梅科姆的小镇上,全书以妹妹斯库特的视角叙述了两个主要故事。开篇介绍了怪人拉德利,他不能见光所以从来都呆在屋里。他丑陋瘦削的外貌,荒唐怪异的举止等等,以至于人们不由得对他浮想联翩,在以讹传讹中拉德利成为了一个无恶不煞的怪人。孩子们在邻居们的种种言论下,最终按捺不住,试图将拉德利从家中引出。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他知道孩子们的计划后,却与邻居们相背离,教育他们不要去打扰拉德利。拉德利遭受着世人毫无根据的一番言论,而他为杰姆缝补衣服,在危急时刻所迸发出的力量都折射出他内心深处的善良真诚。或许他在流言蜚语中与自己和解,又或是被非议磨平了心态。怪人拉德利前后形象的转变无不饱含着作者极力的讽刺。
随后引出了一起案子,黑人汤姆被控告强奸了一名白人少女。阿迪克斯决定为其辩护。这一决定在小镇上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阿迪克斯为此背负了“爱黑鬼”的骂名,陷入了舆论的漩涡。在这样一片充满偏见的浪潮中,他依然保持着自己的航向。尽管阿迪克斯掌握着足够充分的证据以证明汤姆的清白,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但是陪审团依然给汤姆定了罪。后来汤姆企图逃走却死于乱枪之下。
在书中,阿迪克斯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们射多少只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能打的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汤姆和拉德利都是知更鸟,他们只是哼唱着音乐,最终却被偏见杀死。在大众的立场中,阿迪克斯两次选择都选择了背道而驰。他自始至终都知道自己最后几乎不可能赢,但他坚定地走了下去,这是勇敢。在流言蜚语中他用理性的思考背离从众原则,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这是良心。正是因为有阿迪克斯这样的人存在,知更鸟才能继续啼叫。我们在生活中应当用正确的价值观分辨真善美,如果善良、勇气、正义与我们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便是人云亦云的思想。
在这个网络横行的时代,每个人发表着自己的言论, 不免有着无数造谣的言论。人们往往从他人的口中去了解屏幕背后的人和事情,这个时候需要我们理性的去思考,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如果有一天,周围的人摒弃了真理,我们是否还会坚定自己的内心呢?
人们心中应有着自己的标准,不在从众的沼泽中迷失自我。很多人在表象下选择缄默,迎合大众。而你应该告诉自己,勇气和正义在任何时候都是合时宜的,它们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这是书中对书名的注解。知更鸟只是哼唱着美妙的歌曲供人们欣赏,它们什么坏事也不做;这世上也有着许多知更鸟般的人们,他们安分守己,在适当的时候与人为善。可同样这个世界上不乏杀死知更鸟的人。
在阅读完本书之后,我意识到书中有两个“知更鸟模式”的人物,其一是黑人汤姆·鲁滨逊,其二就是怪人拉德利。
汤姆因涉嫌强奸白人少女被指控。但因为人们对黑人根深蒂固的偏见,即使在被告律师阿迪克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汤姆无罪的情况下,汤姆依旧被枪弹射杀身亡。对黑人的歧视一直是美国社会的隐秘的痛:从书中汤姆被小镇上最不耻的白人家庭诬告,到去年爆发的“弗洛伊德事件”,都足以可见种族歧视问题不但是悬在黑人生活中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更是动摇着美国社会安定的根基。从历史原因上来说,美国黑人起源于黑奴贸易,在资本主义体系下,是商品和工具般的存在。这种偏见,即使在美国发表《独立宣言》、奴隶制被废除后仍然存在于美国社会中。而正如书中所显示的那样,美国黑人因为缺少教育和阶级跃迁的空间,只能从事最低层次的工作,从而因固化的阶级地位陷入被歧视的恶性循环。
幸而有阿迪克斯这样的人来维护公平最后的尊严。在梅克姆这样一个偏远的南方小镇,任何的意识都很容易上升为一种群体性的认知,从而形成不容置喙的原则。对黑人的歧视即是如此。书中阿迪克斯对那些置显而易见地事实不顾的人们评价道:他们原本都是善良朴实
的人,然而在这件事上,他们却变得残忍而无知。阿迪克斯从“歧视的螺旋”中走出来,看到了诬告事件背后的事实以及家中黑人保姆卡波妮身上的可贵。他发自内心地尊重每一个人的与生俱来的独立性及平等地位,努力发掘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善良。这种为正义发声的态度,是破解歧视螺旋的密码。
拉德利由于少时做了坏事,被严厉的父亲幽禁家中与外界隔绝数十年。坊间四处流传关于他的流言:拉德利是个冷酷无情的恶人,会残忍伤害遇到的每一个人。本书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孩子的视角,孩子对他人的评价始终处于不断被外界塑造的过程中,从而更能显示出一个社会系统的偏见对个人的影响。书中的“我”即是律师阿迪克斯的幼女斯库特。尽管父亲让我用平等的目光去看待每一个人,乡人的态度依旧让“我”和哥哥杰姆对这个流言中的人物充满好奇:希望利用各种方式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不断想要窥探拉德利的生活。然而拉德利却始终对这些不怀好意的孩子表示善意,隐秘地给他们留下礼物,甚至在“我”和哥哥被坏人攻击时挺身而出。这一系列事件改变了“我”对拉德利的看法,也让拉德利免于成为“被杀死的知更鸟”。
是什么杀死了知更鸟?是群体的错误的偏见。勒庞在其社会学著作《乌合之众》中提到:“在群体中,任何一种感情和行动——只要这种感情与行动不合常理——都会很容易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他毫不相干的人做出牺牲。”“乌合之众”的力量让偏见成为暴君,忽视任何不利于暴行的事实。汤姆的胜诉将会威胁梅克姆镇上人们对“白人优于黑人”这一观念的信仰;而拉德利内心的善意,也会破灭人们于谣言中塑造的一个可怖而让人充满刺激感受的猎奇形象。因而在没能改变群体观念的梅克姆镇,汤姆的悲剧会沿着既定的轨道进行,而拉德利的故事依旧会等待机会再次上演。
而这样的故事模式,不只存在于书中,也不只存在于美国社会。无论是被传谣出轨快递员的杭州女士,还是不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都在一次次颠覆人们对平等权利的幻想,也在一次次刺痛社会的良知。倘若舆论成为不可动摇的权威,代替司法成为主导公平正义的力量,那么“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便会不断上演,社会只能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然而事实是,我们不断从这些所谓挑战了公理公知的描述中获得感官上的刺激,漠视或是推波助澜,都成为知更鸟悲剧中的一环伤害。公平正义如果只能成为口头的一句漂亮话,而并非切实的行为法则,那么知更鸟的哀鸣定会不绝于耳。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群体错误偏见的过失。要让社会重获公平与正义,需要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摆正平等的砝码。
《刘备摔阿斗的故事》
在《三国演义》中,赵云血战长坂坡,杀死曹操手下名将五十余人后从乱军中救出小阿斗刘禅。赵云见到刘备“双手递与玄德,玄德接过,掷之余地曰:‘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后人评论说刘备摔阿斗是假摔,为拢络人心而已。
刘备的这一举措,本来应该是爱惜赵云之材的真情流露。当然,这样一来,无形中更令各位兄弟“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的效果就更佳了。这也是一种境界。
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刘备对阿斗有多深的感情,直到刘备白帝托孤的时候还告诉诸葛亮阿斗能扶则扶,不能扶则取而代之。虽然刘备这话有些试探诸葛亮的真真假假,听来却是全无一代枭雄的舔犊之情。
他在流浪不已的征战中,反而是有过多次为保命而抛妻弃子的例子,以致妻儿多次被敌人所俘虏,换句话来说,他的家人若不是遇到了那个仁义的英雄时代,早已就死过多少回了。反正,家人的命都是一再再而三的捡来的。由此也可见刘备实际上是为了事业而不顾家人,只要他自己的生命存在,左膀右臂的生命存在,才有屡败屡战的机会。
赵云投奔刘备的时候,刘备也不过是只有“桃园三结义”资本在公孙瓒手下混饭吃,刘备手下最缺的就是人才,而赵云始终如一的一跟刘备就是十多年,对于缺兵少将刘备来说,简直是太难得了。在众人怀疑赵云投降曹操的时候,刘备的话就很能说明问题,刘备说,“子龙从我于患难,心如铁石,非富贵所能动摇也。”又“……子龙此去,必有事故。吾料子龙必不弃我。”这样的大将哪里去找哦?就连手下猛将如云的曹操一向都还求贤若渴,赵云对刘备的重要性就更是不言而喻了。
当被曹操追杀得遑遑如丧家之犬的时候,刘备身边仅余几十人,想来他是最明白“孤家寡人”的滋味,若非这几个老兄弟的拼死杀出重围,自身尚且难保,哪里还顾得了那个襁褓之中“扶不起来的阿斗”了。
刘备起兵以来,到五十岁左右仍无所大为,事业无成,还得靠这帮忠心耿耿的兄弟们去打天下。何况退一步来想,就算儿子失去了,还可以再生一个。只是,“千军易得”,却是“良将难求”。所以,在得与失的天平上,孰重孰轻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