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某日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9 14:48:07
《美食广场里的北极熊作文》
在某年某日,一家超市内,一个“庞然大物”,守候在水产市场前,正在那里“狼吞虎咽”呢!没错,它是一头北极熊!一头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北极熊,事情是这样的:它原来是一头名副其实的“吃货”,口号是:享尽天下美食,共度幸福人生。
有一天,它正在一旁实现“理想”的时候,突然听到饲养员在一旁说道:“你怎么能这么贪吃?在这么吃下去,你会得病的!”但是这头北极熊哪里肯听,它还想:等哪天有机会我还要去超市大吃一顿呢!直到今天……
一辆大货车郑雯雯的停在动物园的门口,北极熊胖胖正在上车。因为有更大的动物园看上了胖胖的憨态可掬,想让它“转园”,胖胖可不能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用手轻轻的夹在车门中间,表面上好像关住了,但实际上只要轻轻一推就能打开。
两个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一阵现象刺鼻的鱼刺传入了胖胖的鼻子,它深深的吸了一口,紧接着二话不说推开车门,一溜烟来到近前。刚好汽车正在等红绿灯,正巧今天红绿指示灯坏了,马路上拥挤不堪,正好给了胖胖机会,它甩开腮帮子,把美味统统收入胃中。
多么可爱的北极熊啊!
《篮球教练400字》
某年某月某日,我爱上了篮球,并且一直去我的学校训练,一次次重复的动作,让我对这些动作更加熟练。
训练我们的老师,姓田,四方脸,锅盖头,穿白色衬衫,黑色的短裤,黑白相间的球鞋,看起来很有精神,他的球技很好,10个,有八个都进了,我看未必,当他在我们休息的时候,拿起一个球就开始投篮,一发,两发,三发……连投10个进了6个,没有八个吧,当我得意之时,我总算看到了他球技是有多好,刚刚是因为他有做动作,所以进的不多。只见老师运球迈小碎步来到三分线,并且做起了胯下八字,做完了,只见他双腿张开,扎稳马步,双眼凝视着前方的篮筐,双腿蹬地,伸臂,老师把球射了出去,篮球在半空中旋转,"咣一一"球进了!还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空心,一连几个都进了,还在三分线做了一些动作,应有尽有,我会的他做了,我不会的,他也做了真厉害。
一堂课下来,只有拍了照才放学,有一次拍了照,他非得唠叨几句才放学,这时一只小龙虾那么大的知了提出了抗议,这只知了趁老师不注意,飞到了老师的手上,同学们都叫了,只隔了1秒钟他才反应过来,叫了声"哎呦"抖了一下手,知了飞走了,同学们的叫变成了笑。
《古塔可重建,历史却不可重建700字》
某日,一座古塔在山洪的冲击中被销毁。在人们的惋惜中,对古塔的重建提出三种建议。其一认为劳民伤财,重建也是假的;其次是认为重建保证当地旅游业;再者是为异地重建。依我见,正如第一种所说重建并非源遗,不如不建!
历史中遗留的古迹我国数量上首屈一指,但并非重建而是细心维护。虽说古塔可带来旅游业的繁荣兴盛,但不止是只有一条路可行。古塔虽然不在,但历史的痕迹抹不去。异地重建更是毫无意义,按这个道理,岂不是更要把啊阿房宫重建吗?那样只剩躯壳,再无灵魂。综上所述,重建古塔意义小且劳民伤财。
何为古迹?是古人的智慧结晶,是历史的见证,而且不是一座建筑。放眼世界,中国的建筑水平可谓是响当当,从横跨三地的事件第一座大桥—港珠澳大桥,再到三峡大坝的水利工程,无数令人惊叹的建筑层出不穷。重建一座古塔更是轻而易举。然而却不见当年影,横店仿古塔易,仿历史痕迹难。
历史不仅是铭记,还需要抬头向前看。圆明园惨遭八国联军掠夺,更是大火燃烧,如今已是面目全非,却不曾说在原址上重建,而是维护。是的,一座文明古迹承载的许多历史文明,他的存在是提醒人们铭记过去,这才是他的价值所在。古塔虽不在,但山洪无法摧毁他的存在过的痕迹。往前看,新的建筑也会是将来数年后的历史古迹。
让新的建筑染上古它的韵味。虽然说古塔不可塔,等新的建筑,也会像他一样存在自己的价值。结合现代化建筑,让吴塔的文化在这里重新散发光芒。既有古塔的文明,用新的建筑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古迹与高楼的碰撞,吸引更多人们参观,又有考虑到安全性能,在洪水的冲击下,仍然坚强屹立。
“巨大的建筑总是由一草一木建起来,我们又何妨做做这一草一木呢?”鲁迅曾言。
历史建筑只有保留原有的含义才有价值,一味的重建不过是浪费资源。旅游产业不仅仅要依靠原有的建筑,应该大力发展新兴企业。融入时代的汇流中。
《对话王勃》
(背景:21世纪的某年某月某日,一位科学家终于发明了一台能穿越时空的可视电话机,一位王勃的崇拜者有幸成为第一个试用者。电话接通了……以下为一位记者的复述记录)
“您好!请问是王勃先生吗?”
“在下正是,敢问你是?”
“我是一个未来人,想通过穿越时空来了解您。您的作品《滕王阁序》千古流传,另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句更是脍炙人口,您能先为我们介绍一下您当时是如何写下《滕王阁序》这作品的吗?”
“可以。唉!说来话长,其实当时我正要去看望我的父亲,路过南昌时,赶上都督阎伯屿成功修新滕王阁,重阳日在滕王阁大宴宾客。于是我便前往拜见,热情的阎都督便请我参加宴会。阎都督这次宴客,是为了向大家夸耀女婿孟学士的才学。让女婿事先准备好一篇序文,在席间当作即兴所作书写给大家看。宴会上,阎都督让人拿出纸笔,假意请诸人为这次盛会作序。大家知道他的用意,所以都推辞不写,而我当时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竟不知推辞,反而接过纸笔,当众挥笔而书,也没有注意阎都督已经不高兴了。”
“那么当你在创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时写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呢?为什么要这么写呢?”
“……其实自己也不太清楚,因为朋友无论相隔多远都想在一起,那时我的心中满是对朋友的不舍和勉励,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有人说你这是一种自我安慰,是这样的吗?”
“我想不是的。当时我只是十分自然地表达送朋友惜别的情感,并没有想到自己。”
“那么你对朋友、知己的看法是?”
“只要是互相了解,有着真挚友谊的人,即使相隔再远也能做到就像在身旁那样倍感亲切。”
“谢谢你!那么对于别人称你、杨炯、卢照邻和骆宾王为”初唐四杰“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我……”
(由于信号的不稳定,通信被迫终止,但似乎所有人都觉得很满意。那位幸运的试用者在事后说:“只要是互相了解,有着真挚友谊的人,即使相隔再远也能做到就像在身旁那样倍感亲切。我相信这样的友谊无处不在,而且我坚信有这种友谊的世界将会永远美好!”
《熊猫与熊》
某日,一熊途遇熊猫,大恸。
熊猫问其故。
答曰:“同是熊族,何以汝辈则受人保护,视为国宝,不准猎杀。吾等却日日心惊胆战,被人唾弃于此?”
熊猫哂曰:“此原因共有两点。其一,吾辈数量稀少,外貌可爱,毛发光滑,人皆爱之。而汝等毛发粗糙且数量众多……”
熊猫尚未说毕,熊便叱曰:“为数多乃何错之有?毛发粗糙乃上天之赠,与吾等何干?”
熊猫不紧不慢答曰:“然汝等生性残暴,虽不食人尸,但见活人则补杀之,此何也。”
熊仍怒,曰:“难道吾等坐而不动,等人杀之?”
熊猫对曰:“然则,人岂敢将汝等供入园中?”
熊哑口无言,悻悻而去。
《理想》
时间:某年某日某天下午放学后
地点:回家的路上
人物:汤姆、简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
汤姆:简,你长大想干什么?
简:我吗?我……长大想当医生。
汤姆(抱怨):为什么别的都不当,就偏偏要当医生呢?医生一点都不好,忙得很!
简(很不情愿):那你长大想干嘛?
汤姆(骄傲):我长大以后,想穿上宇航服,登陆火星!
简:别异想天开了,现在人类的科技还不发达,人类还不知道火星上有没有生物。如果有的话,要是火星生物比你更大,比你更强,那你肯定逃不掉了!(故意吓唬汤姆)
汤姆(有一点害怕):嗯……才不会呢……火星根本不像你说的那样,火星上(汤姆停顿了一下)……才不会有生物呢!
(走了半个小时,两个人才到家)
【简评】
在回家的路上,汤姆和简展开了一场对“理想”的讨论:简想要成为悬壶济世的医生,汤姆则想成为一名名扬万里的宇航员。颇具戏剧性的是,当两人分别被追问时,理想却有些“动摇”。小作者的台词精炼,时间、地点和人物齐全,舞台提示恰到好处地推动了情节发展,从侧面写出了人物说台词时的心情。(施民贵)
《在古代你有几个熟人》
某日,做了个梦,梦里被问到:“古代你有熟人吗?”
我支支吾吾,窘急之下醒了。
醒后想,其实我是可以答出的。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你常去那些古人家里串门?
我想自己的人选,可能会落在李白、杜甫、杜牧、苏东坡、张志和、陶渊明、陆羽、李清照、卓文君等人身上。缘由并非才华和成就,更非道德名声,而是情趣心性和活法,正像那一串串别名:“烟波钓夫”、“江湖散人”、“蝶庵居士”、“湖上笠翁”…….我尤羡那江湖感和氤氲感,淡定,逍遥,那稳定的静气、闲气、散气,茅舍菜畦、犬吠鸡鸣…….
我可凑旁看人家忙正事:张志和怎么泛舟垂钓、陆龟蒙如何扶篱担箕、陶渊明如何育菊酿酒、张岱如何茶淫橘虐、书蠹诗魔。
我在家有个习惯,当心情低落时,翻出几张纸墨,静心练字。要么《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要么陶公的“狗犬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我喜欢散步的活法,那种溜溜跶跶,拖鞋节拍的人生。而现代人崇奉的是皮鞋与轮胎,乃疾步的活法是沥青路和跑步机上的人生。
《最美丽的风景作文》
某日,我在广州这个大城市到处游逛。看着道路两旁的绿化,感觉给这枯燥的城市带来一些生机。与此同时,我看见对面公路的垃圾箱边有一个小小的白色垃圾袋。
“是有人差几步之遥而不丢进垃圾箱么、还是被风吹的?”我暗想。于是我想过去把它捡起来,可这来来往往的车辆却切断了我的想法。
我只能等绿灯通行了。在等待的同时,有位衣着时尚的小姐走向那个垃圾箱。我想:“那位小姐肯定爱干净,一定会把垃圾袋捡起的。”但是我期待的心破碎了,那位小姐经过垃圾箱时,厌恶的望了望,然后小跑着离开了。
又有一个穿着西装、夹着公文包的男人经过,看他这么文质彬彬的样子,一定会捡起垃圾袋的!你们相信吗?至少我信了。我满怀期待地看着他经过垃圾箱,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的心又受到了挫伤,脸上一副沮丧的表情。
“唉,这下彻底没戏了,想不到竟然没有人会做这虽然微不足道的事。”我懊恼地看着这依然亮着的红灯,无计可施。当我准备放弃而离开的时候,我听到一位女人骂小孩的声音。大概是说:“这么脏的东西,捡起来干嘛?走走走、快去洗手!”
我惊讶地看着她们,只见那小女孩手里拿着那个小小的白色垃圾袋。终于有人捡起它了,但却想不到是这么小的女孩。我也明白了那位妈妈的责骂声怎么回事。我隐隐约约听见小女孩分辨说:“老师说过,要做个有品行的小公民,捡起掉落的垃圾是最基本的!”我看见小女孩清澈的双眸,泛着坚定的光,她是多么的纯洁啊。她的妈妈十分地震惊,进而羞愧地说:“孩子,以后妈妈不会阻止你正确的行为,妈妈向你道歉,我们一起做个好公民!”“嗯!”小女孩欣喜地点头。
看着小女孩蹦蹦跳跳、渐行渐远的小背影,脑海里浮现着她说过的话,我觉得这是夏日里最好的风景,也是这座城市最美的风景。
《飘落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柳絮》
春色将残,桃花飘落,海棠低首,勃勃生机的春景所剩无多。春风狂作,飞花满天,春雨狂吹,飞絮随波,仿佛春在死命抓住即将逝去的季节,阻挡那惹眼的姹紫嫣红扑面而来。洛枫眼中最美的,一是这漫天飞舞的柳絮,第二,便是锦溪。
——题记
洛枫清楚地记着这一天,潮湿的空气让洛枫感觉到有些恶心,不由自主的竖起衣领,加快脚步。香气,一阵清香弄得洛枫一阵眩晕,回首,寻觅,却发现一双清澈如水的眸子,只是一亮便消失在低垂的黑发中,渐远的脚步声像是在轻叩洛枫的心门,洛枫在原地矗立了很久,突然轻轻一笑,便走开了,但是步子却明显放慢了。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洛枫的双眉又紧紧锁在一起,他试图用早已被学习冲得混乱的大脑去分析,依然毫无结果,毕竟高三了,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些想法不该在这个时间段出现。洛枫摇摇头,在一次加快了自己的脚步。
在高三的紧张学习气氛中,难免会穿插一些考试,而且频率也是与时间成正比的,“铃......”一阵急促的铃声打断了洛枫的答题思绪,但是却没有阻挡住钢笔在试卷上沙沙滑动的速度,知道一个戴着大厚眼镜的女人,把试卷抢走为止。“唉......”洛枫长叹了一口气,猛一抬头,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位既熟悉又陌生的女孩,正冲着他微笑。洛枫心中一惊,险些从板凳上摔下来,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一双清澈如水的眸子。“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可以交个朋友吗?”女孩像他伸出了白皙而又修长的手。她的声音很好听,像清脆的风铃。“我...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洛枫缓缓的伸出了他那双笔直的手,略一迟疑,已被白色包裹。“呵呵,我叫锦溪,夏锦溪。”女孩笑的很甜。“哦,我叫洛枫。”黝黑的脸上像是罩上了一层微薄的红纱。“洛枫,恩,很好听的名字嘛!”“你的...也...很好听。”洛枫不知自己为什么会结巴。“我有事先走了,明天见!”女孩轻轻的跑开了,一头乌黑茂密的发丝随着她上下起伏的节奏在空中轻盈飘逸。洛枫向前伸出了手,却什么也没有抓到,只剩下锦溪残留在他手心中的余香。
又是一个凄凉的雨夜,可今天洛枫却感到很温馨。22:45,手机屏幕不停的闪烁:“小枫,我是锦溪,忘了告诉你了,我认识你们班级的很多同学,所以才知道你的手机号码。你不觉得今晚的雨夜很美吗?”洛枫心中先是一惊,然后又有一些说不出的感觉。“是啊!今天的雨夜真是与众不同,不但很美,而且还很温馨。”手机再度亮起,洛枫迫不及待的抓起手机“喜欢玩文字的人都是虚伪的,很久以来我只喜欢一个词‘绝美’但我不明白他的含义,只是觉得它让我感到了死亡的美和血腥的妖艳,我更喜欢雨夜中嗜血的妖精,我只觉得它有一点点惨淡的红,却不认为它有半点的恶心,我希望我是一个雨夜中含泪嗜血的妖精,我们是最傻的孩子,冒着雷鸣的危险,去纪念被遗弃了好久的星星点点的文字。太晚了,我先睡了,你也早点睡吧,晚安!”洛枫隐约间感觉出了锦溪内心的悲伤,他或许是用快乐的外表去遮掩那颗千疮百孔的心吧!洛枫扔下手机,索性脱了衣服,拽过被子,睡了。
时间飞快的流逝,春天早已抵挡不住那惹眼的姹紫嫣红了,现在再也没有那样缠绵的雨夜了,取而代之的是狂风与骤雨。洛枫与锦溪的通信越来越频繁,洛枫的手机从来没有这样繁忙过,从来没有。键盘显然失去了往日的华光,显得有些陈旧,洛枫说现在发短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在没有短信的夜里,往往会彻夜难眠。“难道我真的喜欢上她了吗?”洛枫反复的问自己。“算了,高三了,本不该产生这些想法的。”
为了逃避现实,洛枫选择了一个极端,那就是离开锦溪,永远的离开,彼此成为陌生人,可能只有这样才能减轻洛枫心中的痛苦,才能断绝对她的私心杂念吧!
又是一个阴冷的夜晚,道路两旁的柳树漫不经心的左右轻摆,路灯也比以往更昏暗了,零星的有几只飞蛾在路灯上反复的撞呀撞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便笔直的从空中悠悠坠落,直摔倒路旁的草丛里去了。洛枫与锦溪并肩而行,却,无语。“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呢?”锦溪先开口了,打破了僵持很久的冷清。“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不需要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能随意放任也就够了......或许这样也不行,我虽然不是鸢飞戾天者,可也不是不求闻达于尘世,但求垂钓于山溪的贤哲圣人。”洛枫一口气说了好长自己也不明白的话语。“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或许我们的关系太近了,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却相信日久生情,我真怕有一天对你动了情,乱了心,到时候无论对谁都不好,锦溪你明白吗?”洛枫虽然背对着锦溪,但是却能感觉到眼泪正在锦溪的眼中打转,之后依然是,无语。
其实洛枫也心如刀绞,现在他只是凭借自己的肌肉自然伸缩慢慢的向前挪动,因为他脑袋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大片,一大片,惨淡的白。洛枫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家的,躺在床上,手机不停的闪烁,洛枫隐约间已经猜到了其中的内容,他端着手机却如举千金之物,没有丝毫的力气去阅读这条来了许久的信息。终于,洛枫鼓起了勇气,“我想到了这一天的到来,却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早,我已经无力阻止什么了,我太累了,心累,小枫,我第一次为你而哭泣,我想我们是时候说再见了......”
泪水,再也不能被眼眶所束缚,一滴,一滴的滑倒嘴角,汇聚成一颗大粒的泪珠,狠命的摔到了微微发烫的屏幕上,摔的粉碎。
夜很长,眠很难。短信犹如山洪爆发般涌入锦溪的手机中。有些事情知道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人世间最痛苦的是莫过如此,如果上天在给洛枫一次机会,他愿意对她说四个字:我喜欢你!
锦溪说:“小枫,你知道吗?这些话如果我以前听到,我会很开心很开心的。”洛枫缓缓的闭上双眼,内心深深的谴责自己,后悔那天说出的那些话,他说:“锦溪,如果你真的喜欢听我喜欢你的话,以后我会天天说给你听的,你等我,高考之后......”
洛枫与锦溪又恢复了往日的关系,但洛枫清楚的知道,他们的关系不如从前了,因为锦溪是一个善于伪装自己的女孩,一般人很难猜透她的心思,即使你是多么的了解她。锦溪说:“我之所以不跟你成为恋人关系是因为我不想失去你,我跟了谁都会分手,分手了就陌生了。”洛枫说:“我知道。”这是他们那夜最后的对话,之后便又是一夜的,无语。
《献给那些陪着我的朋友们》
某年某月某日,我只需要做的是在原处等待你的出现,相识,相知,而后变得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经过这些过程之后呢,我会挥手送你离开,在转过身等待下一个“你”的出现,来取代曾经的“你”,一次又一次,我不知道会不会存在尽头。
曾经的你
傻气地拿一根棒棒糖换来了我这样的朋友,在缠绵的午后讲着百无聊赖的笑话的你,被慵散的阳光照射出糖果的气息,甜而不腻。缺了一颗牙的嘴巴依旧肆无忌惮的大笑,是不是还往嘴里塞一大口冰激淋或棉花糖,你痴迷的爱着一切甜的事物,糖果或阳光。正因为是这样的你才足以让我忘掉苦涩,陪着你一起看暖暖的阳光。不知不觉,我在那一段流年里忘却了痛痒,眼中只有你明媚的笑,这样无忧的岁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被你有些肤浅的笑所感染又何尝不是我的荣幸呢?
现在的你
初中生活里,陪我一起看云的女孩。我对你我的相遇怀揣感谢。我感谢,在那些寂寞的日子里,有你的存在,读我矫情的文字,听我说许多别人听来只会诧异的语言。你能够懂得,你看得见,我在心底安排的那个世界,明亮的,却蒙上雾与尘埃。我们在彼此的思想中结识,我们读同一个人的小说,听同一个歌手的歌,我曾经想,在同一个时间,想着同样的事物的两个人,在一起一定不会寂寞。的确如此,只有你才会让我在漫漫长夜与黑暗的孤单之中体会到有人陪伴的幸福。
早忘记了是某年某月某日,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你”,带给我的无限快乐与悲伤,在那蒹葭往事之中泛着亮白的光,区别于那些平平淡淡的日子,”我想,我是爱你的,只因岁月如梭,你渐行渐远的身影为我编织出那个不尽回忆的曾今。”虽然你远去的背影将永不停留地走下去,却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细细回味你对于我来说,无法忘却的模样啊。”我想,我是爱你的,只因你已远去,让我尝尽夜的黑和没有你之后日子的惨淡,掀起层层结痂的心,让我学会珍惜你所给予我的一切,在那个无星无月的夜晚。”席慕容的一番搜索枯肠,便道尽了这其中的种种滋味。
我在这样的夜里写下这样的文字,仅仅是想告诉你:我有多想念,多想念上一个“你”,然而,余声还没触你耳边,新的“你”又来了。
--献给那些在人生片段中陪着我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