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嗟来之食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6 07:27:35
《课文《嗟来之食》读后感小学读后感600字》
学习了课文《嗟来之食》,我有点想法。
《嗟来之食》讲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准备把一些食品施舍给灾民,但有一位灾民认为这是“嗟来之食”,终因不吃黔敖的食物而饿死了。
我们班为那个人应不应该吃黔敖的食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认为那个人该吃黔敖的食物。
一、吃了的黔敖东西,对那个人有好处。因为那个人吃了东西,便有了力气;有了力气,就能干活。就像《为了他的尊严》这个故事一样,哪个独臂乞丐虽然以前只能靠别人的施舍来混生活,使他的尊严受到了损害,但是在那个妇人的引导下,他知道了自己并非是一个无用的废物,自己也可以用劳动换来报酬,尽快挽回自己的尊严。同样的道理,黔敖的食物也并非嗟来之食,只是在那人到了“鬼门关”的时候拉了他一把,把他给救了回来,让他有了生的希望。活下来是第一重要的,其他的事情等到以后再筹划也不迟。
二、黔敖给了那人东西,对自己也有好处。因为黔敖帮助了别人,自己也快乐。他帮助了那个人,那人就会从小做大,东山再起,以后变成了富人,或者当了大官,就会来报答黔敖,可以在他出事的时候帮助他。
三、文中讲到,黔敖已经向那个人道歉了,这样,这些食物就不是嗟来之食了。而且文中也讲到曾子,曾子是孔子的传人,是一个智者,智者所判断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正确的,既然连他也认为那个人该吃。所以我认为那个人该吃黔敖的东西。
许多人都曾经被别人侮辱过尊严,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一道道伤痕,但重要的不是曾经摔倒过,而是摔倒了以后能不能爬起来,能够爬起来的就是英雄,就能抹平心中的伤痕。不能爬起来的就是狗熊、懦夫,在心中留下永久的伤痕。
相信大家都不想当狗熊、懦夫,想当一个真英雄。那就请记住这句名言——“只要有志气,不怕起点低。”
《嗟来之食读后感》
今天我们在作文班学了一篇文言文《嗟来之食》。说的是战国时,齐国有一年闹大饥荒。有一个很有钱的人名字叫黔敖,他在路口放置食物,等待饥饿的人来吃。这时来了一个难民,黔敖把一些食物给难民说:“喂,吃吧!”那个难民说:“我宁可饿死,也不吃这样不敬的食物!”说着就走了,没走多远就饿死了!
如果我是难民,我就会吃得。因为如果饿死了,什么也干不了了,有生命才可以以后做别的事情。生命是宝贵的。
古时候有一个叫韩信的人,一天他走在咸阳桥上,几个小混混挡住了他回家的路。那几个小混混说:“要想过去就得从胯下爬过!”韩信知道跟他们纠缠很可能丢掉性命,就忍了。从胯下爬了过去。后来韩信当上了大将军,带兵打仗,立下许多战功,帮助刘邦建立了大汉王朝。他又回到当年的咸阳桥时,那些小混混们吓得要死。
俗话说的好:忍一步海阔,退一步风平浪静。如果韩信当年不从胯下爬过,而是跟那些小混混刀刃相见,那他可能早死了,就想那个而死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
所以,许多时候我们需要忍一忍,忍能成百金。小不忍会乱大谋。我们要学会忍,逞一时之快,没了姓名,怎么干大事!
《评“廉者不受嗟来之食”400字》
今天张老师组织我们在班上开了一次辩论会,真是丰富有趣!
这次辩论的题目不是别的,正是我们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嗟来之食》。课文主要讲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一个叫黔敖的富人在路边摆设了食物,准备施舍给灾民。一天,一个灾民走过来,黔敖用侮辱的语气叫那个灾民吃,那个灾民听了,很生气,不吃。黔敖连忙给他道歉,可他还是不吃,最终饿死了。
我们就那个灾民应不应该吃黔敖的食物展开了辩论。我认为那个灾民不应该吃黔敖的食物。
那个黔敖虽然好心施舍食物给灾民,但他态度很不端正,其中还带着瞧不起人家的味道。如果那个灾民吃了,他就会永远抬不起头。就算他东山再起,他也永远觉得他是生不如死、苟且偷生的人,他会永远像狗一样的生活。侮辱就会成为他心中永远檫不掉的一条伤疤,他就会永远失去自己的尊严。他不吃黔敖的食物虽然会被饿死,但如果他吃了他又生不如死,永远背着一个被人侮辱的“罪名”。还有,如果他吃了黔敖的食物就等于是向尊严低头,这是一个很没有尊严的人做的事,那个灾民可不想当那种人。所以我觉得那个灾民不应该吃黔敖的东西。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嘛。
《嗟来之食的故事》
【拼音】jiē lái zhī shí
【典故】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礼记·檀弓下》
【释义】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带有侮辱性的
【相近词】盗泉之水、残羹冷炙
【押韵词】詈夷为跖、砥平绳直、溢美之辞、情见乎词、设官分职、蚌鹬相持、支吾其辞、朝夷暮跖、心动神驰、危而不持、......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齐国发生严重的饥荒,很多人被活活地饿死,贵族钱敖想发点善心,他在大路上摆上食物,准备施舍给饥饿的人群,当有难民经过时,他傲慢地喝道:“喂,来吃吧!”谁知那饿汉表示宁愿饿死也不吃这嗟来之食
【示例】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