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葬礼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3:37:11
《太阳雨》
罗生父亲葬礼的那一天,下了一场太阳雨。
送殡的车跟了一排,最前面的车开得摇摇晃晃,车牌的上方挂着一幅黑白遗像,车上挂着不知名的白色花朵,后车厢里是罗生父亲的尸体。
不,应该说是遗体。
罗生坐在一辆车的副驾驶座上,视线也跟着摇摇晃晃,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好又闭上嘴。
他有点迷茫,脑袋里也是白茫茫一片,头重脚轻,完全没有实感。
罗生的父亲叫罗归实,是个老好人,属于有点储蓄的个体户。由于性格开朗又不失沉稳,结交了一大堆称兄道弟的朋友,所以生意也每每落成。
罗归实出去谈生意的那天晚上,罗生把三好学生的奖状捧回了家,年轻的脸庞上流露着骄傲的神情,焕发出只属于青春的张扬色彩。他几乎翘着尾巴把奖状放在父母眼前,诉说着自己这次得到了全校第几的好成绩,向父母要求暑假外出游玩的权力。但是正在为了一笔大生意忙碌的父亲正在打电话,看到奖状也只是摸了摸儿子的头没有说话;母亲在桌子上写着什么,两人反应都意外地冷淡。罗生觉得委屈,甩开父亲的手生着闷气坐到一边。罗归实打完电话,好笑地再次揉了揉儿子的头,说晚上正好有笔大生意,明天好好奖赏你,乖啊,听话。
罗生这次直接连话也不说了,心里念叨着我才不是小孩子呢,打开罗归实的手又换了个地方坐着生气去了。母亲见了好笑,起身为罗归实的外出作准备。罗归实只好叹了口气说罗生你该长大了,十六岁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
罗生心里暗道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一边又犹犹豫豫走到门边送罗归实出门,嘴唇嗫嚅了几下,想抬起手又放了下来。罗归实说怎么了,别闹脾气,都高二了有点大孩子的样子。罗生刚转好的心情又跌落谷底,他咬了咬嘴唇赌气地说算了你走吧,没事了。
他还太过年轻,不懂收敛自己的脾性,也不好意思向父亲道歉。他想这也不能怪他,谁让大家总觉得他是小孩子。脑子一热他就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锁上了门,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完全忘记了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有一项是“亲口向父母说一句‘我爱你’”。母亲在门口把父亲送出门,对他说再见,生意一定会成功的,我们等你回来。
那时候罗生赌气地想别回来了,永远把我当成小孩的笨蛋爸爸。
我们等你回来。
别再回来了。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天晚上生意谈成,罗归实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车撞了。那时他本来还活着的,他一向幸运,只要抢救及时,他完全可以获救。然而,像许多醉酒肇事的车主一样,那辆车逃跑了。碎片扎进了罗归实的肺叶,那条路一直没有人经过,他怀抱着一线希望努力爬向自己摔落的手机,——但是,它已经被逃跑的汽车轧坏了。
很倒霉的死法。最后他的尸体在清晨被发现,手中紧紧握着那个坏掉的手机。
家人很快被通知来。罗生的母亲张瑛被叫来认领尸体。这个和丈夫一起为他们经营的公司打下一片天的女人很坚强,但她还是哭了出来。
明明昨天还笑着对他说我们等你回来,今天就看到他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的铁青面庞。命运多舛,天人永隔也不过只需要几个小时。
然而后悔是无用的,颓废也必须扔弃,所以她颤抖地擦干净脸,即使小腿发软,也挺直脊背向警察说:“请让我带他回家。”
她还有罗生。
不能后退,也不能放弃。她是罗归实的妻子,也是罗生的母亲。
她有些生疏地处理着每一件事,报案,笔录,调查,准备葬礼,联系家人友人和商业合作对象。每天来回奔波,脚几乎不能沾地。回家已经是凌晨两三点,然而五六点又要起床拖着疲惫的身体打理事情。罗生几乎见不到她。
她只是在罗生的房间放下一个信封,里面有罗归实的死亡通知书、立案复印件,和一张写着寥寥数语的便笺:
罗生,长大吧。妈妈爱你,他也爱你。你要相信我,我也相信你。我们都要更努力才行,好吗?
罗生活到现在都是个幸福的小男生。长得挺清秀,人缘也好,性格的罗归实如出一辙,是独生子,很受宠爱,还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
他只是没想到人生的第一个挫折就这样坎坷。正因为之前太过幸福和一帆风顺,现在才越发惶恐无助和不安。
但是不行。他十六岁了。他是个男人,他要负起责任才行。
所以他对母亲说,好的。
我会更加努力。
哪怕双腿打颤,拳头发抖,牙齿打架,我也会学着站在你身前。
苦难最能让人成长。
他坐在车上,视野继续不停地晃动,内心生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呕吐感,脑袋里的东西似乎变成了岩浆,被煮沸了似地咕噜咕噜,令人不由想要昏厥。
什么话也说不出口,连声音也发不出来。张瑛坐在后座,黑色西装白色衬衣,精致的妆容也无法掩饰她的疲惫。
阳光灿烂。却似乎有些讽刺的意味。
罗生闭上眼睛。
遗体被放在大厅中央,化妆师在他僵硬的皮肤上巧妙地勾勒出安详的笑容,铁青的尸色也被覆盖,他似乎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
安静得近乎虚假。
有很多人在这里。黑衣或白衣,胸前别着白花,哭红了眼睛。罗生对这些脸孔没有兴趣,他只是挽住了母亲的手。
罗归实被送进火化室的时候,他挽着母亲的手一步步向外走去。过不了一会儿,那具安详的遗体就会化为轻飘飘的灰尘,沉睡在一个他们精心挑选的盒子里,只有一个灵位能表明他曾如此真实地存在过。
罗生向窗外看去。
明明是阳光灿烂的天气,却不知何时,突然坠落了大量的雨滴。雨点很大,打在玻璃上发出“啪哒啪哒”的声音。
是一场太阳雨。
罗生愣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在自己很小的时候,罗归实似乎也带他去参加过某人的葬礼。那时已是黄昏,太阳是澄红色,像一枚鸭蛋黄,却漂亮地紧。
就在那时,下起了一场太阳雨。
父亲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蹲下身子抱着罗生,似乎是在为了什么而感到悲伤。然后他用额头贴着罗生的额头,手紧紧握住他的双手,低低呢喃了一句。
儿子,我爱你。
太阳雨仍然在下。
罗生从发愣到回过神来,也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抬起来抿了抿嘴唇,就看到身旁的一对父子。
男子蹲下身,轻轻握住了孩子的双手。他穿着黑色的西服,头发是浓密的黑。他背对着罗生,罗生看不见他的脸。
但他觉得那么熟悉。
然后罗生的眼前瞬间模糊了。之前干涸的泪腺突然发作,几乎要烫坏他的眼眶。
那一瞬间他似乎穿越了时空,回到了自己小时候,耳边甚至对听到父亲对他说的那句“儿子,我爱你”。
他想走向那对父子,抱住那个年幼的自己,告诉他不要哭,你要更努力才行。然而他无论如何也迈不开脚步,有什么东西紧紧压住胸口,让人疼痛得无以复加且喘不过气来。他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如同一条脱水的鱼,哽咽像一块破抹布狠狠塞住喉咙。
他粗鲁地大口吸进空气,握紧了母亲的手。
那只手轻轻回握他。
明明发不出声音,他却像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视野被泪水模糊,哭得几乎要打嗝。
他想起那天晚上任性的自己,却像在想起另一个人。明明不过几天的时间,却比过了几年还要令人被迫成长。那时的自己仿佛一个笑话,怀抱着荒唐可笑的念头,却一语中的。
罗归实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再也没有人会宠溺地揉他的头,说他像小孩子,把他的奖状小心翼翼的收好,记住他所有的喜好,为他毫不计较地付出所有。
他失去了一座山。一份爱。但又不只是这些。
他失去了罗归实。他失去了他的父亲。
永远地。
连一句对不起、连一句我爱你,也永远无法传达到。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了。
张瑛轻轻地抱住他。罗生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比她高了小半个头,甚至可以看见她脑后的几缕白发。他也回抱住母亲,低下头,嘴唇微微开合。
我爱你。
即使传达不到你那里,我也,爱着你。
即使比谁都要明白这残酷的事实,我也,爱着你。
世界失去了声音,他只能听到自己似有似无的呢喃。
心跳声贯穿了耳膜,填满了脑海。
咚咚,咚咚。
太阳雨敲打着窗户,啪哒啪哒。
阳光穿过窗户,亲吻人们的发丝和身体,暖黄色的光只带来温暖和光明。
这一场温柔的太阳雨,似乎也是时候完结了。
《太阳雨》
罗生父亲葬礼的那一天,下了一场太阳雨。
送殡的车跟了一排,最前面的车开得摇摇晃晃,车牌的上方挂着一幅黑白遗像,车上挂着不知名的白色花朵,后车厢里是罗生父亲的尸体。
不,应该说是遗体。
罗生坐在一辆车的副驾驶座上,视线也跟着摇摇晃晃,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好又闭上嘴。
他有点迷茫,脑袋里也是白茫茫一片,头重脚轻,完全没有实感。
罗生的父亲叫罗归实,是个老好人,属于有点储蓄的个体户。由于性格开朗又不失沉稳,结交了一大堆称兄道弟的朋友,所以生意也每每落成。
罗归实出去谈生意的那天晚上,罗生把三好学生的奖状捧回了家,年轻的脸庞上流露着骄傲的神情,焕发出只属于青春的张扬色彩。他几乎翘着尾巴把奖状放在父母眼前,诉说着自己这次得到了全校第几的好成绩,向父母要求暑假外出游玩的权力。但是正在为了一笔大生意忙碌的父亲正在打电话,看到奖状也只是摸了摸儿子的头没有说话;母亲在桌子上写着什么,两人反应都意外地冷淡。罗生觉得委屈,甩开父亲的手生着闷气坐到一边。罗归实打完电话,好笑地再次揉了揉儿子的头,说晚上正好有笔大生意,明天好好奖赏你,乖啊,听话。
罗生这次直接连话也不说了,心里念叨着我才不是小孩子呢,打开罗归实的手又换了个地方坐着生气去了。母亲见了好笑,起身为罗归实的外出作准备。罗归实只好叹了口气说罗生你该长大了,十六岁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
罗生心里暗道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一边又犹犹豫豫走到门边送罗归实出门,嘴唇嗫嚅了几下,想抬起手又放了下来。罗归实说怎么了,别闹脾气,都高二了有点大孩子的样子。罗生刚转好的心情又跌落谷底,他咬了咬嘴唇赌气地说算了你走吧,没事了。
他还太过年轻,不懂收敛自己的脾性,也不好意思向父亲道歉。他想这也不能怪他,谁让大家总觉得他是小孩子。脑子一热他就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锁上了门,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完全忘记了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有一项是“亲口向父母说一句‘我爱你’”。母亲在门口把父亲送出门,对他说再见,生意一定会成功的,我们等你回来。
那时候罗生赌气地想别回来了,永远把我当成小孩的笨蛋爸爸。
我们等你回来。
别再回来了。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天晚上生意谈成,罗归实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车撞了。那时他本来还活着的,他一向幸运,只要抢救及时,他完全可以获救。然而,像许多醉酒肇事的车主一样,那辆车逃跑了。碎片扎进了罗归实的肺叶,那条路一直没有人经过,他怀抱着一线希望努力爬向自己摔落的手机,——但是,它已经被逃跑的汽车轧坏了。
很倒霉的死法。最后他的尸体在清晨被发现,手中紧紧握着那个坏掉的手机。
家人很快被通知来。罗生的母亲张瑛被叫来认领尸体。这个和丈夫一起为他们经营的公司打下一片天的女人很坚强,但她还是哭了出来。
明明昨天还笑着对他说我们等你回来,今天就看到他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的铁青面庞。命运多舛,天人永隔也不过只需要几个小时。
然而后悔是无用的,颓废也必须扔弃,所以她颤抖地擦干净脸,即使小腿发软,也挺直脊背向警察说:“请让我带他回家。”
她还有罗生。
不能后退,也不能放弃。她是罗归实的妻子,也是罗生的母亲。
她有些生疏地处理着每一件事,报案,笔录,调查,准备葬礼,联系家人友人和商业合作对象。每天来回奔波,脚几乎不能沾地。回家已经是凌晨两三点,然而五六点又要起床拖着疲惫的身体打理事情。罗生几乎见不到她。
她只是在罗生的房间放下一个信封,里面有罗归实的死亡通知书、立案复印件,和一张写着寥寥数语的便笺:
罗生,长大吧。妈妈爱你,他也爱你。你要相信我,我也相信你。我们都要更努力才行,好吗?
罗生活到现在都是个幸福的小男生。长得挺清秀,人缘也好,性格的罗归实如出一辙,是独生子,很受宠爱,还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
他只是没想到人生的第一个挫折就这样坎坷。正因为之前太过幸福和一帆风顺,现在才越发惶恐无助和不安。
但是不行。他十六岁了。他是个男人,他要负起责任才行。
所以他对母亲说,好的。
我会更加努力。
哪怕双腿打颤,拳头发抖,牙齿打架,我也会学着站在你身前。
苦难最能让人成长。
他坐在车上,视野继续不停地晃动,内心生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呕吐感,脑袋里的东西似乎变成了岩浆,被煮沸了似地咕噜咕噜,令人不由想要昏厥。
什么话也说不出口,连声音也发不出来。张瑛坐在后座,黑色西装白色衬衣,精致的妆容也无法掩饰她的疲惫。
阳光灿烂。却似乎有些讽刺的意味。
罗生闭上眼睛。
遗体被放在大厅中央,化妆师在他僵硬的皮肤上巧妙地勾勒出安详的笑容,铁青的尸色也被覆盖,他似乎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
安静得近乎虚假。
有很多人在这里。黑衣或白衣,胸前别着白花,哭红了眼睛。罗生对这些脸孔没有兴趣,他只是挽住了母亲的手。
罗归实被送进火化室的时候,他挽着母亲的手一步步向外走去。过不了一会儿,那具安详的遗体就会化为轻飘飘的灰尘,沉睡在一个他们精心挑选的盒子里,只有一个灵位能表明他曾如此真实地存在过。
罗生向窗外看去。
明明是阳光灿烂的天气,却不知何时,突然坠落了大量的雨滴。雨点很大,打在玻璃上发出“啪哒啪哒”的声音。
是一场太阳雨。
罗生愣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在自己很小的时候,罗归实似乎也带他去参加过某人的葬礼。那时已是黄昏,太阳是澄红色,像一枚鸭蛋黄,却漂亮地紧。
就在那时,下起了一场太阳雨。
父亲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蹲下身子抱着罗生,似乎是在为了什么而感到悲伤。然后他用额头贴着罗生的额头,手紧紧握住他的双手,低低呢喃了一句。
儿子,我爱你。
太阳雨仍然在下。
罗生从发愣到回过神来,也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抬起来抿了抿嘴唇,就看到身旁的一对父子。
男子蹲下身,轻轻握住了孩子的双手。他穿着黑色的西服,头发是浓密的黑。他背对着罗生,罗生看不见他的脸。
但他觉得那么熟悉。
然后罗生的眼前瞬间模糊了。之前干涸的泪腺突然发作,几乎要烫坏他的眼眶。
那一瞬间他似乎穿越了时空,回到了自己小时候,耳边甚至对听到父亲对他说的那句“儿子,我爱你”。
他想走向那对父子,抱住那个年幼的自己,告诉他不要哭,你要更努力才行。然而他无论如何也迈不开脚步,有什么东西紧紧压住胸口,让人疼痛得无以复加且喘不过气来。他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如同一条脱水的鱼,哽咽像一块破抹布狠狠塞住喉咙。
他粗鲁地大口吸进空气,握紧了母亲的手。
那只手轻轻回握他。
明明发不出声音,他却像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视野被泪水模糊,哭得几乎要打嗝。
他想起那天晚上任性的自己,却像在想起另一个人。明明不过几天的时间,却比过了几年还要令人被迫成长。那时的自己仿佛一个笑话,怀抱着荒唐可笑的念头,却一语中的。
罗归实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再也没有人会宠溺地揉他的头,说他像小孩子,把他的奖状小心翼翼的收好,记住他所有的喜好,为他毫不计较地付出所有。
他失去了一座山。一份爱。但又不只是这些。
他失去了罗归实。他失去了他的父亲。
永远地。
连一句对不起、连一句我爱你,也永远无法传达到。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了。
张瑛轻轻地抱住他。罗生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比她高了小半个头,甚至可以看见她脑后的几缕白发。他也回抱住母亲,低下头,嘴唇微微开合。
我爱你。
即使传达不到你那里,我也,爱着你。
即使比谁都要明白这残酷的事实,我也,爱着你。
世界失去了声音,他只能听到自己似有似无的呢喃。
心跳声贯穿了耳膜,填满了脑海。
咚咚,咚咚。
太阳雨敲打着窗户,啪哒啪哒。
阳光穿过窗户,亲吻人们的发丝和身体,暖黄色的光只带来温暖和光明。
这一场温柔的太阳雨,似乎也是时候完结了。
《独牙象的葬礼读后感作文1100字》
暑假我读了一本《独牙象的葬礼》。与其说是独牙象的葬礼不去说是独牙象的活葬礼。
有个年轻的猎人他叫松果阿诺,高黎贡山野牛寨村名,是独龙族人。他正在清点着象群中公象的数量,准确来说他是清点象牙的数量,如果有了这些象牙他绝对能盖三间大瓦房,可以娶媳妇了。他们他们准备了很多水果准备捕猎大象,可是大象很聪明,总是能绕过陷阱还能吃掉水果,他们总捕猎不到大象,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头乳象闯进了他朋友的甘蔗地,乳象最多两三岁,刚断奶,它大概是贪恋甘蔗的甜味,所以和象群跑散了,他们准备用小象来引诱大象果然大象来救小象了,他们准备一网打尽,不想他们的猎枪受潮打不出火药,放了哑弹,领头象直接朝他攻击过来松果阿诺连忙大声呼救,混乱中他拿了个猎刀砍中了大象的耳朵,这点小伤对一只成年大象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这反而惹怒了那头大象,大象用鼻子把松果阿诺卷到了树下,它并没有伤害松果阿诺,它把象牙插进树里,然后折断了象牙,他明白了它的意思它把象牙送给他作为交换,不要再打象群的主意。
多年以后在幽深的寂静的丛林深处,护林员发现了一只受困的独牙象,它的腿部受伤严重,年老体衰,生命垂危。高黎贡山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在如何救助这头大象的时候,松果阿诺与雨开阳发生了冲突,松果阿诺坚持要救那头没有救助价值的老象,雨开阳说才没有让它安乐死。雨开阳写了一篇关于老年动物的报告打动了林业局的领导,领导打电话说可以让独牙象去位于西双版纳自治区的野象谷,那里是大象的乐园。相当于大象的养老院,可是这头大象拒绝上卡车,还用鼻子使劲的抽打挖机的挖斗,松果阿诺知道大象不想去养老院,以前年轻没体会,现在老了可以体会大象那种心情,都说落叶归根,大象可能想回到象冢,回到埋葬大象祖先的地方。没有人知道象冢的位置在哪。最终放弃了带大象去养老院,如果能跟踪大象让他们找到象冢也是一大发现,最终他们将大象放回野外悄悄跟踪大象。
他们的跟踪最终还是大象发现了,独牙象又一次用鼻子把松果阿诺卷到了树下,松果阿诺眼睛闭着,微笑的等待死亡的来临。他一动也不敢不动,静静地等待着疼痛的到来,奇怪的是,预想中的剧痛迟迟没有到来。松果阿诺奇怪的睁开眼四目相对,他没有读懂独牙象的眼神,就在他发呆的时候,独牙象摇了摇头用力往上一甩脖子,咔嚓一声,他感到一股热流溅到自己的脸上,原来是独牙象折断了自己仅剩的一根象牙,接着它用尽最后的气力朝天空发出了一声象鸣,这象鸣如诉如泣,诉说了它对生命的深深眷恋,喊出了它作为陆地霸主最后尊严!独牙象还是没有伤害他,它拖着受伤的残躯钻进了漫无边际的热带雨林,如同一条鱼游入了汪洋大海,再也难寻踪迹。没有人提出再跟踪大象,它用自己宝贵的象牙作为交换,守住了象群最后的秘密。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知道了象现在已经被列入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要杀害野生动物,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人类都必须时刻对野生动物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呼吁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沉甸甸的葬礼《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800字》
小说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清末至建国初期生活在北京的三代穆斯林玉器艺人的人生变迁,恰巧作者霍达出生在玉器世家,又有回族穆斯林的血统,于是让我们近距离的了解到了穆斯林的生活以及玉器手艺人的精湛技艺和民族情怀。
书中人物的命运千回百转,而作者在其中的文学表现手法,现在读来依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最为突出的是通过三代人时空并行的方式,分别表达三代人的故事。开始读时有些迷惑,但越深入越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读来豁然开朗。将人物关系层层剖析开来,故事脉络渐渐理清之时,竟有种发现新大陆的喜悦之感。这种表达,即便在当下的文学作品创作中也是不多见的了。
韩子奇向妻子坦白着他和冰玉的一切,而这个普通的穆斯林女人像所有脆弱的女性一样,当她十年间坚守着自己的情感,守着家等着一个人的归来时,收到的却是如此沉重的打击,而带来这伤害的却是她在这世上最爱的两个人,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妹妹,她的心痛可想而知。
韩子奇爱女如命,可月儿心中对母亲的那份陌生与敬畏,总是想着她能早日长出坚实的翅膀。她很顺利的考进了北大英语系,她想着从此以后就可以自由翱翔在广阔的蓝天下了,那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她踏上了光彩夺目的人生列车。
楚雁潮是她的老师,更是一个痴爱她的男人,要不是因为她生命垂危,他怎么舍得过早的去表白。他心中唯一想着的便是挽救她,不惜一切代价。是他燃起了新月生命的火苗,她勇敢的与他一起与病魔抗争着,因为他,她对未来依然充满了憧憬。
一个穆斯林家族,随着新月的死亡也几乎衰败。穆斯林的葬礼,埋葬的何止是一个年轻的生命?殒落的又何止是一个韩新月?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穆斯林的葬礼,展现奇异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我用时间和心灵来感受的。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
《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玉之洁,冰之净
——题记
一路艰辛,一生不顺。琴声的回荡,如清泉淙淙流过,如细语呢喃,如春蚕吐丝……一生的崎岖不平;一块“玉石”的精心雕琢。细心的雕磨一块玉,也许只是一种安慰,却没发现角落在悄悄碎裂……
平静的生活变成向往,喷出的火舌在天空中炸响,玉的不慎碎裂,只在一刹那,心血瞬间化为灰烬,云团被生命染红,让红了洁白的云团。
持续的侵华降临在这里,日月不停,留下伤痕累累的城市在被曙光染红的黎明中包围。无情地推到房屋,留下它们东倒西歪的立在那里。
它是那么无情,不管是绿地,是鲜花,还是血和肉的生命,或是人类文明的精华,或有温馨的梦和美好幻想的地方。原先本就不完整的玉石,再一次碎裂,一点,一点……
人们平时对生活的绝望,可是人们偏偏在这个时刻却充满了对死的恐惧、对生的依恋。到处躲藏,感谢活着,平静后又渐如绝望;离别,打散了家庭的安心。毁后重雕,雕后碎裂,无法复原,随时间逝去……
天上,新月朦胧;地上,琴声缥缈。反复地雕,用心地磨,仅仅只为坚守职责,雕其碧玉……
《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
白的纯粹,白的洁碧。
回回……
忆往昔,峥嵘岁月。阿訇带着韩子奇在礼拜途经清碧玉石下的奇珍斋开启了命运的征程。
原以为这是命的宿劫。而情愫也随着文字在呼吸间急促了些许。思碎的顷刻间,试图迅速整理获取一个所谓的果。理清画面与片段在脑海的模样。似乎,玉碎……这运命的轮盘才赋予使命,开启它转动的闸。
这债的开始,也或许注定了成为玉王的因。誓言为徒,赔上一生。在梁老爷子倾注的培养中,日夜赶制,为了活命,为了传承,为了民族的荣誉……为了…正因为每一种情愫的相融与交织。郑和航海船在昼夜赶制中断送了梁老爷子命后,二次琢玉。不仅奠定了其手艺的精湛,更为完成民族的事业刻下了师傅与自己的名字。
在还为理清那命运中冥冥间的安排时,也相继踏上了伦敦的征途。
诚然,每个人的人生都赋予着独特的意义。去感受那所谓生活中参半的苦楚与甜蜜,何尝不是一种活着的滋味。就像韩子奇的女儿新月的宿劫一般。美貌与智慧并存,考入北大与她的老师相爱。然而命运的齿轮并没有按相爱就能有美满的相守中渡过余生。命却草草的在风湿性心脏病里结束了18岁的生命。或许新月是幸运的,成长里因为努力、因为才华遇见了挚爱的老师。而每一份赋予韵律的人生都只在一呼一吸间,悄然的开始,无息中结束。
这一切,似乎只有雨夜最能与此刻的物境与己境陪衬,才能找到那一点点慰藉…
许诺里无法兑现的诺言,交织在雨夜里,密集的雨丝抽打着玻璃,又像瀑布似的朝下倾泻……没有了结局,或许这已是结局。
努力不让自己去记住梁玉清梁君壁梁冰玉楚雁潮韩天星韩新月那原本错综的三代的名字。
那“为玉而生,为玉而焚”在别人的故事找到平衡命运的想念,就正如契柯夫曾经说过:当喉咙发干时,会有连大海也可一饮而尽的气概——这便是信仰。
带着念,一呼一吸吧……
忆往昔,唯爱不破。
璞玉,爱得纯粹。
掩卷,停思,止笔。
《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二月,窗外飘的雪停了,留下一地雪白,天地寂静。
我趴在窗前,刚刚合上《穆斯林的葬礼》,想起了新月的结局,她就是在冬去春来的时候,带着许多遗憾,“无常”了。皑皑晴雪,天星堵上最后一块砖,新月从此与楚雁潮无重逢之日!
一个穆斯林家族,三代人痛苦的命运,让我不禁泪下。梁亦清,“玉王”韩子奇,姐妹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陈淑彦,楚雁潮等一系列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扣动着我的心弦。
我同情韩新月,她拥有象牙色的脸庞,双腿挺秀,她单纯,善良,有非凡的气质,她成绩突出,是北大西语系的高材生,她有一个纯洁翻译梦,但命运却开了一个玩笑:她患有严重心脏病。
我不欣赏梁君璧的自私与爱面子。她爱亲儿子韩天星,为了儿子能找到她满意的儿媳,不惜欺骗儿子,利用谎言赶走了“切糕容”家的荣桂芳。她为了儿子婚礼声势浩大,用新月的学习机会作威胁,迫使爱女的韩子奇交出了他珍爱的玉器。
梁君璧总是不关心新月,就连上北大学习都执意反对,我记得楚雁潮说的一句话“现在,她需要爱,需要力量,为了她,我一切都愿意献出来,只要她不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仅仅因为楚雁潮是一个“拉斐尔”,就不给女儿一点希望,她甚至说出了“就算你死,也休想嫁给楚雁潮”的狠话,使女儿绝望的昏迷,病情不再可控。她太无情了!我实在不敢想象她的残忍。
因为做母亲的自私,她葬送了一对儿女的爱情;因为她没有理性的思维,她诬陷了忠心耿耿的老侯(管家),她太注重个人了,太看重面子了,太想着钱财了!这个本应美好的家族,这个本应成为老字号的“奇珍斋”彻底毁在了她的手中。
但我认为,是梁君璧自身的局限性,封建的心理,导致了她一生所做的可恶的错事。抗日战争那会儿,她要是随丈夫远渡英国,玉器行也就不会毁,梁冰玉和韩子奇也就不会绝望的在一起又有了韩新月。
我敬佩楚雁潮楚老师对对翻译事业的执着,他那未名湖畔的备斋里只有一张椅子,一个床铺和书桌,其余地上堆满了书籍。他利用暑假在备斋里不分昼夜的译鲁迅的《故事新编》等作品,就是为了把外国文学介绍给中国,把中国文学推向世界。
我也欣赏郑晓京(韩新月的大学同学,班长)对政治工作的负责,赞赏罗秀竹(韩新月的大学同学)为俄转英而付出的努力,尽管谢秋思(韩新月的大学同学)的学习不亚于韩新月,但我不喜欢她过于讲究穿戴,我还羡慕陈淑彦(韩新月的中学同学)和韩新月间既是姐妹又是嫂子的关系。
新月的一生短暂,她拥有的只是未实现的梦想,不美满的爱情,但她有深爱她的父亲,在远方牵挂她的母亲,永远想着她的楚老师!
命运不是一个人能控制的,它不可测。即使我们都像新月那样悲惨,也要珍惜现在,把握当下,为世界留下不朽的传奇!
《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霍达说:“我并不认为自己的作品具有如此神奇的魅力,而更愿意相信,是因为读者在阅读中融入了自身的感悟和经历,和作者共同创造了文学。”的确,能令人内心产生巨大波澜、仿佛接受了一场心灵洗礼般的作品,总是让人爱不释手。
读罢《穆斯林的葬礼》,我宛若置身那庄严肃穆的气氛中,与书中血肉鲜明的人物共同经历了人生世事。天星在顿悟自己的爱情葬送在母亲手中时,满腔怒火,他想为他尚未来得及结果就已被厉风刮残的花朵般的爱情讨个说法,只是,他不能。他知道母亲爱他,妻子把身心都交付给了他。所以,他只能行尸走肉般游荡在街上,任凭雨点在他身上肆虐,任由无奈在啃噬他的心,放手让一切把他狠狠打击。他是家中长子,他的不满与委屈只能在这倾盆大雨中洗净,大雨过后,他还是要面对一切,但是,在风吹雨打中,他的腰杆更加挺拔傲然,证明他已是真正的男子汉了。生活之不如意十有八九,哪能一受挫就摞挑子不干呢?一场撕心裂肺过后,即使拖着残躯,也要直面挫折。惟其如此,才显得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对待坎坷坚韧。
我们赤条条来到这世上,也只能赤条条归于黄土。韩子奇在云游传教的途中,在前往麦加朝觐的途中,被虚幻的凡尘蒙蔽了双眼,在珠宝钻翠、奇石美玉中度过了自己痴迷的一生。直至弥留之际,他才醒悟过来,可是,人生的路已经不能返回去了,他只剩下一具疲惫的躯壳,一个空虚无物的灵魂,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我们总会迷恋一些东西,甚至为此而干出骇人惊俗的事情来,可是我们终究会明白,刻骨铭心或如痴如醉,终会被时间洗刷得不留痕迹。正如《哈姆雷特》中所说:“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我不相信人死后会有天堂、轮回,我只知道人死了,便是死了。无论生前富贵辉煌与否,都只能化为一抔黄土。
如此一想,我似乎有点明白佛家偈语“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意味了。当你的心灵不被繁华世俗所约束时,也就无需净化心神了。
《葬礼800字》
我从没有经历过近亲的离世。
各种各样的葬礼上,我戴过白色的帽子,红色的帽子,还有白色带红点的那种。远远看摆在大厅里的棺材,周围挂着黄布条和数不尽的花架。时常会有步履蹒跚的白发老人端来一碗白饭,插着三支筷子。
那家人请来法师,在屋子里摇铃,忽高忽低地念着一些我听不懂的的东西,只觉得疹人。妈妈让我赶紧回家,关好门和窗子。
出殡当天,我跟在队伍当中,被几个大一辈的人拽到前列,绕着灵车转圈。他们转得很快,车里的至亲哭得撕心裂肺,喊着,叫着混杂着人群纷闹的声音。
我看到他们失去亲人的痛心,可我无法真心实切地感受到。眼泪的背后是什么,只有害怕,那些所谓的魂。
之后,妈妈的外公去世了。
夜里十二点,妈妈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一言不发,倒头就睡。我的妈妈几乎不哭。
我没有到火葬场里,小孩不让去。我看到朋友圈里爸爸更新了一张照片——火葬场冷冷清清,一律灰白色,没有些许活气。唯一几株松树立在走道边上,像是不曾修剪过。中间,是大门。那个门里什么也看不见,很深很深。爸爸附:终究要来的地方。
这七个字,不多不少地拼成了一把锤子,重重地敲了一下,两竖泪毫无准备地倾下。
这句话让我意识到,亲人离开迟早也会降落我自己身上。有一天,我会听不到他的声音,会看不到他的身影,那双看着我从世上到来的眼睛会永远闭上。所有所有都像老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播放。
好像终于明白了,痛心的痛后是一个一起生活了很久的人突然离开,所带来的落寞与不知所措。
“老头子急急走进卧室,然后把烟藏在家里的一个小角落,准备冲出洗手间把口中的气味刷一刷。突然,他停住了,原来老伴已经走了半个月了。”
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少一个人的不习惯。无法改变现实的无力感。
懂了。
我很清楚地记得,葬礼上的老人不留一滴眼泪,他们很冷静地操办着一切。因为他们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开,看透了生死。终究要来的地方,这句话成了一面透镜,让我看见了眼泪背后的故事,又折射出生死轮回。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体,逝去的亲友就是身边的暗物质,希望再见到,又知道再见不到,但引力仍然在。感谢彼此的光彼此重叠,而改变了星轨。
《公鸡的葬礼》
童年的趣事像天上的星星,繁多而闪耀,至今回想起来都让人回味无穷。
记得有一年的正月初四,我从老家回来,爷爷给我带了一只公鸡,正巧碰上我上海的哥哥到我们家玩,我就跟哥哥一起欣赏起了这只大公鸡。瞧!那火红火红的鸡冠,让我想起了唐寅的“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那尖尖的嘴巴,就像老鹰的嘴一样尖锐,嘴巴下面还有一个红色的半圆形的肉片,那就是它的鸡坠;还有那一身五颜六色的羽毛,油光发亮的,就像穿了一件华丽无比的外套。
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爷爷说要把这只公鸡宰了吃,我和哥哥听说后,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想出价100元买下这只公鸡,但是由于小区内不能养鸡,在大家的劝说下,我最后还是妥协了——同意宰了这只公鸡。
爷爷本来想趁着我和哥哥出去的时候宰了它,但是他没想到我和哥哥“杀了个回马枪”,我们刚出去一会儿又回来了,正好碰上他们在宰杀这只公鸡,我看到奶奶手上都是血,爷爷手里还拿着刀,那只奄奄一息的公鸡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这让我想起了“磨刀霍霍向公鸡”,我和哥哥伤心极了,顿时泣不成声,为时已晚。
为了纪念这只公鸡,我和哥哥专门给它做了一个“棺材”,因为爷爷想吃鸡肉,所以我们只好拔了几根鸡毛代替公鸡放进了棺材,还在棺材上面画了一幅画,怀着沉痛的心情,我们把棺材拿到了小区外面,找到一处隐蔽的地方埋了起来,还给它立了一个墓碑,叫“鸡之墓”,临走前,还放了几支烟花表示哀悼,这才走完了整个仪式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