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牛仔裤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04 01:26:38
《我的爸爸》
我有一个特别神奇的爸爸。他总爱穿牛仔裤,长的高高大大的,很帅也很强壮,让我非常有安全感。他总是嫌弃自己的头发很少。
大多数时候放学都是爸爸去接我。每当看见我不开心,他就会拿出各种东西逗我玩。只要我一拿出奖状,他就会从兜里神奇地掏出一块糖来。让我很惊讶:爸爸从哪弄的糖?他怎么知道我今天得奖状了呢?
爸爸也是一个摄影师。他很会拍照,也会做视频剪视频。在一年级的六一儿童节,爸爸给我们班级做了一个非常美好的视频。只要我一看到那个视频,总会想起一年级时教我们的王老师。
我的爸爸还是一个大厨师。只要他在锅前用手一挥,就像变魔术一样,变出一盘美味的好吃的。我们一日三餐的饭食都不一样。爸爸总是会把一些我们不喜欢吃的东西变得美味起来。以前我特别不爱吃胡萝卜,但是爸爸把胡萝卜放在寿司里的时候,我就开始爱吃胡萝卜了。我不爱吃茄子,爸爸就把茄子做成咸菜,我就着饭吃得很香。我要和爸爸努力学手艺,将来也要给我的孩子做美食。
我的爸爸是不是很神奇? 我爱我的爸爸!
《连衣裙·牛仔裤》
我很喜欢姐姐的那件淡蓝色的连衣裙,那精致的蕾丝边仿佛海浪一样层层叠叠,动感十足,令人的目光忍不住瞄向它。而挂在一旁我的宽松牛仔短裤,却显得平平淡淡,仿佛地上毫不起眼的杂草。这使我对那件淡蓝色连体裙愈来愈渴望。在不只上手摸过几次后,我终于找到一个家人都没在的机会,匆忙换上了那件淡蓝色的连衣裙,惴惴不安却又激动兴奋地出了门。
大步走在街上,长长的裙摆拖到地面,使我不得不提起来穿,嗯,这样显得端庄娴雅,更加好看了。微风拂面,发丝轻轻摇荡,裙子也随风飘动,我的心也激动到了极点,此刻我仿佛觉得就是一个尊贵的王后,正在参加万人盛典呢。所有人的目光好似都聚集到了我身上,我仿佛成了全世界的焦点。
正当我还在沉浸在胡思乱想之时,双手忘情的放下了裙摆,我轻撩挡在额前的发丝,自以为风情万种,突然间,鞋子结结实实地踩住了裙摆。“啪叽!”我摔倒在了地上!加上早上刚下过一场雨,现在地上到处都是水洼。污水溅起,我的脸上,头上,裙子上都溅满泥浆。我赶快爬起来,拧拧裙上还在往下滴落的污水,羞红着脸快步跑回家。我能感受到,街上行人的目光都钉在我身上,有惊讶,有讥笑,有摇头,甚至还有迷惑!啊——!真的社死啦!在回家途中,我奋力奔跑,却因为裙摆太长,没跑几步就又狠狠地摔了一跤。我哭了,鼻涕眼泪也糊一脸......
终于逃回到家,我赶紧脱掉裙子,洗个澡,把换下的裙子扔进洗衣机,换上自己宽松的牛仔短裤,顿感轻松无比,舒服的布料,宽大的裤脚,适合的尺寸,如同身置云端般舒适。我可以穿着它去快乐地打球、跑步,做任何事,不用再为了美丽而端着架子,装淑女。突然感觉,这才是真正适合我的东西。
现在,连衣裙现在正在晾衣架上,静静地挂着,看起来依然很悦目。可我的牛仔裤穿在我身上,更加自然而舒适,彰显了我的青春和美丽!
【编辑点评】
小作者能在生活小事中,感受生活的哲理,说明是个会观察、爱思考的孩子。另外通过对比的手法、心理描写的手法,更显文章的张力。很不错!
《时尚套住你我他》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
《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时尚》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却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在犹豫中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一律打扮得好像随时准备去开发西部一般。
唉,可怜的一窝蜂!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楚楚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味和满脸“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那一截时尚》
长毛衣,搭格子衬衫,牛仔裤卷边翻起,可以清楚地看到帆布鞋,露出那一截脚踝,白白的,细细的。
这是昨天走过我身边的那个潮人,年轻,短发的男生。在春寒料峭的下午,青葱的样子。
时尚玩的就是变,昨天与今天,总是差那么一截。
女生的裙子由长到短,由短到长,腰线上上下下地移,变化就差那么一两寸,但感觉就完全不同。与此相类似的,袖子或是裤脚的阔与窄,宽松或是紧身,那一截,就是潮流。
今天的时尚,也许就是明天的落伍,但未尝不会是后天的新潮。潮流来来去去,不同的人来演绎,换的最多的只有包装罢了,人心人性人情,大抵还是如此,不舍昼夜的时光照样向前奔去。
那个青涩的少年也许正暗恋着某个女生,眼神里有些忧郁的样子,身边走过一个穿着时髦衣衫的女郎,在看着苹果微信在等车,脸上发出会意的笑,玩手机在自己的世界里,却浑然不在意时尚在改变她的生活。
我们追逐着,也被潮流推动着,不知不觉汇成人潮里的一部分。亮眼的与平淡的,沉默或喧哗,都是泡沫吗?有人说做烟火也要做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是泡沫也要做坚强的泡沫。何苦来哉,总要为难自己,走在前列与站在高端,流行就是一个变字,变的是那一截,还是人心,要看你的感受。
变,是这个世界的常态。只要是有呼吸的,总得接受改变。当物换星移,岁月更替,谁可以妄言不变的心,执着也是妄念吧。过分的执,就会偏,偏离那靠变化而维持的世界。
随着变而变,是一种状态,如顺水推船,总是随波。于是在他们的身上,你会看到很多流行的元素,但就是缺少某种特质,让人可以一眼望去看到灵动,可以看到不同与独立。跟得太紧的,是否就会失去自己?
顺应这个世界的无常,看世事的变化,很多的过来人都是这样的眼神。一点点地慢慢地淡漠对新鲜的感知,看来看去也无非是昨天黄花的翻版嘛,何必激动,何必感动?不把时尚当回事的这些人,身上有平凡的烟火气,仿佛可以闻到他们手上姜葱的味道,知道早上必吃牛奶、苹果,中午会小憩,晚上十点半之前会关灯似的。生活的节奏与流行不会交集得太多,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律动,只跟着自己,也淡远了世界。
时尚是一阵风,风吹向哪里也是看点,徐志摩说过:我不知道风往哪个方向吹,我是在梦里,在梦的轻波里依迥。现在从上到下都流行说梦,梦的五彩与个性其实都是私人的。有多少人可以做同一个梦?也许时尚的梦倒还可以多做做,毕竟那还是容易的。
我喜欢看到的是,时尚在今天乃一种选择,有选择总归还是好的。
可以选择想要的喜欢的合适的,也可以放弃跟随大众走自己的路,只要不让自己难受。我无法紧紧跟着那一截走,但是想保留着喜欢看那时尚脚步的心,以及选择的自由。
要认识这个世界,透彻地了解自我,必须要有静得下来的力量,同时也需要走得出来的勇气。
沉默的空间是刺耳的。
也许时尚的风,就是春天嘈杂的一部分。美丽和价值都应该被发现并呈现,这大概是春天里最有意义的事。
我当然还须懂得,春天,不仅仅有花开的张扬,萌芽的冲动和生长的能量。春天的复杂在于这里有着最美妙的体验和最无奈的放手,最快乐的相遇与最永久的别离。这在花季,大抵也是最难忘的时尚故事吧。
《郭敬明励志经典语录》
破牛仔裤怎么和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吉他怎么可以和你的钢琴合奏
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
他们说你的笑容,又漂亮又落寞。
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
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所有的星光全部陨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我左手过目不忘的的萤火,右手里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
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
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如果记忆如钢铁般坚固,我该欢笑,还是哭泣
如果钢铁如记忆般腐蚀,那这是欢城,还是废嘘
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麽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麽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
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 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 一张微笑着 忧伤着 凝望我的脸
请不要假装对我好,我很傻,会当真的。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心疼。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我还在原地等你,你却已经忘记曾来过这里。
谁的寂寞覆我华裳,谁的华裳覆我肩膀。
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少年。
原来地久天长,只是误会一常
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
痛过之后就不会觉得痛了,有的只会是一颗冷漠的心。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你是我猜不到的不知所措,我是你想不到的无关痛痒。
感情的戏,我没演技。
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
看着别人的故事,流着自己的眼泪。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我怀念过去的我们。
离开后,别说祝我幸福,你有什么资格祝我幸福?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彼年豆蔻,谁许谁地老天荒。
我不在乎你对我的不在乎。
我相信这个世界永远那么美。
习惯难受,习惯思念,习惯等你,可是却一直没有习惯看不到你。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
那些最终会让你陷进去的,一开始总是美好。
当你做对的时候,没有人会记得;当你做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
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
有些事一转身就一辈子。
年轻时我们放弃,以为那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
哀莫过于心不死。
我很好,不吵不闹不炫耀,不要委屈不要嘲笑,也不需要别人知道。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一个人只要不再想要,就什么都可以放下。
祈求天地放过一双恋人,怕发生的永远别发生。
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童话已经结束,遗忘就是幸福。
最初不相识,最终不相认。
生不对,死不起。
不被理解的弱小只好一直坚强。
不要依赖别人,是你还有人可以依赖的时候才说的出来的。
也许走得太远的代价就是寂寞。
我在怀念,你不再怀念的。
我怀旧,因为我看不到你和未来。
不要仗着我对你的好向我使坏。
不要骗我,你知道即使你的谎话我都会相信。
要离开,就请,永远别再回来。
和爱的人吵架,和陌生人讲心里话。
听悲伤的歌,看幸福的戏。
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
《一条牛仔裤》
在南方工作的大姐回来过年了。
她给我们带来了好多礼物,吃的、玩的令人应接不暇,还给我买来了一条蓝色牛仔裤。
这条蓝色的喇叭牛仔裤与众不同的是裤腿上的那两个洞,极惹人注目。我在接过它的一刹那,真疑惑大姐怎么会给我买这样的裤子。可大姐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城里人就流行穿这个。我挺纳闷的,一条破裤子的魅力从何而来呢?在大姐的怂恿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终于禁不住诱惑,穿上了这条“破裤子”。走到镜子前一照,呀!好修长的腿,而那两个洞点缀在裤腿上,还真别致且富有韵味呢!—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残缺美吧!
这时,刚拿到吃的便耐不住街上锣鼓声跑出去的妹妹,又跑进来催促我们上街去。我看看身上的这条裤子,美是美,可街上没人穿这样的裤子呀!我犹豫了一番,还是换回我原来的那条,随手将那条新裤子放在床上。
直到傍晚时分,我们才玩兴未尽地回来。
一进家门,我先习惯地往厨房张望。咦?今天奶奶怎么还没烧饭呢?我有点纳闷:“奶奶,奶奶……”
“阿固,啥事体,我在这儿哩!”
我循声寻去,只见奶奶戴着老花镜,坐在窗口旁,右手一上一下活动着。
咦!那不是我的新裤子吗?
“奶奶,您这是在干什么呀?”
“给你补裤呢!”奶奶边说边把裤子递给我看,“你瞧,你大姐还真眼花了,这么大的两个洞也没看见,还不及我老太婆咧
“什么呀!奶奶,您在补那两个洞?!”我连忙拿过裤子,只见裤腿上一个洞已补好了,另一只还差点。
“奶奶呀,姐说了这叫时髦,看您把它……”
“啥?什么十毛八毛的,我看这是摊主存心骗人哪!”奶奶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
我们顿时笑得前俯后仰。
此时此刻,这条崭新的“破裤子”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破裤子了!而生活中不被人们所接受的“破裤子”又何止这一条呢!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也会成为经典
《穿“T恤”的女孩》
她喜欢穿一件“T恤”,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即使在严冬,也喜欢把那件短外衣的领口敞开。她喜欢脚蹬一双“阿迪达斯”在街道上尽情快步,可她却偏又舍不得剪去那把俏皮的短发束。这就是她,一个风风火火,无优无虑的女孩。
说她风风火火一点也不假,她说话就像不经过大脑思考似的。有次竟对着一位正在谈论“虚伪”的同学,愣头愣脑地问:“你自己不也很虚伪吗?”弄得人家生气地跑开了,可她却还在不解地间旁人:“她为什么生气?”难怪别人尊称她为“瓜”。不过“呆”也有“呆”的好处,看她成天乐呵呵的,真不知道优愁苦恼是怎么回事。
俗话说“枪打出头鸟”,可她是只打不怕的“出头鸟”。
“刷!”全班几十双眼睛都盯在刚走进教室的她身上。好漂亮的时装套裙啊。那粉红色的短上衣与那把短发束相映成趣,真是有说不出的俏皮、淘气、可爱。下身那垂地的长裙,半遮掩那双细长的腿,洋溢着少女的清纯和恬静。
轻轻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轻轻地议论着,可是不管同学们怎么看,老师总是不满的。果然,她被班主任叫了出去,往日吵闹的早自修,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你不觉得你不适合穿这种衣服吗?”“不!”“你知道这会给同学们带来怎么样的影响吗?”“难道仅仅因为穿一件衣服就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吗?"不容老师分说,她又接着说,“现在人们对服装的观念改变了。当然,作为中学生不能一味追求穿着打扮,但适当添些衣服也是可以的,更何况谁不爱美。我们更是如此。老师!您就忍心抹煞少男少女们爱美的天性?”一席话,说得我们暗呼“万岁”。突然,她迈着习惯的大步,迎着众人的目光走进了教室,可睫毛却湿湿的。
下课后,她不时地在课桌间穿梭着,留下一片粉红,就像一片彩云。同学们向她投去赞赏的目光。她向我走过来,摇头晃脑地说:“此乃得道者多助也!”又调皮地眨了眨眼。
这就是她,我中学时的好朋友,一个打不怕的“出头鸟”,一个穿“T恤”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