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纯白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2 22:34:34
《冬雪》
送走凉爽火红的秋,纯白圣洁的冬在慢慢降临。
星期五那天,窗外下起了轻柔的雪花,这是今年的初雪。这次雪的降临,让我开始明白冬天已经悄悄地走近了。
雪是冬的象征,更是冬的浪漫,走在飘雪的路上,你却感觉不到什么寒冷,任一朵雪花落在手心,你却能感到她带走了一丝寒意。让雪花承载你的所有烦恼、快乐、失望和期望,让她们从你的手上随风飘舞,让她们响蒲公英一样落在一个个陌生人的肩上,也带走他们的烦恼、快乐、失望和期望,落在树梢,落进小溪,落去江河,流进大海。
抬起头望着雪花飞舞的天空,看着她们落在地上,一个接一个,一群接一群地堆在一起,铺满大地,此时的你是不是有着迫切地渴望想用这些雪白的精灵给自己的人生增添些什么呢?满足自己堆一个雪人的愿望,满足自己和伙伴们打一场雪仗的愿望,或者是满足自己躺进这松软雪白的“棉花糖”里的愿望。
雪是冬的使者,让我感受到一个不那么刺骨寒冷的冬。
《我是一朵白云作文500字》
我是一朵白云,一片纯白无暇的白云;一片像棉花一样白的白云;一片高高在上的白云。
我原是大海里的一滩水,因为天气变热我被蒸发了,变成了水蒸汽,又在高空遇冷又变成了白云。
那天,我原本在大海里睡觉,可是因为一阵急速的上升让我醒来。我醒来了后发现我已经变成了白云,我身边有许多白云伙伴,我们正随着风前进。忽然一阵大风把我们吹散了,他们都纷纷离我而去,我来到了一座高楼上,我听到有人在议论我,他们说:”快看那朵白云,好白好白,就像棉花糖一样,一定很香甜。”我听到了,心里就像抹了蜜一样的高兴,我想回答一声谢谢,可是我说不出来
我还在向前移动,不一会我感觉我的身子好沉,啊?我变成了乌黑乌黑的颜色,我的身体里开始源源不断地往下掉豆大的雨珠。我的下面是一片庄稼地,看着那一颗颗被打倒的庄稼,我好想把刚才的雨珠收回,我心里又难受。
我又继续向前移动,来到了树林里,可是树林里已经没有多少鸟鸣声了,我记得树林里不应该是鸟语花香的吗?是因为我的到来让他们害怕吗?我开始自责起来。
过了一天,我还在向前走,我路过了一片河,我忽然想起我的兄弟姐妹,我想回到我的家去了。如果我能再回去,我一定要把我今天的所见所闻讲给它们听。
《恰似一簇媚影染尽了夏》
在初夏的良晨美影中,她,含如纯白透粉的花苞,羞涩地昂起了头,在炎炎烈日下,映出不一样的光彩。
而她,就是——蔷薇。
粉嫩嫩的她蓓蕾初绽,绽出一抹别样的光辉;绽出一簇花中的骄傲;绽出粉嫩的美妙;绽出初夏的娇弱。
她像一位刚刚出浴的少女,轻拢着自己细长的头发,仿佛将一切都叩入自己的脸颊上,浑然不知,自己是百花中的骄傲,初夏花朵中的自豪。白里透着粉,娇娇嗒嗒的花瓣连着繁密的枝叶,好不美丽!
而酒红色的蔷薇可以说是蔷薇中最具代表性的了,如同一位衣着晚礼服的年轻姑娘,带着伙伴们扎根在铁栏杆上。枝上的针刺好像在警告着人们:不要触摸我,我虽然很漂亮,但我有刺哦!
在我的卧室向下俯视,便可见那一簇簇酒红色蔷薇的身影。她不但美化了环境,还给寂寞无趣的初夏增加了一丝乐趣。下了班、放了学,看见满院蔷薇的人,心中不尽泛起一丝窃喜:“我家院子中的蔷薇真可爱,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烦恼,见了蔷薇,好像一下子就被抛到九霄云外!”
时间飞速,现已小满,蔷薇也快凋零了。起身俯视那蔷薇,提笔写下《恰似一簇媚影,染尽了夏》。
《那抹阳光》
初冬的清晨是那么的无瑕,那么纯白。初雪已然下过了,窗外,是那凝结成霜的雪花,太阳升起来了,那抹阳光,轻轻地打在我的脸颊,把我带到了那个往昔。
“呼——”我呼出了一口热气,白烟从我的面前升起。那时正值严寒,可怕的闹钟声把我从睡梦中拉起,凌晨4点……
为了不耽误一丝一毫赶飞机的时间,我飞一般地从床上蹦下,穿衣。十分钟之后,我们踏上了回家的路。
家乡的雾,很大,透过雾气包围的车窗,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几个人影,往近了看,是环卫工人。路间,隐隐还有一片一片的碎冰。天气阴晴不定,时不时的飘起雪花。顺着路灯的光芒,一位环卫工人在打扫着昨夜残落的雪,以及被雪打湿的树叶。他穿得很少,却满头大汗。他朝着我们的车辆笑了笑,衬得他脸上的皱纹更深了,两鬓的白发,单薄的衣裳,是那么心酸。他的鼻头,很红,就像一根胡萝卜。“他们不冷吗?”我问妈妈,妈妈说:“冷啊,肯定冷啊,大冬天的早上,没什么事,谁会起这么早呢。但是他们不出来打扫的话,雪化了,一结冰,路就更难走了。”
我静静的望着他们,很快,雪又下了,他们马上被包裹在大雪之中。但我相信不 用过多久,太阳升起来,那第一缕晨光,便会洒在环卫工人的脸上,是那么温暖,那么幸福。就像,五彩的霞光照耀着大地,那么五彩斑斓。仔细想想,那抹阳光,美极了!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一抺阳光照在那原纯白而因岁月的磋砣早已泛黄的书页上,微风轻轻拂开书面,露出美妙的文字——田晓霞。她是记者,父亲是一位地委书记,二爸是村委书记,母亲是医生。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种家庭是极少的。而她却爱上了一位极普通的男人,可是一场洪水……她为救一位女孩而献出了生命!
当我读完《平凡的世界》结局的时候,我的心情始终难以平复下来,她明明可以幸福地生活,跟孙少平结婚,继续做记者,可却……我想她为何那样?那晚我有了答案!
你背了这么久,还背不完?你有没有用心?父亲对我吼道,你英语那么差,该好好背单词和语法,你做了新词册,为什么不背?那明明是课外的东西,为什么要我背?我憋着委屈、怒火和泪水从晚上八点背到12点。父亲让我背新词册,我之前都没有认真,看了几遍,怎么可能背下来?父亲开始沉默了,后来就发火了,不停地让我背,可那全是新词。父亲怒了,拿起手机扔给我,让我自己查读音。
房外的喧闹慢慢地停息,父亲的脸也渐渐涨红,但他始终没有回卧室,扔下我自己读。
如果父亲不管我会不会更开心,但他不会,我知道因为我是他女儿,他爱我。但田晓霞跟那个女孩无亲无故,素不相识,可她还是选择救女孩,在生死的关头,她没有犹豫,把生的希望给了女孩!
父亲他因为爱我,而且他知道他身上的责任和义务,也许田晓霞她也知道她身上的责任和义务!
世上,总有那些傻傻的人,做那些傻傻的事,但却绘制出那美妙的景!
《憧憬》
一缕阳光,调皮地从窗帘缝里钻过,点缀到了纯白无瑕的被子上。一个13岁,可谓是青春少年蜷缩在了被子里。
“滴!”“从这一分钟以后/别说你没有了我/别说没有人陪你走这路/你身边有我就别害怕/不需要自己去做……”六点整。直到高恺蔚的这首《不管发生什么别放开我的手》的闹钟铃声响完。6点3分47秒。
那个淹没在被窝里的男孩,动了动胳膊。手伸出把被子扯开,露出了张俊俏的脸。这个动作是如此的缓慢——他在想:不是说把一首歌毁掉的最好方法是设为闹钟吗?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喜欢这首歌?是因为这歌是她,唯一一个人推荐给我听的歌,还是我不想恨她?
我知道他的想法,是因为我是他,是另一个他,漂浮在上空,犹如魂魄般,我见证了一切。他的想法总能传导给我,但我不能传导给他。只因为我是另一个他。他是我,但我不是他。
六年级的作业本,六年级的书,零零散散地摊在了桌上。他拿过了昨晚放在其上的衣服,裤子,坐起,穿。
他的名字叫凌辰朽。他不是个正常人。
他想说“妈妈,我的袜子!”——他张口说出的是带着略似这六个字的音,但“咿咿呀呀”的音略胜了一筹。
母亲与他相处甚久,自然懂得,飘然去了阳台,取了双晒干的袜子。如果这是在大街,他说着这样的言语,路上不把他当低等人,绕道而行,还能会把他当成什么?
母亲递给他了袜子,他接过。再抱着他的头抵在了她的左肩上,轻轻地说:“儿子,你很棒。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棒。妈妈也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爱你。”他颤抖了一下,他听得懂。每当母亲说了这句话,他总是心颤,并带动了身体。
洗漱,吃饭,穿鞋,机械化的过程。“每天一出门,都只有晚上才能回来。”他呢喃着,楼道上他的身影远去。
从未出现过一个男人的身影。
请走进我的回忆:他还是婴幼儿时,父母亲忙于赚钱,所以在家雇了一个保姆。父亲曾是个军人。他们一一离去上班,只剩他与保姆。他的哭闹使保姆厌恶,使之保姆让他吃下了一颗药。不知名的药。下一秒,他便不出了声,睡去了。天天如此。我是有多么痛恨自己,阻止不了未来的好几颗心灵的破碎。
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哭闹过,后来的却没有印象,如同失忆。他渐渐长大,但他说话却依旧像个婴儿般。父亲曾坚持着相信他会好起来,但他等不了时间了。直至一日,父亲未归宿。但母亲却没有追究,因为她坚信着爱情,坚信着他是有重要的事才不归。但,紧握着线的另一头的人,已松了手,线还会直吗?
最终,出了事。网页上“凌XX多次赌博……”的黑色大字醒目,映在了母亲的眼瞳里。父亲和另外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怀孕了。
离婚。
那日晚,母亲把他接回了家。但他不知道,母亲只告诉了他:“你爸爸要去工作哦,他很厉害的……”说着的话像个孩子,零零碎碎的重复着,直到出了咽呜声,一泓清泪,氤氲了她的眼眸。他很奇怪,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谁都没有告诉他,谁都没有。他欲言又止。
暮色逐渐四合,他也就回家了,结束今天的学习之旅,回到了房间,拿出了作业本,翻到了要写的那页。
黑色水笔圈圈画画,涂鸦着着页面。恶作剧。
他合上了作业本,换上了睡衣。睡觉去了。他不想面对时,总是逃进那个能使身子暖和的被窝里,心却不会暖。
夜深了,母亲来到了他的房间,手上拿着的与他作业本相同的换了一下,当然了,里面的内容也为神似。因为母亲练习了许多许多天。她相信凌辰朽醒来会觉得昨晚自己眼花了。
她弯下了腰,再被子上轻巧地吻了一下,离去。
在关门后的几秒,被子里的人动弹了几下。在蜷缩起身子,抱紧自己,湮灭在了被子里。
《纯白年代》
教室中自习时特有的气息,在电扇的嗡嗡作晌下,记忆像耳机中的音乐,成功地将我淹没。
也是像今天这般有些燥热又兼有凉意的四月吧,也是自习时略有些吵闹的声响混合着呼呼的电扇声吧,不同的是那时我们都还是备战中考庞大军队中渺小的一员。
那天我也是像今天这样走神了吧。我那时在看叶写字,看到定格似的一动不动,叶是初中时我最喜欢的朋友,也是最要好的朋友。叶很可爱,并不是说她的五官或外貌什么的,而是她的神情,特别是大笑时露出的两颗尖尖的虎牙。
叶的字很像她的为人,有梭有角,个性张扬,整齐清秀,总之是很干净的那一种字体。
“喂!你呆住了?”叶的声音好像从很远处传来。
“啊?哦,为什么你的字怎么写也不乱啊?我的字就完全不好看!”
“哈哈,我强啊!”
“算了吧,自恋狂。”
电扇声又开始在我脑中作响,对函题的研究也再次中断。
“叶,你说你的中考后会怎样?”
“不怎样,反正我考交大附中。”
“喂,我可能考不上吧。”
“不会的。”叶停下笔,转过头,正视我的眼睛,“你不过是一次月考不好而已,你一定可以的!”然后是标准的叶式微笑,“我们的格言是‘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我笑一下,又开始我对这道可爱的函数题的研究,电扇声似乎小了一些。
初三的生活很混乱,乱得不知道活着为了什么。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硝烟味,但是还是老样子,她有绝对的自信跨越那道重点线,而我举起手臂,似乎也无法完全碰到它,那时我的心情,也许夹杂些自暴自弃吧,整日沉迷于落落的小说中,为不美好的结局,郁闷很长时间。
叶总是在我上课发呆时,拿过我的笔记本,记下重点,字体依旧清秀干净。事实证明,叶果然是居家旅行、上课发呆的必备用品啊。
叶有时候会为别人考虑很多,但又有时会很迷糊。忘带书啊,作业啊,甚至她居然会忘带当天要用的课本,真奇怪她怎么不会把自己忘在路上啊,好在她人缘很好,总可以化险为夷。
中午我们常常一起留校吃饭。点菜时她总会犹豫半天,举棋不定。要是天气不好,太热天下雨的话,我们就躲在教室吃方便面,然后下午自习课出去买军食。叶喜欢吃各种各样的水果,并且喜欢尝试某些奇怪的新产品,而我只吃自己喜欢的一种薄荷糖。
叶的胃不好,但她却十分着迷于糖果,终于长出了两颗虫牙,却不敢去看牙医,每次在学校犯胃病,总是坚持着不回家,但最终还是会被我劝回去。
“为什么不回去啊?明明很严重啊。”
“我回去了,中午谁陪你吃饭啊?”
“……算了吧你,我又不是小孩子。”
她又可爱地笑了。
总之,女生之间的依赖和信任,旁人是无法理解的。这算不算是一种很孩子气的想法。
从刚开始我就在想,这为什么会把那么特别的叶写得那么平淡,但这是我眼中的叶,平常生活中真实的叶,也是那段纯白、复杂、混乱、干净的初三时代最真实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