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已成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2 22:26:01
《雨已成诗作文》
雨已成诗作文
雨是一首不是诗的诗,似乎秋季的雨更有一种力量,让人心醉的魔力。在这个深秋的雨夜里,我突然有了一种思索。那是对过去的,逝去的人和事的感悟吧。
雨依旧淅淅沥沥的下着,偶然夹着雷声和闪电。似乎构成了一首曲子,而我把这首曲子叫做回忆。想起了那个喜欢雨的女子,那段曾经如秋雨般诗意的爱情。
曾有一袭秋雨,飞过鱼塘,穿过柳梢。窗前,谁在痴痴的张望,不是为了唤回什么。时光中逝去的东西,本来就不应该强求。就让那几许秋雨、几许秋风,带走所有不该留下的`。
寝室楼是如此的安静,静静的只能听见雨声。独自走上一楼的长廊,带着些诗意来欣赏这场难得的雨夜。也许是因为心事所扰,在凌晨的夜里还是毫无睡意。放眼望去,唯一能看见的不过几盏孤灯。就如我一般,无人过问。似乎很希望,突然有一个电话,轻声的问一句:你还没睡啊?可,这不现实。至少现在还没有这样一个人,对我如此的体贴。或许在此时,应该说一句:我命犯天煞孤星,注定一生孤独。来对应此情此景。但话语也只是话语,除了自嘲之外,别无他用。
世间的感情,往往就是这样奇怪。当我们拥有时,从来都学不会珍惜,也不知道它在心中有多重。直到有一天,彻底的失去后,因为痛彻心扉而泪如雨下,因为前缘难续而黯然魂销,才会明白曾经拥有的竟是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最重!心痛,只因唤不回逝去的感情。泪水,终也抹不去甜蜜的回忆。如果爱,来生爱!擦肩而过后,在他,在她,那渐行渐远、最终消失的背影里,无奈的把期望寄托来生。
雨,还在继续。随着雨飘来的是有些醉人的桂花香。或许,在夜的另一端也会有像我一般无法入睡的人,孤单的徘徊。我感受着近处的风景,想着远处的人,仍是毫无困意。什么时候有了如此多的感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夜无眠?原来我已是这般的多愁善感。
其实我已无诗了,已经写不出沁入心扉的句子。只是我还固执着,最后的坚持。想用这最后的精力去感动谁。当我已无诗的时候,雨也许成为那一首诗,代替所有的孤单与寂寞。在无人问津的雨夜,独自徘徊。
有一种感情,你越想忘记它,它却如蛆附骨侵咬着你,并随著时光深入骨髓里。即使到了生命的尽头,也许你还能忆起与她最初的相遇。那种感情叫做初恋,一生只有那么一次,最初的苦涩的甜蜜的一次感情的奉献。
逝去的感情,往往被遗弃在新人的欢笑和柔情中。可是在生命的寒冬里,人们常常又会回味它曾经带来的温暖,并为之伤怀。
伤已成诗,雨也成诗。
【雨已成诗作文】
《当爱情已成往事》
“杨小贱,别说跟你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受不了你,就是做你的邻居我也会受不了你!”我气呼呼地摔门而去,你说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有哪个女孩子会受得了男朋友和自己抢东西吃。每次吃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先尝尝,然后似乎发现我在身边再给我吃。我一说他就反驳说是帮我先试试有没有毒,可是我就是受不了。所以我们就吵架。我敢打赌,摔门我用上了我三分之二的力气。因为余下的力气我要用来跑。我可是清楚地知道,杨小贱可是当年校园百米跑冠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这样的游戏,躲起来让他来找我,又或者拼命跑,让他在后面追我。即使每次这样的游戏到头来都让我累得半死,我依然一次次重复,并且乐此不疲。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总是四处搜寻者哪儿有角落可以藏身,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我喜欢偷偷看他找我时慌乱着急的表情。可是,后来杨小贱再也不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了。我甚至怀疑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见了,他是否会找我了。
杨小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杨然。自从我看了《失恋33天》我就开始叫他杨小贱。我一直为我的小聪明兴奋不已,这个名字真的太适合他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我是觉得杨小贱长得挺帅的。即使现在我发现他越来越丑了,可能是因为审美疲劳吧!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体贴,很听我的话,只是脾气和我一样倔。
我们也曾像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相亲相爱。我们手牵手绕着足球场的跑道散步,一圈一圈。我喜欢张开双手坐在他的单车后座哼着《幸福恋人》,他载着我穿过栽满香樟的校园,风吹过耳边扬起我的头发,呼呼作响。他总喜欢出其不意地突然加速,我知道他的小阴谋,却也依然抱紧他的腰满心欢喜。不像其他的男孩,最头疼陪女朋友逛街。他每次陪我逛一个个精品店,从未不耐烦,有时还帮我细心挑选,讨价还价。我曾跟他说,他跟商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特帅,特别像在菜市场提着菜篮子的那些人。他每次都懊恼地瞪着我,说我真没良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也有过那么多快乐的日子,难忘的回忆。我们是高考那年认识的,高考后我们成了异地恋,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要见一面,很难很难,要坐很久很久的车。我总喜欢用尺子在地图上量出我们所在地方相隔的距离,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你看,就区区这么几十厘米。记得我们每一次分别都会抱头痛哭,这也就成了我每次说他不浪漫时他给的反驳。
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我一个人上学,下课,一个人放牛,一个人洗衣做饭。别人都说我很懂事,很坚强。其实,我一直渴望着,会有个人带给我温暖与呵护。
从前的从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选择异地恋的,我是个很依赖身边的人的女孩,没有安全感,渴望依靠。可是命运又偏偏给我安排了这一场意外的爱情。杨小贱说,他就是看上了我的懂事,他说,他要给我温暖。
我真觉得杨小贱是个好人,除了他脾气有点臭和不浪漫之外。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不适合,这种想法一直都我脑子里还没成型就被我扼杀掉了。因为我害怕,虽然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们经常吵架怄气。我总说他不懂得浪漫,从未送过我花还有娃娃,却又蛮横得不许我接受别人的。过情人节的时候,我和闺密一起逛街,看到满大街都是手捧鲜花的幸福人儿,感叹道:这没男朋友的时候没人一起过节,这有了男朋友还是不能过节。最后,我们互相给对方买了一朵玫瑰花,满大街的晃荡。我始终觉得我是个和情人节相冲的人。
杨小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谈恋爱,不懂女生。我有的时候会说他,我真的想跟你分手,让你再找个女朋友,等到他学会了怎样谈恋爱的时候再来找我。他总是拍拍我的头,叫我傻瓜。我一直很纳闷我怎么会看上杨小贱,他并不是我的理想男友类型,我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有才又有点霸道的男孩儿,他会给我写漂亮的文字,会唱好听的歌。可是杨小贱他总是喜欢听我的,他都看不懂我的文字,我强烈要求他学《幸福恋人》可他还是不会唱,所以在KTV我们从来没有合唱过情歌,我也只有和闺蜜一起过过干瘾。他唯一能唱得出口就是一首吉他弹唱《情非得已》。他曾在我51里看到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于是为了追我,他借了室友的吉他,请人吃了一个月早餐才教会他弹这首歌然后就成了追我的武器。也许就是他当时抱着吉他的样子吸引了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会那一首。也就是我的一时色心,才上了他的贼船。我一直为此不甘,但我们就一直这样吵着闹着过了好几个年头。虽然他不懂我的胡言乱语,不懂我的胡思乱想,不会写浪漫的情书给我。那时候,我想,我们会好好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用我期待的方式来爱我。
我们说过很多地久天长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相守一生的话。我也相信,我们曾经也好好相爱过。
我曾经在大冬天的晚上给他织围巾,即使手冻得起了大片大片的冻疮也依然满心欢喜;我曾经逛了大半天街却只给他买了衣服然后把衣服的照片发给他,我喜欢他用心疼感激的语气叫我傻丫头;我曾经把唇膏和香水都换成了他喜欢的味道;我曾经把他给我发的短信一条一条抄下来,想他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地读;我曾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给他绣小小的十字绣挂饰;我曾经在深夜里醒来给他打电话唱《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哭起来;我曾经偏偏挑他上课的时间给他打电话,一遍一遍地打,再在脑海里想象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我曾经把美好结局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换成我和他的名字在他生日的时候把书送给他。我刚到A城上大学的时候出去逛总是会迷路,然后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就托他在A城的朋友去找我。我总问他,长此以往你就不怕我和你朋友暗生情愫啊!他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爱你。
用杨小贱曾经说过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会对我这么好,对我掏心掏肺。他可以为我拎包为我系鞋带,;他可以在我脚疼的时候背着我在大街上走;他可以在期末时从他学校赶到我学校送我回家,然后再坐火车回家;他可以二话不说端过我面前没吃完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曾给我俩买了一套红色的情侣衫,然后逼着我和他一块儿穿起来在大街上晃荡。但是还是许多好朋友都不看好我们,说杨小贱不是我的菜,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回他们,我相信他爱我,这就已经足够了。是的,我相信他爱我,只是有时候他对我好的方式却又偏偏不是我看好并能接受的。我曾跟杨小贱说,你的爱太重,让我无地自容。他总会皱着眉说,你对我好点就好了啊!
杨小贱总是跟我有说不完的话,他对我很好,好到很听我的话甚至是依赖我的地步。他什么都要问我,关于他,大到他去哪儿上班,小到吃什么菜;关于我,大到我暑假去哪里,小到我今天买的发夹多少钱。我总说他很没有主见,不像个男人,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是可想而知,那肯定是我已经忍受到一种极限了。不过杨小贱似乎已经对我那些刻薄的辱骂百毒不侵了,开始也会生生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说,杨小贱他是不是真的很贱呢!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写了许多情侣间必做的事情,后来想想,我和杨小贱没有做过几件。我生日的时候他没陪我吃生日蛋糕,我们也只是在一起过了一个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没有一起吃过肯德基,没有一起做过很多很多我本以为会发生的事。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给他前女友买过花,却从没给我买过。他说浪费钱,他说那些都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些,他说他是想跟我过日子。可是,亲爱的,我还年轻啊!我要的是爱情啊,不是过日子。这个时候就开始过日子,那我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光阴啊!我可不想提前步入那种生活啊!我是个女孩,一个有浪漫情怀的女孩,我想在自己美好的年华里好好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说我虚荣也好,说我幼稚也好。我想在自己仅有的灿烂年华里任性一回,谈一场即使没有结果但是我也不会后悔的恋爱。当然,有结果就最好了。而,杨小贱他不理解这些。他总说我这是小女生情结。
我想,或许我以后的丈夫会比不上杨小贱会过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了。
是不是每段爱情,到了一定的时日都会变得索然无味了,没了开始的新鲜,没了开始的激情。我会越来越受不了他,是慢慢累积,积少成多吗?
我们竟变成了我觉得他不理解我,我不理解他的地步。他觉得他好累,我也觉得我好累。
或许每件事情都那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我总觉得我要的爱情不是杨小贱给我的这样。是我太贪心了?是我太自私了?是我太高估了杨小贱,也太高估了我自己。我跟杨小贱在一起的第四年的情人节,我们分了手,很突然地分了手。而且还是在一个所有情侣都在享受浪漫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背对背分开走,迎面走来的都是一对对幸福的人儿啊!我知道杨小贱一定哭了,我是多么了解他,但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他总爱听我的,却又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在他面前太强势了,也可能是他纵容的我吧!用朋友的话说是他驾驭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互换了角色。我想,要是下辈子我们遇到,我是男孩,他是女孩,我们一定能好好想相爱到老。
我想,现在的杨小贱应该过得幸福了吧!
是的,他是个好人,他会幸福的。
《当爱情已成往事》
“杨小贱,别说跟你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受不了你,就是做你的邻居我也会受不了你!”我气呼呼地摔门而去,你说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有哪个女孩子会受得了男朋友和自己抢东西吃。每次吃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先尝尝,然后似乎发现我在身边再给我吃。我一说他就反驳说是帮我先试试有没有毒,可是我就是受不了。所以我们就吵架。我敢打赌,摔门我用上了我三分之二的力气。因为余下的力气我要用来跑。我可是清楚地知道,杨小贱可是当年校园百米跑冠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这样的游戏,躲起来让他来找我,又或者拼命跑,让他在后面追我。即使每次这样的游戏到头来都让我累得半死,我依然一次次重复,并且乐此不疲。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总是四处搜寻者哪儿有角落可以藏身,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我喜欢偷偷看他找我时慌乱着急的表情。可是,后来杨小贱再也不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了。我甚至怀疑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见了,他是否会找我了。
杨小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杨然。自从我看了《失恋33天》我就开始叫他杨小贱。我一直为我的小聪明兴奋不已,这个名字真的太适合他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我是觉得杨小贱长得挺帅的。即使现在我发现他越来越丑了,可能是因为审美疲劳吧!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体贴,很听我的话,只是脾气和我一样倔。
我们也曾像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相亲相爱。我们手牵手绕着足球场的跑道散步,一圈一圈。我喜欢张开双手坐在他的单车后座哼着《幸福恋人》,他载着我穿过栽满香樟的校园,风吹过耳边扬起我的头发,呼呼作响。他总喜欢出其不意地突然加速,我知道他的小阴谋,却也依然抱紧他的腰满心欢喜。不像其他的男孩,最头疼陪女朋友逛街。他每次陪我逛一个个精品店,从未不耐烦,有时还帮我细心挑选,讨价还价。我曾跟他说,他跟商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特帅,特别像在菜市场提着菜篮子的那些人。他每次都懊恼地瞪着我,说我真没良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也有过那么多快乐的日子,难忘的回忆。我们是高考那年认识的,高考后我们成了异地恋,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要见一面,很难很难,要坐很久很久的车。我总喜欢用尺子在地图上量出我们所在地方相隔的距离,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你看,就区区这么几十厘米。记得我们每一次分别都会抱头痛哭,这也就成了我每次说他不浪漫时他给的反驳。
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我一个人上学,下课,一个人放牛,一个人洗衣做饭。别人都说我很懂事,很坚强。其实,我一直渴望着,会有个人带给我温暖与呵护。
从前的从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选择异地恋的,我是个很依赖身边的人的女孩,没有安全感,渴望依靠。可是命运又偏偏给我安排了这一场意外的爱情。杨小贱说,他就是看上了我的懂事,他说,他要给我温暖。
我真觉得杨小贱是个好人,除了他脾气有点臭和不浪漫之外。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不适合,这种想法一直都我脑子里还没成型就被我扼杀掉了。因为我害怕,虽然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们经常吵架怄气。我总说他不懂得浪漫,从未送过我花还有娃娃,却又蛮横得不许我接受别人的。过情人节的时候,我和闺密一起逛街,看到满大街都是手捧鲜花的幸福人儿,感叹道:这没男朋友的时候没人一起过节,这有了男朋友还是不能过节。最后,我们互相给对方买了一朵玫瑰花,满大街的晃荡。我始终觉得我是个和情人节相冲的人。
杨小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谈恋爱,不懂女生。我有的时候会说他,我真的想跟你分手,让你再找个女朋友,等到他学会了怎样谈恋爱的时候再来找我。他总是拍拍我的头,叫我傻瓜。我一直很纳闷我怎么会看上杨小贱,他并不是我的理想男友类型,我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有才又有点霸道的男孩儿,他会给我写漂亮的文字,会唱好听的歌。可是杨小贱他总是喜欢听我的,他都看不懂我的文字,我强烈要求他学《幸福恋人》可他还是不会唱,所以在KTV我们从来没有合唱过情歌,我也只有和闺蜜一起过过干瘾。他唯一能唱得出口就是一首吉他弹唱《情非得已》。他曾在我51里看到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于是为了追我,他借了室友的吉他,请人吃了一个月早餐才教会他弹这首歌然后就成了追我的武器。也许就是他当时抱着吉他的样子吸引了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会那一首。也就是我的一时色心,才上了他的贼船。我一直为此不甘,但我们就一直这样吵着闹着过了好几个年头。虽然他不懂我的胡言乱语,不懂我的胡思乱想,不会写浪漫的情书给我。那时候,我想,我们会好好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用我期待的方式来爱我。
我们说过很多地久天长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相守一生的话。我也相信,我们曾经也好好相爱过。
我曾经在大冬天的晚上给他织围巾,即使手冻得起了大片大片的冻疮也依然满心欢喜;我曾经逛了大半天街却只给他买了衣服然后把衣服的照片发给他,我喜欢他用心疼感激的语气叫我傻丫头;我曾经把唇膏和香水都换成了他喜欢的味道;我曾经把他给我发的短信一条一条抄下来,想他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地读;我曾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给他绣小小的十字绣挂饰;我曾经在深夜里醒来给他打电话唱《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哭起来;我曾经偏偏挑他上课的时间给他打电话,一遍一遍地打,再在脑海里想象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我曾经把美好结局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换成我和他的名字在他生日的时候把书送给他。我刚到A城上大学的时候出去逛总是会迷路,然后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就托他在A城的朋友去找我。我总问他,长此以往你就不怕我和你朋友暗生情愫啊!他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爱你。
用杨小贱曾经说过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会对我这么好,对我掏心掏肺。他可以为我拎包为我系鞋带,;他可以在我脚疼的时候背着我在大街上走;他可以在期末时从他学校赶到我学校送我回家,然后再坐火车回家;他可以二话不说端过我面前没吃完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曾给我俩买了一套红色的情侣衫,然后逼着我和他一块儿穿起来在大街上晃荡。但是还是许多好朋友都不看好我们,说杨小贱不是我的菜,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回他们,我相信他爱我,这就已经足够了。是的,我相信他爱我,只是有时候他对我好的方式却又偏偏不是我看好并能接受的。我曾跟杨小贱说,你的爱太重,让我无地自容。他总会皱着眉说,你对我好点就好了啊!
杨小贱总是跟我有说不完的话,他对我很好,好到很听我的话甚至是依赖我的地步。他什么都要问我,关于他,大到他去哪儿上班,小到吃什么菜;关于我,大到我暑假去哪里,小到我今天买的发夹多少钱。我总说他很没有主见,不像个男人,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是可想而知,那肯定是我已经忍受到一种极限了。不过杨小贱似乎已经对我那些刻薄的辱骂百毒不侵了,开始也会生生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说,杨小贱他是不是真的很贱呢!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写了许多情侣间必做的事情,后来想想,我和杨小贱没有做过几件。我生日的时候他没陪我吃生日蛋糕,我们也只是在一起过了一个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没有一起吃过肯德基,没有一起做过很多很多我本以为会发生的事。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给他前女友买过花,却从没给我买过。他说浪费钱,他说那些都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些,他说他是想跟我过日子。可是,亲爱的,我还年轻啊!我要的是爱情啊,不是过日子。这个时候就开始过日子,那我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光阴啊!我可不想提前步入那种生活啊!我是个女孩,一个有浪漫情怀的女孩,我想在自己美好的年华里好好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说我虚荣也好,说我幼稚也好。我想在自己仅有的灿烂年华里任性一回,谈一场即使没有结果但是我也不会后悔的恋爱。当然,有结果就最好了。而,杨小贱他不理解这些。他总说我这是小女生情结。
我想,或许我以后的丈夫会比不上杨小贱会过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了。
是不是每段爱情,到了一定的时日都会变得索然无味了,没了开始的新鲜,没了开始的激情。我会越来越受不了他,是慢慢累积,积少成多吗?
我们竟变成了我觉得他不理解我,我不理解他的地步。他觉得他好累,我也觉得我好累。
或许每件事情都那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我总觉得我要的爱情不是杨小贱给我的这样。是我太贪心了?是我太自私了?是我太高估了杨小贱,也太高估了我自己。我跟杨小贱在一起的第四年的情人节,我们分了手,很突然地分了手。而且还是在一个所有情侣都在享受浪漫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背对背分开走,迎面走来的都是一对对幸福的人儿啊!我知道杨小贱一定哭了,我是多么了解他,但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他总爱听我的,却又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在他面前太强势了,也可能是他纵容的我吧!用朋友的话说是他驾驭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互换了角色。我想,要是下辈子我们遇到,我是男孩,他是女孩,我们一定能好好想相爱到老。
我想,现在的杨小贱应该过得幸福了吧!
是的,他是个好人,他会幸福的。
《百年征途道已成前途漫漫不可停800字》
小小红船载着希望,跨越汪洋大海,挺过激流险滩抵达了时代的彼岸。百年征途已结束,但中国前行的步伐并未停止,如今的我们正操纵着巍巍巨轮驶向远方。
回首往事,令人潸然泪下。无数仁人志士秉持“挥斥方遒”之心,为中国、为中华民族铸就一个又一个辉煌。他们不惧艰难,因为心朝大海;他们不畏黑暗,因为心怀光明;他们更不屈服于命运,因为心有国家。正如《孟子》中所言:“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于家,家之本在于身。”站在百年之交的新起点上,吾辈少年应当胸怀凌云之志,勇夺时代新船之舵,以个人铸就国之兴旺、党之辉煌。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前辈们筚路蓝缕,抛头颅洒热血换来了如今之辉煌。古有王朴,豆蔻年华不畏生死为守护党而舍弃自己的性命,今有现役军人邓国聪“哪里有险情,我就往哪里去”的爱国之士;古有赵一曼被折磨的血染衣衫却依然坚韧不屈,今有凉山消防战士不畏热浪滚滚奋勇而上……吾辈少年又岂甘在这时代光辉碌碌无为。
如今中华,在党的领导之下十三五全面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一带一路”始终行走在时代的道路上,改革开放赢来了四十年的节点,一桩桩外交事件取得了完美成功……身处这样科技发达、物阜民丰的时代,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我骄傲我是时代的接班人。从以前被帝国主义欺侮、被外国殖民者鄙视到如今神舟飞天、北斗组网、蛟龙下海……党的领导下“四个意识”深入人心、“四个自信”稳步实现。吾辈少年应探求前途之石,不断完善发展自我,做社会主义的忠实弘扬者和建设者。
时代青年应脚踏实地、仰望星空,承担国家时代所赋予我们的重担,接过时代的旗帜,扬帆起航、接续耕耘。我们所希冀的不应只是自己的成功,更应是国家的辉煌。党需要的、国家所渴望的是胸怀“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爱国之人;是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无私之辈……
正如诗句“繁霜尽是心头血,洒下千峰秋叶丹”所说前人给我们留下了物资丰富的时代便是希望我们能在百年之际坚守自我,砥砺前行。
愿你我都无畏前途漫漫,来日方长夺得中华新辉煌。愿祖国繁荣昌盛,举国无恙!
《回忆我的外婆》
荏苒冬复夏,幽隔已五载。往事犹如昨,青丝已成霜。
——题记
农历二月十二日,是婆婆的生日。但现在每到这一天,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了。
婆婆去世已快五年了,五年的时光,她很少入我的梦。有时我会想,她会怪我没有好好照顾她吗?
小的时候,听见别人笑着对公公婆婆说“外孙外孙,越养越生”,我总是很不服气,要大声地反驳。但现在,想想他们对我的疼爱和自己所付出的回报,还真的羞愧难当。
我真的是个很不孝的外孙女。我长大的时候,外婆还康健,但我却没能承孝膝下。特别是在婆婆生命中最后的几年,是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我却远调他乡。
爸妈年轻的时候,同属一个生产队,所以我家离婆婆家也很近。家里孩子多,所以我的童年,很长一段时间是在婆婆家度过的。我六岁之前的记忆中,跟公公婆婆相处的记忆远多过跟父母相处。
婆婆在农村的老屋,我记忆中最深刻的是灶边的墙被烟熏黑了,我不记得是什么形状了,但姨妈和舅舅他们吓唬我说那是“红嘴猫崽”,据说这是一种会咬人的东西,是我小时候最怕的东西。每当姨妈和舅舅们说“红嘴猫崽来了”,我就吓得直往婆婆的裤裆下面钻。
外婆家进门摆放着两个大柜子,是用来装稻谷的。记得有一次丰收的时候,为了装下更多的稻谷,大人们拿着扁担在谷堆里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平常的一件事我却印象深刻。
不知道是在我几岁的时候,婆婆住到公公的单位去了。我只记得,当我那天去婆婆家的时候,是小舅给我开的门。当他告诉我婆婆不在家里,我躺在地上大哭,一直到哭累了在地上睡着了。据公公后来跟我说,当婆婆听到这个消息时,心疼得不得了,马上回到家把我接到了身边。
那时候的我,跟婆婆是一刻也不能分开的。甚至连婆婆去上厕所,我都是要跟着的。只要婆婆没在我的视线以内,我都要哭喊:“婆婆——”所以,当我长大后,公公单位的人都要学我哭喊婆婆的声调来取笑我。
婆婆家的厨房和宿舍,相隔着两个晒谷坪的距离。每一天吃过晚饭,外婆都是背着我去宿舍的。有一次,妹妹也到了婆婆家。去宿舍时,婆婆就自己背着妹妹,让邻居的一个阿姨背着我。可我死活不同意,一直在哭闹。婆婆没有办法,就叫邻居阿姨背妹妹,她来背我。得逞的我兴奋极了,从阿姨的背上下来,向婆婆的背跳过去,哪知乐极生悲,因为冲过去太猛,我的头重重地撞在旁边的墙上,立时就见了血......具体的过程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后来脑袋上被医生用白纱布绑了一个“十”字。
现在想想,小时候我真的是被公公婆婆娇惯得太厉害了。我那时候的外号是“外孙女王”,在婆婆的家里享受着女王的地位,作天作地无人敢惹。姨妈和舅舅们但凡有一点惹我不高兴,是必定要被公公婆婆喝骂的。所以,姨妈和舅舅对我既疼爱又气恼。小姨会说:“这个小蠢婆,隔段时间不看到又想,天天跟着又真讨厌死了!”尽管她嘴里说着讨厌,但她到哪儿去大多也会带着我的——包括跟她的闺蜜们约会。我也经常跟小舅吵架,我一哭,小舅就免不了挨公公的训斥。小舅很生气,但当我甜甜地叫舅舅时,他又总是高兴起来。
大舅那时候在外读书,所以相对来说跟我的相处要少一些,但他放假回家带我玩的日子更多,所以我小时候最盼着大舅放假了。记忆中最深刻的有两次跟着大舅受伤的经历。一次是大舅和一个堂哥骑车带着我和另一个小朋友到小河里去游泳。我和那个小朋友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那个小朋友可能是以前没坐过自行车,很害怕。于是,我就得意地在后座上张开双手,对他说:“你看,我一点儿也不怕!”话音刚落,我就从后座上掉了下去。得知我受伤了,公公却并不责怪我逞能,反而怪大舅没有看管好我,免不了对他训斥一番。还有一次,也是坐大舅的自行车,因为顽皮,我把脚卷进后轮里去了,结果自然是又受了伤,连累得大舅被公公责骂。
妈妈和舅舅们总说,公公以前是最严厉的,他们姐弟小时候都很怕公公的。但在我的记忆中,公公是最慈祥的,总是对我“宝崽宝崽”喊不绝口,从来没对我发过一次脾气。所以,我不但粘婆婆,也粘公公。当我生了女儿后说女儿娇气的时候,妈妈就对我说:“你还说她,你自己小时候七八岁了,还总是要公公抱着看电视呢!”在家家户户还没有电视机的时候,外公的单位有一台黑白电视,放在办公室里。每到晚上,全单位的人都围坐在电视机旁看电视。我就轮换着坐在公公和婆婆的怀里。一个冬日,公公和单位的人白天围坐在电视机前烤火,可能是公公有事去了,他的一个同事抱着我,等到公公回来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往他的怀里跳,谁知一个不小心,我摔倒在炭盆上,脖子被烫伤了。外公非常着急,马上抱着哭得声嘶力竭的我往医院跑。治疗的过程我记不得了,但还记得那管红色的烫伤膏。
提起医院,那是我最讨厌的地方。小时候,吃药我是不怕的,但对疼痛敏感的我特别害怕打针。偏偏我体质不好,生病的时候不少。每次打针,我都是又哭又闹,甚至对打针的护士出言不逊。婆婆都是耐心地哄我。记得医院的门诊和住院部之间有几个花坛,里面种了很多月季,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花。因为公公的单位离医院很近,医生护士也都是跟他们相熟的,所以他们对我的任性无礼行为并不计较,每次打完针,我都要到花坛去摘一朵月季花。但有一次,来了一位陌生的护士,可能是厌烦了我的哭闹,她给我打针的时候药水按压得很快,把我疼得鬼哭狼嚎。——那种疼痛,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次是小姨和婆婆一起带我去看病的,当时连最讨厌我娇气的小姨都看得心疼了。
因为我总爱粘着婆婆吧,有一次,婆婆问我:“你这么一刻也不离开我,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怎么办呢?”我一秒也没有犹豫地说:“那我跟着你到棺材里去呀!”婆婆说:“棺材里很黑,棺材盖盖下来的时候,人的眼睛和舌头都会掉出来。”婆婆这么一说,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出平时听过的吊死鬼的画面,我一下子被吓住了。我立刻说“那我不去了”。可是不去又怎么办呢?我是不能离开婆婆的。
从那以后,死亡成了我最深的恐惧。准确地说,婆婆的死亡成了我最深的恐惧。我那时已经知道,人到最后是会死的,人死后,尸体会腐烂,甚至会生蛆会被虫蚁吃掉。我接受不了亲人的死亡,尤其接受不了婆婆的死亡,每次想到这点,我就觉得惶惶不安。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死亡成了我最害怕的事物,成了我最深的噩梦,而我不知道怎么从这种恐惧中解脱出来。这种恐惧,一直到我长大成年了,才慢慢地消除。
2024.3.20
《二十年后的家乡》
时光流逝,转眼20年过去了,我已成为了一位远近闻名的生物学家。我居住在离中国较远的新加坡,在这儿工作了六年,离开家乡那么久了,我想回去看看。
我乘上光速飞机瞬时到达了昆明,现在的昆明和以前大不相同了:动物和人类和谐共处,人们用动物语言翻译器来获取动物思想;从前的钢筋混泥土房子消失了,一栋栋3D打印的高科技楼房拔地而起,直耸云霄;绿树成荫,花草鲜嫩,天蓝地绿,水清河亮,再没有喧嚣和刺耳的喇叭。人们悠闲的生活在蓝天下。
我来到一间公寓,这里的服务员是机器人,它礼貌的接待了我,公寓是免费的,只需按要求捐献目录一部书或者物品就可以住一个礼拜,目的是为当地的博物馆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再过几年,昆明的博物馆将是世界最大的博物馆。我住了下来,房间的露天阳台上种满花草,许多的小动物在这也安了家,小动物们用特有的方式对我的到来表示祝福和欢迎。公寓管理者知道我是生物学家,送给了我几只3D打印的小动物。小睡了一会儿醒来,人工智能电脑根据我的指令开始播放节目。肚子饿了,对着电脑说出需求,指令很快传输到餐饮中心,新鲜美味的饭菜20分钟内送达公寓。科技美好,社会发达,国泰民安,人寿年丰。
小憩了一天,想出去走走,决定回祖籍去看看,乘上超速列车几分钟就到达了宣威,大工厂都消失了,原来的化肥厂和火电厂变成了湿地公园,中间是500亩的人工湖泊,碧波荡漾,四周鸟语花香、绿树成荫。村落没有了,变成了公家森林公园。人们都生活到了集镇,所有的建设、生活和昆明一模一样。亲人们都很好,为我的到来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玩了一天又回到了昆明,来到了母校——俊发城小学,见到了我亲爱的飞飞老师。她领着我参观了学校,介绍了新功能房等等,那一花一草是那么的熟悉,飞飞老师还是那么的漂亮和蔼,唯一不同的是额头那一缕银丝,那是为我们的成长留下的印记,我又像儿时一样轻轻地靠在飞飞老师怀里。
国富民兴,处处绿水青山,一片祥和,二十年后的家乡,是那么美丽。我希望再过20年,国家更加强大,生态更加美好。
《春意》
已亥初春,万物皆发,春景美好。看万树新发芽,自觉已成"醉生",乃作文,叹春意矣。
已是新春了,用接近仲春更准确些,前几个新春,因为年纪太小,不懂得欣赏,只是觉得这美景与其它三个季节不同,除了踏个青,照张相,什么也没留下,用鲁迅先生的语言来说,怕就是"颇感遗憾罢了"。
这个春天来得好快,只觉得过年灌的香肠刚吃完,这天就暖了,叶儿就由青转绿了,迎春花前几日才刚发了花骨朵,这几日全都绽放了,一大片一大片开在河堤边,别提有多美。每天上学都有两条路可以选,我总是挑这花开了、柳绿了的地方走,早晨在星星点点的迎春花前看旭日东升;中午在花海中看藉河大江东去;黄昏在柳芽旁眺望远山,送太阳离去。这是我的幸运之处,这是别的路线上的学生得不到的一一每天看着风景走。
“沾衣欲湿杏花雨”
春天到来,一同而来的是期盼已久的春雨,从几个星期前下了第一场雨后,我发现每场雨后,都会有些变化。这雨下不大,但是如丝一般,一束连着一束,在人的身前、身后调皮地钻来钻去,不一会儿,衣裳就变得湿润,淋点儿雨是无可厚非的,顺便可以品味着伴着雨丝的花香。我可以想象到志南和尚的感受,他一定是坐在山顶的亭子里,一袭布衣一尘不染,在他的身旁应该都是花瓣吧,至少是花树,一簇一簇的,藏不住的花香被卷在雨里飞去了,在一簇簇花丛中滴落的雨珠落到了老和尚打坐的蒲团边,花香四溢。至少在那一瞬间,志南和尚定是不专心的,他也许笑看不懂事的杏花在雨中游戏,一边用手指拈起白色的花瓣,把那幸运的一片重新放入杨柳风中。
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至少,我有这样的感觉。雨点儿中包裹着生机,包裹着希望,包裹着风儿滑过竹林的清香,包裹着水珠儿穿过十里花香的迷香,包裹着松,包裹着柳,包裹着一切……当她们在我身边绽开时,我整个身子都轻微一颤,思想一会落在这美景中,一会儿又跑到"天街小雨润如酥"中去了。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风中带着不可捉摸的声响,极远的又是极近的,极宏大的又是极细切的,像春鸟在树梢上啼鸣,像春寒中的冰块解冻,像高山流水中和着的连音,像乐曲下里巴人的激昂高潮。
雨中的声响一个一个被我捕捉,有的来自于雄汉,有的来自于盛唐……千年中春意一直都在。
“读书不觉已春深”
春天是一个适合阅读的季节。阳春三月,鸟语花香,风和日丽,还有哪个季节能比春季更适合阅读呢?在春色盎然的周末,在温暖的阳光下读一篇《长征》,感慨红军翻过的山,走过的路……再看如今花开遍野草长莺飞的南山,我所看到的不也如诗中一般"三军过后尽开颜"。我不曾与长征队伍同行,自然也不知道他们看见了什么,感受的是什么,只觉得这两种情感有异同之处,而我们的心却是"极光视听之余"留连春光之中了。
春日里读山读水,读花读树,一切春景都混合在朱自清的《春》中向我们走来,江南水乡的秀雅春色连绵不断地涌在纸上,我虽身处西北,心却早已飞向江南。那"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的春雨,我们也体味到了;而最看好的还是各种花树,它们早早地准备好了迎接春天,在这为期不长的花开时节中,真是如赶趟似的,把一个冬天积蓄的活力全用上了,原来它们整个冬季的沉默,全是为了这几天的欢乐啊!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这是王義之《兰亭集序》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这段的意思是人们生活在一起,很快就度过了一生。有的人喜欢聚集在室内,畅谈抱负;有的人喜欢寄情于喜好的事物,放纵自己,不拘形迹。可以与朋友面对面地交谈,也可以将自己的精神寄情于所寄托的事物,不受任何约束放纵地生活。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放浪形骸之外",我向往的就是自然自在,也许就是"舟行碧波上,人在雨中游"的意境吧,我真想余生都可以自由地不受任何约束地逍遥在春天,可这永远是个梦罢了,春会去,花会谢,人会老。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春意无穷,春亦无穷。"几处早莺争暖树",是春;我们熟知的"人面不知何处去"也有春。春是美的,春是惬意的,春给了人们太多享受和太多感触。
我看到的柳芽,你看到的江水,难道春只在春天中吗?不,不是,夏天也有春,只不过是更加成熟的春;秋天也有春,秋天的春是令人忘怀的,是严肃的春;冬天的残叶中也有春意,不过要仔细找才能找得到,是枯枝对春的渴望,是冬天后的勃勃生机。
春,给了人希望,是我们永远的公共风景画,我们爱春!且以朱自清先生的《春》结尾作为结束语吧,
春天像刚睡醒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大诚已成,人心以信》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都变了,变得不那么真实了。而谎言,俨然成为我们的另一种面具。不知道我们对于真实是变得麻木,还是没有勇气?
谎言,似乎成了一种保护的工具。而更多的人选择了保护自己。
或许是出于本能的对自己的保护。
他们不愿把自己的真心敞露,因为那心已经经不起风吹雨打,否则,又会揭开以往的伤疤。他们从一次次的伤害中懂得了保护,他们终于明白,心一定要用面具保护------哪怕自己融入进虚伪的人群,但他们再也不愿意,一厢情愿地用真心换取背叛。
他们开始适应这面具之下的生活。起初的压抑,苦闷逐渐成了习惯。他们习惯了看不到对方的真实,因为他们有着自己对这一切的美好幻想,不愿这些被现实和真实所打破。于是,人与人,就此有了两张面具的距离,开始远了,远了。
或许是出于来自名利的自私的保护。
有的人明白,真话往往并不好听。他们更加明白,什么时候的真话或者谎言更有价值。没错,他们就是这个时代的“杰出人才",因为他们最懂得如何在这个时代的潮流中顺流而行。他们的辉煌人生基本上就是建立在他们的一番口才上,当然,那是源于他们有着"先进的世界观"。他们对于真话和谎言运用得恰到好处,这还真让人担心他们是否会在虚拟和真实中迷失自己。
但这又如何呢?仅凭一番谎话编织的童话,再美丽也终究被看穿。那后果恐怕是他们都来不及设想的吧。当他们从自己编造的世界里掉落到现实,他们就会可悲地发现,原来自己花大半辈子去编织的这些谎言,只要一句真话就可以毁灭。
当然,或许有人是用谎言来保护别人呢?
他给自己带上这面具,是为了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面具下的脸,面具内的心,他怕他们为此而担心,他不想让自己的痛苦变成对他们的伤害,他不想将这痛苦蔓延开来。他只想给他们一个最好的自己——就算那只是面具。可就算是面具又怎样呢?他们始终会信。
其实,我们本没必要这样。
高一:陈佳琳
点评:可以看得出小作者有着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客观地看待这个世界,有着正确的、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大诚已成,人心以信"文章的题目,那么小作者应该将题目诠释一下,然后围绕着这一主题来论证这一看法。须再斟酌,让结构更明了,中心更明确。
《爱睡,成瘾》
假期在家,睡觉已成为我最好的消遣方式,吃完午饭后美美地睡上一觉,这可是极大的享受,睡觉已经变成了我一天中最常做的事。但有时也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 “快起床!”妈妈的一阵“河东狮吼”把我从梦香中拽了出来,“好困,再让我睡会儿吗!”我央求道,“不行必需立即起床,你弟弟都起床了,你这个做哥哥的好意思不起床?”妈妈像“铁面判官”似的毫不让步。此时,我的眼皮像灌了铁似的重,抬都抬不起来,全身上下像被缚住一样,动弹不得。只有躺在自己的暖被窝里,才是最舒服的。妈妈见我依然一动不动,便发出了最后通牒:“我数三声,如果你再不起来,我可要对你‘武力镇压’了!一!二!三......”我依旧像“睡美人”似的一动不动,妈妈见状,立即采取了行动,将我的被子猛地一掀,顿时,一阵冷风“挂”遍我全身,将我从睡梦中拽了回来,我揉了揉眼睛,身体也条件反射似的坐了起来,一边伸着懒腰,一边打这哈欠,一边“装模作样”地穿这衣服,“快穿,我给你成早饭。”说完妈妈便走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了“怎么半天没动静啦?”当她跑过来一探究竟时,发现我穿着衣服又睡着了!
哈哈,看来什么都阻止不了我睡觉的。好了,我要去睡觉了,好困!
《山盟虽在 情已成空》
今年寒假换了好几个台,发现都在放《甄嬛传》,耐着性子看了几集,终于忍不住关了电视,扔了遥控器,仰头一闭眼倒在沙发上,却不期然地想到去年热播的《步步惊心》,想着这两部大片所展现的时空、人物,竟有惊人的相似,不觉一笑、一叹。
人世如此天翻地覆。似纳兰所说:“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相较之下,我喜欢若曦多于甄嬛,或许是因为她的纯洁善良在经历过二十一年的宫廷生活仍毫不退色;在经历过贬罚庶人、帝王之爱的人生浮沉犹宠辱不惊。若曦对友情、爱情的执着守护赢得姐妹的真情和铁血男儿的倾心,她的品格弥足珍贵,她的善良是寒冬最温暖的阳光。但是甄嬛在经历过一系列的惊变之后丧失了原先的清纯善良,无暇的内心染上了后宫肮脏的阴私,素面朝天的脸颊沾上艳俗的脂粉,即使为自保也让人不屑,即使成功也只道一句可悲。若曦的结局是黯然神伤,离开是是非非的紫禁城寂然死去;甄嬛的结局是含血含泪的胜利,后半生被“囚禁”在荣华富贵的紫禁城。用世俗的眼光,她们高下立分,根本无需比较,也难以相提并论,一个是大半生的宫女,另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太后,但是,我认为她们都只是情殇的祭品,她们的故事也只是宫廷炎凉的悲剧话本。
无论是若曦还是甄嬛,还是那些世家女,她们都曾是笑语晏晏的天真少女,幻想着与意中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哪怕那个人是高高在上的帝王,也无法捍动她们心中甜美的梦想。苍白的事实迎面泼了一桶冷水,“后宫佳丽三千人”,当繁华过尽,恩爱不在,她们终于明白帝王之爱的凉薄,“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她们使出浑身解数,逢高踩低,只为在吃人的后宫生活下去,获得无上的宠爱。但那汩汩的情感终于被时间晾干,那纯真没有杂质的情意也牵扯出各种利益纠纷------山盟虽在,情已成空。
《汉乐府》中记录下戚姬的誓言:“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神仙殿里是她和刘邦快活的笑声,她为他翘袖折腰,为他鼓瑟,她一心想要讨好这个男人,她想让她的儿子如意登基。可戚姬是否还记得他们最初的相逢,是否还记得初见的悸动?那爱已变质,那情已成空。
汉史上亦刻下刘彻的宣誓:“若得阿娇为妇,必将以金屋贮之。”但那时谁料得到“金屋藏娇”的婚约是“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的结局?“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当刘彻凭借长公主的推波助澜成了帝王之后,当刘彻拥有如花似玉的卫子夫,倾国倾城的李夫人,是否还记得那个青梅竹马表姐的嫣然一笑,是否会记起长门“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的凄凉?诗仙道一句“妒深情却疏”,是的,情已成空。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他们许下誓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杨贵妃红颜祸水的命格也只换来一句红颜薄命的叹。怎料得“回眸一笑百媚生”的佳人只有“宛转蛾眉马前死”的结局;怎料得“天生丽质难自弃”的美人只有“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情已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