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晓兰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7 06:38:37
《晓兰》
学校面临破产,十七岁的我离开了学校,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漂泊着。
第一站—东北要市锦州。
《锦州日报》的刘老师—我的责编,帮我找了一家书店。书店很阔气,据说是全市最好的书店,我很庆幸。工作虽然清苦了些,但毕竟是个“有氛围”的地方,只可惜好景还没有我的头发长,我便被炒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的犯了店里的规矩—营业时间不准读书。这规矩就如同一位母亲将乳头放进婴儿口中,而不让其吃奶一样,没有办法,我只好领了几角工资,夹着铺盖卷“走而了之”了。
举目无亲,投向何处。第一次,我将行李铺在东站那冰冷的地板上睡着了。第二天,我夹着包裹在市井中乱窜,竟没有一家店面肯收留我,无奈之下,我只好“偷渡火车”来到了我漂泊的第二站—东北第一大市,沈阳。
走出车站,心中似乎轻松了许多。蒙蒙的小雨,蒙蒙的天空,还有人们蒙蒙的面孔。摸了摸贴身口袋,硬硬的还有一枚硬币存在。寻思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位联系较为密一切的笔友打了个“求救电话”,放下电话,我竟落泪了,第一次品味到—泪水原来是这样的咸涩。
不一会儿,笔友和他的父亲开车把我接去了,这样,我便在他家的“东方之珠”酒歌城落了脚。
开始的几天,笔友常常跑来看我,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作品问世,供他先睹为快。我有个习惯,没发表的东西,只允许编辑一人看。后来他不来了。我于是和其他打工的一样,日里在台前台后忙活着,夜里将包间内的椅子一拼做床,铺行李便睡。老板对我还是不错的,让我负责前台的帐目,但不准我触及货币。打焊之后,我便“铺”上“床”,拿出稿纸来写些尚可以换点钱来的文字。
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三个月,投出的稿子也有了回音,除却两份样报外。就如石投海了。这就好比一个喜欢养狗的人,拿个包子,想和狗换些粪便做肥,可这狗却吝裔得很,只是放了个屁而已。
于是我继续我的创作,这时候,晓兰闯进了我的世界。
一天打烨之后,我正伏在“床”上赶稿子,她敲了敲门,走了进来。望着这位十七八岁的前台服务员,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但转瞬即逝了。
“小野,帮我看看稿子。好不?”
我吃惊地看了她一眼,接过了稿子。读罢,我惊异于我面前的这位女孩儿了:一头披肩长发,眉毛,眼睛,还有鼻子乍一看,一点儿也不愿去看,别扭极了。细看时,才发现布局还很合理的。便多看了几眼。
“我的大作家,提提高见吧—”
那有什么高见低见的。这个比我写得强多了……”
真的没有想到,我开始怀疑这是上帝的安排,在人生地不熟的沈城的餐厅里,竟遇上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
晓兰的家是河南的,中考失利后离家出走来到这里打工,这儿是她的第三个打工点了。本想打听一下具体情况,却想起了同学告诫我的一句话:你对一个女孩越是了解。越是证明你爱着她。我便将到了舌头尖的话给吞了回去,噎得我半天没说出话来。
看着她的样子,忽地有了一种感觉。那种感觉,是久别的游子对故乡的眷恋,是久别的故友重逢的惊喜。
只恨那不懂事的保安,近凌晨时,他敲了敲门,示意晓兰离去。外面蒙蒙的下起了小雨。我说,稿子先放我这儿,我送你回去吧。
她在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十分破旧的楼,看样子远不及兵马俑年轻。我小心地踩着凸凹不平的楼梯,像踩一团豆腐渣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踩它个碎骨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