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玫瑰色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3:27:28
《我是翠鸟》
最后一颗星星在晨光中消失,玫瑰色的天空与金色的阳光一同将我唤醒。低下头,看见的却是一双红色的小脚;扭过头,背上竟然是顺滑的翠蓝色的羽毛;两旁一对精致的翅膀贴着圆鼓鼓的肚子。
我变成了什么?一只鸟?不管了,我生疏地张开翅膀,向天空飞去。
秋日的阳光并不温暖,吹来的风带着丝丝凉意。小小的鱼虾躲藏在漂浮的落叶之下,为了化解饥饿,我还是得放手一搏。
来了,上来了!我猛地扎入水中,溅起小小的浪花。水下的世界看得一清二楚,我嘴一夹,蹿出水面,一仰头,把小鱼儿吞进肚里,又稳稳停落在细细的芦苇杆上。水面上,波纹仍在荡漾。我是一只水鸟呢!
我的身上掠过淡淡的黑影,那是云的影子吧。小虾儿慢慢浮上水面,全然不知将要降临的危险。我突然俯冲下去——猛然瞥见头顶渐黑的是鸟影。游隼!我的天敌!我像直升机一样拉起身子,试图逃离灾难。可那黑影迅速地向我逼近……
忽然,远远的水面上出现了一个船影。我眼睛一亮,极速飞进船舱中。是一位熟悉的老渔翁的船啊!真得感谢他帮我逃过一劫。
日子就是那么平淡而又惊险,只是天上的星星一天天减少,林中的同伴也一天天消失。
今夜,天上只有两颗星在孤独的眨着眼睛,犹如失去同伴的我一样落寞!
风儿一如既往地吹着,我却惊喜万分,我看到了它。好久没见到同伴了!我们成了好朋友,相互追逐着,嬉戏着。
它停下来不飞了。我可终于追上你了!咦?它怎么在颤动?
我赶紧调整方向,飞回去,却误打误撞,也闯入了网中。完了,全完了!我闭上了眼……
窗外的景色被铁丝分割得支离破碎,空气异常燥热,空中只有孤星在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往日它不是很亮的吗?树木郁郁葱葱,近在眼前,却遥不可及。我向往的自然啊!
我想起同伴被救下后的最终挣扎,却再也飞不起来了。
我想孩子们千方百计让我进食,我不想让他们伤心,却对食槽里精致的食物无从下口。
我想起一位老者的死,它本可以顺从地去人类家里快乐地度过晚年,却冲过去撞上枪口。
我有翅膀,就当飞翔!没有自由,我宁愿去死!因为我是一只翠鸟。
起风了,“哐当”一声,奄奄一息的我吃力地睁开双眼。门开了,外面是自由的!
我奋力振翅,还是从空中跌落。我又飞起,用尽力气,飞进我向往的自然。
我累了,倚在树枝上,久久地闭上双眼,与天上的孤星,一同离去……
睁开眼,我还是人,但变成翠鸟的经历却那么真实。窗外,那些大自然的小生灵们,在枝上跃动得那么欢快!
《再一次 半命题作文》
玫瑰色的云朵把西边的天空染得火一样通红,夕阳为云影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所有色彩都倾斜到学校后山的小道里,倾斜在它身上。
它的嘴半开,双眼紧闭,两腿无力地搭拉在枯叶上,身体微微僵硬,嘴角似乎还隐着淡淡的微笑——它死了,死得平静而安详。回想初次遇见,或许它不该有这样的下场……
那是一次晚饭过后,我与友惠漫步花园小道,见许多人围观在含笑树下,心里不禁一乐:哈哈,肯定有什么新鲜玩意儿!便疾步过去,挤进人群,呵,原来是仨只小猫啊!它们是那么小,肚子只有人手腕粗细。两只是白黄色的,相互缠绵,另一只是黑色的,则奄奄一息,如一团将灭的火花,星星点点,只是蠕动着,蠕动着,将我的心儿勾了去。
夕阳顶着半个身子,只露出斜斜的一角正努力散发着光芒,最后终于渐渐消失在无际的夜空。
含笑的香气氤氲在空气中,令人陶醉不已。有位大哥哥发话了:“有没有人要领养这些猫的?没有的话,我就把它们全带走了。”人群一阵骚动,几个女生你推我挤的走出来,蹲下身,看看这,摸摸那,终于下了决心,嘴里嘟囔着,抱起一只黄猫便欢天喜地地走开了。紧接着,又有人将另只黄猫抱走,带着几分稚气,又蹦又跳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天愈来愈黑,就像被烧得吱吱做响的锅子罩住了一般。
风撩起几丝花香,甜甜的,缭绕在鼻尖。
人群渐渐散尽,上课铃回响在耳畔。还是没人要那只将死的黑猫,我站在原地,呆呆看着它,不知作何感觉。
黑猫费力地睁开眼,眼珠子剔透,似乎在为自己的悲惨命运感伤,母亲啊,为何将弱小的我丢弃于此!
“快上课了,走吧!”惠拍拍我的肩,轻声说道。“可它……可它会死的!不如,把它带到后山去吧!”
寂静的夜,两个小女孩搂着猫,走在月光下,唱着歌,跳着舞,有说有笑。
我本以为它能活下来,却不料……
次日,当我满心欢喜的带着面包打算问候它时,却见它躺在草丛中,神情坦然,嘴角以一个最完美的弧度向上扬起,定格了死前的欢跃,或许,它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做了一个很长很美的梦,却再也不能回来了。
泪水一泻而下,我静静地望着它,百感交集。
它本不该死的,它还这么小,甚至没机会睁眼看看万般妖娆的世界。难道是我的错吗?是我不应该将它带回来,或许猫母还会再回去找它,那么,它就不会死了,有或许……
若,真有若,我想再一次遇见,那时,我便会一笑而过,循着操场的一片绿意向前走去,连头也不回!
末至,搁下笔,为心找一个宿寄。
《玫瑰色的梦》
我是一个忧郁派,常思考人生、未来,可越想越糊涂。暖,难怪,在我的眼中,社会好复杂,现实又好严肃,而生活中的许多事我又颇不理解,比如男生女生往来为什么总被许多人认为是恋爱?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勾心斗角?老师为什么有时也说假话?这一切足以使我对这个世界失望。明知自己不该这样,可又改不了,于是更自悲,认为自己无能。
你爱集邮?我可以拿出几本集邮册让你欣赏欣赏,解放前的,解放后的,中国的,外国的,可是一种享受呢!可能的话,我们再交换几张。如果你爱好文学的话,我可以和你谈谈写作,尤其对当前诗坛状况,我还挺有见解呢。告诉你夕我挺爱投稿,也发表了十多篇,可都是“豆腐块f90 没办法,水平太低,很希望有个朋友帮助提高。 当然,我和其他中学生一样,也有一个玫瑰色的梦。现实的某些不公平使我立志做一名杂文家,像鲁迅一样,用手中的笔充当呐喊的号角,去鼎新革故,弃浊扬清。我还常想获诺贝尔文学奖,映映大国,至今没有人获得此奖,挺不服气。狂?是的,我很狂,也很自信,也可以说是自负吧。 还有,我很爱交朋友,我的朋友很多:作家、医生、工人、待业青年,好像也都谈得来。我尤其爱和儿童在一起玩,那时的我呀,变得天真、活泼,还有点顽皮,似乎自己又变成小孩,什么烦恼也没有。我还爱和异性的同龄人在一起,什么原因自己也说不上,反正在一起有好多好多话说。
为此,我还背了不少“黑锅”,不断有同学说我和X X好上了。开始也挺苦恼,可终于无所谓了,许多时候,人需要超脱。 问我想交什么样的朋友?哦,他呀,要是个诗人或记者就好了,那样在文学上我就可以多多向他请教。我的条件苛刻吧,没办法,只要他是好人,能像大姐姐一样关心我,我就愿交。 自然,我也有缺点,像学习成绩不好啦,不喜欢劳动啦,心情过于悲伤啦等等,算起来也有一大把。 我还很有个性,要了解我吗?交个朋友吧! 来,拉个勾。
《人生五部曲》
童年
童年,是玫瑰色的。
首先,童年可爱。
孩子们的纯纯的眼睛,清得几乎透明;微翘的小鼻子,经常紧抿着(因为要模仿大人的严肃)的小嘴……无一不给人以好感。
孩子们的心新鲜而纯真。当大人们冥思苦想写不出文章时,他们却写着一首首明媚的诗:“雪是白蝴蝶妙、“月亮象黄瓜”、“瞧I太阳公公睡觉了,他把红被被铺开了”……孩子是本能的诗人。
因为他们的心新鲜而纯真,新鲜的心和新奇的大自然更可能交汇;纯真的心对于纯净的大自然更容易感应。
童年是春天。童年是《春之声》圆舞曲里的春天。
童年是春天的太阳,是春天的梦,是春天里的清晨,春天里迷人的诗。
童年真好。
少年
少年,属于嫩绿色。
少年的眼睛依旧纯真,只是增加了一点深思的成分——少年有着夜一样的眼睛,纯而深。他们大脑的优势半球与劣势半球同时发展,同时用形象和逻辑来思索。英国的米莱斯的那幅名画《凯勒.海伦》不就是画的一个遐思的少女吗?
少年喜欢观察。他们的眼睛本身就是因观察而得到的透明的童话。他们的大眼睛,总是在捕捉着闪烁的星星和风的影子,直到朦胧的月光或鲜嫩的彩霞化成一片柔和的梦……
然而他们想要一下子看遍世界,未免早了一点。于是,他们只好把目光收回,从认识他的母亲开始,去认识人类;从生活之路上起步,去走向世界。
少年属于夏天。少年属于《仲夏夜之梦》里的梦,美妙而柔曼。少年属于夏天碧蓝的天和海。
少年真美。
青年
青年,属于玫瑰色,也属于嫩绿色。
说他幼稚,他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思索,说他成熟,可有时还那么天真,说他喜欢幻想,他又可以面对生活…他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她也一样。
青年有朝气。青年有力量。夏日的阳光和遥远的春天的诗被他们的衬衫和长裙一片片敲碎,甩开。他们的浓密的发被风吹乱了。他们的臂肌熬黑。他们的胸博大而深蕴着热情。
青年健康。青年勇敢。他们比勃朗峰更结实。他们已把玉石的心,磨成阳刚的剑。他们用星星一样的眼睛注视人生,瞳孔里射出浪漫和火。他们唱歌:最有趣的生命是微笑的生命,他们弹琴‘狂扒的《卡门》中跃起年轻的斗牛士
青年,是春和夏的骄子,是春天的江和夏天的石。
青年,真强壮!
中年
中年,属于深蓝色。
要不,湛容怎么会给陆文婷穿上蓝衣服呢?
中年人的眼睛是深不可测的,似幽幽的泉水。
岁月使他们深沉进而沉思。
他们(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的心里都有一个隐秘的角落——那是生活沉淀下来的他们认为珍贵的东西——痛苦、希望、幸福、愧疚、悔恨、遗憾...不论是该由他(她)来享受,或是来承受,他(她)都只是一个人独自在这个角落里彳亍、奋挣、流连、哀怨、长歌或太息...
中年人依旧进取。中年人依旧勇敢。只不过减少了缺乏理性的冲动和盲目的祟拜……中年人成熟了。
中年人把爱交给了生命之旅中的狂颠的马背。他们的额头和剑柄上都镌着:求索。他们是真正的阿特拉斯,无畏的阿波罗,他们是《海明威传》的主人公,法拉奇《人》中的真正的人!
中年人属于秋天。中年人是秋天里的挑夫——社会、家庭、事业...都是他(她)肩上的重担。一切的一切都变得成熟而丰满了。
中年人是秋风里的《思想者》——他的每一条肌肉都在苦苦地思索。
这是用真正的血肉铸成的雕像呵!
中年人是会思索的绕勇的骑士。
中年人真可敬。
老年
老年,属于银灰色。
不知哪位哲人说过:银灰色是世界上最丰富的颜色。那么,银灰色自然属于老年人了。
老年人的阅历真广。上至将军,下至平民,一切可敬的老年人都是这样。
老年人的眼睛是柔和慈爱的,象软软的天鹅绒。老年人眼睛里的怒火、愤恨和怨ra都沉淀到了心底,因此只留下了慈爱。
老年人经历了那么多的春花秋月,吸饮过酸甜苦涩的生活的多味酒。他们有过梦样的童年,花儿似的少年时代,金子般的青年时代,也曾经过光荣的阿波罗的神圣使命的中年时代。光阴的箭,由他们无虚地射向生活的标靶,时间的刀,也在他们曾是大理石般的额上,刻上道道残痕。然而,他们是胜利者——岁月使他们的躯体衰老,可是他们的智慧(这生活无私的馈赠哟)却永远年轻!
屠格涅夫曾在一首题为《老人》的诗中写道:“你可要小心呵……不要朝前看/可怜的老人……”我们的诗人错了。试看大多数老人,他们不是可怜,而是很可敬;不仅朝前看,而且朝前走吗!
老年是歌:《圣歌》、《圣母颂》。有时,他们的心房的竖琴也会碰响舒曼的《童年》;
老年是画:《父亲》、《花园里的圣母》。罗中立和拉斐尔远远画不出他们。
老年人属于冬天——银灰色的冬天。
我想,人生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部庞大的组曲会有一个完美的休止符……
于生命之晨,瑰丽的登场时,奏响明快的第一乐章;于生命之暮,同样瑰丽的谢幕时,留下一串连绵琶音,而其间自然是那样雄浑的第二乐章—洪钟大吕奏响的整部组曲的主题。...爱、恨繁衍不尽,日、月只要双悬,则这人生的组曲便永远不会结束。人的名字是“英雄”,因此这人生的主题也应是《英雄》的主题,而当人为之奋起而高奏时,这人也便与他的乐曲一样不朽了。
侧耳倾听,人生的组曲何等曼妙而雄浑!……
《这个书包确实挺好》
我的书包是深玫瑰色帆布做的,和一般的书包一样大小,乍一看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是听我介绍之后你一定和我一样地喜欢它。
在用这个书包之前我已背坏了三个书包,它们都是花二三十元钱买的,颜色鲜,样式新颖,面料滑溜溜的,卜面还带有儿童喜欢的动物图案,可没背上几天表而就起“球”,再过些日子就陆续地写长嘴儿”了,不是这开线就是那断带,不是掐子坏了就是图案掉了,一学期下来再就无法用了。可这个书包是爸爸妈妈去早市顺便买的,只花了11元8角钱,直到今天我已用了整三个学期,没有一针开线的,没有一处的带子、掐子坏的,颜色还是那深深的玫瑰色。不仅如此,它还特别适用:你看它宽宽的双肩的背带里面还放着海绵呢,背着很舒服。书包正面有两个40厘米高、30厘米宽的明兜,一个可以装水缸子,另一个可以装跳绳、毽子等用品。在它的两边还长着长长的封闭式的耳朵,一边拉开拉锁,装进笔袋,一边可以装进随身带的记事的小笔记本。看它为我们想得多周到哇!连我出去旅行都背着它呢!
怎么样?这个书包确实挺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