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三章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07:34:30
《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
《水浒传》是一代伟人施耐庵对中国文化经典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它详细记载了当时社会奸臣当道的黑暗制度和作者对这种制度强烈的不满和憎恨。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篇1
“于是分头四出,寻黑矮汉,寻梢长大叔,寻头陀,寻胖大和尚,寻茁壮夫人······”,这是鲁迅笔下的哪本书呢?正是《水浒传》!
合上《水浒传》,心还神游在书里,那108位好汉的形象在心中一直挥之不去,那些富于传奇的英雄故事使我赞叹不已!
作者是明代的施耐庵,原先为张士诚的军师,后因张士诚降元,施耐庵屡谏无效,隐居兴化,写下《水浒传》。
此书把时间定在宋徽宗时代,正是宋朝最为腐败的时代,而施耐庵生活的时代也属于元末明初的混乱时代。“时势造英雄”,这混乱的时代给予了施耐庵充分的生活体验和充足的写作素材,才得以完成《水浒传》这篇鸿篇巨制。
先出场的高俅是整篇小说的开始,他是一个破落户子弟,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玩耍;亦胡乱学诗、书、词、赋,但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全不会。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三无青年”,街上的小混混。按理,最终只能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成不了什么大器,但却因蹴鞠,球踢得好,得到了宋徽宗的喜爱,而当上了太尉。
由此可见,这是作者对宋国皇帝不分黑白,听信奸臣的讽刺,也是对张士诚降元的愤恨与无奈。
我们再来聊聊梁山伯最重要的人物——宋江。
说起宋江,我们想起的,必定是“忠义”二字。是的,书中这样评价“起自花村刀笔吏,英灵上应天星,疏财仗义更多能。事亲行孝敬,待士有声名。济弱扶倾心慷慨,高名水月双清。及时甘雨四方陈,山东呼保义,豪杰宋公明。”当阎婆惜要晁盖的一百两黄金,不然就告上官府时,宋江宁可将自己身上的东西典当成一百两黄金,也要把黄金和回书赎回,还给了晁盖,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当代每个人都应该有的。
当宋江被下慢药赐死时,他仍念念不忘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还托梦宋徽帝要造福苍生。
虽被奸臣陷害,被逼上梁山,但没有像之前的农民起义一样,憎恨朝廷,而是怀着一个大度的心,希望去改变朝廷。你说这样的人,怎能不成为一代传奇?
一边是泼皮无赖当道,一边是正义之士逼上梁山,忠义报国却为奸佞所害。这宋朝怎会不灭亡?徽钦二帝被北方的金人掳至枯井,北宋被赶到长江以南,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呀!
花和尚鲁智深、青面兽杨志、豹子头林冲······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不断在脑海里闪现。让我们打开这本书,一起神游水浒,感受108位好汉的豪情壮志吧!
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篇2
《水浒传》,这部传世经典,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后我颇有感悟,我更感受到一百零八位好汉们无悔。
《水浒传》的思想内容极其丰富。
第一,它揭露封建统治的罪恶,挖出农民起义的根源。书中的高俅,是个不务正业破落户子弟,紧紧踢得一脚好球,就得到皇帝的赏识,没过半年,就当上了殿帅府太尉。于是他开始依仗皇权,开始迫害忠良,与蔡京,童贯相互勾结。他们几个人开始狼狈为奸,又把持朝政,无恶不作,而且书中的大官小吏,全是他的狐朋狗友,他们一起残害百姓,使得人民暗无天日。天下百姓,民不聊生。真可谓“官逼民返,民不得不反”。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了这场声势浩荡的农民起义。这么腐败的朝廷,必定会被推翻。但宋徽宗却被蒙在鼓里,这让我想起历代王朝的宦官与外戚交替政权,最终必定没好下场。
第二,《水浒传》人物形象塑造很成功。如豁达鲁莽的鲁智深,他爱打抱不平,但又考虑后果,深沉稳健的林冲,情深义重。本领高强的武松,为哥哥武大郎报仇,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然后去自首,可见武松十分重情义;单纯狂野丶有孝心得李逵,看到自己的母亲被老虎吃了,便杀了一窝老虎;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等,这些好汉英雄集正义和公理于一身,疾恶如仇丶除暴安良,劫富济贫丶伸张正义丶惩恶扬善。个个栩栩如生丶活灵活现。
第三,小说还生动细致描写农民起义如何由个人的零散的反抗到小规模的联合抗争,直到形成强大的起义队伍,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聚集梁山,在聚义厅前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
第四,《水浒传》写出了起义的悲惨结局,揭示了失败的原因。宋江上山以后,因为他乐善好施,生性善良,被众人推举为首领,本想梁山好汉能就此替天行道,行义天下,可谁知朝廷的一纸招安文书,让宋江不顾众英雄反对,一意孤行,扛起“顺天”“护天”的大旗接受招安,为朝廷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但也因此付出惨痛代价,断送农民的前程,酿成梁山英雄好汉的悲剧。
最后宋江还是死在高俅手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俅杀死了他碍眼的好汉,能开始他接下来的计划。
梁山一百零八好汉全是好样的,他们也希望为国效力,死而不悔;他们也希望杀奸臣,让老百姓不再受残害;他们更希望干一番大事业,让天下统一,百姓幸福,但他们却死于沙场,死于奸臣之手。但他们相信,一定会有人替他们做。整本书告诉我他们无悔!
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篇3
《水浒传》一书可谓是家喻户晓,它与其他的三部名著并称为我国四大名著。她主要描写了北宋末年宣和年间爆发的农民起义的兴衰,整书描写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书中的一百零八将个个都是好汉,武艺高强,英雄们的精彩故事无不让我为他们欢呼喝彩!
要问我书中的人物谁最让我欣赏?那非豹子头——林冲莫属了。看起来他与“造反”扯不上关系,本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的他在当时的社会上算得上是小康了,不会想到大贪高俅的儿子会看上他的老婆。林冲的一再忍让无果后,他最终走上了反抗之路!正义与宽容在他的身上一览无余,但在那时,这些的优点只会让自已陷入层层矛盾之中,林冲被金圣叹称为“上上人物”这充分体现了林冲在本书中的独特性。
在我自已的想象之中,反抗朝廷都应该是男人们做的事,可在梁山诸多英雄之中,还有几位女英雄,她们“万绿丛中几点红”,在男人的世界里展现着自己的本领,“巾帼不让须眉”!虽然是女人但她们的武艺不输给任何男英雄们,在封建社会上的作者也会给处于社会底层的妇女一个展现的机会,看来作者的思想还是有些进步的地方,不像其他那些深受封建制度人对妇女充满歧视!
《水浒传》在一百零八将中的好汉称得上是种类齐全,打虎英雄——武松、智多星——吴用、及时雨——宋江……共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不知作者是个多么富有想象力的人!众多英雄已在我们中华民族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即使有众多英雄的加入,但还是避免不了失败的命运,失败的原因有一部分与宋江有关。虽然他有优秀的领导才能,但浓厚的忠君思想还是促使他接受了那个连笨蛋都知道的是个陷阱的招安!当然这也与作者有一定的联系,我们希望的结局是美好的,但要求身在封建社会的作者也按照后人要求来写结局,这不免太苛求作者了。
《水浒传》这篇著作的成功在于在作者的笔下揭露了封建统治黑暗与腐朽,歌颂受压迫人们的反抗精神与正义行动。
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应弘扬他们身上的仗义疏财、义薄云天的品质,也应学习他们不屈服命运坚决反抗的精神,好好学习,为祖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
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篇4
“古宫檀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旗下。”水浒一词源于《诗经》,有“在野”的之意,而正是这“在野”的一百单八将,却在水泊梁山干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水浒传》是悲壮的农民起义史诗,是激昂的英雄主义赞歌。这本书主要详细地讲述了梁山好汉的成长直到招安的全过程,集中赞美了宋江等人的重情重义,讽刺了朝廷的愚昧无知,陷害忠良。合上书,一个个英雄好汉浮现在我眼前。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凤翅高奎攒金宝,浑金甲密砌龙鳞。锦征袍花朵阳春,锟铻剑膘悬光喷。”宋江是郓城县人,他为人仗义疏财,言而有信,人称“及时雨”。他经历曲折后在梁山泊当了寨主。他替天行道,不畏权贵,最终接受了招安的命运,讨方腊,征大辽,为宋朝立下屡屡战功,组后却不幸被药酒毒害。有人说他不是真正革命,而我却认为这正是宋江的伟大之处,虽受了朝廷的迫害,仍报效祖国,这便是为国尽忠,于家尽孝的宋公明。
“天机星”“智多星”吴用
“白道服皂罗沿襈,紫丝绦碧玉钩环。手中羽扇动天关,头上纶巾微岸。”吴用,原是一所私塾的教书人,常以“加亮“自喻。后来,他智取生辰纲,火烧大名府,他一身屡出奇谋,辅佐宋江,让宋江大小战役无不凯旋而归。只是那羽毛扇一摆,纵是千军万马也只经他调兵遣将,即可残退而归。吴用便是这样有勇有谋之士,这便是通三经五略,足智多谋的吴学究。
梁山好汉无穷计,有精通箭法的花荣,有鲁莽野性的李逵。他们个个有情有义,形同兄弟一般。合上书,我感慨万分,在当今社会上,人人之间冷漠相待,再也没有了梁山好汉的友情,且莫说亲如兄弟,至少也要有那份朋友之间的情怀。在班级、同学之间,我们应该更好的团结一心,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才能快乐成长;在生活中,如果人人都互相信任,便能创造出美好的世界,构建成功的人生。
水浒传前三章800字读后感篇5
“各无异心,生死相托,替天行道,保国安民,若有存心不仁者,天地不容,神灵灭顶。”——《水浒传》
“死去无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元末明初,世事黑暗,病态张狂。这乱世之中一举人因替穷苦之人辩冤纠枉辞官起义,却因领头人居功自傲,亲信佞臣疏远忠良,愤然浪迹天涯,与世隔绝。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怀着满腔的热忱与悲愤,施耐庵遇到了同样处境的知己罗贯中,开始了《水浒传》的创作。
九纹龙史进因结识少华山头领神机军师朱武等三人,被官府抓捕。出于无奈,史进焚烧了自己的庄园,投奔外乡,途中遇到李达,李忠。三人在酒楼饮酒,得知当地恶霸镇关西郑屠欺凌金氏父女。鲁达三拳打死镇关西郑屠,逃到五台山出家,起法名为“智深”。
鲁智深偶然结识东京80万禁军教头林冲,两人甚为投机。当朝权臣高太尉之子高衙内觊觎林妻貌美,设计陷害林冲,将他发配沧州,并企图在途中杀掉林冲。有幸得鲁智深一路暗中护送,林冲才化险为夷。林冲发配沧州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手刃仇人,上了梁山。
山东郓城宋江,杀了自己的外室阎婆惜,逃奔小旋风柴进庄上,得以结识武松。后来武松于景阳冈上打死猛虎而成名,因为兄报仇,杀死西门庆和潘金莲,被发配孟州,节食施恩,醉打蒋门神,怒杀张都监全家,亦辗转投二龙山安身。宋江一日喝酒结识李逵,戴宗等人,后因偶题反诗,被判死刑,得梁山弟兄劫法场救出,终于上了梁山。
晁盖得杨志押送生辰纲上京,便和吴用设计同三朊兄弟等共计七人,在黄泥冈劫了生辰纲,投奔梁山。杨志丢了生辰纲,不能回去交差,就与鲁智深会合,占了二龙山。
随后,经过三打祝家庄,出兵救柴进,梁山声势浩大。接着又连续打退高太尉三路进剿,桃花山,二龙山和梁山三山会合,同归水泊。然而,晁盖不幸中箭身亡,卢俊义经历诸多曲折也上了梁山,义军大破曾头市,又打退了朝廷几次进攻,其中好些统兵将领亦参加了梁山聚义。最后,总共拥有108个头领,排定了36天罡,72地煞的座次。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挥笔一书,挥出了如此“落草为寇”的气概,如此昙花一现却现得轰轰烈烈的梁山好汉。
《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各种昆虫生活习性的书,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在法布尔的书里竟然那么有趣。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篇1
《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篇2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过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就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
那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喜出望外,心里乐开了花。刚得到,昆虫记这本书时,它就像一块美味的奶油蛋糕,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昆虫记》里的昆虫不但有趣,而且生动;有可怜的鸣蝉,胆小如 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等,这本《昆虫记》主要讲了一些昆虫的家庭生活、捕猎技巧和昆虫的外貌特征等。
原来狼珠是支肢动物,身体主要分头、腹两大部分,是世界上最大的蜘蛛之一。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吸长毛的长腿,腹是产 用的,狼蛛真令人望而生畏啊!
一年夏季的一天,法布尔在一丛迷迭香的花不见到一只挺着巨大肚子的狼蛛,这表明它既将临产。法布尔见了马上用捏子小心翼翼地把狼蛛 起,轻轻地放入一个既透明,底部又放着泥土的大瓶子里,留任观察。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了。只见它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却相当稳固,接着,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了一个圆状的白色球体。上面留了个小口子;再把胎部对准小口子,产下一粒粒金黄色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身上一背,卵带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狼蛛妈妈把它的“宝贝丸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无论是行路、休息、捕猎、 跑,狼蛛妈妈与它的卵袋每分钟每一秒都不分开。如果卵袋意外脱落了,狼蛛也会飞速地拾起,狼蛛的母爱真深啊!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知道了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做个生活中的好心人。我还知道了法布尔对昆虫是那样的好奇,所以才去专心致志地观察、研究昆虫。
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篇3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具有神奇的魔力,读着读着它能带你走进昆虫的世界,书的名字叫《昆虫记》,作者是著名的科学家法布尔先生。
我住在大城市里,很少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昆虫,但读书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昆虫,了解它们生活的知识。有会玩儿心理战术的螳螂;有需要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唱五星期歌儿的蝉;有呆头呆脑,不懂变通的松毛虫;还有我最喜欢的狼蛛,虽然对猎物心狠手辣,但却有着深深母爱的。
人类对蜘蛛印象不是很好,多半是因为它的外形和有毒的原因。没错儿,他确实有两颗毒牙,但大多数蜘蛛是微毒的,可是你被狼蛛咬到,那就危险了。狼蛛的毒液能杀死一切昆虫和一些小动物,所以你还是离它远一点儿吧。但狼蛛对宝宝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也许这一点会让你改变对蜘蛛的印象。它是用自己吐的丝把卵缠绕起来弄成一个球儿背在自己身上,每天都要把卵放到太阳下去晒,母蛛还轻轻地滚动,好让每一个部分均匀接受阳光的照射进行孵化。这不止是一天接下来的三个星期里,它每天都要坚持这样直到宝宝出生,能感受到母爱是多么伟大,此刻我想到了妈妈对我的爱,从出生开始,伴随着我的成长,母爱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儿,不管是昆虫、动物还是人类。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自然科学知识,让我喜欢观察小动物,更加懂得保护爱惜小动物了,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再凶残的动物也有伟大的母爱。你们也来读读这本书吧。
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篇4
这本书带我走进了昆虫的世界。到现在我的脑海中还浮现着很多昆虫的生活习性,许多雌昆虫是怎么带小宝宝的。
法布尔从产卵,孵化,生活习性方面展现了昆虫世界的精彩。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蜂类的故事。法布尔分别写了舍腰蜂、斑纹蜂、黄蜂、樵叶蜂、黑胡蜂……它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性,但都非常爱劳动,而且特别疼爱,关心自己的小宝宝。
法布尔的探索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不惧任何危险的去找昆虫做实验。在他的笔下让我看见了执着的蜣螂,会玩心理战术的螳螂,看似温柔其实非常非常残忍的萤火虫,要在地下潜伏四年才可以钻出地面,出来后却在暑假里一天叫个不停的蝉,呆头呆脑的松毛虫,痴情的大孔雀蝶,为孩子操碎了心的蜘蛛。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对昆虫不那么怕了,但有时比较冲动就直接用脚踩死了它们,还有我有时候也会像法布尔那样在楼下抓一些小蚂蚁,把它们关到一个小盒子里,但是过了几天后它们都死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被我饿死的,还是被憋死在那个盒子里的,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这本书让我知道人只是生物链的一环,任何一个生命,都有捍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和家人可以活得更加的舒适。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与任何的小动物好好相处,让我们和它们一起做朋友,让动物们见到人类不再害怕。
昆虫记前三章读后感篇5
我从小就喜欢大自然,这几天读了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上个月,妈妈逛书店的时候给我买回了一本《昆虫记》,我真是喜出望外,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读着《昆虫记》,里面精彩的内容就像一块奶油蛋糕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的昆虫不但有趣而且生动:有可怜的鸣蝉、胆小如鼠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昆虫记》讲了很多昆虫的家庭生活、捕猎技巧和外貌特征等等,特别的引人入胜!
比如书中对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和母爱的描写就很精彩!通过读书我才了解到,原来狼蛛是一种节肢动物,身体主要分为头、腹两大部分,它是世界上最大的蜘蛛之一。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我一边读一边想,狼蛛真令人望而生畏啊!在一年四季的一天,法布尔在一丛迷迭香的花下见到了一只挺着巨大肚子的狼蛛,这表明它即将临产。法布尔见了马上用捏子小心翼翼地把狼蛛夹起来,轻轻地放入一个透明的底部放着泥土的大瓶子里,然后进行仔细地观察。几天以后,狼蛛就开始产卵了。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我们的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但是却相当稳固,接着,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圆状的白色球体。上面留了个小口子;再把胎部对准小口子,产下一粒粒金黄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身上一背,卵带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狼珠妈妈把它的“宝贝丸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无论行路、休息、捕猎、逃跑,狼蛛妈妈与它的卵袋每分每秒都不离开。如果卵袋意外脱落了,狼蛛也会飞速地拾起卵袋。这真是伟大的母爱啊!我看到这里特别感动!大自然的一切生灵真的很神奇!
通过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学会了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从而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大自然是美好的!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
为小王子的纯真、善良感到高兴,现在的人们已被其他的东西蒙蔽了双眼,看完小王子,是时候写一篇小王子读后感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304631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1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348025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2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我们在生活中会明白许多的道理。比如: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说话做事时要懂得合情合理。
在这本书中,一直强调一个问题:什么是最重要的事情?对于小王子来说,重要的事情是照顾好他的花儿,关心每个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但是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好好学习,和家人在一起幸福。
这本书写下了小王子对这个世界的各种看法,表达了他内心对美好的`向往,阐述了他所感悟到的人生哲理。
而我则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并长时间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中难以自拔。
#304632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3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
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爱的责任,让父母少费一些心思,多一点休息;爱的责任,让朋友之间多一点信任,少一份争吵;爱的责任,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舒适,多一些温暖。爱的责任,一个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承担的,这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用心灵之间彼此的感情和友情来承担的。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304629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4
“当你看一本书的时候,你可以变成一个再创者,这就是一本好书。如果不分你的教育程度、职业、年龄、性别、国籍和人种,都可以会心微笑,用自己的方式去读,那它更是一本动人的好书了。《小王子》就是这样一本书。”——这是外界对于《小王子》的评价。这样的赞美,它是当之无愧的。
在小王子的世界中,我读到了太多的东西。可那时,我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一个长大了的人。仔细看看我身边的世界,所有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大人”,他们不再天真,不再善良,也不再可爱。这个世界竟与小王子所造访过的星球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我记得那样一个场景:两个五、六岁的孩子,在一起玩射击游戏。他们一个拿着一把加入电池之后能发出声音的仿真玩具枪,另一个拿着的却是那种自制的、只有外形有些像枪的木头枪,可是他们却玩得一样开心。他们没有因为玩具的差异、家庭的背景而产生隔阂,他们交换玩具,而且还是那个拿着新型玩具的小男孩提出来的。说实话,我刚看到这件事的时候,并未觉得有什么值得说的。
但是,当我仔细将《小王子》读完,再回头想想那件事,还真是为他们那种不带有任何目的的单纯的友谊感到快乐。因为,至今为止,我还未看到有哪个大人做出这种举动——即使有,也不是单纯的想要与别人分享一些什么。
大多数的时间里,我们都是“国王”,贪婪地希望命令和控制一切;我们像“自负的人”,只爱被仰慕,除了赞美什么也听不进;我们像“酒鬼”,自暴自弃,自欺欺人;我们像“商人”想要占有所有的东西;我们像“点灯人”,遵守规律却毫无目的;我们像“地理学家”,对生命毫无兴趣。总之,在苏佩里的笔下,有我们每一个人的影子。
当你无助的时候,请试着翻开《小王子》,让那个有同情心的小家伙帮助你;当你伤心的时候,请试着抬头看看星空,你将会看到所有的星星上都开着玫瑰花,你会感到无比甜蜜和愉快。当然,你的心中必须充满着爱!
如果,有一天,你到非洲的沙漠旅行,也请不要匆匆走过,停下脚步,等一会儿。如果出现了一个笑着的小人儿向你走来,如果他有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如果他喜欢问你很多问题,却从不回答你的问题,那么,你将会知道他是谁。如果,你不愿那么快就长成一个“大人”,那么,请敞开你的心扉,用你的真情打动他,用你的实际行动表明你希望结交这个朋友,他将会给你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包括一颗善良的心!
#69061小王子的三章读后感300字5
“可否请你帮我画只绵羊?”初次见面时他这么问。既然如此“我”就帮他画了一只绵羊,可这位小鉴定家似乎在考验“我”的耐心――四只羊中竟无一只满意。就当“我”耐心被磨光敷衍的画了一个空箱子,并告诉他要的绵羊就在里面时,他却露出了喜色。这就是“我”认识小王子的经过。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世界上伤心的故事,是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小王子曾经去过一些别的小行星,见到的全都是些大人,例如:国王、酒鬼、自负者、商人、数学家等等。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他每分钟都必须点亮和熄灭一次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极奇快,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他嘴里总嘀咕着:“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我的职责……”
这个人一定会被其他人嘲笑,像国王、酒鬼、商人他们一样。虽然如此,他却是他们之中我惟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苏醒过来。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努力,不论在哪个国度,为之所做的事情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
第七个行星便是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他请求与它一起玩耍,它却拒绝了:“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驯养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常常被忽略的行为,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小孩,就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我对你来说也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就会被彼此需要了。对我们来说彼此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某人建立关系,例如成为朋友,是很美好的事。若我和某人成为朋友,我的生活便有如阳光照耀般充满光彩。我就会辨认出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是独一无二声音。
每个人都拥有星星,但是对不同的人而言,他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过所有的星星都是缄默的。但,惟有你所拥有的与他人不同,对你而言它是耀眼的。
其实重要的事情,是眼睛无法看见的。它对每个人而言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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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风景录(外三章)》
在校园内,我是班上学生的老师;在校园外,我是他们的朋友。
在这里实习,我常有在家照看弟妹的感觉。
“该除草时就除草,该打权时就打权”。严父慈母总是用农活来比喻:“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
“人误地一季子,人误人一辈子。”同样熟知农活的我,常用这句农谚来提醒自己。教书育人千万不能懈怠啊!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我懂这句唐诗的内涵。在这里实习,远比管理我的责任田意义重大。
教室
教室里的温度总比外面高几度。这种感觉在春寒料峭的季节尤为明显。
摊开的课本,乃秧苗青青的土地;健康红润的面庞,花朵永远的喻体;晨风一样的齐声朗读,摇曳着日子,染绿了日子。
走进教室,老师和准老师都焕发着勃勃生机。走进教室,教师和学生一样同时成为春天不可或缺的景致,呼吸着春天,营养着春天。
课间十分钟
在45分钟与45分钟之间,课间最热闹的10分钟是教学楼旁边的操场。在蓝夭白云之下,被绿草覆盖。
微风吹拂过来,微风如一个好笑的话题,令草儿前仰后合。小鸟在近旁的树上鸣叫,越来越快越高的鸟鸣。是不是小鸟在模仿树下那指手划脚的争论声。
在天空匆匆赶路的太阳。不由地放慢了脚步,且目光慈祥地看着这一切,唇边带笑。
在这里实习
铁打的校园,流水的学生。20岁的我以一滴水的方式流进这片急需水的土地。
忘不了初进校园的情形。那一双双久久地握着我手的小手,摇着我,一双双童稚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追着我,仿佛怕我在他们一眨眼之间飞走。
在这里实习,用青春和信念逐字逐句注释课文,设释人生。
《待客三章》
一、家中待客
如何待客,自古以来就是孩子们的一道难题。我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再加上多数是独生子女,在待客方面就更是马马虎虎了。
春风刚刚吹绿柳条的时候,我们中队的教室里正在进行待客表演。扮演姑姑的肖月锦敲门了。随着档哨的敲门声,门开了,小主人的扮演者薛玉荣满面笑容地走出来。“啊!姑姑来了,快请进。”小主人接过姑姑的提包,让姑姑坐下,又赶忙倒上杯茶,双手捧着送到姑姑面前。接着又关心地询间姑姑、姑夫的身体情况。坐在观众席上的妈妈高兴地说:“荣荣真有礼貌,不象过去姑姑进门就翻提包,有好吃的拿起了就跑。”
待客的表演一幕接一幕地进行,台上的小主人接待着各种各样登门的客人,合下同学们评论着小主人的礼貌行为。节目演完了,我们评出了四名礼貌待客最佳小主人。
二、车站迎客
北京是伟大祖国的首都,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到北京来做客,为了使他们对北京有个美好的回忆,我们中队全体队员穿着节日的新装,当黎明刚到来的时候就来到了北京火车站。迎亲组、针线组、医疗组、茶水组各就各位。欢快的迎亲曲和亲切的问候声使刚下火车的人们满心欢喜。迎亲组的人可忙啦,搀老人的,领小孩的,还有帮助抬行李、提背包的,真象北京的小主人。针线组的同学们在穿针引线给客人钉钮扣,缝补衣服。茶水站最受欢迎,一碗碗热茶递到客人的手中,有位南方客人看来渴极了,一连喝了三碗,放下茶碗他一定要付茶钱。我们的小队长亲热地说:“叔叔我们这儿是少先队茶水站,作为北京的小人,茶水待客怎么能收费呢?”客人高兴地说:北京真好,一出车站就好象到了家。”很多第一次来北京的人,一下火车就为寻找目的地而发愁,我们特意准备了《北京交通路线图》和《北京旅行图》。几个“小北京通”专门帮助查找,当一位客人拿到同学们书写的乘车路线条时顿时驱散了脸上的愁云。
一天的迎亲活动结束了,同学也都有些累了,可是我们也分享了北京客人的愉快。
三、以心待客
来北京的客人大多数是满意的。但也有不少的意见和批评,特别是报纸上刊登的那些对北京服务质量的批评,我们看了真不是滋味。作为北京的小主人,我们决定向受委曲的客人写信道歉。我们先查阅了《北京日报》和《北京晚报》,搜集各种意见,然后向有意见的同志写道歉信。在写给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一中陈日亮校长的信中,我们以北京小主人的名义对他在北京受到不公正待遇一事表示歉意,并向他汇报了我们待客活动”的情况。不久,我们接到了陈校长的回信,他表扬了我们的活动,还要做我们的大朋友。
一封封道歉信飞向祖国四面八方,一封封谅解和鼓励的回信又纷纷回到我们手中。一位叔叔在回信中你们这些有意义的队日活动正在塑造着理想的首都,你们不正是祖国未来的主人吗?
《动物三章》
奸驴
人民公社时,家大业大,大家畜以百计数。为指认方便,便以其体形毛色的特征名义,如“杂毛子”、“侳子”、“没耳朵”、“跌角子”等。有一驴名曰“白兔”,得名原因一是毛色白,二是“奸”。野牧时经过青苗地,放软的人须格外注意——人若视之,便低眉顺眼极为老实;若稍不注意,它便到田边猛逮几口。送粪上山,驮粮食下山,毛驴是运输的主力军,一般的毛驴只要负重在身,便会乖乖地奔往目的地,可“白鬼”常常借助墙、坎将所驮的东西掀翻于地,然后溜之大吉。每每如此,人亦拿它没有办法。于是大家都称它“白鬼”,说这家伙可能是哪个单位上的奸人转世的。
馋狗
1994年,我是个小学生,很不懂事,经常明里暗里理怨母亲不给吃饱—说个实话,我私下还羡慕队里张家那条经常偷吃的黄的呢。它在各单位游荡,混得还不错,偷吃本领高是出了名的。
那年冬天,公社召开三千会,炸了高高的三大盆油饼,张家的构闻香而去,自然是熟门熟路,饱餐一顿,可结果却不太美妙——公社的武装千事端了支半步枪穷追不舍,将三颖子弹射入了黄狗体内。它趴在我家的后院子痛苦地喘着气、血淌了一大滩,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还是不咽气。有人感叹狗的命牢,有人说狗偷吃不要紧,关健是不该连吃带糟踏,还有聪明些的认为它偷吃三干会的油饼犯了政治错误……总之,馋构从此结束了它的一生。主人亦无甚言语。
事情放到现在,不知又将如何?
老鼠比猫大?
十年前看动画片《猫和老鼠》,除了乐不可支,就是感觉到荒唐——“狗改不了吃屎”、“猫是鼠的天敌”嘛,猫鼠怎会称兄道弟?鼠儿戏猫更是绝不可能。
后来,大多数的狗确实不吃尿。那么,传说陕西等地老鼠比猫大,上天下地,无所不为,猖撅之极也是可能的了。1997年的高考语文题中有一句话是:“老鼠跟猫一样大”。有人说这句话是比喻,有人说这句话是一般的比较形容,还有人认为是夸张,似乎争论的焦点在于究竟有没有跟猫一样大的老鼠。争论没有结果。
不过,“猫性”的退化是不争的事实了。大概养尊处优久了,见鼠睁一眼闭一眼也就难怪了。至于是否会发展到猫鼠称兄道弟甚或猫鼠一窝,尚难预料。我的看法是不会。
《秋韵三章》
暮蝉
那个临风吹薯蝉的老人,早已从王维发黄的诗中溜走了。
果子成熟之日,暮蝉,不再去唱夏日里那个昂奋的高调了。
有风携着晚祷的钟声而来。
落口卜翩翩而下,你循循善诱之态。
于是在蛙鼓的奚落声中,暮蝉骑上黄叶,走出凄冷的视线。
暮蝉,一岁一枯;
秋实,一岁一荣。
脚步
沉湿的是那新雨后踢邀而来而去的脚步,声声,叩醒江南铺着绿苔之梦的青石板路。
江南的春衣抖落了秋别的泪水。雕花窗后的枫枫倩影,是少女丰腆的企盼,盼心上人快快穿过小巷阴冷的目光。穿过那条悠长的乡路相会,于淡青色的屋檐下。
有调皮的小男孩,斜挎着鼓鼓囊囊的家长的希望,嘴里仍咀嚼着那个尚未完全消化的美梦,一路小跑,像是去追赶那追不上的上课声。
老婆婆的竹节手杖沿着自己昔日的思路不停地嘀咕着,她也许是去寻找年轻时遗忘的池塘边的一双红绣鞋。
江南的秋天,声声脚步,点缀如画的山、多情的水。
呼唤
青山依旧在,而烟雨中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却已不知何处去了,似春之桃红。
江南之秋,依然出落得这般水灵了,像对面山坡上采茶的村姑,在那为秀峰翠竹所唤醒的意境中,她回眸一笑的魅力,便永远地倒影于我记忆的深处了。
步人秋晨,每每,陶醉于这松针穿引的童话世界。袅袅炊烟升起的关于秋天的话题,多如枝上的果,由你摘,任你采,待酿成十里职香的老窖,不饮自醉、自乐。
且聆听那遥远又遥远了的樵歌,一遍逍,好像双手卷成的话筒,向着秋日的远山—呼唤。
回音,漫长地,在江南、在我的耳畔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