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梦蝶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1 10:24:05
《枕着冬天梦蝶》
冬伸着懒腰,张开惺忪睡眼,诞生于雪落的季。我抬头,捧着一粒雪花,送别秋天,用入绪的叶子做温馨的底稿。用一首深情款款的黄色覆盖容颜,打点好昨天臃肿,将自己精心打扮,修身修涵。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庭前花曾开的路上,一湖清水做镜。照见岁月昨日的枯荣,路过一知己,意味幽深地望着我的脸。我摸了摸两腮,老了吗?
冬敦厚浅笑。原来秋高气爽的脸上早已经涂满了沧桑。哪一个不是经霜的茄子,外面覆了雪的馨香。本以为温柔笑一笑,可以和时间老人尽释前嫌。却发现时间回眸一笑,你!你啊,不是老,就是太多心了。
心陡然一震,是否岁月也多心,多意。秋天是有情的,才如此大张旗鼓地在冬天的门口锣鼓喧天地庆祝喜获麟儿的兴奋。秋的深情,像极了一个被命运浸泡的男人,或者一个持重的裹着三寸金莲的老太太,手掌上缠绕着着一把小剪子,遒劲的中国龙,贴在冬的门户,雪花做龙鳞,一朵一朵云托起中国巨龙。
原以为要枕着冬天入梦,却在秋天的怀里睡了一觉。像极了一个老流氓,灌醉了秋,将她搂在怀里,睡好久,一觉醒来,愧疚地留下一滴眼泪,流落在秋的脸上,一嘟噜一嘟噜秋香色在她的怀中起伏。
明明 留言给秋天,不想给冬做个水晶宫,白鸟在天,龙凤呈祥,冬天用力一踹,生了内敛的静。
是我撩拨了秋天,让她涨红了脸,羞却地躲在冬的帘笼后面,弹着雪琵琶,等风过门后逃进冬,如一朵金莲。那金莲盛开,发簪脱落。我拾起来,一片银杏叶,又一片银杏叶,赶跑了风,捻着一丝留恋。雪花扭着细腰,款款做了堂主,立在冬的门厅上,审视着偌大的家业,摆弄着宝钗扑蝶的团扇,抚摸果之仓。莲足细巧,走慢了些,妆成阶前的嘻嘻索索。被冬捡起揣在怀里,四顾无人,雪四外瞄了瞄,悄然插在耳边,觉得不好意思。闲在嘴角的笑提醒了他,背着手,踱步,扇坠在嘴角流动俏皮。
秋,安稳地在花园一角寻一轩坐下,望着雾色苍茫的天地,龙蛇金乌。秋拢拢头发,只留了一个高高的发髻。别在头顶上的簪子,飞进屋,变成了茶瓶上一支凤凰花。冬的店铺,清仓出售金丝银线,说好了,打今个起,这个冬天,改行开始卖萌。
冬天,依然捋着秋天的胡须。老奶奶铰着鞋样子。太阳下认针,划划头顶。老虎头,绣在鞋子上,冬天再也不是胆小鬼,他用一朵美丽善良打跑了年。在冬的街道上,秋天还在摔了一跤的路上铺展幸福,一路小跑。
何如红泥小火,饮一杯晚来天雪?枕着冬天,等春雨入梦。
作者简介
黄清华,1972年出生,内蒙古人,自由职业者,喜欢《红楼梦》,喜欢田野山林,希望用文字诠释自己的快乐。
《雪痕》
鲲鹏扶摇,梦蝶蹁跹,子休情动于此,挥书下壮志满怀的恣肆汪洋,缱绻柔肠的物我两忘;满山青翠,雅菊遍野,元亮隐居忘忧,弥留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欲辨已忘言”的潇洒;剡川奇诡,蜀地文盛,太白览物抒怀,高唱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狂狷不羁......广袤的大地之上,流传着历史时空缝隙间满溢的风雅,这是自然的赋予,是人类思想的碰撞,碰撞出闪耀流光的辞藻,碰撞出独领风骚的人文情怀!
“白雪飘飘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面对着皑皑白雪所装扮的大千世界,是那样的洁白,那样的无暇!道韫稚嫩奶气的嗓音吟咏着才子文人无法企及的瑰丽与纯美,回荡耳畔,充盈内心,是那样的清爽,那样的艳羡!
空中雪舞,舞得惊艳脱俗,令人流连。只叹,美丽总是短暂的!
时间忘不了,残酷的杀戮,忘不了,如山的尸骨,更忘不了,妄送的生命!留下了痛彻心扉的肝肠寸断,留下了永难磨灭的斑斑血迹,留下了大义凛然的刚正英魂!时间唯一留不住的,是那刹那芳华间呈现眼前的绝代风华!
维扬城外的东郊,梅花在雪色的浸染下,是那样的高贵,那样的不屈!一如当日的你们,国破家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破家亡之后,接踵而至的便是那似血的融合!那一刻,雪色,变成了血色,洁白无瑕,变成了冶艳无双,那样的凄绝,那样的可悲!
历史的疼痛,随着无痕雪地上的步步黑印,深深地踏进我的心中,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在内心深处滋生,宛若藤蔓,在这洁美的雪花中,缠绕住我的全部。
那布满黑痕的雪地,再回不去当初的净美,当初的安逸恬静。
一如恩斯特·施图林格博士在给玛丽·尤肯达修女的回信中的那个发生于1570前后的故事,诚然,科学的发展可以拯救更多的人,但那饱受折磨的少部分人心灵中永难治愈的创伤与回忆,又该如何去拯救呢?
科学需要发展,但我们又岂能用少部分人难以康复的伤口为代价呢?
雪中留下痕迹,便再无法抹去,恢复昔日的天然玉成。身体上的伤痕可以痊愈,但心灵上的伤痕却一如那雪痕,永难磨灭,是一道真真正正地横亘在魂灵深处的血痕!
格格不入的色彩、漫天飞舞的雪絮,引领着我翩跹的思绪,顿然回眸,史册那泛黄的扉页中:你,青衣袅袅,素净淡雅。秀笔书下那最动人心魄的诗篇!桃花飘舞,舞一世惊鸿传奇;清溪淌流,留一世傲骨芬芳;长发缠绕,绕一世痛苦心伤。世人只知那写下”入骨相思知不知“的飞卿,却不知那个写下“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幼微;世人只知,你放荡无度、人尽可夫,却不知你忘不了的是那个命中注定的恩师的谆谆教诲;世人只知,你心狠手辣,笞杀婢女,却不知你没变的是长安诗童的敏感细腻、善良可人......也许,此去经年忘了也罢,只不过是一句了无牵挂,也许,冥冥中洗净了铅华,你又是那一块美玉无瑕.....千年来,没有人问过你的身世,你的遭遇,有的只是对你的嘲讽与谩骂!幼年丧父,青年丧心,中年丧信,于是,你选择了极端的“生存”,历史对于你最后的凝眸,是刑台上那最后的笑靥!解脱了躯体的束缚,放下了心灵的伤痛,这一世,你是罂粟,用毒素包裹着美艳,下一世,你会是幽兰,遗世独立,纤尘不染!你用决然的姿态,向世人宣示着人文情怀的可贵——诗意洒脱,悲天悯人!
你,才情绝代,智力超群。加减乘除见证着你的经世致用!时空,在你的手上成了玩物,宇宙,在你的心中成了思想。一场无妄之灾,全身瘫痪,手指麻痹,却依旧阻止不了你演算的信念,改变不了你对科学的执着!一部《时间简史》,一个跨时代的巨子,成了那星河间最闪烁的明星!世人只知,你成就之大,却不知你成功背后的汗水;世人只知,你智商超绝,却不知你日夜苦读时的心酸;世人只知,你卓越超然,却不知你生命中最亮丽的全部!霍金,那个永远陪伴着科学事业发展的巨匠,你用生命的顽抗,向世人论证着科学的重要——开拓创新,造福人类!
飞絮旋舞,撞击在我的面颊上。一阵寒意,抽回了我的神思。
科学是理性的辩证,人文是思想的碰撞!犹如鹰之双翼,折断一翅,遨游于天际,绝无可能,唯有相辅以成,互补不足,才能真正的改善我们的生活条件,生存环境,这样,雄鹰才能真正的振翅翱翔于那辽阔的四海八荒之上!
雪已停,思难了。停下的是矛盾的交织,难断的是真理的辩驳!人文、科学、生活,它们构成了我们生命的全部,没有飘逸流转的人文思维,就没有千秋的祖宗基业、文学著作、思想学说;没有严谨慎微的科学,就没有开拓未来的决心、毅力、才能;没有平淡温馨的生活,就没有千古传诵的道德模范、伦理纲常、感人事迹!所以,请珍惜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丰富了我们的生命,充盈了我们的人生价值!
《丫头,上帝证明我爱你》
名叫李梦蝶的女孩并不象她的名字那样精致小巧,人如其名,至少她的骨骼很大,力气很大,说话声音也很大,有时候笑起来声音可以从二楼传到一楼,并且还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事实上,当年住在一楼并且常年被痛苦折磨的人就是我 佳俊
每当这个骨骼很大的女孩张着血盆大口在我面前笑的没心没肺、昏天暗地那一刻。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虽然当时我身体还算健硕体态也算魁梧,但每天面对一个类似浣熊一样也不知是男是女的东西绝对不利于一个刚刚懵懂开始发育的健康少年。尽管在我少不更事的青涩年华里和这个臭婆娘斗了两载。
李梦蝶属于唯恐天不乱的那种的。成天嘴里喊得就是特么的、特么的!对我的称呼不是混蛋就是猪头一类的猥琐词眼!其实在别人面前她也很闷骚,在我面前却是一个泼妇!但她不装逼,但是嚣张起来也会自称老娘!有时候温柔起来也会脸红。我送她一个叱咤风云的外号——李莫愁!!!
其实,我和李梦蝶的不共戴天之仇完全是因为一场水战!
当时,我们正拿着激水枪像史密斯夫妇一样在楼上楼下激战着。最后我们一起抢着进卫生间去给水枪装水。到了卫生间,李梦蝶挑起水管对着我,我一看情况不妙,看身旁有满满的一盆水,立马举起来!几秒钟后,她开始向我身上喷水,我顺势把一盆水从她头上淋下……卫生间里顿时噼里啪啦响起来……
最后听到李梦蝶她妈在厅堂一声严厉的吼叫!我两这时才停下来,一个举着盆,一个闭着眼,两手扶着水管。直直盯着对方发笑!
我和李梦蝶低着头走了出来,走到她妈身边,一个站左边,一个站右边。低着头,两手背在后面,浑身湿漉漉的,头发服服帖帖的贴在额头和脸上!
“你!到楼上换衣服。你!到楼下换衣服!”李梦蝶她妈分别指着我两说道。
李梦蝶走后。她妈满眼伤感的对我说:佳俊,你怎么舍得欺负我女儿呢?
我觉得她妈伤感的很虚假,那绝望的眼神真该移到自己的脸上!我咬着牙齿回答道:怎么会呢?你女儿以后要星星,我绝不会给她月亮!
大爷的,李梦蝶,我和你誓不两立
李梦蝶是个狂热的好战分子,热爱的娱乐运动从羽毛球到台球再到最后的老虎机!她能坐在老虎机那里,十元硬币可以从中午的艳阳高照打到日落西山。当年,她在台球室和一个不怕死的男生单挑,三局下来台球室里集合了一票看热闹的男生,并且结果是那个挑战的家伙差点气哭。
第一次和李梦蝶打羽毛球,球落到了中间,我两同时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接球。结果我眼前一黑,看到了很多星星!我在地上四脚朝天,她在一旁捂着嘴,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有一天晚上打球毛球李梦蝶对我说:混蛋!将来我考不上大学我就回来找你。谁叫你天天带我玩。
我说了一句很有种的话:嗯哪!如果你将来你考不上大学,就背着你的床来投奔我吧!
李梦蝶很友好地走到我的面前。蔑视的双眼,咬着嘴唇,呆着诡异奸诈的笑,脸红晕晕的。抬起自己的脚,狠狠跺在我的脚上。然后就听到外面响彻着我杀猪般的尖叫声。我眼泪都疼得掉下来了。
李梦蝶妈听到嘶喊声在里面问了一句外面怎么了!李梦蝶回答道:妈你别害怕,吴佳俊在抽风呢。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那晚,李梦蝶下了面请我吃。我知道,对一个远离家乡的我来说,能有一个女孩心甘情愿为我下面、陪我吃面,纵然灯光昏黄也胜过锦衣玉食。面,不过是普通的明火白面,却很浓,仿若化不开。
元旦的前一晚,我被李梦蝶拉到公园玩跷跷板!
我把李梦蝶翘到了天上,背后一轮明月,月光洒在她的乌黑头上发,眉目已是眼波流转,那么干净的笑容,笑声依旧像土狼!看的我有些微的眩晕!
我对李梦蝶挑衅说道:李梦蝶,你脾气这么坏,谁会娶你呢,我真的是为你发愁啊。要是以后你实在嫁不出去的话,我就勉强娶了你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忘记了,那时我在上面,而她在下面!只见李梦蝶瞪着眼,咬着嘴唇!然后一下子松开,我飞流直下三千尺!我对她吼道:我擦,谋杀亲夫啊!
只听她浑厚的男高音狼嚎起来:吴佳俊,你这个变态、花痴,你他妈的给老娘站住,我要杀了你。
我恶狠狠的说:娘子,我错了!
那晚,回家后李梦蝶给我吃了一个橘子,那么甜,甜得我心里发苦,苦得忘记了什么叫做甜。
其实这样的时光,我还是挺享受的。至少每天能在一起大吵大闹、斤斤计较、在一起开心地笑!
不久,我去了北京!在北京一个月后,我才告诉她我走了!李梦蝶说她恨我!其实,李梦蝶可知道我在平湖根本无法后退、我没得选!
感情中,如果少了信任。就会慢慢地变得淡薄。不管是几年累积起来的感情,一旦缺乏了信任。就会渐渐变得陌生。我跟李梦蝶也不例外。
在浙江,她是第一个给我温暖的女孩子!那中么多人只有她乐意跟我讲话,只有她乐意跟我在一起,只有她,在我身上挑出这么多的缺点,还会继续和我做朋友!!
其实我想了很久了。能有好几年。我认识了很多女孩,但我总是觉得跟李梦蝶在一起最舒服!
几年离开李梦蝶的日子里我都会放一个橘子在身边,有时候是希望李梦蝶循着味道来找到我的。
丫头,我在怀念2007,我们一起走过平湖的街,你在我身边,飞翔的姿态,恣意张扬,快乐的像飞鸟,你总会霓虹昏暗长长的树荫道上大叫我的名字:佳俊、佳俊、风翻起你的长发,你笑,眼如点墨。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