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多半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6 07:37:41
《男生三态》
固态
固态男生多半个子高大,而且是那种叫人望而生畏的威猛高大。与国态男生在一起,往往比较有安全感。但是,如果你与固态男生在一起时,他们对你怒目而视,那么朋友,为了你的安全,请赶快撤退吧,除非你有足够的把握,用眼神逼退他说他们是固态男生,是因为他们很直接、很具体,且男子汉特征凸显,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迈,不过有时会缺乏一些理智,所以做事比较容易碰壁。
液态
液态男生或多或少会让人萌生敬意,为什么?因为液态男生学习成绩通常比较好,做事有条有理,交友甚广,知识面也较广,所以他们可以像液体一样灵活自如,哪怕只有一个小小的缝隙,他们也能轻而易举地通过。
液态男生很幽默,但同时又相当理性与谨慎。具体表现在他们恶作剧的时候,能够恰到好处地引得大家一起大笑而又不至于让被整的人发怒把握分寸之准确令人佩服。
气态
气态男生像气体一样抽象,甚至可以说比气体更抽象。所以,说到气态男生时,很多人都不知道是该褒还是该贬,因为多数时候,气态男生都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
他们太活跃了,片刻不歇地运动着,像风中的精灵一样快乐,所以气态男生的肢体相当灵活,头脑更灵活,或者说是“有一点儿小聪明”。他们特喜欢捉弄别人。
气态男生是校园生活中的调味剂,把我们单调的生活添油加醋地搅拌成五颜六色的怪味菜肴,营养算不上丰富,却很有滋味。
不管男生是固态、液态还是气态,我们都要为他们祝福,哪怕全体女生因此一齐指责我是“叛徒”。因为我认为,虽然女生能顶半边天,但如果没有男生,就没有完整的世界。
《我喜欢的玫瑰花》
我对玫瑰花的喜爱多半是因为妈妈。她总是喜欢买回一大束玫瑰花,插在花瓶里,放在家里的一角,那美丽的花朵,散发出淡淡的香气,总是让人忍不住想去亲近它。
其实,想要与玫瑰花来个“亲密接触”可真不容易,因为它们的茎上有密密麻麻的刺。它的花朵颜色繁多,有点火红火红,有的粉嫩粉嫩,还有的雪白雪白。它的姿态非常优雅,有的还是花苞,饱胀的马上要爆炸似的,有的含苞待放,只展开了几片花瓣,还有的完全绽放,香气扑鼻......总之,从开放到凋零都是那么美。
有一次,我和妈妈把凋落的花瓣做成了“舞女的裙子”,让它定格在画纸上,成为一件美丽的艺术品,留在了我们的生活里。
音乐响起,我穿着火红的衣服,风吹过来,我就随风飘动,火红的衣服也飞舞起来。过了一会儿,风停了,我停下舞蹈,默默地站在阳光下,小喜鹊飞过来为我唱一首美妙的歌曲,小蚂蚁爬过来告诉我它交的新朋友......
音乐停了,我才从想象中醒过来。哦,原来我把自己当成最喜欢的玫瑰花了。
《青春开始微凉》
(一)
对于青春,我多半是感觉它是活力的,就像太阳一样,温暖,向上,不会冷却。但多半并不能代表全部,我也有时候看着一杯热奶茶在我面前凉却,然后喝掉。
等待奶茶凉却的过程,我时常会想:青春是否也会像奶茶一样,随着时间的迁徙,慢慢凉却,直到冰凉?
或许会吧,没什么东西是永恒发热的,太阳不例外,何况青春。
(二)
“夏天似乎刚刚过去,日光还未褪去热度,正午的影子依然短小地拓在地面,可是一眨眼,就是茫茫白雪的冬天。飞鸟躲藏在厚厚的落叶深处,剩下一声一声遥远的鸣叫,被冻僵般贴在湛蓝的天璧上。
我都这么多年没有想起曾经陪伴在我身边的你了。
我也没有想起曾经陪伴我那么多年的你了。
那些夏天早就死了。”
正如郭敬明在《夏至未至》中所说的这段话一样,我们的青春就是那么地脆弱,不经意的一闭眼,就会有些我们曾视为无比重要的东西消逝。我习惯地在夜晚回忆,回忆我的曾经的青春,可是,那些我明明深刻于心的记忆,却像是在努力地躲避我,躲避我的回忆,不愿意待见我一样。或许我的青春早已消逝,就在我夜晚和小D躺在草坪上聊天的时候,青春的白马早已奔向远方,只剩下我和小D缓缓闭上的眼和宁静的夜。
青春像什么呢?我说不出来,或许我从未懂过真正的青春是什么?可我清楚得知道,青春它会变凉,伴我的人会笑着离去。
(三)
现在的季节是秋季,可我总还沉浸在夏季,不想出来。或许是我怕冷,总喜欢夏季的光热;或许是我喜欢夏季的星空,喜欢在夏夜天马行空地想象;又或是我喜欢在炎日的腥辣气息下拧开一瓶可乐喝下。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可以不耐其烦地说出更多的理由,填满我不想入秋的幻想。
我始终不明白我对夏季为何喜爱有加?
也许,对夏季的喜爱源于我对冷、对失去的害怕。我总害怕我们在夏季毕业星空下许下的誓言,会随着季杰的变换,慢慢变冷,变得很淡很淡。
我的害怕会随着秋季夜晚的降临而降临,我总是会做梦,梦里小D笑着对我挥手,笑着向我触及不到的远方跑去。随着小D的离开,我会开始感觉到冷,感觉到黑暗。接着周围黑下来,黑暗寂静的房间里只剩我一人,我对着小D离开的方向嘶吼,回答我的却只是回音。
我不断做着同一个梦,即使每次梦里的情境都一样,甚至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没有相差分毫。可我总会把那当成真的,总会害怕,也会有淡淡哀伤袭上我的喉咙,让我难以喘息。
你会变凉么?青春。你会离开我么?我最好的知己小D。
没有人回答我,一句也没有。
或许,这本就是一个设问句。青春会变凉,小D也会离开。
(四)
寂寞的人喜欢看夜空,我想这句话没错。我本就是一个寂寞的人,虽然有小D陪在我身边。躺在床上,看着小D灰色下线的头像。我望着窗外的烁星,它们高傲地悬在天璧上。我觉得它们是另一个时空的东西遥不可及,但我又觉得它们很幸福,至少不会离弃。每天一起升上我渴望的夜空,闪烁在我的眼里。我忽然觉得有两颗星就像是我和小D,又很快摇摇头。我和小D会像星一样,陪伴在一起,不离弃么?
天上的星就像小D的笑一样,干净美好。我神经质地问那颗星“小D,你高中和我分开过,你大学会和我一起去读同一所大学吧?我们仍然是好兄弟。”
天上的那颗星,只是闪烁不定,像是犹豫,像是否定,刺疼我的心。
青春开始微微晃动,我问小D,你会离开我么?
(五)
我总喜欢看着细雨飘落。看着细雨慢慢地,随着风舞动在潮冷的空气里,斜斜飘落,落在地面上的水滩上,开出一朵哀伤的花。
小D曾经说过,喜欢雨天的人总是容易感伤。
我想小D说的没错,我容易感伤,也容易受伤。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的眼泪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是那么廉价。往往小说的一个片段就可以让我廉价的眼泪滴落在我翻看的书上,眼泪像是一朵盛开的野花,绽放在我的书上,弄湿一片。
不知道,喜欢淋雨算不算有病?我想算是吧!因为每次下雨,我都会不顾小D的感受,拉他去散步。他总是抱怨我的神经病,但还是会陪我一起去,他就是这样。小D打着伞,用带着鄙夷的目光射向我,说:“你算是神经吧?每次下雨都来淋,还叫我一起!”我只是站在雨里对着小D笑,我早已习惯小D刀子嘴豆腐心。
每次淋湿后,我才会觉得那是真实的自己。就像一块污迹斑斑的毛巾,总要经过水的清洗,才能露出原本洁白的一面。可我总是害怕,雨会不会淋湿自己的青春,夺走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小D。小D会不会厌倦我的神经质,而头也不回地向与我背对的地方走去,只留下雨里一个模糊不清却存在的背景。
青春,你会被淋湿么?小D,你会离开我么?
(六)
我说过,我是一个寂寞的人。但却不喜欢秋的悲凉,只喜欢看梧桐树叶的凋零。梧桐树叶的凋零,是我秋天唯一喜欢的一样东西。
树叶凋零的日子,我会一个人独自上山,走到我最记得的那棵梧桐树下,缓缓蹲下,轻轻抚摸地上铺满的落叶。树叶上有梧桐树的气味,或许它舍不得凋零,只是时光太过残忍。面前的梧桐树,似乎在失去叶子之后,苍老了许多。叶似青春,树似人。凋零的落叶就像我的青春,离开了春的滋养,夏的成长。就只剩下悲秋的凄凉。
那些刻着我和小D年少轻狂的桌椅和回忆,早已死在过去的时光里,消散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不留痕迹。
青春开始微微泛凉,人开始缓缓离去?小D,你还在么?
(七)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那些年错过的爱情/好想拥抱你/拥抱错过的勇气/曾经想征服全世界/到最后回首才发现/这世界滴滴点点/全部都是你”
这首我曾经和小D唱过无数次的《那些年》,总是在我难过的时候响起,勾起我的回忆,但好像回忆是那么不如人愿,它散落一地,我来不及拼凑,早已随风扬起,找寻不到。
曾经的青春开始慢慢变凉,慢慢苍老,慢慢凋零,慢慢腐烂在我们记得走过,却又再也触及不到的时光森林。
(八)
写到这里,我脑子里尽是我和小D欢笑的样子,奔跑的样子,躺在草坪上看星空的样子。
小D没有离开我,他在我对面抬起杯子喝着奶茶,他看完我写的这篇文章,用从未有过的认真神色告诉我:青春总会变凉,但我不会离开你。
我喝着奶茶,望向天上像极了小D的那颗星,笑了。
我算是感慨完我的青春了,并且在安排段落上,矫情似郭敬明的《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一样,把文章分成了一个吉利的数字——八
青春开始微凉,你却从未离开。
《寂寞书城》
每到空闲的时候,我多半总是走过一级级的石阶,来到图书馆二楼大厅,继而穿过目录检索厅,上到四楼,再向左转,便到了“寂寞书城”。
所谓“寂寞书城”,实乃工具书阅览室也!平时少有人来,经常只有我与室管阿姨对着满架图书,便觉书甚寂寞。幸好我是素喜清静的人,与寂寞的书为搭档,倒也相宜。
“寂寞书城”里书并不少,且种类齐全,理工类的各种手册、标准应有尽有,可很少有人翻阅;除此之外,英语的各种大块头、小块头的字典也泛滥成灾,可惜它们也难以吸引天之骄子们的手指甚至吸引不了目光,多半时候只得与灰尘亲密接触。记得初到书城时,无意间发现了几本甚合我意的文学书,打开一看,却发现有的书页竟已粘在了一起,已有多长时间无人翻看了?大概也只有书籍本身才能清楚地知道吧,我心顿时大痛。于是,那个学期的很多个下午,我都坐在书城里,把它们一一看完,让它们滋润我的双眼。就在那时,我痛感了书城的寂寞,于是给这个阅览室取名为“寂寞书城”。
在书城里久了,就慢慢体会到它的好处。正因人不多,可以任凭我挑选想看的书。乐时读哲,闷时阅史,悲时观诗,累时诵词,自有一番情趣。若是无他人的时候,恰又读到一首绝妙好词,便不自觉地大声吟读、手舞足蹈。阿姨是很好的人,自然不会责怪。我就是在这里读到了“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的别离苦,体味到了“烟月不知人事改,夜阑还照深宫。”的家国恨,也学会了“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
《女人要多读书》
漂亮女人多半不读书。因为没有时间。约会、跳舞、卡拉OK、选美,数不胜数,而且女人一旦漂亮,还需要十年寒窗苦读来撑台面吗?胸无点墨又何妨?
漂亮女人是大众的宠儿,不管走到哪沁都是那么耀眼夺目、光彩照人,升职、加薪、择偶、招工都占优势。相比之下,丑女人可就完全不同了:带着一副平常面孔,饱受冷落的尴尬,偶有勇者与漂亮女人并排而行,欲一决高下,却总落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的下场。
然而丑女人怎肯永远臣服于漂亮女人?于是她们找到了一条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读书。
所幸丑女人读书往往是如鱼得水,步步登高。或许上帝是公平的,没有给丑女人可人的容颜,却给了她们智慧。除了这,丑女人读书还有众多的有利条件。首先是压力——既然没有闭月羞花的容颜,那么惟有埋头苦读,用知识来充实自己。其次是清静——没有一个接一个男友打来的电话,没有簇簇令人心醉的玫瑰,更没有炫目的项链、钻戒,于是读起书来也是专心致志,物我两忘。
有了“内秀”,丑女人也自信起来了,开始注意起自己的衣裙发式,虽然远不及浓妆艳抹的漂亮女人,但她们的谈吐、一颦一笑都透着高雅的气质,魅力经久不衰。而漂亮女人呢,或许是年轻时的诱惑太多,任意挥霍青春却忘记了萦华尽头的萧瑟。当步人中年,红颜尽逝之时,才面对镜中苍老的脸潜然泪下,懊悔不已。
这场丑女人和漂亮女人之间的竞争,以丑女人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文到此处,本该戛然而止,但不禁又想,丑女人有了“内秀”,魅力永存,而如果漂亮女人也读书,成为美而慧的女子,那结果又将如何?想来也如一位名人所说:“美而慧的女子千不得一,如有之,能娶则娶之;不能娶时,则千万多看几眼,以资纪念。”
丑女人要读书,漂亮女人更要读书。让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魅力久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