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厚厚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18:36:16
《百变神衣》
那年冬天,我们去菲律宾旅游,登机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但是一下飞机,就得立即在机场换上短袖短裤。拎着一大袋衣服旅游,可真麻烦。我想:如果有件百变神衣,那就太棒了。
我要发明一款人见人爱的百变神衣,它的样子简直是帅呆了。神衣会自动根据你的性格定制一套十全十美的衣服,它的外表摸上去十分光滑,天黑了自动会变得通亮,十分引人注目!它的袖口上安着一个只有主人才能看到的虚拟屏幕,屏幕边上还有一个语音接收器。你可以对着接收器,提出你的各种需要,神衣都会一一满足。
百变神衣的功能更是让人赞不绝口。
我们来到沙漠徒步,神衣可真是帮了大忙。白天万里无云,眼前是一望无际飘渺的黄色,温度直逼45°。我不慌不忙地对着神衣说:“把温度降至26°。”话音刚落,原本滚烫的感觉突然消失,一股清凉沁入心脾。随着太阳慢慢落下,温度也逐渐下降。夜晚,大伙更是瑟瑟发抖,一看只有0°了。我立马对着接收器,说:“把温度调整到人体最舒适温度。”瞬间我就暖和了。小伙伴们都无比羡慕,一衣在身,轻松搞定。
穿过沙漠我们来到湛蓝的海边,伙伴们正在纠结没有泳衣要不要下海。只见百变神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变成了泳衣,让我在大海里畅游。当我潜到海下三米处时,我发现,神衣已经自动切换到潜水服模式,并且还自带氧气,真是太炫酷了。看着身边五彩缤纷的热带鱼簇拥着我,我感觉自己也像一条小鱼一样自由……
百变神衣还有很多神奇的功能:比如会根据主人的身高,体型变换大小等。你喜不喜欢这件衣服呢?如果喜欢请到“未来商店”购买吧!(作者系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503班学生,指导老师於玉红)
【评语】这篇佳作真是太吸引人了,我在反复赏读中,感受着小作者的奇思妙想。不仅有奇妙的创意,更在于生动的介绍:从生活事例出发,引出烦恼,介绍发明的原因;又从自己的旅游体验出发,介绍了这件神衣各种强大又实用的功能!真棒!
《爱读书的张老师》
你看,是谁在办公室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了起来;你看,是谁在教室里和我们一起安静地看书;你看,是谁在家中一言不发,宁静地坐在椅子上看书。她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张老师。
张老师长着不高不矮的个子。一张瓜子脸上长着一对月亮般弯弯的眉毛。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长着一个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可以背诵许多诗词的樱桃小嘴。她还有一双能写一手好字的巧手。
张老师十分爱看书。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午读时候到了,因为我们睡觉刚起床,所以感到十分疲劳。我们个个就像泄气的气球一样趴在桌子上,完全看不进书。可张老师却和我们“唱反调”。她今天没睡午觉,此时手里却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仿佛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在张老师的世界中只有一本书。那天,张老师看书看得大入迷了,语文课晚了许久才开始上——直到正式上课铃响了一段时间后,张老师才恋恋不舍地放下那本厚厚的书。
爱读书的张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也要像张老师一样,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那片绿绿的草地》
草地绿油油的,还有各种各样的鸟在飞,那厚厚一层的树叶,把太阳的炎热给挡下了。
那天,我同学的爸爸请大家吃饭,吃完饭,我们就开车到了一片大大的草地上,旁边放着各种各样的布娃娃,还有本子笔啊等很多的东西作为游戏奖品。只要大家团结一心就能赢得自已喜欢的礼物。
第一个游戏是把大家的脚绑在一起,男生一队,女生一队,先到达目的一队就可以拿到奖品。
游戏开始了!女生向前,男生也跟上了,加油!加油!男生有一名同学倒下了,所有的男生跟着全部倒下了,哈哈!我们女生胜利了。我赶紧冲到奖品堆里挑了一个可爱的布娃娃。
第二个游戏是运球,每人拿一节管子,要把球安全地运到目的地,可别小看哦,每个人配合都要天衣无缝,管子高了球不动,管子低了球一下就会滚到草地上,我们小心翼翼地接着球一个接一个,哈哈!又是我们女生胜利了!这次我挑的是一个本子。
第三个游戏,第四个游戏……直到我手上的奖品拿都拿不下,太阳也开始躲起来了,同学们也都筋疲力尽了。我们快乐而满足的抱着奖品准备回家了。
就是那片草地,那片绿油油的草地,在那一天给了我无限的快乐!
《摘花生》
八月初的天空骄阳似火,田野里热闹非凡,花生埋在厚厚的泥土里,爷爷他们正在抢收田里的花生。
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从田里拔出来的花生苗堆放在大门外的石坎上,像极了一座小山,我和表弟自告奋勇要在天黑之前摘完这一堆花生。
花生的果实叫果荚,俗称花生,果实坚硬,全身有纵横网纹,黄褐色,前端有一截短短的“胡须”,叫喙,也称果嘴,果荚有两室,束浅腰,果嘴后仰。它们一个个挺着大肚子,我们平时常吃的花生米就在这大肚子里。
说干就干,我抓住一大把花生苗使劲敲了敲地面,粘在花生外面的泥土纷纷松落在地上。我试着剥开一粒花生,见到了两粒饱满的花生米,花生衣的颜色与我们平时见到的红色不同,它略显淡粉色的。我问爷爷这是为什么,爷爷告诉我晒过的花生衣才是红色的。
我以为花生很好摘,谁知小小的花生竟有如此大的力量,它们的喙死死地咬住根蒂,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摘完手中的一把花生。爷爷走过来看了看我摘的花生,连连摇头,原来我摘的花生还留着一截小尾巴,根蒂没有与果荚彻底分离,这是不合格的“产品”。没办法,只能返工了!我看了看表弟,他一手抓住根,一手抓住果荚,咬紧牙关,铆足了劲才把它们分开。
阳光非常刺眼,我们眯着眼睛,在烈日下摘了好几个小时的花生,身上已落满灰尘,虽然剩下的花生已经不多了,但是我们还是很疑惑能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这时在一旁摘着花生的爸爸向我们发出挑战,比赛谁摘得更快,获胜者可以赢得饮料一瓶。一听到这个建议,我们的斗志又燃烧起来了,经过一番激烈的比拼,我和表弟笑到了最后。
夜幕降临,四周响起了一阵阵的青蛙声,炙烤了一整天的大地散发出泥土的气息。为了庆祝我们顺利完成任务,奶奶给我们炒了许多好吃的菜,还特意煲了一锅香喷喷的排骨汤,排骨汤里还有我们今天剥的花生米,我和表弟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喝着汤,心里真是高兴极了!
《袜子》
袜子啊,袜子,
你可真神奇。
小小口袋装我脚,
厚厚软软暖我脚。
袜子啊,袜子,
你可真奇妙。
彩色棉线编织成,
舒服温暖陪我脚。
【简评】
很容易被忽视的小东西袜子在小诗人眼里是那么可爱,它的特点厚软,它的质地是棉线,它的颜色是彩色,它给人的感觉是舒服温暖。这些用词很准确!(施民贵)
《红气球》
早晨,我拉开窗帘,只见玻璃上布满了一层厚厚的雾气,窗外的东西都看不清了,便拿起布来开始擦玻璃。 “砰”对面小华家的门猛地被推开了,小华、小刚、虹虹三个小伙伴追着一个大红气球跑了出去。只见他们你拍一下,我拍一下,玩得可起劲了。红气球在他们头上翩翩起舞。他们喧闹着,欢笑着,小院里充满了笑声。 “啪!”的一声,红气球爆炸了,顿时,碎成片片,纷纷扬扬落下来。这一下,可真象天女散花了。 三个小伙伴站在那里,你望望我,我看看你,都愣着不知如何是好。 “是谁把小华的气球打爆了?嗯?”只见小华的妈妈气冲冲地从屋里出来,把小华拉到一边,生气地看着小刚和虹虹。小刚和虹虹吓坏了,撒腿就跑。小华妈抢上前去,档住小刚和虹虹的去路,吓唬着说: “打坏了我家的气球还想跑?是谁?说吧!”
这时,小华走到她妈妈面前,小声说:“不是他们; 是我自己打爆的。”只见小华妈把女儿向后揪了一把,偷偷向她眨眨眼,示意她不要说话。 小华妈就是这样,平时对人倒还和气,可就是爱占小便宜。 此时,她面对着胖乎乎虎头虎脑的小刚问:“是不是你这捣蛋鬼?”小刚胆怯地瞪着圆眼睛,仰头望着小华妈说:“不是。”小华妈又对着虹虹说:“那就是你。”虹虹白白的小脸此时更加苍白了,黑亮的眼睛里啥着泪水,嘴里衔着一络黑头发,细声细气地说:“不是我。”小华的妈妈说:“你们都不肯承认,那么就一人赔一半吧!” 我在屋里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轻手轻脚地走出门,想给她来个下不来台。我偷偷地走到小华身边。 这小姑娘正在发愣,两只手背在身后,紧皱着眉头,眼睛睁得大大的,薄薄的嘴唇紧抿着,再加上那两条弯弯上翘的小辫子,合适的白底粉红花的上衣,真使人喜爱。我蹲下身,笑着小声问她:“气球是你打爆的吗?”
她点点头,说:“我轻轻一拍就··一可妈妈··一”我说:“你妈妈爱占小便宜,就赖别人,你说这对吗?”小华摇摇头。我指指她妈妈,向她点点头,这聪明的小姑娘立刻就明白了。她走到妈妈跟前,大声说:“气球是我自己打爆的,不是小刚和虹虹,你干吗叫人家赔呢?”我也走了过去,小华妈看见我,大概是怕有损她的脸面,含糊地说:“噢,噢,不是他们,我不知道……那咱们回屋吧。”
小华走到虹虹面前,掏出自己的手绢,为她擦去眼泪,说:“别哭了,不是你的错,是我。”她又对小刚说:“你们可别生气啊!你们先回家吧,一会再来玩,一定来啊!” 小刚、虹虹走了,小华妈拉着小华往屋里走。隔着窗户,我隐约听见小华妈说:“你这傻孩子,干吗非说你呢?让他们赔你一个多好。”小华说:“妈妈,你怎么不诚实呢?是我自己干的事,就是我自己,干吗要占别人的小便宜?虹红都被你吓哭了,以后他们该不跟我玩了。”只见小华妈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这时,小华回过头来给我做了个鬼脸,我也向她投去一个胜利的微笑。
《朝鲜战争作文600字》
在这个寒冷的假期,我读了一本厚厚的书—《朝鲜战争》,读完后,我觉得这个冬天更冷了。
面对二十一世纪,人类们追求和平,可是战争却每一天都在发生,小到同学之间的分歧,邻居间的争吵;大到将一亿人送入天堂的二战,这也包括一九五零年在世界最不适合大兵团作战的朝鲜爆发的战争,主角就是中国和美国。
在朝鲜战争中,中朝以一百一十万人打败了联军一百二十万超级大军。说到朝鲜战争,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士兵。志愿军虽然衣着简陋,饥肠辘辘,但就是这样,他们往往能够穿着单衣,在大雪地中埋伏数天,然后徒步追击美军的坦克;能够冒着无数飞机大炮穿过死亡屏障,用胸膛将手榴弹顶进敌人的枪口;能够在大冰河上一个接一个用身体滚过雷区,为部队开路……每一个都那么年轻,却牺牲得惊天动地。正因为他们,三年后,战争终于停止在了它发生的地方。
其次,在志愿军的背后,还有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时刻支援他们
在前线,朝鲜人民顶着炮火为志愿军送食物,把他们当自己的儿子看待,拿起斧头,木棒,甚至菜刀冲向联军,保卫祖国;在祖国的东北,无数人民,志愿军家属在家里做炒面,支援志愿军。志愿军四十二军就是从我们齐齐哈尔出发的,我们的祖先,可能就在他们的队伍中,一家人一起努力,打走美军,这样才体现出我们中国人民的团结一致。
最让我感动,也最让我难忘的,是战争的最后时刻。停战谈判结束,距最后时刻两小时前,一个士兵冒着炮火将停战的消息送往前线,一个个炮弹在他身旁爆炸,他刚把消息送到就牺牲了,仅差两小时。最后两小时,双方把所有的弹药尽力打出,证明自己的强大,好像又发生了一场大战。停战的那一刻终于来了,那是成千上万人民以及军队一直盼望的事,没想到一盼就是三年。那一刻,没有一丝动静,一种奇特的寂静后,双方他探了头,让后一起欢呼,庆祝,赠送礼品,他们之间拼过命,有分歧,语言不通,但他们都懂得和平,盼望和平。
是啊,谁喜欢战争?其实在朝鲜战争中,谁也没有获胜,双方都因为这场战争让无数家庭破碎,让无数人留下伤疤,谁都不想要战争,但战争却一定要发生,我在上学期写了首诗,叫《战争》,我把它写在这里
有的人喜欢它,
有的人憎恨他。
有的认为了强大,
不断地制造它。
有的人为了和平,
不断地抵制它。
它的名字叫“战争”。
这里,没有胜利。
多少孩子为它哭泣,
多少家庭因它破碎,
多上梦想被它毁灭,
多少奇迹被它摧毁,
多少大厦被它碾平,
多少多少都被它吞噬。
古往今来,
战争太多。
可是
没有战争,哪有大秦天下?
没有战争,哪有开元盛世?
没有战争,哪有强大的美国?
没有战争,哪有伟大的中国?
没有战争,哪有今天的生活?
没有战争,哪有和平?
战争的气味使人厌烦,
芳草的气息让人向往。
战争的孩子饥肠辘辘
和平的孩子丰衣足食。
战争的利益让人贪婪,
和平的世界更加美好!
大人们说:“我要战争!”
孩子们说:“我要和平!”
战争是好?
战争是坏?
无法给它义。
对于我来说
我爱和平!
长大以后,我一要让世界和平,没有战争,才能有美好的人间。到现在为止,叙利亚问题还没有解决,美国的军队,还在世界各地“捣乱”,各种核武器还在秘密研发,来往的船只还在忍受海盗的劫持。虽然战争的利益像一座金山,但不要忘记,金山是无数人的生命堆积成的,生命越多,金山才会越高。我们更不要忘记五星红旗就是无数解放军战士用鲜血染成的,我们不要让它,让中国在染上鲜血。让世界和平,没有战争,这是七十亿地球人共同的心愿!
《我的文学梦》
初中三年来写的语文随笔,翻翻也有厚厚的大半本。仔细看看却没几篇满愈的,或许最好的是下一篇吧。
初一时的随笔都是些命题作文,还有好词佳句摘抄什么的。我对此类随笔着实不太感兴趣,写时大有笔下羞涩。挤牙青之感,在此也不便多提了。初二的随笔则写得五花八门。那时我的文风尚处在萌芽阶段,喜欢尝试各种风格。然而有时写文章想定个恢谐幽驮的格调,结果写着写着又在无病呻吟了。所以弄得有些不伦不类。但我知道学步时总有硫磕碰碰,人总是在实践和摸索中长大。
初三时的随笔几乎都是在揭皿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这个年龄特有的叛逆思想初见端倪。记得徐敏健曾说:“读书本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可我们急功近利了,我们把它毁了。”在我看来不止是我们把读书毅了,读书也把我们毁了。本身力的作用就是相互的。
而我想说其实我是很喜欢写作的。我一直梦想能成为一个文学家,尽管现在的作家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尽管等着稿费买米下锅可能连自己也养不活;尽管我的文章常让自己恨铁不成钢;尽管这对于我来说仅仅是个梦……曾经很执著于文学,看了新概念作文后我学着尝试另一种思路,接触了网络文学后我开始追求网络文学榨菜肉丝汤般的风格而不再醉心于罗宋汤般的文学构造;阅读时我会搜集书中的佳言妙句;生活中我会捕捉偶尔碰撞出的灵感火花……很羡慕韩寒可以支配所有的时间看书、写作,而我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文学细胞正逐渐被数理化吞噬,升人初三后,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必须面对现实,很多时候我们都身不由己,我们没有选择解脱的机会。
一直觉得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是一件快乐的事,然而这快乐又是很危险的。因为每当我还沉浸在完成新作的喜悦中时,却猛然发现钟上的时针不知不觉已走了几大格。我深知这些时间对用功的人来说早已做掉了放在台秤上也能读得出分量的习题。可是写作又像吸鸦片上瘾了一样,让我欲罢不能越写越长。于是便常自贵自问,这样做是否值得,我的收获和付出能否成正比?
其实这就好比一个人走在一条路上,尽管尚不能确定这样走是否值得。但我会对得起自己走过的路。
《脚》
小时侯,喜欢看爷爷、爸爸的脚,他们都有一双大脚,厚厚实实,挑起担子穗稳当当。而那时我的脚,光着脚丫走雨路,一天摔七八次。于是,天天盼着脚长大,长得像爷爷爸爸一样大。
在期盼中,我上了学,进了校门,脚上便多了一双鞋,一双哥哥穿旧的鞋。那双鞋惹得同村小伙伴羡慕不已。但是,同伴的鞋渐渐变了,于是我把脚上的旧鞋摔到老远,闹着妈妈买新鞋。然而,我依然穿着那双发白的旧布鞋。
终于我的脚穿上了皮鞋,其时我已是中学生。皮鞋程亮,穿在脚上极舒服。但好景不长,不知何原因,走在人前颇感不自在,走在漂亮的女孩面前顾虑重重,老觉得脚步不潇洒。步子变了,再也找不回属于自己的自由步子。
小时候讨厌自己的小脚丫,上学时又恨穿不上新鞋,现在脚长大了,穿上新颖的皮鞋,却不能自由迈步。未来的路还有多长,不知脚还会变多少次。更担心这样一双脚—一双多变的脚是不是能踏平未来坎坷的路,达到终点。
简析:
一个难写的题目,经作者一点化,变得相当自如。从光着脚丫的泥孩子,到穿上旧布鞋的小学生,再到踩着铿亮皮鞋的中学生,这是一种自然的变化—从脚的变化,勾勒出人成长的足迹。路,还得走下去。脚,还将变,变得适应新的路,这是一种情感的升华—人依靠脚踏平路上的荆棘与坎坷,因此,必须脚踏实地走脚下的路。这种由浅而深,由此及彼,由形而神的构思方法是很值得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