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不死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20:31:07
《心不死,梦不灭》
都说青春如烈火,如何在这大好时光尽情燃烧?也许你和我一样迷茫。
那些青春已逝去的人,时常叹息没有把握好青春,总想着倘若重来,定会让青春流光溢彩,让自己无怨无悔。而那些正处青春年华的人却不懂得珍惜,挥霍的尽是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还记得高三那年,阳光明媚,就算体育老师都劝我们休息,都舍不得休息在做数学题的我们;记得那年,寒风刺骨,就算每天早晨都怕冷不想起床,尽管手和脚都冻得麻木,心始终热情澎湃,不惜早起背政治要点的我们。当初,心中充满着斗志;当初,每一次的目标都如此真实;当初,没有一个人在睡懒觉……在那小小的世界里,装着大大的梦想。有时候,总是幻想着梦想开花结果的样子,有时候,不知疲倦地在做题。累,真的累,谁说不累?只因为我们都有梦,那个期待已久的梦,那个美丽的梦。我喜欢有目标的日子,但我更喜欢自由的大学生活。如今,我们都已各奔东西,在各自的大学里开始一段新的校园生活。如今,逛街、看电视的时间多了,却开始有些看不清楚这世界,开始明白自己的无知,开始感觉不知所措。曾经的梦想实现了,然后现在呢?有时看着窗外,一个人傻傻的发呆,静静地想着自己这一天都做了些什么?尽管在脑海中找遍了所有记忆,却找寻不到一件有意义的事。到了图书馆,却不知该翻阅何书?趴在电脑前却只想着看电视。
于是我醒了,人总是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沉睡了这么久才会有如此深刻的感悟。怎样在大学生活里做些有意义的事?怎样才能让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更加充实?也许,这是诸多大学生的共同困惑。大学可以让人活得充实,也会让人颓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大学生毕业不愁找不到工作,而有些大学生却不知何去何从?然而,我们都还年轻,人生之路仍然漫长,假若你有梦想,假如你想成功,现在都不算晚。成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你决定去做的那一刻开始持续积累而成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梦想,不同的梦想需要不同的付出,即使知道要去追梦,心中充满斗志,在大学的天堂里,依然会不知所措,眼看着时间从身旁飘过,却无奈让它错过;眼看着机会摆在眼前,却不愿意去争取。
纵然我有千般不愿意牺牲玩耍的时间,但我心中始终还有梦。我相信,只要不停下脚步,只要心中还有那份执着,一切都还来得及。烈火般的青春,就该活得轰轰烈烈,不让青春疯狂一次,怎能算是人生?
不要忧虑,也无需急于求成,一切皆需时间考验,付出多少,便会收获多少。只要执着,心就不会死,心不死,梦就不会灭。
《胡杨350字》
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
——题记
说到沙漠,大家都会首先想到仙人掌。像我这样常常隐居,长年生长在沙漠,耐寒、耐旱、耐盐碱、抗风沙的树,大家并不常会想起。我就是最美丽的树——胡杨。
我经历过许多磨难。比如沙尘暴,那是一种自然气象灾害。它心狠手辣,经常把小树苗连根拔起。我含着泪,咬着牙,攥紧拳头坚持着、抗争着,可风沙一直咆哮,每时每刻,我只能坚持,不能退缩,不能松懈。
我经历过许多磨难。比如旱灾,它比风沙更厉害。它的持续性很强,可以连续长达一个月、一年,甚至更久。就连我旁边有着“储水瓶”之称的仙人掌都扛不住了。我仍然坚持着咽了咽口水,努力吮吸着地下的每一滴水分,只要一滴,我就感觉到了满足、幸福。
我经历过许多磨难。比如天寒地冻。在狂风暴雪中,植物枯萎了,大树冻得瑟瑟发抖。唯独我像一座山峰傲然屹立在风雪中,雪爬上了我的腰。寒冷逐渐吞噬了我的清醒,我开始昏昏欲睡,我只能强迫自己再坚持一下,继续挺立在风雪之中。
我是一棵胡杨树。一棵不肯低头折节的树,一棵出淤泥而不染的树,一棵永不言败的树。
《不死小强400字》
“欣苒……快来看!”门外传来爸爸的呼喊。我跑过去一看,你们猜是什么?女生看到就尖叫,小孩见了就跳脚,白天蛰伏夜里出,号称不死之小强。
不知道这只蟑螂怎么出现在院子里,四仰八叉在那里舞动着爪子。被打翻在地上,挣扎半天也没翻过身来。哼哼!你们这些害虫传播病毒。瞬间一脚踢过去,“砰!”一声撞在花盆上。只见它原地来了一个3600度旋转,虽然撞得不轻,但它的爪子却舞得更欢了。嘿,你小子生命力还挺顽强的嘛。我顿时恼火了,在它身边倒了一点酒精,让爸爸来点火。瞬间周围燃烧起来,它不停地转移,哪里火势小,它就转向哪里。由于火势太大,几只小脚已经烧成黑色了,身上一股焦臭味。痛苦地抽动着,不一会就一动不动了。不是不死小强吗?看来也不过如此嘛。
我得意的地拍拍手离开,谁知我刚离开,它竟然猛烈地挥动那两只长爪子,使劲往地上一撑,一个鲤鱼打挺。由于它的小脚烧伤,围绕一个弧形的轨迹快速爬出院外。我立马追上去,抬起脚,准备给它来一个泰山压顶。这时爸爸拉起了我,“放它一马吧,它虽然罪大恶极,但也经历了九死一生了。”我收起了我的脚,叹息道:“果然是不死小强,得饶虫处且饶虫吧!”
《多肉“不死”记600字》
我有一盆多肉,每一片叶子都肥嘟嘟的。它们围成一圈,远远看去像是一朵绿色的“肥玫瑰”。
不知是营养太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的多肉越长越高,后来花茎承受不住叶片的重量,竟然倒在花盆里。神奇的是,接触泥土的叶片旁又长出了一颗颗小多肉,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一天放学回家,我准备看看我的小多肉长得怎么样了。一到阳台,我都傻眼了,装多肉的花盆是空的,多肉居然无影无踪了,我立刻急得“哇哇”大哭起来。正在厨房洗碗的外婆还以为我怎么了,快步跑到阳台。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外婆说:“我哪知道那是多肉,前天我收拾阳台,看它倒在花盆里像一根枯枝,我拔了扔这旁边了。”听到这,我哭得更厉害了。妈妈捡起外婆扔掉的多肉观察了会,告诉我:“别哭了,多肉还有救。”我将信将疑:“你不会是哄我开心吧,已经被拔掉两天了,我的小多肉还有救吗?”“当然有救了,虽然被拔出来两天,但这两天都在下雨,没有太阳晒,而且新长出来的小多肉根很浅,被拔出时基本没有损伤。你要是再不过来帮忙,它可就真没救了。”听完妈妈的分析,我赶紧擦干眼泪,按照妈妈的方法,用剪刀剪下小多肉,种到花盆中,最后浇了点水。“它真的会活过来吗,你看叶子都有点蔫了!”我还是不太放心。“你就等着瞧吧!”
过了几天,这些小多肉果然恢复了生机,精神抖擞地立在花盆里。妈妈借着这个机会又告诉我,之前多肉的花茎太长,是由于缺少阳光的原因,当时就应该给它“砍头”栽种。砍下来的叶片可以直接摘下插土里,很快就能长出小多肉,这也是多肉的繁殖方法——扦插。
这棵“不死”的多肉不仅给我带来了惊喜,还带来了许多知识。
《永远的胡杨》
胡杨,一千年不死,两千年不倒,三千年不腐。我徜徉在棵棵胡杨中,心中氤氲起暖流的雾霭……
儿时,我家附近是一大片胡杨林,那里是我的乐园。炽热的盛夏,一家人常去林中野餐。
傍晚时分,我们在落日的余晖与胡杨的阵阵馥郁芬芳中,共享盛宴。父辈们“把酒话桑麻”,母亲和祖母谈论柴米油盐、传闻逸事的时候,我就在一旁凝神倾听。胡杨“沙沙”的低语,似晚风中轻声的梦呓。时不时地,我坐在矗立着的棵棵胡杨树下,拾几片心仪的胡桐叶,在地上摆出天马星空般各式的图样。那欢喜,宛如莲花的一瓣,在心底,一点点绽开……
胡杨翠绿的叶子在风中翩然起舞,以春日里最生机蓬勃的乐章,歌颂跨越时空的友谊。
镇里有几个我的“老相好”,我们极爱在胡杨林中恣意玩闹。放风筝、“泼水节”、打雪仗……
小小的心思在飞快地闪烁,飞过胡杨茂密的枝叶,落在浸润着芳香的大地。光阴荏苒,我们已都是零落天涯,客居他乡。可每到律回岁晚之时,我总会收到来自各地的胡桐叶:细柳叶似的绿叶飘逸洒脱,昭示着蓬勃生机;圆润饱满的金叶沉稳厚重,彰显着岁月沧桑……轻抚这些叶片,总感到无尽的情谊在缓缓倾泻……
胡杨金黄的树叶在秋风中傲然坚挺,以秋日里最顽强的生命力,歌颂民族的渊源文化。
我国西北历来是兵家交汇之地。浩瀚大漠,狂风肆意,黄沙漫天。当年,秦始皇率百万雄师,征服六国,恰如“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十年鏖战生死里,塞上燕脂凝夜紫,终成霸业,一统六国。汉朝的漠北战役,卫仲卿、霍骠姚各率骑兵5万,怒将匈奴逐,大雪满弓刀。“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吹角连营,势如破竹;单于节节败退,再不敢东入牧马。
胡杨还寄托了文人墨客的喜怒忧愁。秦少游看到“西城杨柳弄春柔”,不禁“动离愁,泪难收”,无尽的悲痛涌上心头。刘梦得笔下的爱情是“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青莲居士在“驿亭三杨树”送别知己,临别之时,不免“回首阻笑言”,无奈之情跃然纸上。翘首,仰望。那苍劲的胡杨,竟无比高大。
我凝望它伟岸的身姿,身姿后是亲切的故乡,是鲜亮的中国红……
《不死殉道,荆棘所向》
“道”共十二笔,其间是无数沉重的释义,承载了万物间亘古不变的真谛。而当死亡逼近威胁时,人们对其不同的思想与抉择便愈发突出。以死殉道者,有之。是戊戌六君子慷慨就义;是陈独秀决断而平静的眼神;以不死殉道者,也不乏,是司马迁在狱中忍辱负重完成《史记》,用毕生完成了自己的“道”。
鲁迅言:“震骇一时的牺牲,不如深沉韧性的战斗。”与前者相比,我更敬仰以死不殉道者,他们以不死来衬道,而是以生命的鲜活去编织顽强的精神底色,用灵魂铸造的伟业及意志将千古不朽。
而以死殉道者的死与现实并非等价交换,悲戚大于敬崇之情,徒生悲壮罢了,如日本武士道,“毫不留念的死,毫不顾忌的死,毫不犹豫的死”,在二战日本战败后,不知多少为了信仰“光荣解脱”,切腹自尽。愿在不甘屈辱中了解,却不愿去负重前行,何尝不是逃避?
“得继续走,前方是坟和野百合,走完了坟和野百合是什么呢?”我不能留了,我只得走了,拿水来补我的血……”鲁迅先生笔下的过客,衣履破碎,赤足下是磨碎的血,纵然此般,也不会如庸人般颓唐消沉。其中的过客,是以不死殉道者,他们敢直向生活的荆棘,道路的破碎,也不会于黑暗中彷徨于无地,因为曲折起伏,是他们守“道”的殊途。此般人古今千万——有勾践卧薪尝胆,有韩信胯下之辱,又有革命者舍一时而谋万时,舍小我而成大我……
在黑暗的阴影下独行,比结束一切的就义难得多,但也更值得尊敬。
指导老师:江文欢
《让我大开眼界的实验》
你听过“死海不死”吗?位于以色列与约旦交界有一片海,它的名字叫死海,但凡不会游泳的人来到这里都不会被淹死,反而可以悠闲地在海面上看书。听起来,你是否也觉得很神奇?今天老师也带来了这样一个类似的实验,大家一起来跟着我去看看吧!
实验要准备的材料有:生鸡蛋、玻璃杯、盐和搅拌小棒。首先,老师在玻璃杯里盛上半杯水,还特别强调杯子里的水一定要没过鸡蛋;接着老师拿出盐,把它撒进杯子里,那一粒粒又小又细的盐,如同雪一般落到杯子里,此时杯子里的鸡蛋还是一动不动。可是神奇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老师拿出“神奇的小棒”,在杯子里不停地搅拌。咦,鸡蛋浮起来了,我惊讶极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我淘气地伸出石指把鸡蛋轻轻按下去,就在我将手缩起来的时候,没想到鸡蛋马上又浮起来了。我好奇地问老师为什么鸡蛋会浮起来,老师让我们思考了片刻,最后,看着疑惑不解的我们,她终于揭开了实验奥秘:那是因为清水密度小于盐水,盐水密度大,便可以将鸡蛋托起来了。
这个实验,它真让我大开了眼界,以后我一定要多做这样有趣的科学实验。
《游隼的自述》
我是一只游隼,除了速度快,啥都没有用。
我不死心,这时一只苍蝇飞了过来,说:“等到你老死,你就属于我了。”
“哦——不!”我大声喊起来。
我请求电视机:“你就干点好事,让我有点用吧!”
“你愿意接受触电的考验吗?”
“除了死,做啥都行。”
电视把我变成了玩具纸鹤。
感谢电视。
玩具房里的阿姨后来还给我了一个名字——电玩鹤。
我是一只重要的游隼。
【简评】
“我是一只游隼,除了速度快,啥都没有用。”一句话表明身份,说出无用。游隼变成电玩鹤,“妙点子”出现,故事开始了。文章虽然短小精悍,但却语言流畅,用词精准,很棒!(施民贵 子鱼)
《心不死》
每个人的心都是一个花园,花谢花飞何须泪涟?但始心在花香常伴,花谢花飞何须哀怨,但始竭力,奈何春芳初歇?花谢花飞,何须谁怜,心若未死,朝阳不落。 -----题记
有一天,沧海桑田,你背影成为我最后的留恋,有一天,人走茶凉,你的世界成为我的禁城。有一天我像男孩一样,把眼泪留在枕间,有一天我为一首歌流泪,那首歌叫《心太软》。
走了,散了。才知时间不可逾越,笑了哭了,才知有些事不随人愿。我走在荒凉的路上,舔舐自己的伤口,看心鸡零狗碎。看时间拖着步伐,眼里有了浑浊的光。
有些故事早已注定了结局,我在时间的洪流里挣扎,我用微笑掩饰了眼泪,我把辛酸埋藏在幽深的角落,你说我像个傻孩子,总在笑,你不懂我的付出。我就像舞台上竭力微笑的小丑,只为你在意的一眼,你走过,看不到微笑背后藏泪的眼。我看到时间把我淹没,我无能为力。每一次的挣扎都像一场荒诞的表演,而你静望对面,无声的皱眉头。慢慢潮涌,慢慢心碎,慢慢我离你越来越远。远到心无法触及,而你淹没在人海茫茫。
离开你的那一天,我开始不想吃太多东西。我飘落了,沉沉的,胀胀的。想起张爱玲的那句话:“我这等是萎缩了”,本以为别离是一场噩梦初醒时的茫然,我却在那一刻沉淀了。我落下了,平静了。心中像有一股气流走了,空荡荡的,安静静的,仿佛它本就如此。
我错了,我像没落王朝的尾巴,倔强而固执。时间不应该让画面更迭么?更何况与我这样的人,有什么理由,凭什么我还残留于别人记忆里面。
月光掩盖萤火虫的光芒,沙粒被大海吞没,我不也该这样么?
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也曾黯然心碎,也曾独自伤悲,这是成长的代价。
每个人的心都是一个花园,花谢花飞何须泪涟?但始心在花香常伴,花谢花飞何须哀怨,但始竭力,奈何春芳初歇?花谢花飞,何须谁怜,心若未死,朝阳不落。
《洛奇不死,兰博永生》
曾经有那么一个年代。《第一滴血》系列和《洛奇》系列不知让多少男人沸腾,随便在街边捡两块长得还算不错的石头就练起来了肱二头肌,然后穿着个不带袖的汗衫,随时把那细如竹竿的胳膊亮着,见着个小姑娘就说,喏,看到没,大爷我这叫健美。
那是个多么傻逼呵呵,智商低下,个人英雄主义,一腔热血的年代啊。
那是一个只有男人才会懂得的年代。
那时的硬汉电影,总是让人看得热血澎湃血脉膨胀。一群肌肉男在空气难闻人蛇混杂的小录像厅的银幕里打打杀杀,似乎那样的日子就叫做青春,叫做无畏,叫做将全世界踩在脚下。
而现在,全换伪娘和小白脸了,拿一把比自己手枪还小的手枪走秀一场摆几个POSE就拯救地球了,你以为拯救地球就跟你打手枪一样啊。
不需要去探究为什么明明可以一枪毙命却要去跟别人近身肉搏,也不需要去探究为什么坏人的子弹永远只能击中好人的腿而好人总是能一枪打爆坏人的头,你可以理解为这是可笑,也可以理解为这是狗血,但是这是你永远不会懂得的男人的热血,它赤诚的温度是永远让人就算是被人踩在脚下也绝不会低下布满伤口和血污的头颅。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但是英雄迟暮,终为土灰。
史泰龙的新片《敢死队》,我们虽然可以看到他依旧能射击飞腿爆破飞刀飙车扒飞机,但是我们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史泰龙老了,这个巴尼也不是曾经的洛奇和兰博了。人终会老去,就算是英雄也逃不开。
整部电影最让人铭记的时刻,不是什么脖子胳膊漫天乱飞的打斗场面,而是在那个教堂,西尔维斯特•史泰龙,阿诺•斯瓦辛格以及布鲁斯•威利斯的三巨头碰面,曾经象征一个年代的三个人终于站在了一起,但是这又能怎样?看看我们的州长大人,他的皮带就算是最大的那一格也锁不上他那中年男人的啤酒肚了,而这家伙现在想当总统了。布鲁斯•威利斯,你难道还期望这个西装革履一个高级干部模样的秃顶男人能干些什么?只有那个永远喜欢钻丛林的史泰龙还活生生的存在于我们面前,只不过这多少看着有些让人心酸。英雄不会流泪,因为英雄只会流血,而现在,眼泪却总是这样不经意间流了下来。但是这眼泪不是小姑娘般的矫揉造作,而是男人才懂得的情感与情怀。这眼泪包含着的不单单只有这些而已,因为有的时候,热血总是这样悄然间被点燃。
但是现在的姑娘小伙子们喜欢的是小男生跟小女生喝喝酒调调情,再来点音乐,风花雪月一场,再谈场无伤大雅的恋爱,最好再来个龙套帝拿着一把小扳手把小女生劫持了占领了地球,然后小男生受高人指点练就一生本事,带着一把大扳手杀回地球,经过一番过家家似的激烈战斗救了小女生,然后邪恶的大反派抱着小男生的大腿跪求道,英雄,饶命啊。于是,小男生跟小女生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地球也重回和平世界。
狗血吗?不,这就流行。
而流行距离永恒是最遥远的。
生活可以改变你,改变我,改变一切,但是生活改变不了男人的皮肤下面潜藏着的血管里血液的颜色和温度。一枪打过来,我们流出的都是红色,感受到的都是同一种温热,我们会呐喊,我们会嘶吼,我们会疼得骂娘,因为我们还没有麻木,因为我们还可以反抗,因为我们内心深处还残存着对所有敌人最为深刻的蔑视。
硬汉虽然渐渐迟暮,战场不再,但是洛奇们和兰博们是永远打不死的。史泰龙总是在我们快忘记腹肌到底有几块的时候在我们耳边用他那震死人的嗓门大吼道,都给我站起来,爷还没死,爷又回来了。
好吧,让我们起立,脱帽,向永远不死的硬汉和已离我们远去的那个年代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