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遗弃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02:59:18
《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
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 篇1
岁月无止境的向前流逝,慢慢地改变了世界,改变了我的生活。
偶然有一次,我在角落里看到一个被我遗弃的书包,那还是一个很新的书包。记得那时我是死活缠着妈妈让她买的。现在却只能静静地躺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灰尘的讥讽。
我已经很久不用书包了,因为--潮流。那时,很少人再有背书包的了,当我知道了这个情况后,我便毅然舍弃了书包,而跟着现代人一起赶潮流了。
我突然记起一句话:在一个时代被称为呸的东西,在另一个时代却被称为酷。
这就是潮流的真正的意蕴了吧?
在这不断发展的新时代,有多少人和我一样舍弃了刚买的书包而我的是想让自己也可以名副其实地成为现代人的一员呢。
大家总是在不断地追赶新的事物,而却不知道它的意义在何处。
在网上经常能瞧见一些新奇的词:粉丝、FS,粉丝就是英文Fans--FS不就是现代中文词里的谐音服饰,可为什么不用直接的词语来表达,而非要用这些怪异字来代替。答案无疑只有一个--潮流嘛。
可是,这在另一方面却无疑是辱没了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髓。生为中国人,就要以自己的国家,以自己的文化为荣。就要向世人展示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而不是以它来当作一个材料而来当作一个笑话,这无疑是中国文化的莫大耻辱。
赶潮流,这并不是坚决反对的,但只是想呼吁大家,在自己赶潮流的时候,是否遗弃了自己,遗弃了尊严。
我醒悟似地拿起了这个被遗弃的书包拍掉它的灰尘,它依然还很新呢?
人类真该反省自己了!
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 篇2
我相信每学期开学的时候,会有很多的小朋友和同学为了新鲜感,从头到尾都会改变一下,以最新的姿态去见更多的同学朋友。我也不例外,那时候最常见的就是把自己使用过的文具、书包等东西都换过一次,认为它们的价值就只有一个学期那样短,其实我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看到别人有新的东西,我自己也会产生盲目的攀比心理,我也想拥有一个全新的'事物。
经常被我替换的就是我的书包。我一般都在网上购买书包,实体店的太过简单单一了,我不太喜欢在实体店买东西,一是因为贵,二是因为没有更多的选择性。所以我常常会网购,看着网上琳琅满目的书包,我都想把它们买回家,每天都换一个。
我买东西也会有一个心理暗示,那就是不要太贵的,书包的价格我一般是控制在四五十左右,买太贵的不舍得,太便宜的怕质量不好。我最疯狂的一次是一个学期换了三个书包,其中有一个还是在我家附近一个超市里面,那个超市快要倒闭了,很多的东西都会低价出售,我为了贪图便宜就购买了一个买一送一的书包,那时候还挺流行那个款式的,但过了没多久,渐渐的人们就开始追求另外一种时尚了,这个书包也被我所遗弃了,一直堆放在房间的柜子里面,背了没超过五次,现在拿出来还是崭新的一个书包。
另外两个都是网上买的,背了也没多久,家里面就开始买了电动车,因为电动车座位底下可以放东西,所以我那时候也会把书放在里面,上学逐渐不背书包,每天只把需要的几本书带回去即可。
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真的很爱攀比,浪费了很多的金钱买书包,最后还将它们遗弃了。我为自己那时候的年少轻狂买单,以后一定不再犯这些错误。
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 篇3
集记忆中自己人生的第一个书包,并不是买来的,像现在的孩子们用的那种双肩包,而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书包,是老妈亲手缝的,一个小方块的斜挎包!
老妈其实是一个特别心灵手巧的人,自己到了上学的年龄,老妈就给自己和老姐一人缝了一个斜挎包,虽然只是用家里的旧布做的,但是做工特别的精致,总之就是在当时看来,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小书包!
当然,虽然自己当时上学的学校是村里的小学,大家背的书包也都是家里老妈给缝的。但是有一部分人的特别的粗糙,图案也并不是特别的好看!
而自己的那个小书包,无论从做工方面,还是从选图案方面?都是特别精致的那种!
那个小书包一直陪伴自己走过了小学三年级,到了四年级的时候,村里去了扶贫队,给每一位学生发一个双肩包,无论大人或者小孩,大概都是比较喜新厌旧的吧!
自从有了新的双肩包,班上的小孩全部都把家里之前妈妈缝的斜挎包给,淘汰了!
一开始的时候自己还想着,毕竟那个小书包也陪伴,自己走过小学三年的时间。自己应该留着他!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家里几次的搬家,现在就是那个小书包,再也找不见了!
偶尔就是回想起来,想学一些事情的时候,自己总能够想到,如果自己当初再细心一点,把当时陪伴自己走过三年历程的小书包,留下的话,那么现在大概也就没有遗憾了!
在后来的人生中,自己买了好多的书包,双肩包,斜挎包,各种各样的书包!但是留在自己内心深处的,还是那个第一个老妈给自己缝的小书包。
唯一比较遗憾的就是,在后来的人生历程中了,自己还是把它给遗弃了!
【被遗弃的书包中考作文】
《谁穿了我们遗弃的校服800字》
自从上学后,我们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穿搭衣服了,因为有肥大难看的、老土的红色的校服等着我们穿,即使非常不情愿,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必须遵守校规,我们要硬着头皮穿上校服。
整整六年小学时光,校服就这样陪伴着我。炎炎夏日,那如火一样红的校服还不透气,我们身上热起了疹子。寒冬腊月,我们穿上红色校服,无法抵挡寒气的倾袭。
好不容易,熬过了这六年,我小学毕业了,我迫不及待地从大红校服里蜕皮了。本想着将校服悉数打包一并送给还在读四年级的表弟,却不曾想,遗漏了几件裤子。不上小学了还要这校服干什么,想都没想,我果断选择去丢弃。
谁料,奶奶竞忙不迭地插上一句:“你这个校服裤子,还有配套的吗?”我笑笑说赠给表弟了,奶奶只好悻悻离去,继而又开始工作了。
我们弃而远之的校服,奶奶却视若珍宝,我不禁有些疑问,是老年人与年轻人代沟太大?还是因为什么?总之,这就是个谜。
不过这校裤最终也还是到奶奶的手里去了,奶奶穿着乐此不疲,仿佛她活回了青春,一如那活力十足少年郎,她似乎眷恋上了那大红校服,穿着它上街买菜做饭散步,我有时会笑称她为小学生,看来她远比我对学校忠贞和热爱,可以将校服穿上几年而不厌倦,她总是笑笑说,多好的衣服结实、耐脏,穿起来从不用心疼,野生的一样,不娇贵。
时过境迁,好看的衣服不胜枚举,可奶奶一直穿着那件大红校服走在街上,微风撩乱了她的头发,缕缕白发早已失去了水分,却依然傲然挺立,我似乎懂了奶奶对校服的那份热爱与依恋。
忽然想起那天在跑操时,一位清洁工人在一旁默默无闻扫着地,她的脸上没有太多欢喜,也没有过多悲伤,她的肌肤,因为常年的劳作已经显得满脸斑斑,犹如枯朽的树皮,而裹在瘦弱骨架上的那身独特的衣服,似乎与她的年龄格格不入,衬托越发明显。
那是一身中学生的校服,我认出来了,那不正是我们宜中的校服吗?校服的背面画了个小人,想来这老人的校服定是她孙子的,老人才不管这图画的幼稚,因为校服于她而言是尚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多好啊,而不应该被弃置一旁浪费。
行在校园的小路上,翅膀乘着歌声越飞越远,我们不该忘记将视线抚过大地上那些穿着我们遗弃校服默默付出的人。
《被遗弃的小狗350字》
一、走到门外
在街头,有一只被遗弃的流浪小狗,只能靠吃街边的食物残渣过日子。小狗的主人很富有,它是因为咬烂了主人女儿最喜欢的布娃娃才被赶出来的。它的主人出门了,小狗意识到主人的家可能会被偷,便走到门外,开始看起家来。
二、大战一场
过了十几分钟,果不其然,有几个强盗带着装宝物的袋子,走到主人的家门外。小狗看到强盗,冲着他们“汪汪汪”叫起来。“哟!一只狗崽子还敢挡我们的财路,滚吧滚吧!”听完强盗的话,小狗立马朝强盗们扑了过去。强盗二话不说,也朝小狗攻击过来。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小狗被打得遍体鳞伤,它找准时机,用它锋利的牙齿咬住其中一个强盗的腿,把一块肉咬了下来。其他强盗见了,被吓得魂飞魄散赶忙溜了。
三、重新回家
不一会儿,主人回来了,看到看到遍体鳞伤的小狗和打斗的痕迹,便去查看了监控,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抱起小狗用有史以来最温柔的声音说:“乖狗狗,我们回家了……”
《书语》
我是一本书,
被主人遗弃在书架的最底下。
那里, 只有一个东西和我作伴,
它就是灰尘。
灰尘覆盖了我的全身,
虫子噬咬着我的皮肤。
我的身体日渐衰老,
纸页发黄
字迹模糊
我多么希望, 有一天。
主人能够把我重新记起。
拂去灰尘,
把我捧在手心里。
《穷人和笔》
从前,有一支普通的笔被他的主人遗弃在了草丛里。这是一支很旧很旧的笔,但不知为什么,当他被扔进了草丛里之后,却变成了一只和马良的神笔一样的——有魔力的笔!
这时,一个穷人正要去山上打柴,路过草丛边,看见了神笔。他把神笔拿起来,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才问笔:“你是不是一支神笔?我看你的样子很像马良的神笔。”
神笔生怕自己再被遗弃急忙说:“对对对,我就是一支神笔!你愿意当我的主人吗?我被人遗弃在了这里,我希望……”
还没等神笔说完,穷人就爽快地答应了。毕竟,谁会拒绝一支能实现梦想的神笔呢?于是,他把神笔往空中一挥,画出了一捆柴来,紧接着他又画出了一辆车,画出了金币和银币。然后,他把钱和柴装进了车里推回了家。
过了几天,已经变富了的“穷人”却因为挥霍无度,家里再次没有了钱,没有了粮食。他就再一次拿起神笔一挥,家里就顿时又有了几十千克的金币和粮食。
神笔生气极了,他吼道:“哪怕再次被遗弃,我也不需要你这样贪婪的主人!”说完,他气呼呼地跑走了。
那个穷人没有了神笔,又过上了穷日子……
【简评】
读史明智,读童话写童话。小作者创设了一件拟人的神奇道具——会说会跑的神笔,而且它的魔力还来得有缘由。你打破常规,并没有设计一个和马良一样正直善良的角色,而是设计了一个好吃懒做、贪婪无度的穷人角色,“得笔——用笔——失笔”的情节跌宕起伏,结局“一切归零”让读者大呼过瘾。(施民贵)
《被遗弃在角落里的书》
“哎呀,小主人不知道会选什么故事去比赛呢。”
“别说啦,肯定要选我。”“不一定要选你呀!”
那些“时尚靓丽”的故事书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不下。
“别说话啦,小主人要来啦!” 这时,特别听话的小人书吼了下,打断了故事书们的谈话。小主人走过来,嘴里嘟嚷着:“老师要我们选一则童话故事去参加比赛,可是童话故事这么多,我要选哪本呢?”
墙角里有一本被人遗弃多年的童话书,它听到小主人的自言自语,想着主人带着自己去参赛的各种情形。突然,他轻轻地打了自己的脸,边捶脑袋边摇摇头说:“哎,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小主人肯定不会选我的,我这么破,这么不惹人喜欢。”
一只小蚂蚁从墙缝里钻出来,听出来那被遗弃的童话书的自卑,就请求这本童话书让他进去故事里参观参观。“哎,小蚂蚁你还是别进去了吧,我的故事不精彩。”“我就要进去,你不能阻挡我!”小蚂蚁坚定地说道。故事书只好让小蚂蚁进去自己的世界里。“哇!这里面的故事也太奇妙了吧!”“这人好有趣呀,还有这个……”
不知几个小时过去了,小蚂蚁才慢悠悠地爬了出来。“你应该要自信一点,你的故事会让人开怀大笑的。只是……”小蚂蚁皱着眉头,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只是封面有点破,所以你的主人才会忘记你的存在。只要封面再修补一下就可以了。”
小蚂蚁说完,就回墙缝里面,继续忙自己的工作了。童话书思考了一下,然后又向其他的童话书求助:“能不能麻烦你们,叫小主人帮我把我的封面再重新设计一下呢?“切,我才不要呢。”“对呀,你这么破,主人肯定不会喜欢你的,还是算了吧……”一句句令人心寒的话,从童话书的左耳进,又从它的右耳出。“如果你们不帮我的话,我就自己去说!”童话书它,再也不想理那些骄傲自大的。出乎意料的是,小主人不仅帮他设计最好看的封面,还带着他去参加讲故事比赛了。
最终,获得第一名的竟然是它的小主人了。童话书,欣喜若狂----自己这么破,却给小主人带来意外的收获!它的自信心瞬间爆棚,从此它不再待在被遗忘的角落里了……
《流浪狗的心声》
我是一只没人爱的流浪狗,我是一只拉不拉多犬,我被主人遗弃在深山里,之后我就一个人独立的生活。
每天晚上寒风微微的吹过来,无情的打在我身上,我心里想着,以前主人在半夜还会帮我煮热牛奶喝,现在我却一个人独自的对抗寒风,接着风越吹越大,还吹起了一场大雨,我却想着要是主人在我的身边那该有多好!我一边哭泣一边想着。
我一直找东西吃,可是只找到一大堆的垃圾,我突然想起主人遗弃我的那一天,当天我一早起来主人就一直哭着,我过去安慰主人,但是我却不知道主人为什么在哭!主人却对着我说:“不管你到哪里,我会永远守护着你!”,接着主人就带着我到深山里去,遗弃了我,还流下了一滴眼泪,就跑走了,我却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我一直走一直走来到了一个很热闹的家,我从窗户往里面看,是有一个小朋友在跟他的小狗玩,那个人在跟那只小狗玩捡东西的游戏,以前主人还小的时候还常常 跟我玩到受伤,我一不小心就流下了眼泪。
到了晚上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我躲在一棵大树下避雨,天色越变越暗,天气也越变越冷,我躲进一个小树丛里面,来取暖,可是却没有用,我流下眼泪,一个人孤伶伶的睡在小树丛里,等着奇迹到来。
《忆·恨》
写在最前:命运没有留我/是我/遗弃在自己的角落/我左边翻腾空想的生活/右边跌落五年一瞬短暂的因果。
在黎明的深处潜伏多年,蔚蔚苍穹的尽头弥散着尾巴的阴影,想要抓住,兀然转身后却发现,单薄的青春在时光的缝隙中打马而过,沧海桑田轮回变迁,芳菲落尽繁华已逝。
把最后一支死亡的序曲写上,蔷薇轻轻爬上了十九世纪的古墙。我伫立荒冢风化成了古碑,碑上的刻纹拓下了谁的脸庞,谁是谁转世的泪水,跨越千年的刻度,化雨而下,浸润了前世的情殇,穿透三生石,丢失温度的手,握不住你来世的模样。
海水虔诚地奔流,推动沉睡已久的岁月,残霞在一纸锦书里长叹,横笛延伸古老的神秘,夜色晕染半壁江山,承载千堆雪的江岸,谁在舞着一曲永世梁祝。千年的悲歌穿过我的发丝,亘古不变的深恋,却令苍天红眼。素手纤毫,把风剪成一弦孤音,苍老的古琴在我的指下溶成一季的哀凄,待悲伤摇曳成合欢树上飘落的粉红,我已泪流成河。
命运上扬的嘴角开始出现晦涩的弧度,黄昏被风凌乱的呼吸碾碎,心单方面的撞击,交织不出绝唱,命运的轮转是不是没有终点。烟花纷扬,褪色了谁的流年,剪半城风,也盈不了一袖的馥郁。把一瓣樱花叹成悲哀,只是须臾,梦里卷曲张扬的花瓣,在梧桐叶里静静燃烧,敲响的钟声,追问左岸一段古老的河床:有没有一种爱恋可以绕过忧伤?
谁的长笛吹开一曲永世的牵挂,我拨弄琴弦,战栗千年的想念。被割碎的梦境,斑驳成山间的浏览,千里之外的长亭,送不走一世缠绵,酒醉了深秋,渲染离别,守着残缺的爱,填写最后的独白。
一壶杜康,绝迹天涯,断桥的残雪让我惜缘,把热泪往明眸里尘封,携沉默远走,相思瘦成了冷月,城阙渺渺,解不开的情丝,我离你何止一步之遥?一河清风,半伞温暖,你的红酥手摊开卷轴,在千年的内容里,刻画那滴永不磨灭的胭脂泪;我的油纸伞撑开空巷,在万世的阡陌中,缝补那双踏破红尘的绣花鞋。偕一朵玉兰在襟上飘香,意欲覆盖前世粘稠的惆怅,月色岑寂了杯中的容颜,折落一帧盟誓,所有的吟唱已凝成叹息,悲纸成诗!
风优雅地嘲笑我枯槁的衣袖,琼楼歪依稀长出的蔓藤,把满心的忧思浓缩成土里的一粒红豆,捻进几点暧昧,开成南国不老的传说。乱世的枕边,你揭落我的面纱,覆过滴血的红梅,我还在遥想幸福的形状,弹指红颜老,梦已悲戚成沙,终要断翅的蝴蝶,望穿天涯,还未演绎化蝶的绝美,已然琼楼崩溃,蝶沉沧海。
《我一直站在守护的位置》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被遗弃在枯萎腐烂的河床边,抬头的时候,头顶是苍蓝色的天空,剔透的深蓝里有着白色柔软的流云喷薄欲出,四月特有的季风惊醒了高大枝桠间沉睡的繁花。不过这一切都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稻草人。
艾略特在《荒原》第一节说,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长着丁香,把回忆和欲望参合在一起,又让春雨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
又是一年的四月,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惶恐中度过多少个苍茫黑夜,那些等待着渡河的孩子,行色匆匆,眼神仓惶,他们在青春的罅隙里张扬而过,直至又迎来了一群年轻的渡船的孩子。他们的模样像一帧帧闪过的影片,早已模糊不清。可我分明还是忘不掉你的模样。
我想,一定是你给了我这颗跳动的心脏。直至现在我还记得,那时的你逆着光对我说,你不可以这么孤单。顿时我就被你说酥了心,生平第一次肋骨之下有了跳动,并且生生不息。
你不过只是同样等待渡河的孩子中平凡的一个。你说,河对面是个明亮而又繁复的世界,你就算用尽毕生力气也要去看一眼。我有点惆怅。心里有小波涛翻涌。终于当我站在山上望向远远的灯火时,不觉眼里已满是泪水,我并不知自己为何能流出人类的眼泪,我只是后来才知道,你在离开前为我留下了一滴泪水,那是卑微到尘埃里的爱。
于是终于等到渡船的那一天,你跟着那群孩子在热闹的人群里踽踽独行,恍惚间,我看到你倔强骄傲的脸,耳边回响着你对我说的话“你要等我回来,等我回来带你去另外一个快乐的世界”。
我傻乎乎当了真。
我眺望,我焦虑,向着你来时的方向,直到我变成了稻草人,不会说话也不会歌唱,我身上只有干枯的稻草,一万只或者万只以后组成心底的脉络,以及渐渐消散的莽撞的爱。
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等到开口说话,亲口告诉你,没有你的陪伴,我真的好孤独。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的身边只有一群麻雀陪着我,它们一边吃掉我,一边替我守候远方,他们告诉我,你的名字叫夕阳,可是没有人告诉过我,为什么我和你初次邂逅的这篇河床,变得如此荒凉。
多年后的四月,仍有一群年轻的孩子在河岸边等待着渡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满是漠然。
恍惚间,我又看见了彼岸的你在对我微笑,明明灭灭,忽隐忽现。在四月明媚的背景下,只有你的黑白轮廓逐渐隐去,留下的笑容愈发鲜明。
他们都说,人做的梦大多是没有颜色的。
原来这一切都是场荒诞的梦,没有存在过。
我始终都是个被遗弃在枯萎腐烂河床边的稻草人而已。
不会说话不会歌唱,幻想一颗完整的心和一份美满的爱情。
那么就让我抱着这个奢望在捻指粘花的四月沉沉睡去,我会一直替你守候远方。
阳光透过云层的刹那,一切都将归于寂静,渐成荒芜。
《花开满途》
我想,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
——题记
1997年5月1日,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母亲说,我生出来的时候,把所有人都吓到了,因为我是这个医院有史以来出生过最轻的宝宝,只有三斤。母亲还说,我又黑又瘦,看起来甚至些可怕,医生甚至能透过薄薄的肚皮,看到我肠道的模样。那时候母亲就觉得,我活下来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儿,更别说以后了,可是她还是把她所有的爱都放在了我身上。
后来当我渐渐长大,身体却并没有好到哪去,一岁的时候,孱弱的我得了肠套叠。母亲每每回忆起,总是一副心疼的样子,她说,幸好当时遇到了一个好医生,知道你的症状后马上就气灌肠治好了,这要是敢耽误两个小时,你的小命就没了。我却不以为然。后来,我又得了两次肠套叠,那时候母亲是整日为我担惊受怕的,咳嗽感冒发烧都是家常便饭,她怕的是我又肠套叠被耽误,一命呜呼。后来她就开始钻研我的饮食,母亲说,我几乎是天天都要拉肚子的,于是她炒菜只喂我菜心,米汤只让我喝米乳,于是我就再这样的呵护下,一天天成长起来。
四岁那年,我和母亲父亲回到了乡下的奶奶家。我因为水土不服,患上了一种皮肤病,白癜风。我那时很小,不知道这是什么,我记忆力总有这样一幅挥之不去的画面:昏暗的白织灯下,母亲和父亲对着我腰上那一块小小的白斑发愁。我知道它是一种病,可是它既不痛又不痒,我把它和感冒咳嗽归为一类。那时候觉得,有什么值得发愁的呢,说不定哪天就没有了呢。后来,我经常看见父亲埋头在医书里,我四岁的时候就听到了许多新名词,什么白汗斑,紫癜风之类的,父亲对着我的腰研究来研究去。他还从油菜花地捉一种飞虫,把它们用开水烫死,晾干,磨成粉,好像都是为了我的病。可是折腾来折腾去,他终于还是决定带我去城里的医院好好看看。
我被确诊的那年是七岁。爸爸在城市和妈妈一起打工,我在县里私立的寄宿学校上学。他们把药给我,嘴里吃的,身上涂的,这些年已经开始越来越多了。每次吃完那个白蚀丸,我总会肚子痛,那是副作用。可是我知道,这一瓶七十块钱的药丸是父亲母亲辛苦一天才能够挣下来的,一次吃五颗的时候我还要心疼好久。吃完还要忍着肚子疼。母亲那年抽空来看我,那时候是深秋了,我被安置在宿舍的角落,别人都铺上了褥子带上了薄被子,只有我一张凉席和一个被单瑟瑟发抖在角落,母亲看到我时,忽然就哭了,毅然的拉起我来到了我现在生活的城市。被安置在了一所并不怎么好的小学里,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母亲本就不多的积蓄早就被我的病花的不剩一二,于是那时,我被迫停止了治疗。母亲很难过,父亲很无奈,可是我却很开心。我再也不用肚子疼了。
我遇到了一个老师,她是我的语文老师,姓宋。她对我格外的好,或许是因为我的成绩总是前几名,也或许是我长的太瘦弱,她总是对我嘘寒问暖,像我的第二个母亲一样。在我的小学生活中,她让我渐渐学会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我想,我内心里许多美好的东西,都是来自与她。有一年祖国在我心中的朗诵比赛,她要我去参加,她为我拟好稿子,教我朗读,一遍又一遍一句一字的,纠正我的发音,我永远忘不了她干裂的嘴唇,微哑的嗓音,还有她哪闪烁着光芒的眼睛。后来我得了全市一等奖,她很开心,那微笑的唇角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真诚。有年冬天,我的手冻裂了,肉炸开着,已经发脓的伤口在流不出半点血,白色的物质填充在伤口,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那天她看见了,满眼的心疼,拉着我到办公室,小心翼翼的帮我处理伤口,用医用胶带一圈一圈的缠好,并一次又一次的叮嘱,我冰冷的手被她紧紧的握在手心里渐渐暖和。她在我眼中善良,美丽,那样善解人意而又与众不同,随着毕业照的咔嚓一声,我被带走了。我要上初中了。
十三岁的我渐渐懂得我的病,并不是一件好事,我越来越自卑了。我明白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小心翼翼的生活着,掩饰着,隐藏着。除了一个人,我的好朋友。她扎着一个马尾,戴着一个眼镜,宽宽的额头,白白净净的好看极了。我总是羡慕她,那样漂亮,眼睛也大,而且皮肤是那样的完整白皙。她和我无话不说无话不谈。她妈妈给她一跟香蕉,她总要分我一半;她看上一对钥匙链,另一半一定是留给我的;她看完的漫画书,必须是我看完她才舍得借给别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下学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我们手拉手走过了一个春夏秋冬,和她在一起我觉得是那样自在那样轻松,她像一束阳光一样,能够驱散我心头的所有阴霾。
初一下册,我却忽然被查出得了鳃裂囊肿,要做手术。我看到B超里的小肿瘤,已经是鸽子蛋那么大了。外婆知道后撑着一把老骨头来到医院,本就浑浊的眼睛里一滴一滴的往外掉着泪水,长满皱纹枯瘦的手紧紧地抓着我,外婆说,为什么我的罪不让她遭了去呢?我笑了,心里满满都是心酸,安慰她说,只是一个小手术。可是我真的很害怕,医生说他们总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手术,而且长在脖子上,如果伤到动脉我就会很危险。签手术协议书的时候我才忽然意识到,我离死亡那么近。小姨舅妈爷爷奶奶都打电话给我,爷爷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奶奶也哭了,我在电话这头故作轻松的安慰着他们,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爸爸说,你样子赖,还老作怪。我假装生气的不理他,我可是知道他每次说回去睡觉,都是在医院的长椅上凑合一宿。然后在我早上醒来的时候提着温热的早餐问我睡的怎样。手术那天我睁眼的时候,看到父亲沧桑的脸,我假装没事的起来,可是我张开嘴忽然我发现我打不出哈欠,我甚至说话都开始不清晰。我在那一瞬间是那么恐惧,父亲安慰我说,中午就动手术。我被推进手术室被麻醉被冻醒,我发现我盖着厚厚的被子还是冷,母亲不知道已经守了多久。不过我的手术很成功,父亲说,我的脖子里取出了一个鸡蛋。我想,这个鸡蛋可是狠狠的把我折磨了一把。
初三中考前两个月,我的篮球还是一窍不通,我在操场晨练的人群里随便找了一个大叔,告诉人家,我想要学习运篮。那个大叔很热心的教起了我,我就玩笑似的认他做了师父。可是他却很认真,每天早上六点钟都在操场上等着我,偶尔我会遇见他的爱人,对我也很友善。从步子到手掌的形状到转弯的技巧,师父一步步的的给我演示,纠正我的动作。可是临近体育考试,我的脚却因为练习过度而扭伤了,他拿给我一瓶药,还让我好好休息。他不但分毫不取的教了我这么久,而且对我那么关心,我每次想起心里总觉得温暖。后来我上了高一,他还是联系着我,为我平时想不开的心事做开导,督促我好好学习,还邀请我去他家做客,喝些他酿的红酒,看看他收藏的字画。他说这是缘分,他说有我这样一个小朋友聊天也是件很好的事。而我却觉得,认识师父是一件最美好的事。
我从来都觉得,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从一出生我就是母亲父亲的累赘;我从来都觉得,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让我这么辛苦的活着;我从来都觉得,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否则她怎么忍心把我丢到如此荆棘的道路上呢?
可是比起有些人,我确是幸运的,不是么。至少我还是健全的,至少我还可以表达情绪。可是为什么不把我变得平凡些,为什么我不能像别人一样健健康康的呢?如果我能够好好的,那该多好啊!
可是,我的心里,却生不起一丝的埋怨。因为我改变了我的看法,因为我发现,天使并没有遗弃我。
她的确将我丢到了一条满是荆棘的道路,可是她又在这一路上,为我播洒下鲜花。母亲父亲,爷爷奶奶,外婆小姨,老师,朋友,甚至师父……那么多深爱我的关心我的人,给我温暖给我勇气给我力量,使我踏着荆棘不觉得疼痛,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时光漫漫,我想我会走的很辛苦,但是我却充满了信心,因为这一路,花开满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