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架上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2 22:32:38
《书,人生的伴侣》
书架上一排排书本映入眼帘,泛黄的书页上墨迹斑斑,古典的书架温暖人心,安静的韵味凝聚其中,坐在窗边,沉浸在古典与安宁的气息中徘徊,动作轻柔,翻开一本书来安静的阅读,嘴角总不是扯出一丝温雅的笑,徐徐暖风吹袭发梢,是人生旅途中不断上演的画面。
年幼时,童真与稚气还未消散,迈着轻快的步伐如叽叽喳喳的鸟儿一般踏入校园。翻开书本,迎着阳光大声的朗读,使一切都有了生命,朝气蓬勃,刚劲有力的字迹,五彩缤纷的插图如蒲公英种子飞入了心中,冒出了小芽。殊不知遥远的旅途将随其一生,一生的伴侣已悄然出现在他们身边。
长大了,童真与稚气如儿时的记忆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成熟与沉稳。挥洒着汗水,勤奋与努力使他们将要远离他乡。身后亲人的告别声越来越小,心灵震颤,一滴清泪划过脸庞,叹息随着清泪抛在身后,踏进火车站。窗外不断变换着的景色,儿时的记忆慢慢展开。从行李箱掏出一本书,崭新的书页字迹斑斑,品一口火车里的咖啡,阅读着文字,翻开一页,迎来崭新的人生。书本早已泛黄,年代的久远冲释着我们,使我们品味着人生苦辣。主人公的坚强与勤奋被你带到了大学,旅途跋涉,步行艰难,陪伴着你的却是那厚厚的人生宝典。大学里,时间充沛,无聊之时总会跑到图书馆,选一本书,坐下来。伴着悠扬的音乐细细品味,闭上眼忆起书本内容,深刻与古典的文字再次展开,嘴角再次勾起那温雅的笑,人生的旅途早已走过一半。
踏别校园,奔向人生旅途的终点,工作完后的你身心疲惫。回到家,点上一盏灯,让舒适向你袭来,带你在平静的海面上行驶一番。合上书,闭眼,你会觉得人生的旅途不过终究如此,酸甜苦辣,回味无穷……
携着书本渐渐老去。人生的旅途走到了尽头,酸甜苦辣,道路上的坎坷早已走过,但那陪伴你走过那人生中最坎坷道路的伴侣,仍静静躺在你的手中。
人生的旅途,陪你走到尽头的只不过是深沉的文字,淡淡的墨香,走到尽头终将会老去,陪伴着你的依然是那一本一本厚厚的书籍,人生终将会有一个伴侣为你留下了淡淡的墨香,墨花纷飞,它为你留下了成熟与沉稳……
《有爱才更美好读后感300字》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爱的教育》这本书。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的亚米契斯所作,它以日记的形式记叙了主人公安利柯的生活,其中有老师给他的爱,有同学给他的爱,有亲人给他的爱。当然,也有他对别人的爱,十分真挚,我为此流下了感动的眼泪。
爱,无边无际;爱就在身边。有些人认为世界冷酷根本没友爱,其实,你只要用心感受,就会发现爱就在你的身边。
有个比方说得好:世界是个没水的池溏,爱就是水,把水灌入空池塘,就成了个直正的池塘。
这就代表了世界需要爱,没有爱就不是个真正的世界。可见,爱是多么重要的一种东西。
别人给你爱,你也要给予别人爱,面对爱你的人,你要用自己的爱感化他们,这是我看《爱的教育》体会最深的地方。看完这本书,让我更加懂得了爱,如果你有空,也不妨看看。这真是一本好书。
《你是我最敬佩的人》
翻开书架上落了些灰的同学录,记忆的大门又一次被叩开了。看见首页上那工整娟秀的字迹,那个女孩的模样浮现在了脑海里,由衷的敬佩也又一次涌上心头……
初次遇见你时,天空中飘着朦胧细雨。你正捧着一本书,独自一人瑟缩在教室的角落里。你身形瘦小,双瞳剪水,许是将自己当成了那书中的主人公,时而眉头紧蹙,时而嘴角含笑。从窗隙透进的一缕清风吹散了你耳根别着的发丝,你抬手轻拢,又沉浸在了书海之中。
你是个不善言谈又十分羞怯的女孩。同学眼里,你常常扮演着那个班级里似乎可有可无的角色。文静的你成绩并不优异,也正因此而三番五次地受着欺负。看着桌上粉碎的粉笔盒,撕毁的书页,以及那看似无意的“小纸条”,你只是轻轻叹一口气,用无奈的眼神环顾四周,随后便挽起袖子,默默将残留物收拾起来。起初,班主任在看到后还会安慰两句;可到后来,老师们的关心渐渐也都淡去了。于是,“懦弱”与“胆小”又成为了你的代名词。
直到那天下午,你用自己的行动深深打动了我,让大家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也让你成为了我心目中最敬佩的那个人。
校园的走廊上传来一阵哭声,嘈杂的拐角处站着一个正在抹着眼泪,泣不成声的小弟弟。原来,他辛苦做成的纸飞机竟被高年级的同学们抢了去,踩在脚下,迟迟不肯还给他。那时我注意到了,你站在人群的最外层,使劲蹦起来想看个究竟。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你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人群里,仰起脸,双腿因为愤怒而发着抖,右手紧紧攥成一个拳头,眉毛扭曲在了一起:“你,你把飞机还给人家!”那声音十分响亮,似刺耳的警笛一般“刺穿”了我的耳膜。周围的人都看呆了,高年级的同学们见此情景不禁也吃了一惊,只好将那纸飞机递给了小弟弟。你又蹲下身来,拉住小弟弟的胳膊,从口袋中掏出纸巾,轻轻擦拭他的眼泪,眼里满是心疼:“别哭了,纸飞机还给你了。以后要是再有这样的哥哥来欺负你,你就跟姐姐说!”那一刻,属于你的掌声在我耳畔响起,萦绕着久久不散……
自那以后,你有了自信心,开始不畏别人的目光。操场上有了你的笑声,课堂上有了你的发言声,无处不在的还有你为了正能量不断努力的声音……
那个走廊上的为了正义积蓄能量,时刻怀着一颗真善美的心的女孩,将让我永远保留那份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0字》
看着书架上大小不一,或精致或简陋,或彩A色或黑白的各种书籍,我就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我都读完了它们。但人总会有所偏好,而我也不例外,在这么多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豆豆,你今天十岁了,妈妈想让你认识一位好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家里来了小客人,就连忙点头答应。妈妈就从身后拿出一本书递给我,笑着说:“豆豆,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新朋友——《长袜子皮皮》,你可要善待它呀!”我虽有点失望,但看到漂亮的封面,听到这奇怪的书名,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了——皮皮该是一个怎样淘气的小男孩,会不会和马小跳一样调皮捣蛋?我就问妈妈是不是这样,妈妈点着我的脑袋说:“这得你自己去发现,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忍不住打开书看了起来,果然大吃一惊——皮皮竟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外国小女孩,她的名字就与众不同——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长袜子皮皮是简称。外国人真不会起名字,长袜子是什么“鬼”?我还想知道这个小女孩更多的趣事,饭也不吃了,就关起门来继续看起来,时不时被书中的故事惹得哈哈大笑。可是书很厚,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要看完它,也得24小时。当然,怎么可能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所以等我把它全部看完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我认识了这个名字又长又奇怪的小女孩,我被她的各种勇敢大胆的举动所吸引,我想我们是朋友了——因为我知道皮皮的所有秘密。皮皮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哇,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让我着迷?我真是太喜欢她了。从她的身上,我学到了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勇敢、坚强的解决,这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就像皮皮一样,她坚信父亲还活着,不管别人如何劝说挖苦,她都没有放弃等待,终于等到了别人口中已经死去的父亲,当他归来时,已经是一个国王了,而皮皮自然就成了大家羡慕的公主了。
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送我这样的生日礼物,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是希望我能像皮皮一样成为乐观自信、勇敢坚强的孩子。
妈妈,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长袜子皮皮。
《童年趣事》
童年的故事就像葡萄架上的一串串葡萄那样多,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就让我摘下最红的那颗,跟大家一起品尝吧!
记得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傍晚,我放学回来,正在做作业,这时,妈妈回来了,我看见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悄悄地进了卧室,还把门关上了。
我于是就特别好奇,一直想看妈妈拿的是什么东西,可是妈妈偏不告诉我,而且一直在家里待着,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终于,第二天,隔壁的王阿姨,跑来找妈妈,让妈妈教她织毛衣,真好,我可以趁妈妈跑去教阿姨的机会,去找那个神秘的东西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再三嘱咐我:“你呀,别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不然我就要用‘家法’收拾你了。”妈妈说着,我答应着,但我哪里能听她的。我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心里直说:妈妈快走快走。终于走了!我开始在家里翻箱倒柜找了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柜子的门缝中总算看见那个让我日思夜想的袋子了。我迫不及待打开柜子,拿出袋子。咦,这一个个貌似椭圆的东西是什么呢?我拿起一个,摸了摸,闻了闻,跟树皮差不多的颜色,上面还长毛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就是同学们说的猕猴桃!我还没吃过呢,我的口水不由得流了出来!可是,猕猴桃总共只有七个,如果我吃掉一个的话,会被妈妈发现的。我绞尽脑汁,嗨,有办法了!
我找来一根吸管,使劲的插到里面,开始吮吸她的汁水,酸酸的,甜甜的,真好喝,我享受着它的美味,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就吃掉了四个。哦,不能再喝了,妈妈她要回来了,我赶紧把它们放回原来的位置,看上去还是七个。
妈妈回来了,我躺在床上假装睡觉,妈妈回到卧室看了看,好像没发现什么,也去睡了。当然,最终事情还是暴露了,我妈让我吃了一顿“炒栗子”。
而今,我已是一名中学生了,但每每想到这件事,我不禁哑然失笑。童年的生活多么天真,多么有趣,让我难以忘却。
感谢童年带给我无限趣味。
《父爱砌在书架上》
如果说母亲是水,那么父亲就是座山,高大,威武……许有时候沉溺于爱的海洋让我们有些麻木。甚至觉得厌烦,但他们始终会在那里。静静地等我们回家。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父亲为了不让我写作业时在矮小的饭桌上碰得难受,本是劳累的他强迫自己每天起早贪黑挑菜大卖,然后回家途中会找些散工做。后来,父亲终于攒下了给我买张书桌的钱,桌子跟学校里头的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桌角安了一个放书的架子。那天当我回家看到这书桌时,欢呼雀跃了很久,却不知道这背后父亲的劳苦。
父亲每天都会给我清理书桌上隔天的橡皮屑,并帮我把桌子擦得崭新,而书桌上的书架也从没空着。父亲知道我喜欢看书,有空就带我去书铺里看书,而我一看就看到老板闭馆才出来。每次走出书铺,都能看到不远处父亲坐在石椅上打瞌睡。父亲就这样安详地暴露在阳光下,头几乎垂到了胸口,可是那时我不懂事,急着回家吃饭,愣是把熟睡的父亲喊醒。记得有一次,父亲睡眼惺忪地看着我,竟一时没认出我来,现在想来,父亲当时一定是累极了。可即使这样,父亲还是放弃在家休息,把时间用来陪我。有书架以后,父亲也是省吃俭用,只为了给我腾出买书的钱。然后,书架上添上了一本又-本我喜欢的书。
待我上初中时,青春期里叛逆的血液在沸腾。我学会了顶撞父亲,并开始嫌弃他是一个菜农,我不再让父亲陪我去书铺,我开始意识到父亲身上很脏和整天都充斥着发臭的莱叶的味道。有一次去市场给父亲送饭,看到蹲在摊位旁边的父亲在捡菜叶,我突然不敢往前,不敢去喊“爸爸”,我嫌丢人,也不敢把同学往家里领,害怕被嘲笑。我要买的书也越来越多,小时候父亲买的书架早已放满,放不下的书我就放在床上,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总是会踢倒堆得高的书,把自己砸醒,这一切父亲都看在眼里。父亲问我:“孩子,要不要父亲给你换一个大点的? 我心想他哪来的钱,我学校的学费还欠着呢, 生气就没理他。 父亲也不恼,照样每天早起摸黑地干活,回到家就呼呼大睡,只是,如果我留意看,兴许就会发现父亲那满是老茧的双手或多或少的有 -些被划伤的痕。 直到我14岁生日那天,房间里的小书桌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木桌, 木桌上安放着比之前更大的书架,书架还被特意地分了好几层,仔细一看,都是用图钉固定的歪歪扭扭的图钉特别扎眼。泪早已模糊了双眼,我忍不住抱住睡着的父亲,父亲被我的动作吓醒,却也没生气,反而轻声地问我怎么| 了,而我只是无声地摇了摇头,把父亲抱得更紧了。
现在,我坐在 书架前我知道,那上面堆确的除了琳琅满目的的书还有厚重的爱。我也终于读懂了书里的一 句话。“哀父母,生我幼劳。”
《石头记600字》
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头。这些石头五颜六色,形状各异。它们都是我这些年来好不容易收集到的劳动成果,每一块石头总会带给我一份乐趣。
看!这块。是我在垦丁的海边发现的,只见海水裹挟着它,来到柔软的海滩,眼看又要被冷酷无情的浪花卷回去,被我一把抓住了,如获珍宝。暗自窃喜,如果不是我救了你,你可就要沉入深海了。
这块石头浑身蓝灰,不过蓝中夹杂着淡淡的乳白,白中又还浸入些许淡淡的黑色。整个表面看起来光滑,不过摸起来却有些粗糙。所以和海底的碧石比起来还是差了一截儿,但它却从没有放弃,经过海水日复一日的刷刷、洗洗、打打、磨磨,吸取精华,显得更加光亮、嫩滑,充满活力,在海水中不断打磨自己。海水是磨石匠,它就是那万千块中最出色的一块儿,直到我被它的毅力所征服,一把把它拽上了岸!
再看!这块。是我在等车的站台捡来的,当时它就躺在泥土里,只露出一个黑黑的小角。好奇害死猫啊!我特别想得到它,就用双手拼命刨开它周围的泥土,没想到泥土又干又硬。我的手只感到一阵阵生疼,费了不少力气才从把它从土里刨出来。如果不是我,说不定到现在它还是孤独的一个人。这块石头就像一个从水里捞上来的河蚌,颜色极其普通,黑色为主,黑中略带白,中间微微凸起,不圆也不光。我给它取了一个不太好听的外号──丑石。尽管他看起来其貌不扬,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次等车中的收获,不会忘记每次等待爸爸从上海回家的兴奋与期盼。
我还有很多的石头,也还有更多的石头等着我去寻找。每一块石头的得来,都是一次体验;每一次的体验,留下的都是一份美好的回忆。
《台历1300字》
书架上放着一个台历。红色的底座,白色的纸页。
第一页,印的是我在地球上最想去的地方——埃菲尔铁塔。这是侧面的铁塔,边上绿树成荫,铁塔矗立在不远处,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金黄的色彩。天空是翡翠般的绿蓝,飘着几丝云彩。在铁塔的旁边,有个半蹲着的女孩子,双手捧起相机,记录着这美丽的时光。铁塔下面,有着淡粉色的隶书,表明了年月。
翻到第二页。右边是一月份的日历,左边是我。这是我一岁生日的时候。身着黄色背带裤,上面还印着一只白色的戴红领结的小老鼠。背带裤里面是淡粉色的毛衣,这是妈妈亲手为我编织的。我的头上戴着卷曲的棕色的假发,妈妈说我十一个月时已经会走路了,在家中到处遛达,不小心撞到了那面穿衣镜,从此头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好像那时的我,戴着假发,只是为了遮盖住那道长长的疤痕吧。我站在滑梯的边上,左手轻扶在栏杆上,两只眼睛带着好奇,渴望地看着滑梯上面,嘴巴咧着,不知看见了什么,无比兴奋。也许是衣服太厚吧,显得我好胖啊,曾经看见妈妈在给我记录生活的日记本中写过,我打扮成这样,俨然是一个洋娃娃。
二月份的日历,我两岁了。我坐在托儿所的滑梯上,已经有了刘海,头发短短的,刚长到耳朵的一半。
三月份的日历,我三岁了。我身着蓝色的牛仔衣,发型还是那样,只是这张好像是和瑜伽老人沈维德爷爷一起练瑜伽时拍的。那时,我们住在上海,经常会到鲁迅公园和沈爷爷一同练习瑜伽,他曾经让我盘腿坐在他的一只大手上,并将我托起,我只记得,那时的他确实很厉害,虽已七八十岁,却还柔软得与刚出生的婴儿一样。
四月份的日历,我四岁了。那是在上海动物园。我穿着粉色的毛衣和牛仔裙,在春天,因为身后的梅花已经开花了,紫色的,点缀在灰灰的树枝上,瞬时充满了生机。
五月份的日历,我五岁了。这时的我已经来到北京。我双手叉腰,一脸得意,站在北京少年宫的地板上。那时,我们去听了一节京剧课,他们正在教京剧里面的上台,就是翘着兰花指,快步走。我在下面比划了几下,谁知那里的老师就叫我上去了,站在他们的队尾,跟着学,那位慈祥的男老师和蔼可亲。
六月份的日历,我六岁了,已经扎起了两个小辫子。
七月份的日历,我上小学了。开学典礼上,我的胸前别着大红花,火红火红的,可抢镜了。头发已经好长了,满脸自信,对比上一张,真是长大了。不过那神态有点耍酷,现在想起来,好奇怪。
八月份的日历,我八岁了。这张是我戴着眼镜照的,背景是哪里,早已不记得了,只是后面有一块大石头,上面凿出了两只大手,我的小手扣在那两只大手上,相差甚远啊!
九月份的日历,我九岁了。我背着轮滑鞋,在一个公园的雕塑旁,扶着那个雕塑的大腿,照下来的。前面的牙已经换完了,从以前的小牙,变成了现在的大板牙,整个比原来大了好大一圈,并且脸也变长了。
十月份的日历,我十岁了。哦,天哪,变化好大,我扎起了马尾辫,在黄色的花丛中。这是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花与我一样高。
十一月份的日历,我十一岁了。这其实才是变化最大的一年。这还是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只不过是秋天。我坐在木头的栏杆上,背后是倒下并枯黄的芦苇地,我穿着蓝色的牛仔衣,白色的毛绒帽子搭在衣领处,系着淡蓝色的围巾,夕阳照在我的脸上,刘海快要遮住了眉毛。
十二月份的日历,我十二岁了,也就是我制作这个台历的时间。夏天,我身处莲石湖公园,那里的湖别具一格,样式如梯田,层层叠叠。我站在上一层的边缘处,就好像站在湖中,穿着白色的上衣,刘海变成了斜的,已经十分接近现在的我了。
翻看着,回忆着,一段段不完整的画面在脑海中浮现,时间在流逝,我,在长大。看着照片中这个不断走向成熟的女孩,好像并不是我自己,而是另外一个女孩子,用脚步,用双手,留给时间的刻画……
《我的心爱之物700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个收藏盒,盒子里有一张精致的照片。照片上有一个小男孩,手上站着一只黑色的小鸡。这只小鸡就是我心爱的礼物。每每看到这张照片,我就十分伤心。
那个小男孩便是五年前的我,而那只小鸡就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黑黑”。它长着圆圆的黑豆般的眼睛,和其他小鸡不同,它有一身黑色的毛,阳光一照,闪着缎子一样的光芒,油亮油亮的,显得十分有光泽。一双红色的小爪子,整个身子毛茸茸的像一个小绒球,样子很可爱。我把它放在一个纸箱里,当它的家。每天一醒来,我就去找黑黑玩。当我一打开纸箱子,它的小脑袋就不停地四处打量,像是在说:“这是哪呀?”
一开始,它很怕我,总是在屋子里乱跑。只要有点响动,它就找个地方藏起来,一会儿钻进沙发底下,一会儿躲到书柜旁边,一会儿藏到饮水机的缝隙间。我光是追它,都累到断气。在我的精心照顾下,我们渐渐熟悉了。两个星期后,它还会跟着我要吃的了。
每天我一放学,刚走进家门,它就会“叽叽叽”地叫,追着我的脚跑,好像在说:“小主人,欢迎回家。我饿了,快给我吃的呀。”每当我给它喂食,它就像拼了命一样,不停地吃,生怕别人抢了自己的食物。嘿嘿,真是个小贪吃鬼!
黑黑渐渐地长大了,小纸箱已经装不下它了,我和妈妈买了个鸟笼当它的家,把它放到小院里。有一天,我们将它放进笼子里睡觉,半夜突然从院子传来了急促而又尖锐地叫声,“叽叽,叽叽叽!”显得很害怕,像是在喊:“主人,快来救我!”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冲出房门,跑进小院,只见有一个黑影“嗖”地从院墙跳了出去。我立刻看向笼子,黑黑不见了,只剩下满地的鸡毛和鲜血,我的眼泪这时“哗”地从眼里流了出来,心想:“我可爱的黑黑,你太可怜了,我一定会找到那个凶手!”后来查了监控才知道,原来黑黑是被一只灰野猫叼走了。我现在想起来,仍然十分心痛。
可爱的黑黑,你是我儿时的伙伴,你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尽地欢笑,我会永远记住你可爱的模样。
《读《西游记》有感》
阳光透过窗子,我顺着温暖的阳光向书架上望去,《西游记》这本书像贴满红泥的印章,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等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多次因唐僧的天真无知和猪戒不分清红皂白的调梭而被冤枉,可每次唐僧遇到危险,他却总是他挺身而出,打败妖怪救出师父,其忠心和勇气令我十分敬佩。
而我,却不及他半分的坚持不懈。记得那次,我们一家人去爬山,刚走到山脚下,我就有些力不从心,慢吞吞地跟在队伍的最后,刚没走一会儿,我就喊闹着“不走了,不走了,我累了要下山等着。”妈妈过来劝了我好一会儿,好说歹说,我这才极不情愿地继续跟着。又走了好一会儿,我又哭喊着“我渴了,我渴了,我走不动了,我要下山去”,妈妈把我拉到一边,轻声说“好了,好了,别哭了,给你水,咱们再坚持一会儿吧,很快就到了,而且山上的景色可漂亮了,你陪妈妈一起上去看看好不好啊”。这样,我才不情不愿地让妈妈拉着手一起上山,可没走一会儿,我就看到边上有一块大石头,我走过去,拿出手机看了起来,妈妈本想再劝劝我,可我铁了心不上去,妈妈也没办法,只好随了我。
读完了《西游记》我感到有些惭愧,唐僧师徒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都没有轻言放弃,我又怎么能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半途而废呢。我要向唐僧师徒学习,坚持不懈,绝不半途而废,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上,给自己立一个目标,努力让自己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