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角上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11:22:03
《熟悉的陌生人800字》
我们在街角上匆匆的走来,又匆匆的离去,悄然的漫步,亦或急速的奔跑。可是无论什么时候,我们总是低着头,看着地,却很少抬头看看天,看看那些街角的陌生人。
尽管陌生,但是熟悉,即使熟悉,却又那么陌生。只是在不经意间,我们似乎从陌生人的身上,看见熟悉的背影,恍惚一面,就似乎看见那个相识相知的人,从江南迷蒙水汽中,淡淡的走来。
我们家的巷口,有一个卖花的老者,她看上去似乎有七十多岁,头发已经发白,眉毛很短,但却足已挡住那双并不十分澄澈的双眼。你依旧可以很轻易地从她身上找到岁月茫茫的印记:老人的脸上布满皱纹,一道又一道,细细密密,如同山谷中缝隙一般,似乎将她整个人都带入了苦难当中。
更重要的是,老人仅有一只手。
老人卖花,她从不也无法像其他任何小贩子一样,拉长了嗓音而大声吆喝,她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在夏日炎炎或者大雪纷飞的时候,早一点,再早一点地起床,去占一个更靠近路边的摊位,然后在心里默默的向上帝或者如来佛祖祈祷今天城管不回来巡查。
由于老人几乎从未说过一句话,她的存在对于周围人来说似乎也不是那么必要了。开始的时候,她还会成为人们饭后的谈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透明,越来越无关紧要,似乎成了空气。随便路过,也不屑一顾,我们每天都来去匆匆,每个人都面带微笑,但谁又真正地袒露心计。我们每天都见到她,每次却都如同没有看见一样,飘然而过。
每一片黄叶最终都会飘落,每一点青葱岁月都会有终结的那天,时光匆匆,用流淌带走了属于她的年华。
恍兮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春意黯然,而在那后,是冬日里的片片白雪,我们得到了什么,却又失去了什么呢?从她的身上,我又似乎看见了我自己的太太,一个同样经历过风雨,同样被时光划伤的老人,在匆匆忙忙走过人生后,只在红尘间留下一个离乱的背影。
我们不过是这座纷繁城池里的一粒渺小尘埃,太多浮华将天空填满,我们忽视的,恰恰就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一个卖花的人,不仅是一个花贩,一个陌生人,更是一个孤苦老者,在这个时代,难道不要给予她多一些关注吗?从陌生到熟悉,看似很近,实则很远,是一米阳光的距离?是一个春天到秋天的距离?还是一生的距离?
想起王开岭的话: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的路,却忘了何时出发………
假如一天,光阴也离开我们,让我们成为下个时代的陌生人,我们是否还会想起那个老人呢?落花无言,唯留深思。
《笔袋里的舞会》
入夜了,我轻轻的拉上了笔袋,放在了桌角上,慢慢地上了床,慢慢地合上眼。闹钟已是凌晨1:30了,怎么还会有吵吵闹闹的声音呢?我百思不解。悄悄地,我下了床往窗外看了看。外面一片漆黑的连一根针掉下去的声音都能听见,怎么还会有吵闹的声音呢?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间,我看见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笔袋里的文具全跑了出来。看似好像在开舞会呀!文具在开舞会?我的眉头一下子就紧紧地皱在了一起,嘴巴张得特别大,都可以伸进一个拳头了。我非常惊讶:怎么会有这么无法想象的事情?我小心翼翼地躲在的房间比较隐蔽的地方,生怕被他们发现惹来"杀身之祸"。我静静的观察着,原本在桌角的笔袋被他们移到了桌子的中心,他们一直重复地从笔袋里出场,跳舞,就像一个卡带的收音机一直在循环播放。他们跳舞的音乐似探戈,双双成对的出场。第一对出场的是端庄的钢笔先生和美丽贤惠的圆珠笔小姐,他们非常热情,越发觉得是天生的一对;接下来出场的是俊俏帅气的蓝笔先生和一出场就满脸笑容,大方温柔的红笔小姐;下面的这一对舞伴可就更有趣了,是七岁的可爱活泼的橡皮弟弟,还有六岁的漂亮可爱聪明的尺子妹妹。尺子妹妹的嘴巴可会说话了,不管是对陌生人也好,还是熟人也好,都会说你好漂亮啊,你好帅气呀,你的五官真漂亮啊等一些好话;后面这一对也就是最后一对舞伴也非常有趣,是既漂亮,又惹人喜欢的彩铅姐姐。她一出场就在朝四处挥手,其他的文具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他的舞伴是一位刚来没几天的,英俊的可擦笔哥哥。介绍完了,他们就跳起了欢快的舞蹈。他们左边扭一扭,右边扭一扭跳得可开心了。他们跳完后,又开始重新的出场继续跳舞。我实在没有耐心了,就冲了上去,对文具们说:"你们为什么在今天跳舞,而不是在之前的日子里,为什么要循环的一遍又一遍地跳,为什么把声音开得那么大把我都吵醒了,为什么…。"我突然停了下来,文具们的脸上出现了"懵"这个字,他们听了我的一连串问题不知所措,慢慢地回答到:“因为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声音开那么大是因为…"还没等他们说完,我就打断了他们:"什么日子,今天是什么日子,后面的问题呢,你们就别回答了,无关紧要,快说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我着急地问道。"今天是你第一次买回我们,当时你还跟你妈妈吵着要买我们,你妈妈当时还不同意,所以你就大发脾气一定要买。所以非常值得庆祝。"文具们说道。可正当我快想起来的时候,妈妈就把我吵醒了。我大叫了一声:"干什么呀,我还在想呢?"妈妈反驳道:"想什么呀,快穿衣服上学去了,赶紧的。"我坐在床上想了一会儿,原来只是个梦啊!。
这个梦真真实实发生在昨天,也正好是我买回他们的那一天。
《打开那扇门》
在我们学校相对偏僻的东教学楼西北角上有一个储藏室,据说里面有鬼,在那里死过人,我们一帮胆子大的同学准备去一探究竟。
大家折了“纸飞镖”和“手里剑”,带上手电筒,约定好中午出发。
大家跃进栅栏,里面黑漆漆的,打开手电,只见储藏室的门只是被扣住了,并没有上锁,我率先打开扣子,轻轻地推开了有点儿腐化的木门,“吱嘎”,门打开了,大家蜂拥而上。里面阴森森的,阴风阵阵迎面吹来,门框上洒落了好多灰尘,不会真的有鬼吧!顿时我们靠得更紧了,互相搭着的手都有点冒汗了。
我们嘟喃着:不要怕不要怕,我们有武器,人又多,鬼有什么好怕的。定神一看却只发现了几张废弃的桌椅散乱地摆着,大家胆子变得更大了,一鼓作气往前去,只见角落里蜘蛛网密布,蜘蛛盘踞在网上,时不时爬过几只蟑螂,不知是谁在大喊了一句:“天呐,有鬼!鬼来啦!大家快跑啊!”顿时,所有人乱成了一团,有的欲冲回教室,有的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有的哇哇叫将起来,只有我们几个大个儿想拿起手上的“纸飞镖”和“手里剑”准备抗争。
一个黑色的不明物体从脚下一闪而过,所有人都大惊失色,不约而同扔出手上的武器,拥成一团,便想逃跑。有个眼尖的同学发现道:“是只大老鼠,大家别怕。”好不容易冷静下来,一直紧绷的心终于松了下来。我提议还是先回教室,这一折腾,大家也够呛了。
每每想起这经历,我都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因为十多个四年级的男子汉被一只老鼠吓怕了。
《牛角挂书主人公是谁》
李密
(李密)用蒲草作的鞍鞯骑牛,在牛角上挂一卷《汉书》,一边走一边看书。越国公杨素正巧在路上看见,慢慢地跟在他后面,问:“哪来的书生这般勤奋?”李密认识杨素,从牛背上下来参拜。杨素问他读的是什么,他回答说:“《项羽传》。”杨素于是和他交谈,觉得很惊奇。回家后对儿子杨玄感说:“我看李密的见识气度,不是你们能比的。”玄感因此就倾心结交李密 。此事被传为佳话
《那盆首乌》
书桌的左角上有一个盆景。是盆首乌,别人送给当医生的妈妈的。自从它安身于我的书桌上后,我的眼睛便在疲劳时多了一个憩息地,我也从此担当了为它浇水除虫的任务。
或许是昔日受尽的委屈如今荡然无存了吧,短短几个月,这盆首乌的每根枝条都已“疯长”了好大一截。那精心修剪而成的造型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伸向阳光的手臂。
于是妈妈说:该给它修修枝了。我大声抗议,好像要剪掉的是我的肢体。以下是我的慷慨陈词:
“好好一盆首乌,为什么要遏制它的生长?把它栽在这样一个小盆里,已是限制了它的根,难道还要限制它的枝条不成?那些做盆景的人,口口声声热爱艺术,热爱自然,其实他们是把自然的扭曲成不自然的然后当成艺术来卖!热爱自然吗?那就让它在土地里生长,让它接受阳光照耀、风吹雨打,别把它弄到室内,弄到这种终年暗无天日的地方来,把它娇惯得不行,同时又死死地禁锢它,把这种病态当作自然!还有,不仅植物,动物也是,一个动物园就可以造出多少病态动物来!看动物,到野外去,或者看电视,别到动物园,那不是真正的动物,是人类的囚徒!当你看到一只狼,一只眼里不会闪着莹莹的绿光的狼,可怜巴巴地啃着一根剩骨头时,你千万别觉得好笑!你应该感到人类的无耻!”
我说完了。妈妈没有反驳,只是笑笑,走了。我胜利了。但我好像并不感到胜利的喜悦。因为,——顺便说一句,人心里是有一个神秘的声音的,并且这声音往往和你的嘴讲出的话不同。—现在那个声音就说话了:“你以为你很正义,只有你才懂得自然吗?算了吧!别以为一切都那么简单,还‘自然的就是最美的’呢!先说植物,譬如这首乌,你要它自然,让它在田野里好好成长,不错,它是能长得很好,但这样,它对人类有什么价值?不把它采下,施以酷刑——晒干、烘干、切断、焙制……它能成药,为人治病吗?还有我们吃的蔬菜水果,哪一样不是人类改造自然品种得到的?再说动物,‘自然的才好’,‘有野性才美’,不错,但设想黑夜里你一人走在荒原上,碰见了狼,你是希望遇见关在笼里的狼还是眼里闪着莹光的狼?可见,你这些话全是大话,是不负责任的,是偏激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不要只看到它的一面!”
我给自己当头打了一记闷棍。我不敢作声了。我偷偷瞥了一眼那盆首乌,那盆枝叶乱七八糟的首乌,悄悄地在心里说:真丑。
《七天日记》
第一天,天气很好。桌角上那盆紫色雏菊盛放着,迎着光,生机勃勃。我们都徽洋洋的。也许他们还在对昨夜成人的狂欢意犹未尽,而我是他们之中惟一一个不可以过午夜12点回家的人。我们又因为节日而团聚在一起,我们闪着习以为常的目光,我们从来不曾珍惜这样的团聚。可我知道,我们终会珍惜的,因为我们终将失去。
第二天,天气更好了。我可爱的未成年的小仙人棍被老鼠吃掉了。只剩光秃秃的小花盆。它曾盛载了我多少的希望,而今终沉鼠腹。算了吧,我是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怎么去照顾它,给它生命的希望和快乐。对不起!
第三天,气温升到26摄氏度。我每晚都在看《像雾像雨又像风》,我是个俗气的女子,喜欢大雅里藏小俗,酸溜溜的文字和故事。第一次听片尾曲的时候,我哭了。天,不再是昨天/那缘,也不像前缘/双眼,藏两句誓言/还未说,就已改变/线,一人握一半/永远,消失在梦中的夜晚/一回头熟悉的容颜再看不见/今生的爱走远/来生的痛提前/风和雨说再见/心被雾深陷/谁丢失了时间/让爱冬眠。
第四天,我开始反感于这样的燥热。在雅致石饰品店里,我这样穿廉价棉布裙,背手工民俗包的女生是要遭白眼的。他们的高档石饰品对我来说是望尘莫及的奢侈品。可我仍喜欢那个放在玻璃橱窗里的地球仪,那些色彩斑斓,形态各异的石头的组合是如此真实而生动,我知道我得不到它。我的生命里有太多得不到的东西,我却不曾因此停止对它们的希冀。那繁华落尽后的高贵美丽让我对自己毫无结果的渴求产生置疑。离开,是我的放弃。
第五天,下雨了。老天爷最终还是哭了。如果可以,我想预支一生的泪,我背负不起幸福和痛苦,最怕连哭都被诅咒,可没了泪,寂寞要怎么流?
第六天,凉凉的。久违的风和久违的人在身边,就像做梦一样。我突然很怀念我的过去,旧日跳格子的岁月,六一节穿新衣服的感觉,和我一路上的朋友,我们都曾经想成为飞得最高的鸟,最后却连再见也没说一声便各奔东西。记忆最后是苍白,而我终于明白,一切都不再,我是回不去了!
第七天,天气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这是我让心漂流的最后一天。明天,我又会上路,为所谓的将来打拼,也许不再回来。我终于发现,这七天我是快乐的,自在的。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和自己说话,傻傻的无奈。漂流的第七天,是永远。
好像空白,可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