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但他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18 02:41:27
《魔方达人》
我的外公虽然老了,但他背不驼耳不聋眼不瞎,走起路来比我还快!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魔方高手,一个被打乱的魔方在他手里三转两转,一下子就能成为一个还原了六面的魔方,很神奇吧?
我的外公个子挺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前面银灰色后面全黑色,脸上老是挂着笑容,像极了弥勒佛。
记得有一次,我故意打乱了一个四阶魔方,还扭了四个角,才笑嘻嘻地把魔方拿到外公面前:“外公,我不会还原魔方啊,你帮帮我好不好?”外公笑眯眯地说:“好哇。”于是,我得意地暗笑了一下,心想:“我这个魔方可是被扭了四个角的,要想还原还得先扭回角。”
外公把魔方举起来,看了看便说:“你扭过四个角吧。我先扭回去再说。”我的计划竟然那么快泡汤了!我正想着,外公就已经扭完了角。他的手指飞速跳动,好像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只听房间里没有一丝杂音,只有魔方扭动时发出的声音,那声音极是好听。转眼间,外公已经复原了3个面!他左扭右扭,上下转动,手指跳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看得我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他迅速地用大拇指来回拨动魔方,不一会儿,魔方就还原了!
我惊讶地对外公说:“您怎么那么快就复原了?”外公说:“这没什么。只要经常练习就行!”我一看计时器:哇,外公复原魔方只用了2分钟!
看,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魔方达人!
《书包450字》
我有个普通的书包,但他跟我发生了许多事。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看大班的孩子天天放学背着自己的书包回家,我非常羡慕他们,所以我努力学习,终于在上大班的时候有了自己的书包,它上面有个大大的车子图案,两边是可以装糖和奶瓶的“保险袋”。
一年级的时候,我换了个新的书包,虽然它很漂亮,但我还是想背第1个书包来上学,妈妈却说:“别的小朋友都背大书包来上学,你却还背个小书包干嘛?”,我和妈妈争吵了一番,便不再纠结书包的事,老师给我们发了很多书,我就把书一本一本塞进书包,不小心把书折损了一点,可我并不管,老师对我们说今天会布置很多作业,只见老师写了4行字,我立马眼红了,就在这时铃声打响了,我就说:“都怪你个书包怎么这么大?” 我准备把它扔了,可我就是怎么也提不起来,这时书包仿佛说:“主人,你先冷静一下,你仔细想想我和那个书包是怎么来陪你的。” 我仔细想了想,冷静了下来,脑中浮现了一句话:书包是你朋友,你再装下书的时候就已经把梦想放了进去,他会陪你完成你的梦想。我想起了书包的初衷,老师把知识教育我们,可知识是从书包拿出来的,即使我对有书包非常得意,但书包是我一生的指导员,还是伴我追随梦想的同伴,我得尊重他。
虽然我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书包,但我依旧对它情感不变,就这样,它伴随我追梦想几年了。
《凌寒中的傲然》
我曾想屹立在旷野,往事虽没有面孔,但他可以穿击心灵,也可看阳光是如何硬生生的穿透那漆黑无声的记忆,而一刹那,我该怎样面对这耀眼的阳光?
无源之水会干涸,无本之木会枯萎,无线的风筝也终究会从天空坠落。而梦想就如同水之源、木之本,滋养着我们的心,又如同风筝的线,始终牵引着我们不失方向地高飞。无论人生际遇如何变迁,都始终能温柔而坚定地活着。就像三毛所说:“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没有梦想就好似漂泊在荒野,但当心被梦想填满,我们的人生便处处是繁花。
自身的普通,是不可逆改的,但每个人都把对美好的向往,通过梦想寄托。傲然是对生命的尊重,也不想让人生留下遗憾,有理想追求,梦想是美好至高无上的,我的梦想是当一位歌手,这是理想,不论它是否会实现,都是照亮我前行的阳光。
一路上不仅是荆棘,更掺杂着陌生人的嘲笑,但正如史铁生所说“且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大胆地去走你的夜路”当我们跑得慢时,耳边都是嘲笑声,跑得快时,耳边都是风声。
傲然的意义,藐视一切而又坚强不屈,只抬头向前看,眼里只有那束光,傲然可以是坚持,可以是争取,也可以是独具一格,但坚持永居一位,坚持可以创造奇迹或微小的一件件事。
冲破黑暗向梦想奔去。尽管路看起来遥不可及,但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是我的不变理想。世上没有天生的强者,虽然现实是残酷的,但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性格是人天生的,而坚持是人创造的。心中的微光,是梦想出发的地方。“风雨多经人不老,关山初度路犹长。”不论实现梦想的路再长、山再高,只要我们坚守初心,携微光前行,锲而不舍前进,就有达到目的地那一天。我们坚信,只要永存初心、奋斗不止、一步一个脚印,走得平平稳稳、走得实实在在,聚烈焰之势,就一定能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想,理应傲然地面对你穿透一切,击溃我心的“阳光”。
《忆》
破败不堪的木屋中住着一位老人,但他似乎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后院里种着樱桃树、无花果树,还有绿油油的青菜,里面飞着蜻蜓、蝴蝶……花朵也开满了后院。
他就是我爷爷的哥哥,他从来都是一嘴丽水话,对于我该如何用普通话称呼他,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用丽水话我需要叫他“八公”。
他从来都是慈祥的,深深的皱纹中满是对孩童的喜欢,每当孩子路过他的花园,他都会摘几个果子送给孩子,再用他那粗糙的双手抚摸着孩子红红的脸颊,也用着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着:“多吃点这个好吃。”孩子似乎听不懂,蹦着离开了。
只记得他对我一向很好,“八公”素来不舍得花钱,也舍不得我们为他花钱。他喜欢抽烟,但只抽7、8块一包的红双喜,上次拎了一条利群给他,他说:“我不习惯抽这种烟,你拎回去。”我其实知道他对烟的品牌并没有什么追求,只是想过过烟瘾罢了。但是他对我们又好不吝啬,我们给他的东西他都好好保存着,甚至是他抽完的烟壳子,他都要一个一个的摆放整齐,他拿出自己极少吃的“美味”分给我吃,他总是这样朴素,永远都希望我们吃的饱饱的,他害怕我们同他的童年那一般,我接过他给我夹的菜。
我笑了笑,向他道了声谢。他便自顾自地朝后院走去,可能是他适应了孤独吧!我跟着他往花园走去,只不过他还不曾发现。他用打火机点着了一支烟,这时,月亮刚好升起,和他成为了一条线,慢慢地,慢慢地就变成了他那脊梁驮着月亮,我想:一个能够托起月亮的身躯,背后一定充满了故事。
这样的人生其实自会发光,也不必旁人去定义,一人望月,慵懒惬意,它又怎会在意人生路上的烟雨沾衣?他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不如意,他默默地站在那,望着那并不圆满的月亮,也许他在默默祈祷,也许他觉得他的人生同这月亮一般,有时十分称心,有时被压力所创伤。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残狼灰满》读后感》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我觉得这句话在狼群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沈石溪笔下的灰满,就是一只活的有意义有价值的狼。
灰满原本是狼群中至高无上的狼酋,灰满为了救一只叫黑蜘蛛的母狼,被野猪咬断了右前腿和右后腿都断了,后来又被猎人偷袭,从狼酋的位置跌落到最低贱的贱狼。狼群中还有一只狼,名叫黄鼬。之前灰满在冬天带领狼群找到一头死牛,因为黄鼬那时快饿死了,灰满把吃剩的一条牛尾给了黄柚,灰满觉得丢掉可惜,无意中帮助了黄鼬。以致后来黄鼬在猎人偷袭灰满时却救了它。因为黄鼬身子小,它就钻到灰满的身下,因此这样灰满就能站起来和黄鼬配合起来走路和跑了。
虽依然还是贱狼,但在一次与雪豹的战争中,灰满和黄鼬咬死了雪豹,灰满又成了狼酋。他们成了一对配合默契、动作敏捷的组合。灰满带领狼群渡过了一次次危机,并成了猎人们望而生畏的“双头山妖”有许多狼想拆散了这只“双体狼”,灰满在无奈下与黄鼬结为配偶,那些狼也就知趣地停止了这种行为。虽然,灰满最后在与公羚羊的搏斗中跳下了悬崖死了,但它死得有意义有价值。
黄鼬来到悬崖边,带头发出有力的嗥叫,随之其它狼也发出一声有力的嗥叫,那是对强者的敬意,那是对生命的赞美。
《我的弟弟》
我弟弟今年三岁多,在上幼儿园,非常调皮,但他有一个弱点,就是怕黑。
有一天晚上,我躺下正准备睡觉,突然传来“哇哇哇……”的哭声。“唉,又不肯刷牙了……”我想。我为什么会想到“又”呢?因为,我弟弟不肯刷牙已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我老爸都会用他的一、二、三“技能”,可每次都不管用。于是,我老爸除了会用他的一、二、三“技能”,还会用他的“大招”。
所谓我老爸的“大招”呢,就是关灯。这“大招”可了不得,一用见效!我弟弟不肯刷牙,我老爸就放“大招”,一关灯,我弟弟就开始哇哇大哭:哇哇哇哇哇哇哇哇!…… 哇哇哇哇哇哇哇哇!…… 我被吵得不耐烦了,大声嚷道:“老爸!你直接强行给他刷牙不就完事了吗?非要让他哭干嘛呢?难道不吵吗?”我话音刚落,老爸就回:“你睡你的觉!”我想,那我边睡边听吧。过了一会儿,弟弟不哭了,老爸说:“现在可以刷牙了吗?”并且开了灯。弟弟点点头,但看到牙刷还是想反悔,老爸走到开关旁边,做出要关灯的样子,弟弟怕再关灯,就说要刷牙,一边流眼泪一边刷起了牙。
他虽然怕黑,但他还是有勇敢的地方,比如有一次,他看到一只飞蛾在他脚旁边,他兴奋地叫了起来。我正想看看是什么呢,就被弟弟勇敢地踩死了,露出了兴奋的表情,然后还兴奋了好一阵子呢!
这就是我既胆小的又勇敢的调皮弟弟。
《清醒》
财富,就算现在还有,但早晚也会失去,这没什么。但他和朋友的友谊之桥真的只是个豆腐渣工程吗?
他现在还没明白为什么。28岁了,一年过了,悲观、无助的心驱使着他把自己藏在一个没有人会发现的地方,就像是和所有人玩躲猫猫的游戏。可谁又会去找他呢?想到这儿,他犹豫了,于是在房间里没日没夜的想着,过着。
胡子长了,不刮;眼睛累了,不睡;肚子饿了,不吃。啥也不干,只盯着朋友和自己的图片。现在的他就像是在海上迷失了方向的船长驾驶着一艘随时都可能倒塌的船。找不到码头,只好就地抛锚,他的心就是船锚,一沉再沉,却始终碰不到底。在房间里没有人会来打扰他,或许自己真的该默默地,找个无人的地方,彻底的躲起来。
去峡谷吧,那是个安静的地方,没有人会发现他。好,就这么办,也只能这么办,他花尽了最后一点钱去了大峡谷。
在机场,他什么也没带,只是一直低着头翻翻过去的照片似乎想找到能安慰自己的东西。在飞机上,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可他却觉得自己被百万人注视着,就像一颗明星,当人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他。这样更好,在他隐居前还有人关注他。
其实这算不上隐居,毕竟自己一无丁点钱,二无食物,三无房,啥都没有。这更像是一种特殊的离开,似死非死,仅仅想洗净自己,让自己一清二白。
这是天然大峡谷,没有围栏,他倒是想让人或物拦着他,这样会有一些满足感。他走到悬崖边,望着深不见底的深谷。他用力把手机甩了出去,掉入谷底。他已经不想和外界有任何联系。那时,他甚至有跳下去的冲动。
但峡谷里飞过,一只鸟?没错,是只鸟,从半空划过,一头扎进深谷,下一秒又以华丽的身姿冲向天际。
他是幸运的,上帝在暗示他。
他也是醒目的,看懂了。那一刻,他终于清醒了。
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也不能怪谁,只能说,社会太残酷;这个世界的任何东西都是虚假的,只有生死是真的,所有开心不快乐,都可以在下一秒消失;每个人都是提线木偶,如果你把木线割断,你就再没有人关注,木工只会把你扔进路旁的垃圾桶里,可不割,你一生都只是傀儡,人本来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人被谁控制着?你得回头看,他就在你身后,可你就是转不过身。
他就站在那里。一小时,两小时——六个字一个标点的时间,他想好了。
转身,背朝峡谷。一步,两步,三步,他走了,走出峡谷。
随便找份工作吧。
船锚——他的心——已经稳稳地扎在海底。风、雨、雷、电,什么也不能让船再一次漂走。这位船长又重新戴上帽子,披上外套。他想好了——看不见码头,就等雨过天晴,码头自然就呈现在他的眼前。他不愿拘束于船长,他要做码头的主人。他宁愿去拥抱这些虚假的东西,去拥抱新生,也不再去海上漂流了。他的选择没错,他坚信。
他是第五百七十二位成功转身的木偶,他看见了——他自己。
《我家的大“鑫鑫”》
“嗨,‘大鑫鑫’!”
伴着春风吹过,大“鑫鑫”——体型比别人的要大得多,但他依旧快乐。
上周六是我过的第11个生日,大“鑫鑫”可能因为太忙而忘记了吧!本来他是不会来的,但他是向我保证一定会来的啊!我并没有再多想了。
到了晚上,黄昏那片红通通的火燃烧似的。他和我一样,我走走,他走走,我停住了,他也停住了。就这样,我来到提前预定的餐厅。我顺手推开了预定房间的那扇门,我看了看,大“鑫鑫”居然来了。他身穿我送给他的那件简单的白衬衫,脸还是那么的圆。他那新做的头发一下子就给我看穿了,嘴角微微向上扬。我一屁股坐到了他的身旁:“嘿!”我相信他一定是因为人太多了才不敢叫我的外号呢!
蛋糕送来的那一下,一位阿姨说:“蜡烛没有了。”阿姨的话音刚落,我那失落的表情就被他看到了,他快速在自己的包里找他的打火机,然后立刻拿出来,用手点燃了打火机。可是打了半天没打着,他的神情也渐渐变得紧张起来。他只能再一次地将手按下点燃的地方。
“啊!”我叫了一声,只见他把打火机放在我面前:“妹妹,你许一个愿望,然后用嘴把它吹灭。”
我许完愿望,看到了火燃烧着要伤到他了,就深吸一口气吹灭它。我的愿望许完了,他的神情也好了许多。
过完了生日,我们和笑声一起走出了这家餐厅。我离别时回头再次看了看可爱的大“鑫鑫”……
《浅谈周冲》
他可能是《雷雨》中最缺乏存在感的角色,但他有着全书所有人最干净的灵魂,有着冲破这污浊世界的执念,他就是周冲。
在第三幕中:善良的周冲给鲁家送钱去,他毫无阶级歧视,礼貌地叫鲁大海为“鲁先生”,此称呼不带任何偏见,足以见其内心世界的善良和文化涵养。还说“你,你愿意——跟我拉拉手么?”并且对鲁大海真诚地表示歉意,在被拒绝之后他依然把鲁大海当做自己的朋友。当他将要离开鲁家时,他只是说:“好,我走!再见,我原谅你,我还是愿意做你的朋友。你愿意同我拉一拉手么?”从中我们看见了一个善良又极具绅士风度的周冲。
在第四幕中,即使知道哥哥抢走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也没有任何怨恨,反倒说:“你把她带走吧,只要你好好地待她。”当他纵然心中万般复杂,表面任云淡风轻时,我从中看见了一个纯然又豁达的周冲。
他的理想是那么的美好,美得犹如一个用水晶雕琢般一尘不染的理想国度——没有喧嚣,没有污秽,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嫉妒,每个灵魂都无比安宁,每个灵魂都圣洁得如同白雪。
我还记得他向四凤描绘他理想中的那个世界:
“有时我就忘了现在,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并且忘了我自己。我想,我像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非常明亮的天空,……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得像海燕似的小帆船,在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闻得出有点腥,有点咸的时候,白色的帆张得满满地,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边飞。那时天边上只淡淡地浮着两三片白云,我们坐在船头,望着前面,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
十七岁的他满怀对世界的憧憬,可残酷的现实让他心头的美梦支离破碎。他把世间所有人看的都太美好了,这正是他可贵的优点也是致命的弱点。没有韧性的他对封建制度的顽固性认识不足,无法直面现实,这便注定了他悲剧的命运。人性的复杂让他遍体鳞伤:从喝药事件认识到父亲的威权笼罩,到与鲁大海的鸿沟,再到母亲繁漪撕裂丑恶的面具而自己所爱之人又不是真正的伴侣,接踵而来的失望把这个灵魂逼至了绝境,一种幻灭的悲哀占据了他年轻的心。他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专心勾勒着未来幸福的轮廓。因此,他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冲击得头破血流,他的灵魂被狠狠地蹂躏。
所有的一切最终埋葬了这个圣洁的灵魂,他终究没有冲破这个丑恶的世界。但即使世界予他不公,他仍善待这个世界。
很多人都认为,周冲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这一定不对。对于他存在的意义,我想——
他是希望。
是在曹禺所说的“人最痛苦的是醒来发现无路可走”其苦闷的唯一慰藉。
《毛虫的母亲节》
我的表弟是一个喜欢虫子的人,但他并不是真的喜欢虫子,他喜欢把虫子弄死。这个古怪的癖好,他屡教不改。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自家楼下的一棵桑树苗旁边发现了一只虫子一一这是一只非常肥硕的虫子,它是一只毛虫,全身上下都覆盖着棕黑色的毛,它在桑树苗叶子上缓缓地爬行着,十分可怕,令人毛骨悚然。这时,表弟出于那个爱弄死虫子的癖好,使劲摇晃着桑树苗,想把毛虫弄下来,好踩死它。但是他没有想到,这只毛虫竟然丝毫不动,稳稳地趴在桑树叶子上。摇了几次,那只毛虫就是不动。表弟急了,找来一根粗粗的木棍,伸向毛虫。他用棍子扒着毛虫,想把它从叶子上弄下来。但是在弄了几次以后,毛虫又从棍子上爬过去,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这真是一只死皮赖脸的毛虫!表弟鄙夷地撇了撇嘴一一这种"顽强"的品质,他并不欣赏。终于,表弟用那根棍子使劲的把毛虫弄了下来。毛虫在棍子上爬来爬去,似乎想找回去的路。表弟把毛虫甩到地上,又把木棍像擀面杖一般在毛虫的身上擀来擀去。毛虫最开始还挣扎着反抗,把脑袋伸得高高的,细小的足不停地扭动着。但是,挣扎是徒劳的,反抗是无用的,毛虫很快就被表弟的"擀面杖”擀成了一张饼,它的嘴里和身后都吐出了绿色的液体,令人作呕。我皱了皱眉,表弟又用"擀面杖"把它擀了几下,毛虫的身上有了许多裂痕,里面像长江一般滔滔不绝涌出许多黑色丶绿色的液体。我让表弟把棍子放下,看毛虫接下来该如何死掉。毛虫的脑袋抬起,又放下,抬起,又放下,似乎是想起死回生,但已经不可能的了。半晌,毛虫的脑袋再次抬起,这一次,它竟然翻了个身,爬了起来!毛虫的身躯早已成了一张黑乎乎的饼,每走一步,它都会停下来一会儿,却又坚强不屈地继续向那棵桑树苗走去。我的脑袋嗡嗡地响着,看着毛虫这张行走的"饼”,我倍感好奇,心里却有了一丝苦涩。桑树苗到底藏着怎样的奥秘?当我们把桑树苗的叶子扒开看了看一一下面竟然粘着三四只黑乎乎的小毛虫!刹那间,我脑海中的问题一个个解开了,我们为自己的愚昧无知,为自己的愚蠢至极而感到沮丧,感到懊悔,感到悲愤,感到不平。毛虫,它是一个母亲,却又是一个面临苦刑,面临拷打的"犯罪人",在生命之火快要熄灭的最后一刻,它想的是什么?桑树叶子上的小毛虫身躯不停地扭动着,我想,应该是它的小毛虫吧。表弟埋葬了毛虫,却又在心灵深处留下了无法去除的疼痛。
这一天是母亲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