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这颗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3 00:23:52
《环游》
“我环游这颗星球看着时间摆弄着沙漏我不原地停留我大步行走走出精彩双脚飞没有疲惫飞翔着倔强的花蕾阳光飞没有伤悲世界明媚彼岸爱上寻找而天空爱上了奔跑我们怎敢睡着我们怎敢牢骚飞翔的自我勇敢飞拥吻雨水逆风让翱翔更珍贵灿烂飞拥吻沉醉坚强花蕾……”我哼唱着这首歌曲《环游》,心中早已遐想无限……
我是一个爱幻想的人,我渴望与众不同,我喜欢独具特色,我也喜欢用键盘,敲下我心中的音符,在键盘的美妙独奏声中,我可以找回自我,思绪万千,环游宇宙……
我想象着,自己双脚腾空,有着操控宇宙的魔力,有着环游宇宙的权力,想象着自己有哆啦A梦口袋里的任意门,可以到任何地方环游——
我穿梭到地球之外,来到神奇的雨果星,那里有高大的树木,成群的奇怪生物,有绚丽的花朵,和属于我的小窝,我在这里徜徉,行走,我可以放声歌唱,也可以随心舞蹈,我可以观赏这里的每一处景色,欣赏每一个地方的精彩,我可以到处环游,随意的做所有事情,这个星球的神秘面纱会有我揭开,只有我……
我穿梭到未来,在那里环游,拥有掌控未来的魔力,我可以决定人类的走向,甚至生物的命运,我环游在这里,可以随意的做一切我喜欢的事情。
我喜欢环游,因为那是自由的,是随性的,是有创造力的……
音乐再次响起,我继续踏上旅途,环游宇宙……
《未来的GJ1002b》
“大家好,欢迎来到3023年的GJ1002 b!”
在这颗美丽的星球上,没有海啸,没有台风,没有严寒,没有酷暑,一切地球上的自然灾害在这里都没有,人们可以尽情的去享受、去研究。这里不仅不存在自然灾害,而且有广阔的森林,辽阔的草原,这里最小的草原比地球上的欧亚大草原还要大。在GJ1002b星球上,你只需轻轻一跳就有两米多远。
在这里,你会看到许多外星人,它们长着一个巨大的脑袋,它们个个都是天才,智商能达到八百多,它们已经达到了宇宙八级文明。
人类为什么要移居到这颗星球上呢?
2999年的时候,地球的南北两极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而且太阳也极速老化,十年后,地球将被太阳吞噬,我们被迫来到了DJ1002b星球。
在GJ1002b星球上,不仅有青山绿水,还有极高的科学技术,像行星发动机,这里的外星人可以驾驶它随意在宇宙间穿梭。还有最引人注目的超曲速飞船,凭借这架飞船从GJ1002b到地球仅需15.8秒。
GJ1002b是一颗美丽的星球,也是智慧星球,人类已经毁灭了我们原来的理想家园,希望来到GJ1002b后可以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美丽!
《我捡了一颗特别的种子》
今天我捡到了一颗不寻常的种子,这颗种子又大又圆,大得像个小皮球似的,摸着挺粗糙,是菠萝?是榴莲?感觉什么都有可能,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它种了下去。
才过了一天,这颗种子几乎长得和我一样高了!它像棵大树,上面有许多种不一样的花,奇怪的是,我刚摘下一朵,又重新长出来了新的一朵,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各种各样的花连香气都大不相同!我又好奇又期待,时不时地仔细打量它。
又过了一天的时间,这棵树已经变成了苍天大树了!上面长满了各种水果,苹果、桃子、石榴……就连胡萝卜也挂在上面!我十分惊讶得不得了。
第三天,这棵树就缩了回去,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土壤都没有被植物钻出的现象,好像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突然一道刺眼的光把我唤醒,原来是一场十分有趣的梦呀!起床后,我对这个梦还意犹未尽……
《我捡到了一颗特殊种子》
我捡到了一颗特殊的种子。这颗种子的样子十分奇特,就像一个炸鸡腿,细细地闻,还有一股香喷喷的味道呢。
我把种子种下去,正在给它浇水呢,突然,一条枝蔓拔地而起,不一会儿,一棵大树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愣了一会儿:发生什么事了?突然,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我抬头一看,哇!一大堆美食——炸鸡、披萨、汉堡、牛排、意大利面、肯德基全家套餐……都高高地挂在枝头, 把树枝都压弯了。只要我一抬头,张开嘴,立刻就有炸鸡腿或者是披萨掉入我的嘴里。
过了几天,我想:这么好的东西,我可不能独自享用,于是我就来了几个伙伴,他们一看到这棵树都惊呆了,迟迟说不出话。愣了好半天,才终于回过神来。我们在树下铺一张野餐布,然后让一些爬树能力强的伙伴爬上树“摘”下了“果子”, 扔进我们高高举起的竹篮里,我们忙得不亦乐乎。等忙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到中午了。我健步如飞地跑进厨房,随后捧来了一大堆餐具和大白米饭。我们把食物盛进餐具里大快朵颐。等到美食都差不多“消失”了,我们也个个打起了饱嗝。“啊,好困啊!”我躺在野餐布上打了个盹儿。
“小懒猪,起床了!小懒猪!”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咦?我的树呢?”“小懒猪,你不会还在做白日梦吧?”哦,原来这只是一个梦,但我相信,美食之树永远长在我心里。
《足球伴我成长》
足球,这颗圆圆的黑白相间的球体,从小就在我的心中滚动,一直陪伴着我成长,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曾记得那年我们五年级迎来了一年一届的校园足球杯总决赛。在那一天我们五(11)班的足球运动员们精神饱满,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随时迎接对手五三班的强劲力量。
“哗”随着哨声响起,我方前锋魏子涵同学先发制人突破了敌方的防线,前锋魏子涵同学做了一个假动作,迷惑了对手的守门员,可是敌方直接过来一个铲球,把球抢了过去,我班足球运动员吴嘉豪同学像箭一样奔回我方防线,结果我们第一层防线被对手突破,对方一个大脚让我们守门员邱博峰同学跪下来,用手挡住了球。后来是敌方发球,敌方前锋直接冲向我方,我们一共有两层防线,它突破了一层,可是我们边锋钟梅灵同学没有给他机会,直接冲过去把他的球抢到在那一瞬间,再把球传给队友,队友快速地奔向敌方球门,离球门很近时魏子涵同学一个大脚射在了敌方球门边上,还好没有出界,我们队都在不住地欢呼,这时敌方警戒起来,我发球时被对方一个运动员不小心抢走了球,后来我用敏捷的身体绕过了一层又一层的防线,一个假动作成功射门!
下半场,我方吸取教训,特别谨慎。我方发球时我们的前锋魏子涵同学直接做一个假动作,把球传给了边锋钟梅灵同学,边锋钟梅灵同学迅速和敌方拉开距离,后来敌方认为边锋钟梅灵同学要射门时,在那一瞬间把球传给了另一个边锋,一个边锋做了一个假动作,假装射门再传给前锋魏子涵同学,前锋魏子涵同学一个大脚直射球门了!我们都欢呼着,都在为他们加油!最后一球双方都紧张极了,敌方的前锋冲到我方时,守门员邱博峰同学心崩起弦警戒起来,对方一个射门被我方守门员邱博峰同学防了下来,直接抛了一个高球抛给前锋魏子涵同学,前锋魏子涵同学一个大脚直接冲向敌方,结果被敌方什么援防了下来,球一直出界,这时比赛陷入了僵局,于是大家想到教练对他们说的话要团结。后来我方前锋魏子涵同学发球时,把球传给了边锋钟梅灵同学,敌方发现了就冲了过去,边锋钟梅灵同学故意站在那里不动,后来敌方来抢的时候,边锋钟梅灵同学趁机绕过别人把球传给了前锋魏子涵同学,前锋魏子涵同学一个假动作,让敌方的守门员扑了个空,我们班的足球运动员们就有了可乘之机,前锋魏子涵同学一个大脚用力直射球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以18:15的成绩赢得了这次比赛。这就是我们所向披靡的五(11)班!
足球是一项可以使人坚强、使人快乐、使人热情的运动,我的生活正因为有了足球才五彩缤纷。足球伴我成长,我为足球痴狂。
《糖的故事》
有一颗糖,它身穿五彩的糖衣纸,漂亮极了!可是,这颗糖却又是那么的骄傲、自大!因此,它很孤独……
一天早晨,风独自在弹奏着乐曲,让人感到一丝凉意。慢慢地,雪也加入到音乐会当中,它唱一段就有雪花掉落。糖在冬日即将来临时找着了几片树叶,此刻,糖正悠闲地躺在叶子上好好享受呢!
忽然,一只准备过冬的小松鼠从这儿路过,不小心踩着了正做美梦的糖,小松鼠还没来得及道歉,糖就率先开口了:“哟,瞧瞧这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还敢踩我!”松鼠刚说完对不起后,糖就发话了:“我这么高贵的身份,你踩得起吗?!你看看,我美丽的衣裳都被你弄脏了,你说说该怎么办!”松鼠气炸了,无奈之下只得忍忍离开了。
糖走在马路上,被在等红绿灯的小猴挡住了,它偏不往边上走,非要挑事:“喂,猴子,看见我是谁了吗?还不快给我让路!”小猴看着满身灰尘的糖,不禁笑了:“哈哈,你是谁,我又凭什么给你让路!”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它有点儿羞愧,低着头继续往前走。半路,糖遇到一只老山羊,老山羊神通广大,早就清楚糖的个性,老山羊语重心长地对糖说:“糖啊,骄傲是没有好处的,只会让你失去更多,变得越来越孤独。”
糖开始醒悟……把老山羊的话铭记于心!
逐渐地……糖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与伙伴们玩耍时,懂得谦让和付出了。也许是因为糖的改变,大家也越来越喜欢现在的糖。
从此,糖收获了友谊和快乐……
《《论口味不同》仿写》
草
一面瞟着大树
一面说
“这颗草大的不像话”
大树
惊讶的回答
“难道你是草?”
“你不过是压矮的大树”
天地之间
唯有心中有数
轻轻的秋风
轻轻的
把掉落的叶子
轻轻地吹起来
带着它去远方
秋风
轻轻的
把愁眉苦脸的国旗
轻轻地吹起来
让它绽放笑脸
《滑轮下的爱情》
叶的飘落不是风的追求,也不是树的不挽留,而是叶子厌倦了这颗老树,它喜欢漫天的飞舞,尽管最后还是要长埋于树下。
七月里,我忍着眼泪放弃了自己倾其所有,维持了三年的感情,又过上了一个人的生活。像一个浪子,行走在那条熟悉的街,无意间又踏进了那家酒吧,
“佳毅,好久没有来了。”老板这样说。我叫佳毅,曾经他们都叫我佳毅,所以我也弄不清楚我到底是谁。
像以前一样,把喝空的酒瓶摆起来,可以在桌子上围一个圈。然后付了酒钱扬长而去。有人说,这是洒脱,也有人说这是堕落。最后我接受了后者的说法,因为我堕落了,开始以一切都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
荒唐的是,我重复着说自己如何爱陆晓芸,却在她离开后,很快又开始了一段如同蝴蝶生命一样短暂的感情。
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不敢去想了,姑且就称她为“七彩”。七彩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漂亮的让人嫉妒,淑女中的典范,再加上完美的体型,可以说是秀外慧中吧。
若是与维那斯女神站在一起,也不见得会逊色,所以我想我是幸运的。
初次邂逅她是在离学校很远的旱冰城,那次是陪薛信去玩台球,时间嘛,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把时间浪费在旱冰城里,是我最新的思维成果。
那种刺激,可以让自己暂时忘记一些烦恼,完全沉浸于动感的音乐之中,以前来玩的时候都是陪晴天,这段日子晴天像丛人间蒸发了一样,所以他错过了这场绝版好戏。
还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晴天被一个女孩撞倒,然后他整个人都压在那个女孩身上,他急忙起身去扶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却胆怯的躲到了一旁。
后来晴天得出这样的结论,喜欢扮淑女的女孩没有一个是好的,对于这个观点,我也表示认同,谁让晴天是我兄弟呢。
记忆中,陆晓芸很喜欢滑旱冰,而且滑的很好。当然,在这一天,陆晓芸没有出场,而七彩成了这一次的女主角,童话中,她是我的公主。
七彩出现在旱冰城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平时在班级里那么文静的女孩子,竟然会来这种被别人认为很滥的地方,所以我开始觉得,她是一个坏女孩。
正是这个坏女孩的出现,让我不知所措。像小船忽然触上了樵石,一点点的下沉。终于明白,我的感觉好放肆,可以交给身边的任何一个女孩。
而她,只是这其中的一个,时间会在某个时候揭露我的阴谋,
从她完美的动作,我能看出,她是经常来这种地方,毕竟这需要时间。
朋友让我教几个认识的女孩子滑旱冰的时候,我有些慌乱,但这种感觉很快消失了。
所谓的教,就是带着她们一起滑,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在她要摔倒的时候,紧紧的抱住她,不让她摔倒在冰冷的地面。
这时她会整个人像你靠来,抓紧你的衣襟,和你说谢谢。尽管这其中包括许多初次相逢的陌生人。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潮流吧。
带着七彩的时候,竟多了几分默契,能感觉到她下一个动作。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趋于完美,无可挑剔。
朋友们说,我和七彩是前世的舞伴,我笑而不答,默认这只是一场巧合。“
那个荒唐的下午,让我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不停的回味。
她的左手,我的右手,在一起幻化出令人疾妒的浪漫。陶醉于迷乱,似乎忘记了时间,只是疲倦的坐在场内的一角,看着那些意兴阑珊的人。
想自己的行为,有多好笑,这算什么,是放纵吗?
离开旱冰城的时候,七彩过来牵我的手。我没有做丝毫抗拒,把这当作是一种幸福,直到朋友们投来异样的目光,我才感觉到这有些荒唐。我们牵手,为什么呢?以什么理由?
最后离开旱冰城的几个人,一起去吃晚饭。
薛信,七彩,楠姐,东哥,凯哥,腾哥。一阵推辞之后,楠姐把我推到了七彩旁边的位子上。
几杯烈酒下去,七彩整个人倒了过来。他们又说,这叫依靠。我晃着手中的杯子,说着那些言不由衷的话,
酒精的麻醉,似乎起了作用。走出那家小店时。所有人都摇摇晃晃的,意兴未尽。
楠姐提议去附近的广场听音乐会。大家到的时候,已是人去台空。
错过了好戏我,站在路边给妈妈打电话,这么晚没有回家,当然要和妈妈打个招呼了。感觉有什么东西,重重的压了过来,七彩的侧脸就那样贴在我的肩膀。
她似乎是醉了,脸色红晕,后来想想,她当时的样子是挺可爱的。
然后就听到楠姐开玩笑的喊到“七彩,你做什么呢?佳毅哥有女朋友了。”
七彩并没有太大反应,所以我想她是真的醉了,醉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薛信拉着我逃之夭夭,像犯了什么特别大的错误一样。
那个夜晚,我失眠了。满脑子都是旱冰城里,一个个浪漫的画面。
确切的说,我在那一刻开始堕落了。
那些谣言的始作俑者,似乎很失望。回到学校里,我和七彩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一切都如从前一样,只是偶尔的打闹。
接下的日子里,我竟有些模糊了旱冰城里的浪漫。
而七彩,对我来说好遥远。转机,出现在旱冰城的第二次邂逅,在刺眼的灯光下,我们完成一个个协调的动作,刻意制造着,那种让人嫉妒的浪漫。
伴着舞曲的节奏,我们似乎融合在一起。我感觉不到她的重量,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初次邂逅。
她那件紫色的T恤衫,反射着灯光。让我的世界,彻底沦陷在她的妩媚之中。而我,毫无怨言。
我忘记了,自己最后是怎样放开她的手,走出那个让我堕落的地方。
只是后来,她堂而皇之的走进了我荒唐的生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边多了一个爱闹的女孩。她会调皮的弄乱我的头发,然后站在一旁傻笑。
我习惯的把折断的粉笔扔向她,忽然有一天,我竟不愿意把粉笔打在她的身上。对她萌发出一些疼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很轻几乎没有重量的小纸团,只是象征意义的打在她的身上。
这样又给了那些谣言的始作俑者一个机会,他们说粉笔打在七彩身上,会疼在我心里。我没有否认,他们的谣言就这样成为了事实。而七彩并没有在乎这些。
事情的发展总是会超出自己的想象,让人措手不及。时间停留在高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上。
平时就散慢的我,并没有听老师的话,安静的坐在班级。看那些我认为很傻的人,拼命的奔跑。
篮球场,成了我消磨时间的地方。一个人看那些自称很爱好篮球的人把球扔向球筐,一次次的弹回,我开始嘲笑他们。
当一双手毫无理性可言的,从后面搭在我的肩上,我竟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是一个女孩的手,七彩就那样站着,不停的笑。然后迅速绕过栏杆,坐在我的身旁。像一对恋人距离,尽管此时许多双嫉妒的眼晴扫向我们。
似乎是聊了很长时间,我们并肩走回班级,接受同学们异样目光的审视。
从学校逃回家里,已经很晚了,准备用妈妈的一桌好菜,缓解一下一天的疲劳。
手机上又闪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是七彩的,她约我出去,理由是她心情不好,想找个人陪。而我,就成了那个在不正常的时间里,陪她的男人。
她和我讲她的故事,她的童年,她的顽皮。我带她去公园,去体育场,带他穿行在每一条熟悉的有些讨厌了的街道。
还是习惯了,在冷风吹在自己的脸上的时候,把外衣披在一旁的女孩子身上,对她也是如此。
那个夜,我病了,很重。因为她。朋友们都说,我太傻了,我却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她告诉我她想吃枣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跑开,然后在离学校很远的地方,买回枣,放到她的手里,她幸福的笑着。
当我告诉楠姐,我要让谣言成为事实的时候,忘记了楠姐是什么表情,应该是很夸张的笑吧。
七彩真的走进了我的生活,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而我这个王子是如此平凡。
没有人会再刻意拿我们开玩笑,我们牵手,走在拥挤的人群,制造着那种让人嫉妒的浪漫。
在一起,吃一个苹果,吃一个桔子,或者看一本杂志,做一张卷子。
时间久了,竟多了几分默契,会做错同样的题,考出相同的分数,可这不是抄袭。
然后政治老师在班级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同学们在下面加上一阵夸张的笑。
或许从那时起,我们被世俗定义为恋人,我却感觉这很荒唐。
我的心中,似乎还残留着某些人娇弱的影子,应该是晓芸吧。她的举手投足,仍然牵动着我的心。
我想我还是没有忘记,她是我三年的恋人,尽管几个月前我们忍着眼泪说了分手,从此隔岸天涯。
当她知道我已经决定,和七彩在一起的时候,哭着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我机械的站在那里,看着她走出我的视线,我对自己说,忘了她吧,晓芸已成为了我的回忆,而七彩才是我的恋人。
幸福,并不会永远眷顾某些人。
而我,总是会成为命运捉弄的对象。那一天,我看到七彩愁上眉梢。似乎是哭过。
我不敢想象那是为什么,感觉就那样慢慢的变淡,已经低于了零度了,开始结冰。
在第四十三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所以我们要分开。
对于这的结果,我并不意外,应该说,从一开始我就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一直在等这一天的到来,我们从此陌路。一直旁观的薛信是整个故事的局外者,他会在我慌乱的时候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然而此刻,他放肆的笑着,他说他的好兄弟,又回到了三个月前的单身日子,可以安静的学习了。
七彩的理由,似乎很荒谬,她只是说,听妈妈的话。
而我,也开始忘记这些天,她对我的好。忘记了她的温柔。忘记了把她揽在怀里的感觉,忘记了我们的浪漫是别人怎样的嫉妒。
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理由,分手也一样,我接受了七彩的理由,让她安静的离开,就像当初她来到我身边一样。
有些事似乎荒唐的让人发笑,在七彩离开后的日子,朋友告诉我,七彩是因为移情别恋才离开的。我笑着转移了话题。我怕那是真的。
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又自由了,没有了束缚。不同的原因,有什么区别吗?会是同样的结果。
她是个坏女孩,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不愿曾经的恋人,成为我鄙视的对象。她,好与坏,都牵过我的手,我会用文字记录她的好,忘了她的坏。尽管她不再属于我。
或许下一刻,她就会躲进别人的怀抱,开心的笑,笑我的傻。
我依旧会不停的写着,写下一个个幼稚的故事。心还是无法平静,似乎在记挂一些人,她们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而以,竟然也牵动我的心。
晴天说:“成也红颜,败也红颜。”
《看清自已》
它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是无价珍宝,它在浩淼的宇宙中却是随风而走的砂,它的陨落绝非堕落,它将华裳化作顽石,它的炽热冷凝成冰。
当身边的很多朋友老师都劝我去学美术,时常能听到诸如此类的话——“你画的可真赞,美术学了很长时间了吧?”“你很有天赋,怎么不去学美术呢?”,“不去学美术怪可惜了,没准还能考上一本呢”。。。。。。承载了太多的夸赞,人难免飘飘然了,要不真的去学美术,将来考个美院?
将这种带有骄傲的想法跟妈妈说了,得到的却并非肯定。
它假寐千万载荏苒光年,任风沙抚去它饱满容颜,它静默中看遍世间沧海桑田,将不朽化为瞬间,它终将被发现,震惊世人。
“你的出众源于对色彩的敏感,对阴暗的调和。在这里,它是你夺人耳目的优势,在美院,它便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趋势。”妈妈说到。
它是智者,看清宇宙之残酷,毅然陨落。
我非智者,却仍旧感受到社会之残酷。
“全面发展”这个名词,似乎已逐渐成为80、90后走上社会,面对挑战必不可缺的因素之一了。当我走出校园,迈向社会时,当我踏离庇护,靠近残酷时,文凭不是我的软猬甲,背景不是我的保护伞,综合素质才是我的避海港。然而当我的天赋成为另一种谋生手段时,它便无情地遭到了现实的贬值,优势不再,趋势泛滥。
所以,看清自已,认清世界,别把这种优势变成那种趋势。
《我这颗印章》
在我写字台抽屉里珍藏着一颗印章。它不是著名印刻家刻的,但在我心目中却比什么都珍贵。这是为什么呢?那还得从头谈起。一次我看到一本书中“弩马十驾,功在不舍”的词句,联系上下文,怎么也想不出它的含义是什么,第二天,我就去请教老师,老师耐心、细致地解释说,弩马,就是跑不快的马;驾,马驾车走一天的行程。连起来,意思是:跑不快的马连着走十天,也能到达目的地。马是这样,人呢?同样也是,即使自己天资稍差一些,只要努力也能成功。这和我们平掌学的“笨鸟先飞”的道理是一样的。我用心地听完老师的话,心里想,这是一句多好的成语啊,决定把它当作我的座右铭。
我把要刻的八个字写在纸上,到一家刻印章的店里,去刻一颗长方形的木章。下午,印章刻好了,我兴奋地把它带回家且,急忙把章印在纸上,仔细一看:糟了,错了一个字。“弩”字刻成ss”字了,我急忙跑回店里,去询问师傅为什么刻错了。可还没等我开口,他倒先说话了:“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他把我写的那张纸交给我说:“你自己看看吧!”我仔细一看,羞愧了。是我把字写错了,把“鸳”字写成“驾”字。那位刻章师傅不顾我的羞愧和窘态,直率地说:“上午,你来刻章,我一看就知写得不对.小朋友,做任何事情,可不能这样马马虎I”“你知道找写错了,怎么不给我改正这个错字?”我心里真有些不高i}f责怪他故竞捉弄人。
“我要是替你改了,你就水远不知道你的粗心大意了,永远也不会知道你的错误。”他见我无言回答,又安慰我说:“你自己能发现错误,比别人悄捎替你抹掉错误,不是更好吗,进步不是更快吗?我就猜想到你会自匕来改正的。.”“错了一个字,这怎么办呢?还要另外刻一块章,我,我,没有钱了旦”我差点儿要掉眼泪了。“我重新替你刻一个字,就不收费了。
你等着,我马上就刻好。”这颗章,是一块一寸多长的梨木刻成的,错了一个字又怎么改刻呢?这位老师傅选了一小方梨木,利索地几刀就刻出一个“鸳”字。然后,他用一把切刀把木章上的“弩”字切掉,把“鸯”字用胶水粘上去,再把边沿切齐,就成了一块完好的印章。他端详了一下,把印章交到我手上,笑道:“你印出来看看。”我拿起印章,在印泥盒里蘸满印泥,印在纸上,只见一行鲜红的字:“弩马十驾,功在不舍。”我高兴地向他道谢。因这一字之错,使我认识了一位有学问的师傅,一位很善于对孩子进行启发教育的老师。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一字之错的笑话,没有忘记这位“一字之师”1每当我看书,写字厌倦时,碰到其它学习上的困难时,想偷懒打岔,只要打开抽屉,看看这颗印章,就使我信心百倍,激动异常,鼓起勇气,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