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重返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5:59:45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9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怎么写?《重返狼群》这个故事讲述了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小狼“格林”后,又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9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1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2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一本让我冷汗淋漓、热血沸腾、潸然泪下的书。坎坷、艰辛、血腥,那是狼的世界,那是自由的天堂,看得见摸得着。
“狼女”----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神行色彩的藏名,她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任。
小狼格林,你好幸运。迄今为止,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抚养长大后成功放归草原的野性狼。“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李微漪从格林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草原。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床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里,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格林你现在在哪里,愿你和你的狼族每天都有食物吃,原理自私贪婪的盗猎份子,远离一切不快,愿你的眼角不再含着泪水,愿你在若尔盖草原自由驰骋。爱不是占有,是放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3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4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
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5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们拥有坚硬的角与蹄,也是一个强大的战斗者,但被人驯化后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伤害的对象不是人,所以人觉得它是善良的罢了,可对于树来说,鹿是绝对的凶狠。
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的后代纷纷倒在人类冰冷的枪口下,倒在猎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国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只狼!
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个善良的人,它有机会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这段生死奇缘之后,微漪发出这样的叩问: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人与狼用勇敢谱写了一曲生存赞歌,但愿,它能在你铁一般的心中,波动一丝涟漪……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6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群》是在去贵州夏令营的动车上,我们班的“小书虫”邹萃洁递给我一本书,我随手翻看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来的十多个白天黑夜,我发扬了90年代看琼瑶小说的那股“痴狂”,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说实话,读完之后,内心五味杂陈,久久难以平静,一种久违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一种震撼灵魂的东西在内心升腾,人和狼的真情演绎让我顶礼膜拜。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频频回头,难舍难分的情景,是那样让人柔肠寸断,潸然泪下。回想起来,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润润的!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恋啊。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九死一生的艰难,一路相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直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保护着自己的人类狼妈妈。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可它为了照顾人类狼妈,却忍着饥饿,将它猎取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与爱,是狼妈用无私的爱和巨大的牺牲换来的,“人类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让我深深地懂得:爱能改变一切!
狼,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凶恶而又残忍的,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冷血动物。可看了《重返狼群》之后,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当李微漪因为肺水肿必须离开草原回成都治疗时,他与亦风两人将格林暂时托付给当地可靠的牧民,两人离开时,依依不舍的格林,跟着车、拼命奔跑。当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们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并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原地作为交换,而食肉动物的格林发现食物被拿走了,犹豫片刻,将压缩饼干吃了。
亦风对李微漪说:“格林再藏食物,一定会背着我们,换个地方藏起来。”但让两人大为惊讶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猎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泪眼中,我想到一个真实事件:一群人因事故被搁浅在荒岛,人性中的残忍彻底被激活,人吃人拉开序幕……而格林却懂得抚养它长大的狼妈妈也会饥饿,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伤了脚,无法行走,格林围着狼妈妈转几圈才离开,却从山背面牵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马,整整走了40分钟,终于将马缰绳递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妈妈受伤,从背后用两只前爪帮她助力站起!
看到这里,我眼泪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来。
作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会遇到怎样的狼,但却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当饥饿和生存环境威胁到生命时,他们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为他们怕遇到凶残无情的人类猎手。
当今社会,人们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信仰却消失殆尽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金钱和权利顶礼膜拜。铜臭味让他们丧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后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后勾心斗角的人,玩弄一些让人不齿的潜规则,自欺欺人,让我觉得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格林和人类狼妈之所以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让它感动。
我想李微漪心内的声音一定是: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就要给它自由!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和蜕变的人性,我们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们要学会并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7
你们相信,至今为止,有一条由人养大成功的狼吗?你们相信,它重返狼群吗?你们相信它有个女主人吗?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8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笔记篇9
狼是一种令人厌恶、唾弃的动物,可在《重返狼群》里,可以看到小格林多么聪明可爱。格林是一只出生在若尔盖大草原的狼。出生便没有父母。
年轻善良的女画家李微漪捡到了这只将要断气的小狼。小狼奇迹般地活了过来,经过李微漪的“诊治”,小狼开始吃喝拉撒。善良的女画家欢喜地把它抱回家,得到一个名字——格林。从此画家去爱它,保护它,抚养它,为它花了许多钱财。但是,李微漪犯愁了,小狼是大自然的,本是自由自在的草原狼,怎可囚禁在大城市?
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在安全的囚禁与可怕的自由里,她选了自由。这是草原狼应有的。
在重重危险中,在狂风暴雨中,小狼长大了,并和李微漪一起来到了草原。终于有一天,作者带小狼遇见了狼群。
就在这心酸又快乐的一天,狼子格林迈开小爪,走向狼群。其实,狼也舍不得。
是的,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让我们懂得了许多人世间不可改变的道理。这,便是小狼的命运。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阅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它主要讲的是一位叫李微漪的年轻女画家在海拔近4000米的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出于人怜悯的本能,她发出了一声悲痛的长啸,小狼竟然“活”了过来。李微漪把小狼带回了自己的城市,给它取名为“格林”。不过随着格林的长大,李微漪发现格林在城市里生活的不是很开心,于是决定带它重返狼群。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首先,在小狼身体不好的时候她做出了一个很好的选择:带小狼回城市救助。最后,等小狼长大了并且能独立生活时就带着它重返狼群。如果最初的时候女画家不收留小狼,它很有可能直接死掉;小狼长大后,如果她不把小狼送回它应该生活的环境里,小狼也极有可能闷闷不乐的死去。女画家“收留”和“送走”的两个行为都能反映出女画家对小狼的爱护。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在默默的保护着动物们,比如说现在的流浪猫、流浪狗收留站等等。我居住的小区里,经常有人拿着食物给那些流浪猫吃;我也喂过一段时间流浪猫,我发现有些猫很瘦,心里就会有些难过。还有些人不但不爱护动物们,还伤害它们,比如那些打鸟、捕鸟的行为,猎杀大象取象牙的行为,疯狂的围捕杀害鲸鱼的行为。这些不好的事件很多,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
动物们也是地球的一份子,它们也是地球的主人,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心得550字》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是《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经政府指导、媒体推荐、专家评审、读者3200万人次参与投票,入选2017年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
狼,群居动物,狼厉害的并不是它们的力量、体力、速度,而在于它们的精神,也就是所谓的狼道,狼道:生存第一,永远的危机与斗争意识,规则第一:永远的服从于执行意识,忠诚第一:永远的感恩于牺牲意识。
说到狼,很多人都会想到关于狼的诚意,狼子野心、狼狈不堪、狼狈为奸、狼心狗肺,虽说都是用来形容狼的,可都是贬义词,都是描写狼贪婪。凶狠、落魄、可是,当你指导在狼性中也有重情重义的爱心吗?你知道在“狼妈”讲述了作者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就要断气的小狼,在作者的一声悲痛长嚎叫下,小狼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在经历难以想象的困难下,让小狼进了城,又为了狼的自由和尊严不得不剑走偏锋,重新回到若尔盖大草原,又在经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情况下,小狼终于重返狼群,迄今为止,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抚养长大后成功放归草原的野性狼。
人,宁做一只狼,不做一只羊,著名电影《战狼》,战狼,狼固然厉害,如果人比狼还厉害,不愧为战狼,人要学习狼好的方面,人,要有狼的精神,团结、懂大局、服从与执行意识、永远的危机与战斗意识。
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过,狼是草原上最可爱的动物,敬畏、自由、众生平等,已经灌入到越来越多的当代年轻人心中,草原是沉默的,沉默的东西往往特别有价值。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心得900字》
我喜欢狼,因为它是草原的象征;我喜欢狼,因为它是自由的象征;我喜欢狼,喜欢它豪放的性格、野性的力量,拥有知恩感恩的心。
故事中的主角:小狼格林和“狼妈”李微漪。
相遇,即是一种缘分。
原本临近濒死的小狼,在既善良又富有爱心的人类李微漪的帮助下,小狼的命运就此改变。
这只小狼的生命力特别顽强,在狼妈还没有帮助它之前,已经有五天没有吃奶了,它身边的兄弟们已经全部饿死,只剩下生命顽强的它。
狼妈给小狼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格林”。格林用英语是“green”,意思是“绿色”,希望这只小狼向往自由,充满活力,健康成长。
在经狼妈李微漪的照顾下,格林一天天的长大了。在家里,还有一个格林的兄弟“狐狸”,这兄弟俩刚见面就打架,狐狸打不过就使“阴招”,格林自 然也不服气,对着狐狸的命根子就咬,狼妈也是拿这对兄弟没辙。
格林越长越大,自然是在家里待不住,天天闹着出去玩,它又不是狗,带出去肯定会引人注目,这点让狼妈特别烦恼。
狼妈想了好久,觉得把格林放在家里不是一个好办法,决定把它送到动物园。
但是李微漪来到动物园时,被眼前这一幕惊住了:动物们一点精神都没有,动物园的笼子囚禁了它们向往自由的渴望,它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天性。
李微漪来动物园的目的不是让格林有更好的生活,而是想让格林找回天性,重回自然。
李微漪决定冒个险:带格林重回草原。
为了让格林找到自己的天性,狼妈让格林跟藏獒们一起生活。
狼跟獒天生就是天敌,怎么可能一起生活?
刚开始,格林很想跟藏獒成为好朋友,但是有一只叫森格的藏獒对格林非常有意见,对它非常不友好。但是藏獒中首领——皇帝,却对这个小家伙很是照顾,每次森格要欺负格林时,皇帝都会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它。
在藏獒的带领下,格林逐渐长成一匹优秀的狼,已经会独自寻找猎物。
有一次突发意外:李微漪得了肺水肿,需要及时回城里治疗,只好把格林独自放在草原,同藏獒生活。 时隔两个星期没见,格林已经对李微漪万分想念,当李微漪回到草原看格林时,格林迅速冲了出来,给了李微漪一个大大的拥抱。
故事的最后,狼妈带着格林踏上了寻找狼群的路,一路上跋山涉水,不惧危险,不怕饥渴,一心只想着重返狼群,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找到了狼群。
格林还是不舍得李微漪的,迟迟不愿离开她,而李微漪只好下决心丢下格林,自己含泪返回……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想说:愿世人都像李微漪那样有爱心,也愿世人都像格林那样被善待。
爱心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年龄,只有爱心,温暖无处不在!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800字》
清晨,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给我的书桌镀上一层金色。桌上的一本书——《重返狼群》已略显老态,布满皱纹的封面,直不起腰杆的书角。我已记不清把这本书看了多少遍,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我:是小狼对母亲纯净的爱,是“狼女”对小狼无私的爱,是格林捕食猎物时虔诚的眼睛。每一次阅读,它都重重震撼着我的心灵。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狼王遗孤,把它带回了成都。一条无形的线把“人中之狼”和“狼中之人”紧紧的连在了一起,一段人狼传奇的故事也拉开了帷幕。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一章节。李微漪淋了一场冰雹,得了肺水肿。格林不论白天黑夜,为了守候“妈妈”,每天静静地趴在窗外,他不在四处闲逛觅食,也不在钻回温暖的獒笼中睡觉,还把自己的“私房肉”当做礼物送给了妈妈。格林仿佛是一个懂事的孩子,照顾着生病的妈妈。最后狼妈病情加重,不得不回成都治疗,格林发疯似的紧追着车飞奔的时刻。这些温馨的画面,令我感动不已!爱是相互的,狼妈对小狼无微不至的爱,小狼对母亲纯净无私的爱,他们用爱浇灌出一朵朵五颜六色的希望之花。狼妈用爱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时而是一首清新欢快的儿歌,时而是一首感人肺腑的老歌,时而是一首惊心动魄的交响乐。
动物尚有如此真挚的感情,更何况人呢?还记得一年前,我生病的时候,妈妈在医院寸步不离、不分昼夜的陪伴着我。我每天接受着各项身体检查,每天有挂不完的吊水,每当妈妈看到我胳膊上密密麻麻的针眼时,都会悄悄落泪。夜深时,我常常带着针管入梦。我知道,妈妈一直在旁边守护我,她怕自己睡着,还会定几个闹钟,方便叫护士换药。在妈妈的用心呵护下,我这棵小树苗才能茁壮成长。感谢妈妈!我也要用实际行动来回报您。
读完这本书之后,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自古人们就用有色眼镜看待狼,经常用“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成语形容它。众人皆知的蒲松龄笔下的《狼》,可谓把狼的奸诈刻画的淋漓尽致!可是,我在书中看到了狼没有被人看到的另一面:团队意识,勇敢无畏,感恩的心。若尔盖草原上,一只狼,一个人,和谐的相处着,一会嬉戏打闹,一会合作打猎,一会患难与共。这一幕幕动人的画面,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母爱是最伟大的,她竟然超越了种族!狼妈用爱谱写了一首动人的歌曲,格林成功的返回了狼群,生命还在继续。
《重返秘密花园读后感作文500字》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快乐,也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知识。这几天,我沉迷在一本书中,这就是英国作家霍莉·韦伯的作品《重返秘密花园》。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艾米琳·哈顿因为战争而来到密赛尔斯威特庄园避难,在房间的抽屉里找到了克雷文夫人玛丽的日记,发现并享受秘密花园的温馨故事。
在人物的亲切友善中,我体会到了这篇文章的真谛:人与自然一直有种神奇的关系,花草树木散发的蓬勃生机可以给人类带来健康和希望。只有保护好自然,才能拥抱大自然中的善意,大自然中的奇迹。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并做好呢?我们要从自己开始。在生活中,不能采摘花朵和叶子,不可以给脆弱的生命造成伤害;不能踩踏草坪,要绕路行走,让草坪依旧是绿茵茵的海洋:还不能在植物前烧火,滚滚浓烟会影响他们的生长,还会引发火灾……当发现有人在伤害植物,一定要阻止。不仅如此,还要多种植物,让森林也能走进城市,让自然搬进心灵。我们要会发现美,呵护美,呈现美,认真爱护和对待植物。在空闲之余,我们可以走进大自然,感受大自然中的一切生命是如此神奇美妙。与大自然亲近,身心也会愉悦。当你呼吸着新鲜空气的时候,会神清气爽,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活力;当你疲惫不堪时,望一眼清新的绿色,闻一闻浓郁的花香,疲倦马上烟消云散。这时,就像艾米在花园中一般,悠闲愉悦。
植物带给世界活力,自然带给世界光彩。只有唤醒心灵,才能拥抱自然,拥抱善意,打开幸福的明天。
《重返田园800字》
“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多么美丽的田园风景画啊!家乡那一排排金黄色的稻浪,那一畦畦碧绿的白菜,那竹架上的嫩绿黄瓜,无不让我魂牵梦萦。
七月,是田园里最美的月份,我有幸回到了家乡去欣赏这一美景。在长途跋涉之后,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大片连在一起的广阔的田园,其中还有一些农民在劳作。那高高的稻浪仿佛要将农民吞噬一般,盖住了他的身影。一阵清风吹过,水稻微微低下了它们的头,又再次露出农民的身影,可真是“风吹草地见农民”啊!
从远处望去,在蓝天下、金黄的水稻,显得是那样的圣洁,宛若一张大黄地毯被太阳丢失,落到了这个地方。一步步靠近,那些稻粒竟是如此的饱满、充实,压弯了它们娇弱的身子。我用手抚摸着那一颗颗饱满的稻粒,不由得想起了童年的美好时光……
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稚嫩的小孩,经常跟哥哥跑去田野里玩耍。家门口的那片菜地经常被我们俩踩得乱七八糟,我们也不止一次被大人骂了。但是,稻田里边的小蝌蚪、蛐蛐、泥鳅仍然勾走了我的心。那一年秋天,正是稻田丰收的时候。爷爷开着割稻机,奶奶下田拾稻穗,割稻机所走之处,只剩下了矮矮的稻茎。我们就跟在后面,拿着箩筐,捡漏下来的稻谷,时不时见到几只小动物就也把它们抓起来。这时,哥哥忽然说:“我们来比赛吧!看谁抓到的泥鳅多。”我很开心,于是一口答应了,开始在池塘里寻找。
那些小动物特别灵敏,加上它们长期在池塘里生活,皮肤非常滑,很难抓到。但我自己有一套方法。我两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包夹,马上就把一条泥鳅抓到手了。抬头一看哥哥,他已经抓了三四条了,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时间在不断流逝,转眼间就到了下午了,我们也停止了比赛,各自清点着“战利品”。
回过头来,我望着远处的田野,心想:曾经这里是如此的美好,承载了我童年的回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已经上初中了,回老家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不知怎地,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会突然怀念起以前那无忧无虑的生活,回想起来,那种生活竟是多么吸引人啊!可是,我却再也回不去了。
《重返田园800字》
“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多么美丽的田园风景画啊!家乡那一排排金黄色的稻浪,那一畦畦碧绿的白菜,那竹架上的嫩绿黄瓜,无不让我魂牵梦萦。
七月,是田园里最美的月份,我有幸回到了家乡去欣赏这一美景。在长途跋涉之后,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大片连在一起的广阔的田园,其中还有一些农民在劳作。那高高的稻浪仿佛要将农民吞噬一般,盖住了他的身影。一阵清风吹过,水稻微微低下了它们的头,又再次露出农民的身影,可真是“风吹草地见农民”啊!
从远处望去,在蓝天下、金黄的水稻,显得是那样的圣洁,宛若一张大黄地毯被太阳丢失,落到了这个地方。一步步靠近,那些稻粒竟是如此的饱满、充实,压弯了它们娇弱的身子。我用手抚摸着那一颗颗饱满的稻粒,不由得想起了童年的美好时光……
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稚嫩的小孩,经常跟哥哥跑去田野里玩耍。家门口的那片菜地经常被我们俩踩得乱七八糟,我们也不止一次被大人骂了。但是,稻田里边的小蝌蚪、蛐蛐、泥鳅仍然勾走了我的心。那一年秋天,正是稻田丰收的时候。爷爷开着割稻机,奶奶下田拾稻穗,割稻机所走之处,只剩下了矮矮的稻茎。我们就跟在后面,拿着箩筐,捡漏下来的稻谷,时不时见到几只小动物就也把它们抓起来。这时,哥哥忽然说:“我们来比赛吧!看谁抓到的泥鳅多。”我很开心,于是一口答应了,开始在池塘里寻找。
那些小动物特别灵敏,加上它们长期在池塘里生活,皮肤非常滑,很难抓到。但我自己有一套方法。我两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包夹,马上就把一条泥鳅抓到手了。抬头一看哥哥,他已经抓了三四条了,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时间在不断流逝,转眼间就到了下午了,我们也停止了比赛,各自清点着“战利品”。
回过头来,我望着远处的田野,心想:曾经这里是如此的美好,承载了我童年的回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已经上初中了,回老家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不知怎地,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会突然怀念起以前那无忧无虑的生活,回想起来,那种生活竟是多么吸引人啊!可是,我却再也回不去了。
《重返家乡》
我的家乡是山西晋中,它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这个暑假我妈妈带着我就重返了我的家乡,告别了十多年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养育我,栽培我,我的根的地方。
沿着弯弯曲曲的乡村小路,我惊讶着十多年来家乡的巨变——原来这是一条土路,一到下雨天就变得非常的泥泞,根本行不了车,就连人走也得小心着,时时刻刻都提防着不要陷到泥里。,而现在,虽然说施工建设没有完全完成,但是基本上已经变得宽阔通畅,换成了光光洁亮丽的水泥路,到了我看到这样的变化非常的高兴。
转眼间,就到了家乡的那条小河,家乡的小河原名叫‘东赵河’,现在已经改名叫‘晋商河’了,这条小河早就有了,是原来据说晋商故里的商客运送货物而修建的一条小河。它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以前,因为几次暴雨把堤坝冲垮,后来人们就填河造地,就把它荒废了。但是现在由于政府的支援,这条小河又重新展现它往日的生机与活力,就像一条彩带在金色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波光粼粼,人们重建的堤坝又待在这里,还建立了水库,建立了钓鱼场,真是可喜可贺的一件大事。
我的奶奶还住在这里,她没有离去。顺着奶奶老家的方向走去,我们发现……。“哎?怎么土坯房子全都没了?”爸爸给奶奶打个电话,哦,原来是全都住上了干净整洁的小二楼呢!奶奶家就住在小二楼那个小区里面比较靠中间的那一户人家。被姥姥邀请到家,我大吃了一惊——农村现在的生活居然比城市还好,宽敞的小二楼,还有自家的小院,奶奶家全部添置了新的家具。再看看爷爷——以前的什么也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现在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服饰,阿迪达斯。看到这一切的变化,我不禁心里暖暖的,改革的春风吹遍祖国这么多年来,家乡的巨变,使得中国这条巨龙日益腾飞,日益强盛。
重返家乡,一方面,感觉到家乡变化的巨大,人们生活的美好,另一方面也知道了自己的责任与负担,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为家乡的现代化建设出自己的一份应尽的职责和力量。
《重返小学母校-心情日记500字》
星期日 晴
周末和朋友去了一趟小学学校,她骑着借来的自行车载着我在校园里晃荡。
路上遇见三五成群抱着篮球的学弟,嬉笑打闹,满满的年少感扑面而来。
到了晚上七八点时,文综楼前的广场上有人举办晚会,是刚入学的初一新生。我和朋友把车停在一旁,佯装成同学围观,时不时地鼓掌叫好。
正值深秋,冷风吹入衣襟,一阵恍惚,颇有些萧索感。只有眼前鲜活天真的学弟学妹让人感觉热血温暖。离开时,回头再看这些似曾相识的画面,宛若昨天,又好像已过去了许久。想起毕业时,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一个时代结束的感伤中,草草地收拾了行李离校。
刚上初中的我很不适应,爱胡思狂想,想的事情多了,烦恼自然而来,失眠成为常态。那阵子过得黑白颠倒,晚上转辗反侧,白天昏昏欲睡。正是盛夏,我住在女生宿舍最顶楼,燥热苦闷,躺在床上看楼下的路灯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光影斑驳,摇摇曳曳,感觉全世界都停止了呼吸。
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持续了大半个月。大概自小没受过什么挫折,养成了唯唯诺诺的性格,遇事不懂逆境而上,常常躲避逃离。我始终接受不了自己真的长大了。晚上一闭上眼,思绪乱飘,常常觉得自己就像《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的松子,躲进窄小的出租屋,自暴自弃,精神恍惚。
直到一次周末离校回家,听亲戚说我的七岁小表妹去上了寄宿小学,吃住睡都在那里,两个星期才回来一次。大概是那次以后,我决定不再逃避,去和真实的生活战斗。
想起周末那晚回到校园,天上是皎洁的皓月,时光流逝或不可阻,但至少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