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魏万兄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05 19:31:34
《我的偶像李白》
“嘿,魏万兄,能否将李白写给你的诗让我看一眼?”好朋友对我说道。于是,我将那首诗交给了好朋友。他看完赞叹道:“不愧是李白,这首诗写得也太好了!可否将这首诗卖给我?”我立马拒绝。因为它是无价的,代表着我和李白的友谊。
那天,我走在大街上,忽然听到一个人在念诗,还特别浪漫。我上前询问这首诗的作者是哪位,那位仁兄一听,嘲笑我说:“你连他都不认识。他是一位特别有名的诗人,很多人都喜欢他。他的名气很大的,就连贺知章都敬佩他。他就是大诗人李白!”当时,我想,李白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起初,我以为李白就在长安呢!可是,我在长安四处寻找都没有结果。后来,我在街上打听,听路人说,李白早就四处游玩去了。
于是,我乘坐马车去寻找李白。这一路上,我一直在读李白的诗,而且越读越有感觉。我感受到了李白诗中的浪漫与豪情,尤其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诗让我明白了李白原来也喜欢当剑客。这一路上还算好,没有遇到什么大的困难,只是遇到一些小麻烦罢了。可是,我都找了快半个中国了,还是没遇到李白。终于,苍天不负苦心人,我多方打听,得知李白前往浙江了,我急忙赶去。
到了浙江,我直奔名山大川而去,总算找到了李白。只见李白站在山顶,我急忙走上前去问道:“请问阁下就是李白吧!”他转过头说:“你也知道我?”我激动地回答:“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你!我可是你的粉丝呢!”然后,我们俩聊得很欢快,都有共同的话题。到了最后,李白很高兴,就给我写了一首诗,诗名是《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我激动不已,把这首诗视为珍宝,爱不释手。
我喜欢李白,不仅因为他很浪漫,还因为他有一颗侠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