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除非己莫为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5 12:11:46
《偷吃的代价》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回忆那次我的偷吃辣条之旅,拿过程可真是跌宕起伏啊!
星期天趁老妈不在家,我偷偷地溜到楼下小商店,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包辣条。为了防止被老妈发现,我做贼似的一溜烟儿跑回家,把辣条神不知鬼不觉地藏进了自己的卧室。我一边心不在焉地写着作业,一边暗暗思量:什么时候吃那美味的辣条呢?一包辣条儿,搅的我如坐针毡,魂不守舍。
午饭后,妈妈午睡去了,我两眼放光,心花怒放,我的机会终于来了,左等右盼,盘算着老妈差不多睡熟了,我蹑手蹑脚地拿出辣条,小心翼翼地撕开,辣条独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贪婪地深吸一口气,馋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根辣条儿放进嘴里,这美妙的滋味真是难以形容,真是“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啊!”我急不可耐地一根接着一根大快朵颐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包辣条就被我吃完了。我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头,“还没吃过瘾呢!早知道就多买两包了!”
正当我还在回味着辣条的余味时,老妈竟然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我的卧室门口,我暗暗大呼一声,“惨了!”老妈像个久临战场的老兵一样,早已侦探出了我的罪证,这下我可是哑巴挨冤枉——有口难辩。老妈阴沉着脸严厉地说:“我说过多少次不让吃辣条,你竟然明知故犯,你这分明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为了让你长长记性,去练五页字去,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Oh My Good!这一包辣条的代价也太大了啊!”可咱也不敢反驳呀!谁让咱有错在先呢!这就是一包辣条引起的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