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挎着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5-16 12:30:14
《柚子树一直都在》
我牵着外婆手,沿着流淌的小溪,挎着木篮,再走几步,就可以发现光影若隐若现的斑驳之中,一棵柚子树立着。更近一些,目光便能找寻到一个个泛着黄光的黄柚子,沉甸甸地压弯了枝头。这便是童年摘柚子给我留下的深刻场景呢!
每当这个时候,我会夺过外婆手中的篮子,抱住它向柚子树慢跑去。外婆将我托起,我双脚勾住树枝,可还是摘不到。我被外婆放下,轻松地着落于天地。外婆从旁边的草丛中拿出一根长长的竹竿,向一个个圆滚滚的柚子戳去。“哗哗哗”,这是柚子接触树叶的声音,突然“嘣”的一声,柚子砸到了地上,我欢喜地向柚子跑去,连忙抱住那黄澄澄的柚子,迫不及待让外婆剥掉柚子皮。每当在这个时候,外婆会对我微微一笑,吃一片柚子,使我感受酸甜在嘴里绽放。
这棵柚子树扎根于泥土中,溪水和阳光的抚育,让它硕果累累,每个柚子都饱含着大自然的味道。
耳畔是溪流吟唱着乐曲,听着曲儿,抱着两个大柚子,沿着小溪愉快地飞奔,抖了抖水珠,外婆一手拎着沉甸甸的果实,一手牵着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最早对自然纯粹的喜欢,藏在小溪边,埋在柚子树下。
很久没有回乡下去了,城市的日新月异,车水马龙,拽着我的脚步越走越快。每天都会路过排排挺拔的树木,冰箱里总会为我准备又黄又大的柚子,就这样走着,吃着却无强烈的感受。那些自然纯粹的味道,成为了心里最美的回忆。
又是如常的一天,餐桌上没有黄色的柚子。取而代之的是记忆中的浅绿带黄的柚子。我拿起刀切开外皮,剥开一片果肉,咬了一口,这才是我记忆中的味道。它充满了泥土和小溪的味道,吃完之后,拿起了一片,还是放下了,便拿起手机向外婆打去……
《梦姐姐的花篮》
夜晚,
梦姐姐挎着她的篮子,
舞动着他的身躯,
跨上了梦的旅程。
她把黄色的花瓣放在小黄鸡旁边,
于是,
小黄鸡做了一个黄色的梦,
黄色的树叶,黄色的稻穗,黄色的草。
她把绿色的花瓣放在小青蛙旁边,
于是,
小青蛙做了一个绿色的梦,
绿色的湖水,绿色的荷叶,绿色的草地。
最后,
梦姐姐把剩下的花瓣全倒在小孩子的枕边,
于是,
小孩子做了一个彩色的梦,
蓝色的天,绿色的草地,彩色的游乐园。
清晨,
花瓣都消失了,
但枕边还有淡淡的香味。
《吃草的老虎》
小兔子可可和爱爱在森林里玩。 这时,兔妈妈挎着篮子走了过来,再三叮嘱她们:“我去买菜,你们一定要乖一点,就在这里玩,不要到远处。不然,你们会被大老虎或大灰狼等凶猛的动物吃掉!”可可和爱爱异口同声地说:“妈妈,放心吧!我们不会走远的,再见!”说完,便又去玩游戏了。
玩着玩着,一只小老虎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突然跳出来说:“嗨,你们好啊!”可可和爱爱吓了一跳,愣住了。小老虎说:“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们,我只想和你们玩,跟你们交朋友。”话音未落,可可和爱爱就哈哈大笑起来,说:“除非你是吃草动物,我们才跟你玩。”这下,小老虎着急了,连忙说:“我就是吃草的。”这句话把可可和爱爱弄糊涂了,爱爱好奇地问:“你怎么会是吃草的呢?”小老虎说:“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没有好朋友,总是很孤独。因为我们是吃肉的,大家怕我们吃掉他们,都不敢和我们玩了。于是,我下定决心改掉吃肉的习惯,每天坚持吃草,才变成了吃草动物。”
两只小兔子终于明白了,她们和这只吃草的小老虎一起玩游戏,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这时,兔妈妈回来了。她看见两个孩子和一只小老虎玩得兴致勃勃,先是吃了一惊,后来发现小老虎没有恶意,她才放下心来。兔妈妈问可可和爱爱玩得开不开心。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当然开心了!我们还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呢!就是它,一只吃草的小老虎!”兔妈妈笑着对三个好朋友说:“你们真能干!”
《四季之风》
春,春天来了。春姑娘悄无声息的来了。她披着风衣挎着绿篮子,把篮中的“万物之粉”撒向地面。小草种子:“咦?原来是春姑娘撒的万物之粉啊!怪不得我破土而出了呢!”小树苗:“啊!我这个树种已变成了小树苗了啊!快发Email给小花们...”小花们:“树苗大哥发来邮件了啊,快看看:小花们你们还好吗?春天来了手机信号,电脑信号更好了啊...”“是呀是呀!信号不赖,你们那边...”植物们欢快的网上QQ聊天中...
夏,夏天来了。时常有几个小植物不小心踢足球时中暑了。被送往医院。“好热呀!”“是哇,最近到了夏天能不热吗!去买冰激凌去...”(冷点站植物山植物海)。
秋,秋天来了。植物们要不是死,要不就是枝叶调零。一片悲惨景象,不过还是死的植物们功劳大(被吃了,是五谷),可以吃的是五谷,五谷也是植物。没死的枝叶调零了,像小树呀,小花呀...
冬,冬天来了。万物在雪棉被下静悄悄的睡着了,一切都是那么的静...
《假如我是记者》
小时候,我在电视里看到那些拿着话简,挎着背包忙着采访的叔叔、阿姨,就十分羡慕。长大后,我知道了那就是记者,感到他们好帅气,好威风。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想成为一名记者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整天整天地,做着记者的美梦。
我想,假如我是记者,首先,我要拥有好多好多的学问,否则,在我采访别人的时候,别人问我我却不知道怎样回答,那多丢人呀。我会整天出没在书海中。一有空,我会飞奔图书馆泡在那里。我要看各种书,吸收各种知识,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完善自己。
假如我是记者,我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我要用我的文章去报道我们伟大祖国的新鲜事,去歌颂那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德,弘扬真善美。我也会毫不留情地去揭露社会上的黑暗面,指出不良倾向,不让坏人逍遥法外。假如我是记者,我会像去年我国驻南斯拉夫的记者许杏虎那样,在危难时刻,坚守自己的岗位,亲临战场报道真实见闻,为人们伸张正义,甚至可以为正义事业英勇献身。假如我是记者,我不会被霸权主义的强权势力所屈服。我敢和美国总统克林顿会谈。我会提出要求,让他不干涉我国内政,不干涉我国的人权问题。如果他不答应。我将写一篇长长的报道揭露美国存在的人权问题—白人黑人的种族歧视。假如我是记者,我将和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进行洽谈。我会呼吁给孩子一个和平的世界,让全世界的人民都生活得快快乐乐。
假如我是记者,我……太多太多的假如,太多太多的梦想。现在我正在努力呢,相信我吧,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一定会成为一名记者,一名出色的记者。
《心中的灯》
又是他,校园绿荫下斜挎着宽宽大大的黑色书包,总把车骑得飞快的他,一直都能让不少女生为之心动……
他的确是有不少吸引女孩子的地方:有性格,篮球打得好,文笔也好……
每当他很洒脱地骑着那辆山地车经过时,许多女生都会偷偷目送他许久……
其中,也包括我。
一个极偶然的机会,瞥见了他将那辆很“炫”的山地车停进了新村车棚内。啊,按照车棚排列顺序计算的话,他家就应该住在我家斜对面的五楼!我竟一直都没发现!!
于是飞快地奔回家,气也来不及喘就打开了卧房的窗户,看见了对面五楼的书房—那是他的书房吗?!虽然不能肯定,但还是望了又望。由于楼距实在太远,根本无法看清书房内的一切,但打那以后,一回到家,总是忍不住朝窗外望去,瞧那扇对我而言永远是充满神秘的窗户,和从里面散发出来的一点点灯光。
学生族的我起床总是很早,每天五、六点钟起床后,总喜欢看看他家的灯亮了没有。每次如愿地看见那黄黄的而又十分温馨的灯光,心里总会升起一种莫名的很满足的感觉。同时对他的敬慕也更加深了一层:真不愧是个好学的人,每天都起得那么早……
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每天清晨和夜晚临睡前看他书房的灯光,似乎已成了我的一种习惯。这盏灯时刻激励着我:早展,提醒我早起展读,别浪费时间;晚上又告诉我别忘了人家还在挑灯夜读呢,于是再困再累的我也会强打精神坚持着,直至夜深……
校园依然是校园,他也依然是他,但在校园中偶遇他时,却会忍不住想起那盏总在深夜和凌晨发光的灯。
一天一天地,酷署通近了。宁静的校园渐渐涌动着不安定的暗潮,连风都变得不自由了。因为,他就要面临升学考试了。
他升学考试的最后一天,我特地跑到离考场不远的凉亭里,静候那一声结束的铃声。我明白,那一声清脆的铃声后,他就不再属于这校园了……
一个月后的同一天,依旧一个人跑到校园看那早已张贴的布告。—他落榜了,这令我难以相信。“绝不可能!”我听到自己的胸腔里唯一的声音,并非由于自己对他心存的那一份好感,而是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那盏灯,早明晚熄就是最好的证明啊!
不知是什么力量促使我走进了半年前曾经亲眼看他停车的车棚。无力地一抬眼,蓦地,发现了自己的傻—天哪!他家根本不在五楼,而是……这些日子,自己一直都在看那盏“激励”人的灯—一盏与我家不相识的人家的灯只我……我……
不知是如何回家的,只记得回家后就再也没出过房门一步。心中空落落的,有的只是那一份莫名的惆怅和浓浓的失落感。我情愿一辈子也不知道这个事实。
在自己也无法弄明白的情况下人睡了—
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几乎是下意识地又朝窗外望去,对面五楼的书房依然散发出暗暗的灯光。我的心在那一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明白了这盏灯对于我的真正意义。从今以后,我还是会看对面的这盏灯,无论灯的主人是谁,它都会激励我,它真正的主人也一定是个勤奋的人。
往事如深秋凉风中的一片落叶,已随风飘去,只是偶而还会想起那只宽宽的、大大的黑书包……
《我的童年趣事作文》
放学路上,玲玲挎着书包,边踢着小石子边走着。为了摆脱无聊,她又哼起了自己不知道唱过多少遍的歌曲:“晨风拂过你的脸庞,盛开的鲜花是否又将凋残……”这是她的偶像“歌王”戴维的歌曲。
这时,从前面的大饭店里走出一个年青人,西装革履高高的奥梁上架着副墨镜,浓黑的两眉,棱角分明的脸庞,确是英气逼人。
玲玲定定地看着这个似曾相识的人,脑子转得飞快。他他他他…他是谁?他不就是“啊,戴维—戴维—”玲玲疯狂地冲了上去,脚下的石子被踢得老远。
前面那位对飞奔而来的小女孩竟有点不知所措。
“戴维,是你吗?真的是你吗?我真不敢相信。我很喜欢你的歌呢!噢,你的新专辑很好听噢!—你看,你戴着墨镜,可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她欣喜若狂地说了一大堆,气也不喘一下。
“嘘——”戴维赶紧打住了她的话,又慌张地四处张望了一下,说:“你别乱叫!”
“好,好,我不乱叫—不过,你得帮个忙……”说完玲玲从书包里抽出一个精美的签名本。这个本子她一年前就买了,只是一直放在书包里,期望着也许哪天它真能派上用场,这不——“请你在这上面签上大名。”
戴维皱了皱眉,显出无奈的样子,但在他,这是常事,所以他还是签了名。
玲玲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一路上却在想:要是同学们知道了会怎样呢?他们肯定会羡慕得尖叫。上帝.你真是太可爱了!你多么幸运!
一进门,玲玲便得意洋洋地把这事告诉了奶奶,并要将签名本拿给她看。
“得了,得了,那个你还是留给你们学校的那群小姑娘看吧,我又不是他的什么……歌迷。”奶奶竟不屑一顾。
“哦,您是许蓉芳老师吧?我叫戴维。”大明星终于摘下了眼镜。
“你,你有事儿吗?”
“是这样的。我父亲一直很喜欢‘刘三姐’的山歌。许老师,您著名艺术家,我父亲很仰慕您,一直很想来拜访,只是因病不便前来,所以这次我专程来访……其实,我从小受父亲影响,也是个山歌迷……”
他们谈了很多,后来戴维要了这位老艺术家的签名。
玲玲看得一愣一愣的,“歌王”竟然是奶奶的歌迷!
原来,真正的“歌王”就在自己身边。可是,自己以前为什么没发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