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福尔摩斯探案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9-20 21:45:07
《我能当侦探400字》
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后,我觉得我的观察能力特别好,我经常观察一些人说话时的神态,并想象着他(她)刚才做了些什么事。
我去问老师一个问题,小x想和我玩笑,于是就把我的钱包藏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写作业。当我回来时,发现抽屉里的钱包不见了,我很着急。
我问小x:“你有没有看见我的钱包?”她说:“没有啊!”我发现她说话的时候,脸上有一丝笑意,然后,我环顾四周,发现除了小x,其他的人都在认真地干自己的事,不可能是其他人,只能是小x。因为我进来的时候,小x东张西望似乎在等什么,当她看见我的时候,就连忙装做自己在写做作业。而且,她还有“作案历史”。
于是,我问她:“是不是你拿走了?”“哪里!”她嘴上不承认,可脸上已经忍不住了,“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她一边把钱包还给我一边说:“你怎么知道是我呢?”这一刻,我心里可得意了,仿佛自己就是个大侦探。
我和同学在玩杀人游戏,当我们睁开眼睛时,我又当起了侦探:刚才闭上眼睛时我听见有人的椅子发出了一阵怪响声,很可能坐这椅子的同学曾有过什么动作,很有可能就是“小偷”。我坚信自己的推测,开始一个一个地试同学的椅子,结果是一位男生的椅子发出这种怪声,结果这个男生真的就是“小偷”。我的推理完全正确!
我真希望我能“侦破”其它的“案件”,成为一个“女版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梗概》
相信大家都知道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说到柯南名字的由来,就不得不提到阿瑟·柯南·道尔了,他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红遍了大江南北。
由于《福尔摩斯》中案件过多,我就挑选了第一案“血字的研究”写下梗概。
主角华生是一名军医,在阿富汗受了伤,又染上伤寒,便来到了英国。他在英国举目无亲,但在一个机会下,遇到了阿富汗的好友。便和他聊到了租房的问题,因为华生刚来英国所以没什么钱,就想找个合伙人同租一间房,好友想到了生性孤僻、冷静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两人一见了面,便相互同意,在贝克街221号B室定居了下来。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的那一刻,便知道了他是军医,华生深深地震撼了,此时,门外来了位快递员,福尔摩斯只看了一眼,就肯定他以前是一位海军,华生深信不疑,于是他随口问了句,谁知那人以前真是个海军,又给了华生一次震撼。
这时,市警察局局长打电话给福尔摩斯,原来是他们发现了一起谋杀案,请他帮忙,感到无语的福尔摩斯很快赶到现场,那是一栋烂尾楼,死者是一名美国男性卓伯尔,细心的福尔摩斯在墙角发现了一个用血写成的单词“RACHE”福尔摩斯解释道:“这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后根据他的推断,凶手是位车夫,就在这时,又是一起谋杀案,死者是美国人斯坦森,也是一样的死法,被下了毒,又是三天过去,早晨,他叫了一辆车,一上车,他拿起银手铐,将车夫制服并指认他就是凶手,车夫也是供认不讳,他叫弗森·霍普,是个美国人,并说出了他的作案动机。
十几年前,一位美丽的女孩露西流落到了美国的一片沙漠上,这是摩门教的地盘,这个宗教救了他,并让其与弗森·霍普结婚,但宗主与副宗主都喜欢露西,天天折磨弗森,露西被抢走,露西也是被折磨至死,弗森一路逃亡,来到英国,终于先后杀害宗主与副宗主两人,完成了复仇。福尔摩斯听完大受感动,并向他保证,会向警官请求减刑的。
至此,“血字的研究”一案结束,此案也成为了柯南·道尔的处女作。《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们很多人性的道理及探案技巧,希望有更多人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