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福尔摩斯探案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2 03:22:13
《《福尔摩斯探案》观后感》
精选《福尔摩斯探案》观后感范文
这几天,我和妈妈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觉得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只要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做功课也好,还是做一件事情都那么粗心马虎,从这使我体会到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认真,才能取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精选《福尔摩斯探案》观后感范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00字》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一百四十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作案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身高六英尺,长的精瘦,目光锐利,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不管案子多复杂、处境多危险,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我很佩服他,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当然,也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他的故事离奇,而且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着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只有冷静和理智的思考问题去大胆的推测问题,去勇敢的面对问题,问题才能得到解答!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550字》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的故事。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凸显了福尔摩斯坚定意志和高强的推理能力。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所写的两篇文章,“神秘男尸”和“沼地谜案”神秘男尸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在房屋外面泥泞小路上发现了一些线索,当他问清楚侦探并没有坐马车时,他就可以根据这些线索对凶手作出推测。后来他推测出凶手和死者是乘坐马车来的。福尔摩斯不愧是神探。
沼地谜案讲的是发生的一件吓人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巴斯克维尔庄园,顺着水松夹道开始观察脚印,然后又细心地检查了尸体,福尔摩斯推测;查尔兹爵士当晚在外面时,遇到了非常恐怖的东西,他受到惊吓后拼命奔跑,跑到只用脚尖着地,导致了他的心脏破裂而倒地死亡。他的侦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通过读这本书的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对陌生人要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不要相信陌生人,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更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走,也不要相信网上的诈骗,遇到不知明的事情,要认真思考,推理事情的发展过程,了解事情的真相,找出解决办法。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轻易放弃,认真思考,或者跟老师请教、同学一起讨论,应该做一个勤奋、刻苦钻研、仔细观察、来提升我们的综合学习能力。
《我能当侦探400字》
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后,我觉得我的观察能力特别好,我经常观察一些人说话时的神态,并想象着他(她)刚才做了些什么事。
我去问老师一个问题,小x想和我玩笑,于是就把我的钱包藏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写作业。当我回来时,发现抽屉里的钱包不见了,我很着急。
我问小x:“你有没有看见我的钱包?”她说:“没有啊!”我发现她说话的时候,脸上有一丝笑意,然后,我环顾四周,发现除了小x,其他的人都在认真地干自己的事,不可能是其他人,只能是小x。因为我进来的时候,小x东张西望似乎在等什么,当她看见我的时候,就连忙装做自己在写做作业。而且,她还有“作案历史”。
于是,我问她:“是不是你拿走了?”“哪里!”她嘴上不承认,可脸上已经忍不住了,“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她一边把钱包还给我一边说:“你怎么知道是我呢?”这一刻,我心里可得意了,仿佛自己就是个大侦探。
我和同学在玩杀人游戏,当我们睁开眼睛时,我又当起了侦探:刚才闭上眼睛时我听见有人的椅子发出了一阵怪响声,很可能坐这椅子的同学曾有过什么动作,很有可能就是“小偷”。我坚信自己的推测,开始一个一个地试同学的椅子,结果是一位男生的椅子发出这种怪声,结果这个男生真的就是“小偷”。我的推理完全正确!
我真希望我能“侦破”其它的“案件”,成为一个“女版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梗概》
相信大家都知道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说到柯南名字的由来,就不得不提到阿瑟·柯南·道尔了,他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红遍了大江南北。
由于《福尔摩斯》中案件过多,我就挑选了第一案“血字的研究”写下梗概。
主角华生是一名军医,在阿富汗受了伤,又染上伤寒,便来到了英国。他在英国举目无亲,但在一个机会下,遇到了阿富汗的好友。便和他聊到了租房的问题,因为华生刚来英国所以没什么钱,就想找个合伙人同租一间房,好友想到了生性孤僻、冷静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两人一见了面,便相互同意,在贝克街221号B室定居了下来。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的那一刻,便知道了他是军医,华生深深地震撼了,此时,门外来了位快递员,福尔摩斯只看了一眼,就肯定他以前是一位海军,华生深信不疑,于是他随口问了句,谁知那人以前真是个海军,又给了华生一次震撼。
这时,市警察局局长打电话给福尔摩斯,原来是他们发现了一起谋杀案,请他帮忙,感到无语的福尔摩斯很快赶到现场,那是一栋烂尾楼,死者是一名美国男性卓伯尔,细心的福尔摩斯在墙角发现了一个用血写成的单词“RACHE”福尔摩斯解释道:“这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后根据他的推断,凶手是位车夫,就在这时,又是一起谋杀案,死者是美国人斯坦森,也是一样的死法,被下了毒,又是三天过去,早晨,他叫了一辆车,一上车,他拿起银手铐,将车夫制服并指认他就是凶手,车夫也是供认不讳,他叫弗森·霍普,是个美国人,并说出了他的作案动机。
十几年前,一位美丽的女孩露西流落到了美国的一片沙漠上,这是摩门教的地盘,这个宗教救了他,并让其与弗森·霍普结婚,但宗主与副宗主都喜欢露西,天天折磨弗森,露西被抢走,露西也是被折磨至死,弗森一路逃亡,来到英国,终于先后杀害宗主与副宗主两人,完成了复仇。福尔摩斯听完大受感动,并向他保证,会向警官请求减刑的。
至此,“血字的研究”一案结束,此案也成为了柯南·道尔的处女作。《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们很多人性的道理及探案技巧,希望有更多人喜欢这本书。